滕氏安全保卫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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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一、保安队建队宗旨及安全保卫目标
为保卫公司人员及财产安全,维护公司良好稳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特组建公司安全保卫队(简称保安队)。
公司保安队隶属公司后勤部,要求其应具备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灵活机动,反应迅速,同时人员应具有高素质、忠诚于公司。
根据保安队的职责特性,该队伍应对公司所有办公和生活区域的安全状况,包括防火、防盗窃、防抢劫等全权负责,尤其对公司重点防控部位(如财务部、库房、计算机房等)的安全重点负责。
二、安全保卫队伍人员任用条件及要求
1.普通队员任用标准
(1)年龄:20-28岁
(2)资格:具有退伍军人证,有安保经验。
(3)素质要求:-身高1.73米以上,五官端正;
-工作认真、细致,政治可靠,品质好,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
无过失记录,无不良嗜好,热爱保安工作;
-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尊纪守法,服从命令。
2.队长任用标准
(1)年龄:25-33岁
(2)资格:本市户口,有退伍军人证,具有保安管理经验。
(3)素质要求:严谨周密,思维清晰,善于计划,强于解决突发事件,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以及严格的管理能力。
第一章安全保卫队伍管理规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安保任务以及对其工作生活的管理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保安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值勤行为,系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
第三条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辍,其各班值勤时间由保安队长会同后勤部门制定并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公司保安人员的具体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类事故的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来宾客以及公司内部员工的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检查及放行。
6.防止窃盗、失火,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公司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保安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当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格遵守下列守则:1.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当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卑不亢。
3.值勤中应当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规范使用,以应不时之需。
4.值勤中应当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处置,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5.值勤中应当严守岗位,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况。
6.应当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以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地段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建议维修部门处理。
7.应当重点注意公司重要部门要害部位的位置,特别加强防范措施和保安人员巡视。
8.应当严格按照人员、物品及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管制出入公司区域的人员、物品、车辆,没有识别标识或未办理相应出入检查手续(如出入登记、物品出入门单)者,严格禁止随意出入公司区域,除工厂特别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严拒携入,其他严禁品绝对禁止带入。
建立人员出入记录(包括内部员工入内记录和外来宾客出入登记表),车辆出入管理记录以及物品出入管理记录,认真登记,妥善保存,按时向主管上级汇报。
9.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及办公处所各处。
10.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勤中的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警卫日志簿”,该簿并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上级主管领
导核阅。
第二章保安部文明值勤守则
1、文明执勤守则
1).服务领导,听从指挥。
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勤请示、报告。
2).坚守岗位、克尽职守,不脱离睡岗、不闲聊。
3).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4).遵守制度,文明服务。
注意工作方法,着装整洁、态度和气。
5).坚持原则,机智灵活,做到反映情况快,解决问题快。
6).不得超越法律私设公堂、打骂、搜身、体罚、拘留,不能触犯个人隐私权。
2、保安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全部标志和装备,精神饱满,衣着整洁,形象庄重,
姿态良好。
3、执勤期间,保安员要随身携带笔记本、钢笔、电筒(夜间)与值班主管核对时间,随
时准备处理情况。
第三章门卫日勤操作手册
一、治安管理
1、负责企业内安保工作,通过各种措施,维持公司内外部治安秩序,创造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
2、确保公司财务部、行政部、计算机中心等重点和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完成重大安全保卫任务。
3、安保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行事,不得非法打骂、搜身、体罚、拘留,不能侵犯个人隐私权。
4、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5、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6、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逐出。
7、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工其他规则。
8、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9、协助政府公安、消防机关处理与本公司有关的治安事故、灾害事故。
10、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苗头,并消除之。
二、考勤及相关事项管理
1、公司东楼办公区域打卡机放置于警卫室,由警卫人员负责管理,凡公司人员每早打卡
应在打卡后将考勤卡交由警卫室统计,保安在统计人数后将未到名单交由企业文化部。
2、凡公司员工必须上下班打卡,不允许代打卡行为,保安作为打卡机的保管人员,负有
保管责任,要坚决杜绝代打卡现象。
3、公司员工如在非规定时间上下班(如提早半小时以上或加班,或工作延时等)须在保
安处做登记,加班人员必须由主管签字方可准入。
4、非工作时间领取钥匙须做详细登记。
三、出入管理
警卫室对进出人员、货物、物资、车辆进行登记。
1、本公司人员出入要佩带胸牌;
2、非指定工作区域的办公人员必须在警卫处做登记,登记内容为部门名称,姓名,进
入时间,所访部门等;
3、非本公司人员来访要做会客登记,内容为单位、姓名、会见人姓名及部门、到访时
间,离开时被会见人应签字证明,并签署离开时间。
4、货物进入应做登记,本单位货品除外,本单位应有接收人,否则不予准入。
5、货物出门,不论本单位还是外部都必须提供由责任部门签署的出门条,保安在查验
无误后方可放行。
6、车辆出入,保安须做详细登记,包括车牌号、出入时间、司机姓名,如随车辆有携
带物品,按上条处理。
第四章夜间执勤操作手册
一、值勤规范:
1.执勤中不准擅自离岗,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报杂志、吃东西、睡觉或进行其他与
执勤职责无关的事。
2.执勤要讲文明、讲礼貌,不刁难辱骂群众,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要和蔼,
不急不躁。
3.认真检查出入车辆,指挥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停放要指定位置,不准乱停乱放,确
保通道畅通无阻,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4.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及闲杂人员、小商贩进入管区。
5.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
值班中发生、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簿上进行详细登记,交
接班时作详细检查,无误后,作交接记录,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6.执勤中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要追究当班保安员的责任。
7.积极配合其他班组的保安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好辖区大门。
8.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留宿情况。
9.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10.正确记录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专案报告。
11.着装、佩戴齐全,按规定上岗交接班。
二、夜间巡逻规则:
(1)保安队每天夜勤应当按时巡逻,巡逻时间由保安队队长当日提前制定并保后勤主管
批准,应当保证每日夜勤巡逻三次。
(2)巡逻队每次巡逻至少保证三人,必要时可以增加人手。
制定合理有效的巡逻路线,巡逻人员及路线安排应当及时由保安队队长向后勤主管记录汇报。
(3)执行巡逻任务的保安人员应当穿着统一保安服装,配备公司发放的通讯工具及防护工具。
必要时经向后勤主管申请可带领公司护犬。
对于上述巡逻用具(通讯工具及防护工具、公司护犬)使用的保安人员应当合理使用保管,不得私自带出公司或在职责外使用,如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触动治安条例或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及办公处所各处。
必须随时检查所有的门窗、出入口、院墙、停车场、建筑物等地方的安全设施。
(5)巡逻中应当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事故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处置,并立即向相应政府主管机关(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保安队长及相关部门领导汇报。
保安人员有责任在出现火灾等自燃灾害事故和紧急状态时,执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安保部经理的特别指令。
(6)必须保护好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现场。
第五章紧急事故处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明确突发事件的定义,并使之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加强公司制度建设,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突发事件定义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公司重大失窃、失火,员工意外以及其他突发性重大事故等,他们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点。
第四条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当事人或知情人须向保安部和相关管理部门(后勤主管、
直接相关部门)报告。
2、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可以采取边报告边处理的方法。
保安部发现或接到突发
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按照本规定迅速处理的同时向后勤主管汇报。
后勤主管应当积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指挥保安部迅速妥善处理,并向总经理做出初步汇报及请示,同时联系直接相关部门负责人、企业文化部负责人紧急磋商并作好记录,将磋商后对策向总经理请示,批示后立即对先前处理措施加以调整执行,做好处理记录。
3、在时间不允许且事件重大的情况下,后勤主管可直接向总经理汇报请示,进行处
理,作清记录。
处理后再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企业文化部负责人等就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汇报。
4、视突发重大事件紧迫性及重要性,在后勤主管批准后保安部处理突发事件时有权
调动公司一切必要资源。
发生偏差应当事后进行总结。
5、突发事件发生后,处理过程中,后勤主管及保安部主要负责处理方案的执行和必
要措施的采取;企业文化部主要负责处理联络公司以外的人或事;直接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上述两部门工作并妥善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员工、物品和事件。
此三方为突发事件的责任部门。
6、突发重大事件的事发报告、请示及事后处理情况报告、结果报告均由后勤主管负
责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正式报告由后勤主管拟定,报请企化部修订转送。
所有报告请示及批示,后勤主管及企化部均应当留存文档。
第五条总结经验教训及文档管理
1.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后勤主管应当召集保安部队长,企化部负责人以及直接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总结会。
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对公司存在的安保管理制度及执行上的漏洞进行修订,对处理方式和过程以及各部门工作配合情况进行总结,对最终结果进行探讨。
2.必要时,可以确认表现突出者和失职责任人,给予相应奖惩。
3.总结报告和奖惩决定应当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汇报后通报给相关人员和部门以吸取教训,并供管理者参考借鉴。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以前与此相抵触的规定自动失效;
2.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企业文化部。
第六章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条保安部负责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缺勤、加班人员的考勤卡记录。
及时向公司考核管理人员汇报。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当佩戴由公司统一制作发放的员工胸卡,作为识别证件。
胸卡包括像片、员工号、身份证号、职务。
胸卡按照厂房区、东楼办公区和1号楼办公区三个区域分为红、蓝、黄三种颜色,格式一致。
保安人员应当予以区分辨清。
第三条公司区域分为三个区域,即厂房区、东楼办公区和1号楼办公区。
每个区域均应在唯一出口处设置警卫室。
公司内部人员出入管理按照各自区域分别管理。
本区域内的员工出入自己所在区域时,保安人员通过员工胸卡进行识别;非该区域的公司员工出入应当在警卫室填写内部员工入内记录,方可准入。
第四条外来宾客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会客登记,并联络公司相关接待部门接待。
外来宾客出入登记表一式两联,一联留底,一联交予来客作为回执,来客应当于来访完毕将附有公司接见人员签字的回执交回至警卫室。
回执与留底共同保留。
不作登记或不交回执,不得任意进入或出门。
第五条非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非本公司员工严禁出入公司所有区域;本公司加班员工出入应当向警卫出示有主管上级签署的加班证明并在内部员工入内记录上登记;本公司在厂区的住宿员工应当向警卫出示住宿卡并作详细登记。
住宿卡包括姓名、像片、身份证号、宿舍号。
在非工作时间如发生发现人员出入问题应当及时严格处理,并通知主管上级。
第六条物品放行应凭据统一的物品出入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警卫室当勤保安在核对无
误后签认出入单并按顺序留存。
凡法律限制或禁止的物品不得准许进入公司任何
区域。
第七条凡违反上述第十三条而被保安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疑人员,无论以何种方式私带,也无论内部或外部人员,私带物品均应被暂时扣留,并按照以下
程序处理:
1.记录该私带人员的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自写明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由当勤保安留存并向上级汇报。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开,并迅速呈报处理。
第八条公司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入公司厂区时,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当凭据宿舍管理员开具的物品出入单。
第九条公司外来任何人员不得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进入公司任何区域。
第十条车辆管理:
1、本公司各型车辆(汽车、机车)以及公司员工个人在厂区停放的车辆均应当配备
公司统一发放的车辆出入许可证。
出入公司任何区域,警卫室当勤保安应当认清许可证后方可放行。
2、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区域,除随车人员及物品应当遵循上述相关规定外,依下列程
序处理:
1)持有相关证明来公司交货或提货的车辆,准许驶入公司区域内有关处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魏志依次序停放。
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保安应及时予以纠正。
3、出入公司区域的车辆应当一律检查,对于车辆所载货物物品应当按照上述物品管
理规则处理。
第十一条紧急事件的处理
1、发现窃盗时,应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原则,并应立即向主管上级汇报处理。
该上级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方案并加以执行,同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请示。
2、保安人员应当熟练使用各种安全装备,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件发生时应当
镇静,以最有效的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隐瞒不报,临阵脱逃。
应当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判断情况若尚可消除时,应迅速采取行动,并报告领导。
2)如事故有迅速扩大之势,应迅速通报公司相关部门,请求协助解决。
3)日间灾害急报后勤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3、夜间或休息日邻近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
通报有关主管。
第七章保安队长职责
第一条报告上级:后勤部主管
督导下级:保安队所有人员
联系部门:公司各部门
第二条岗位职责:
1、在后勤部主管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考核公司贯彻落实有关安全
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公司业
务情况,加强防范工作,同各种不法分子的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
贯彻执行公安、政法部门部署的有关安全防范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当好后勤部主管的参谋,维护内部治安秩序,保卫企业财产和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
2、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有关治安保卫规章制度,负责签订各部门《安全、消防协议书》,
督促、检查考核逐级治安保卫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有建议处理权。
3、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四防”活动,进行
安全检查,发现漏洞或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对重大隐患有权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解决。
4、负责审查、推广各部门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组织评选先进部门、先进个人
以及研究处罚责任案件和责任事故的意见。
5、对发生的各种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有权上报,指挥保护现场,配合公、检、法机关
侦破和查处。
第八章公司区域出入门口开放时间及钥匙保管规定
第一条厂房区:
1.车间:每日下班后由当勤保安检查后上锁。
早晨上班前由保安开锁。
2.特卖场:每天特卖结束后清空场内人员保安上锁。
早晨特卖场开场前由保安开锁。
第二条东楼办公区:
1.各办公室门由每天最后下班员工锁门并将钥匙交到院门保安室,由当勤保安确认接收,并签钥匙保管记录。
每天第一个到办公室的员工到院门保安室处登记钥匙保管记录后,领取本办公室钥匙并保管好。
2.东楼楼门每日在全楼办公人员离开后由当勤保安检查后锁门。
每日早晨7:30由保安开锁开门。
3.消防通道每日17:00——次日7:30关闭,开关锁由当勤保安负责。
第三条1号楼办公区:
1.KARRA办公室门由每天最后下班员工锁门并将钥匙交到院门保安室,由当勤保安确认接收,并签钥匙保管记录。
每天第一个到办公室的员工到院门保安室处登记钥匙保管记录后,领取本办公室钥匙并保管好。
2.1号楼正门每日在全楼办公人员离开后由当勤保安检查后锁门。
每日早晨7:30由保安开锁开门。
3.1号楼后门(通向楼道)、侧门、地下通道每日17:50——次日7:30关闭,开关锁
由当勤保安负责。
第四条当勤保安必须认真记录钥匙保管记录,每次交接班时应当由交接双方检查所负责区域内每一道门锁,确认无误如实填写交接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做到每一把钥匙,每一次锁门开门责任到个人。
第五条保安队队长是钥匙保管的直接负责人,后勤主管是钥匙保管的主管及监督者。
二人均有权直接对钥匙保管相关事件进行处理,按时或抽查钥匙保管记录,发现问题必要时向公司主要领导。
第六条除保安、保安队队长和后勤主管外,其他公司任何员工均不得私自留存公司任何办公室,车间及楼门的钥匙或钥匙复制件。
如有特殊需要时,应当向后勤主管提出书面报告,并由后勤主管报公司主要领导批示处理。
第九章公司重要区域的安保管理
第一条公司重要区域是指财务部、行政部、库房、职工生活区、计算机中心、厂房车间,这些部门或区域是存放公司重要财产设备或文件资料,易发生隐患,需要严格控制管理的区域。
第二条财务部负责人应当根据部门特点建立严格保密保管规则,做到责任到人严格谨慎保证公司全部现金、帐簿及其他财务资料完好无损,不得遗失。
第三条公司为财务部安设特别的防盗设备,包括保险柜,防盗门、报警装置等,并设置防火设施。
财务部人员应当对这些设备设施做到熟悉位置,熟练使用。
内部钥匙设专人负责。
第四条财务人员有责任对个人所保管的公司任何财物妥善合理有效的保管,并作好记录,部门也应当备有保管汇总。
每月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整合形成书面文件,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第五条行政部特别是负责公司机密档案或商业秘密(包括成文文件和电子信息)的负责人应当对职责内保管文档定期进行整理检查,做出记录。
如有问题,可以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第六条公司对上条所述负责人配备专门的文件保险柜,该负责人应当严格保管柜门钥匙,不得随意复制或外借,如有丢失,应及时通知部门主管和公司领导,检查文件无丢失后,更换柜锁。
第七条公司每一库房均设置专门负责人,其负责对库房所存物品的整理、记录、保管和验查。
每日按记录核对实存数目并登记保管日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
处理。
第八条公司每一库房均设值班室,由库房主管安排专人值守夜班。
值班中不准擅自离岗,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报杂志、吃东西、睡觉或进行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正确记录值班日志和情况记录,必要的及时提出专案报告。
值班中发生、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簿上进行详细登记。
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值班中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要追究当班值班人的责任。
第九条库房主管是库房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有权对库房安保工作进行悉心管理,合理安排,统一汇总,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第十条计算机中心主管为该部门的安保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机器设备和信息资料的安全保卫,应当根据部门特点建立严格保密保管规则,做到责任到人,严格谨慎保证全部机器设备和信息资料完好无损,不得遗失。
第十一条公司给计算机中心配备特别的防盗设备,包括保险柜,防盗门、报警装置等,并设置防火设施。
财务部人员应当对这些设备设施做到熟悉位置,熟练使用。
内部钥匙设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计算机中心设备非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借给任何其他人员使用。
计算机中心所存任何信息资料,均不得对中心外任何人员或单位泄漏。
如发现有违反此规定公司将严肃处理,必要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厂房车间设立专门安保督察员,根据车间特点制定严格保密保管规则,针对厂房机器设备、成品、半成品以及原材料进行专门保管。
第十四条安全督察员应当对厂房机器设备、成品、半成品以及原材料的防火防盗工作认真负责。
如出现问题及时向王总汇报,进行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