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 法律救济知识点总结归纳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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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课法律知识点总结

高中政治课法律知识点总结

高中政治课法律知识点总结一、宪法1. 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一切法律的基础和准绳,是国家组织和国家权力的最高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包括宪法的性质、意义和地位、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国体和国家的宪政组织等方面的内容。

3. 宪法的修正宪法的修正是指依法对宪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我国宪法修正的程序和条件规定为:修改宪法,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特别组成的修改委员会草拟宪法修正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审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常会议作出决定;除宪法修正案不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的审议、表决程序的情形外,宪法修正案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

二、法律法规1. 法律的基本内容和性质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强制执行的行为规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2. 法是什么?法是国家依据宪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规范国家机关的活动、社会成员之间关系、国家与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

3. 法律的种类法律主要包括: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国际法、宪法等。

4. 法律的效力法律具有普遍、直接、强制性。

法律具有直接的效力,即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法律行使国家权力,同时,社会成员也应当遵守法律,不得有违法行为。

法律具有优先适用原则,即在法律存在的情况下,法律优先适用,其他规范应当依法遵守。

5. 法律的适用原则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直接适用性和优先适用性,即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法律具有直接适用性,即法律不需要另行实施而自动适用;法律具有优先适用性,即法律和法规冲突时以法律为准。

三、司法1. 司法的概念和作用司法是国家机关行使审判权的活动,是通过审判解决各种法律纠纷的活动,其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促进社会公正。

2. 法院的组织和职责法院是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高中政治 法律救济知识框架

高中政治 法律救济知识框架

法律救济知识框架
(1) 调解
● 含义:通过第三方排解疏导、说服教育
● 诉讼调解: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其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
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地位:第一条防线
● 主体: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
民间纠纷如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 种类
房屋和宅基地纠纷等的群众性组织 ● 人民调解
要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 原则
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 非 ●诉讼外调解 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讼 方 ●行政调解(基层政府或其他特定的国家机关)

●仲裁调解(仲裁机构)
● 含义:平等主体的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仲裁对行
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不适用)
● 主体: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不是按行政区
(2) 仲裁 划层层设立的,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 原则:
当事人是平等主体 当事人协商同意仲裁
审理不公开进行
● 基本制度:仲裁协议制度
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二择其一)
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 主体:上一级行政机关作出复议
(3) 行政复议
● 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不收取费用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自诉和公诉(律师/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帮助被害者、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人称为
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
◎我国宪法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
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法律与生活政治知识点总结

法律与生活政治知识点总结

法律与生活政治知识点总结一、法律知识点总结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一套由政府或其他法定机构制定、执行和强制具有的规范性文件,用于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个人权利。

2. 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类。

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主要用于规范国家政权的行使和作用。

私法包括民法、商法、劳动法等,用于调整私人间的关系。

3. 法律的来源法律的来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际法和习惯法等。

4. 法律的适用法律适用于所有国民,无论其社会地位和职业。

有些法律条文还对外国人和外国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做出规定。

5. 法律的效力法律有强制性,人们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行为准则和义务,否则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6. 法治的原则法治是指国家权力受法律约束,以及国家和个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治的核心原则包括合法性、公平性、公开性、有效性和有限性等。

7. 法律的实施法律的实施是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体系来完成的。

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行政机关负责执行法律;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和解决法律纠纷。

8. 法律责任违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

以上是对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内容的介绍,下面将介绍一些与生活政治相关的知识点。

二、生活政治知识点总结1. 生活政治的概念生活政治是指私人领域与公共事务之间相互作用的政治领域,它关注的是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社会关系和权力结构。

2. 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拥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平等权利以及选举和被选举权等基本权利。

3. 公民的义务公民除了享有权利外,还有一系列的义务,包括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等。

4. 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是公民行使政治权利和义务的过程,包括通过选举、公民投票、政治咨询、公开听证会等方式参与政治生活。

5. 政治文化政治文化是指人们对政治制度、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的认识和态度。

高三政治《专题6法律救济(1)》

高三政治《专题6法律救济(1)》
(3)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原则——
●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 ●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行政复议的特点——
●方便、高效:与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属于 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 ●经济实惠: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专题六
(1)调解
法律救济
1.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 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1.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2)仲裁 ◆仲裁的含义——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
专题六 法律救济
专题六
法律救济
1.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1)调解
◆调解的含义——通过第三方的 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 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 议以解决纠纷的活动。
1.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1)调解 ◆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 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 院的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 工作; ●我国建立的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在国际 上被誉为伟大的“当方经验”,是维护我国社会 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权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前后达 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 三者进行裁判的活动。
◆仲裁的特点——便捷、经济、影响小。
●程序灵活
◆仲裁制度 ◆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不公开审理
●一裁终局
专题六 法律救济 1.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3)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含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高三政治法律知识点详细总结

高三政治法律知识点详细总结

高三政治法律知识点详细总结法律作为维护国家法制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对于高三学生来说,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对高三政治法律知识点的详细总结:一、法律的定义和特征1.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

1.2 法律的基本特征•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官方性和权威性。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包括国家机关的强制力和法律制裁。

•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分阶层、不分地域、不分身份。

二、法律的分类2.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2.2 法律法律是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等。

2.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及其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4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3.1 法律关系的定义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2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机关。

•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3.3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两个条件: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

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四、法律行为4.1 法律行为的定义法律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4.2 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法律行为:指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变更或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如签订合同。

2019年浙江省人教版高考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法律救济》高三选考复习

2019年浙江省人教版高考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法律救济》高三选考复习

b a a
a b
关于法律救济,下面理解中正确的是( ) 专题六 法律救济 有关机关或个人通过诉讼、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仲 ①法律救济是专门针对不懂法律的人——法盲而进行的一些特殊帮助 裁和法律援助等方式对权利受到侵害的人给予的补救 ②有关机关或个人通过诉讼、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仲裁和法律援助等方 就是法律救济。 式对权利受到侵害的人给予的补救 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实现 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救济手段 ④有了法律救济,公平与正义不再是一句空话。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D
(一)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
案例分析:2007年春季,鼎吉技术公司与70多户农民签订种子代 培合同,约定:2007年11月25日前回收稻子,农民不得私自卖。 然而,至2008年1月8日,公司却仍未回收稻子。农民来法院告诉, 同时表示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立案庭将纠纷转入人民调解室处理。 人民调解员立即打电话给鼎吉技术公司。公司态度非常强硬,要 求农民把稻子送来检测,合格才能回收。调解员一方面向其讲明 农民送稻子存在运输风险和成本问题;另一方面向其宣传不按合 同办事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向农民讲诉讼需要成本和时间,双方 能商量下来最好不通过诉讼。最后,双方坐到一起达成协议:鼎 吉公司上门检测,合格的回收,不合格的农民可以自己处理。后 来调解员跟踪回访得知,鼎吉技术公司不希望农民起诉,并表示 一定积极解决。农民反映也非常好,说:“经过调解员的调解, 我们一分钱都没花,还这么快把事办了,非常感谢法院的调解。” 请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调解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2)调解分为几类?材料中的调解是哪一类?请你评述一下它 的重要作用。 (3)人民调解的调解原则有哪些?

高中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法律救济知识点总结归纳汇总

高中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法律救济知识点总结归纳汇总

⾼中政治“⽣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法律救济知识点总结归纳汇总《⽣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法律救济考点29:调解 (a)(1)含义:调解是通过第三⽅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纠纷的双⽅当事⼈依法⾃愿达成协议,从⽽解决纠纷。

(2)⼈民调解:①是我国民间⼀种⾮常重要的纠纷解决⽅式。

②⼈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③⼈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民政府和基层⼈民法院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作。

④⼈民调解应遵循的原则:A.在双⽅当事⼈⾃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调解;B.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C.尊重当事⼈的权利,不得因调解⽽阻⽌当事⼈依法通过仲裁、⾏政、司法等途径维护⾃⼰的权利。

⑤⼈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

考点30:仲裁 (b)(1)含义:平等主体的当事⼈之间发⽣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的第三者进⾏裁判。

(2)特点:由于仲裁是由双⽅当事⼈⾃愿选择的,其程序⽐诉讼程序更为灵活,⽽且审理不公开进⾏,⼀裁终局,所以更加便捷、经济、影响⼒⼩。

仲裁具有法律约束⼒,⼀⽅当事⼈不履⾏仲裁裁决的,另⼀⽅当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3)基本制度:①协议仲裁制度:当事⼈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当事⼈所订⽴的有效仲裁协议。

②或裁或审制度:当事⼈在诉讼和仲裁之间只能选择其⼀。

③⼀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经作出,当事⼈就同⼀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民法院不予受理。

(4)我国的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它与⾏政机关没有⾪属关系,不是按⾏政区划层层设⽴的,各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属关系。

考点31:⾏政复议 (b)(1)含义:公民、法⼈或其他组织认为⾏政机关作出的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的⾏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政⾏为依法进⾏审查并作出⾏政复议决定。

高考政治 一轮复习 专题6 法律救济

高考政治 一轮复习 专题6 法律救济
6
【例1】行人方某路过陈某家门口,被陈某养的狗咬 伤,治疗费花去了1 200元。方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陈 某赔偿。陈某说:“我家养的狗拴在树上,从来没有 咬过人,这一次怎么会断了绳子咬人呢?一定是方某 逗我家的狗,并割断了拴狗的绳子,所以狗才咬人的。 所以方某是自作自受,责任该由他自己承担。”
就此案谈谈举证对诉讼成败的作用,分析本案举 证责任该如何分担,并简要分析此案。
诉讼证据的含义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 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诉讼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 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和笔录。
5
6.我国各类诉讼案件的举证原则 (1)在民事诉讼中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 则。 (2)在行政诉讼中坚持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举 证的责任。 (3)刑事诉讼的公诉案件中,承担举证责任的一般是 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 担证明责任,即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
16
法律地位不同。调解,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 民诉法第九条中“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 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的表述规定了调解是民 事诉讼中权利处分基本原则的法律地位,是人民法院 审理案件时依法适用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司法程序和结 案方式。和解,是主张权利的当事人主动放弃诉权或 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处分实体权利的协 议,不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在诉讼活动中, 调解处于相对独立的司法程序地位,和解只是当事人 在诉讼活动自行处分诉权和实体权利的一种附属权利, 处于依附和被支配地位。
19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主要结案方式。调 解是法官主持的诉讼活动,法官的法律水平、庭审技 能、社会阅历、人格魅力直接作用于自愿合法的调解 协议,该协议一生效,就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 和解是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自行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 权利的表现形式,不受司法程序、法官职权的直接约 束和支配,纯属当事人之间基于诚信、情感和谅解的 完全契约自治行为。该契约式协议的法律效力也自然 低于调解协议。

专题六法律救济选修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六法律救济选修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限时训练·规范答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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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2.女青年王某年轻漂亮,能力又强,深得一些男同事的喜爱和总 经理的器重,这引起了同事刘某的嫉妒和不满。一天刘某因琐 事与王某发生争执,王某将此事汇报给总经理。总经理对刘某 进行了批评。下班后,刘某将王某拦在大街上并大骂王某是“狐 狸精”,引来围观群众近百人,王某的精神受到严重刺激,王 某于是请张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刘某。开庭后王某发现法官是 刘某的一个亲戚,要求换法官,法院同意了王某的要求。
核心考点
核心突破
命题探究
对点精练
考点突破·深度剖析
3.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4.诉讼的基本程序 (1)诉讼前弄清管辖法院。 (2)向有权管辖的法院起诉。 (3)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4)对立案案件开庭审理。 (5)庭审结束,法院当庭或择日宣判。 (6)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判决或裁定生效;提起上诉的,启 动二审程序。根据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当事人不 能再上诉,根据具体情形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土地补偿款、土地租金后,竟然给自己家里盖起了新房,增添了新
家具,还买了汽车。等到王芸该交学费的时候,王辉却否认当初的
承诺,不给王芸出钱。王芸几次找叔叔协商,却始终拿不到钱。眼
看新学期就要开始了,无助的王芸只好找到了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听了王芸的遭遇,当即便指派了崔律师为
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她打官司,要回自己应得的钱款。
王芸可以说是个不幸的孩子,不到两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一直跟随
父亲生活,但就在几年前,父亲因为抢劫罪被判刑之后,王芸的生
活就靠自家土地的租金来维持,后来因修建铁路,村委会按政策收

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 法律救济 复习(共20张)

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 法律救济 复习(共20张)
(2)怎么考?
专利流氓通过恶意诉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让诉讼沦 为非法垄断的工具,因此大力整治专利流氓行为不仅关乎 反垄断,而且关乎法律的尊严与诉讼的价值。下列关于诉 讼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
A.诉讼与调解、仲裁、行政复议一样,都是解决纠纷方式 B.诉讼又称“打官司”,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最后途径 C.诉讼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D.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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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怎么考?
下列关于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仲裁的主体是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 议的双方当事人
②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 更为灵活
③仲裁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它显得更加 便捷、经济,影响也更小
④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救济
桐乡凤鸣高中 胡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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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一、考点及要求 1.调解 a 2.仲裁 b 3.行政复议 b
二、重点及需要拓展的知识 1.仲裁的法律效力 2.仲裁基本制度 3.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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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解 (1)是什么? ①含义 ②分类 ③原则 ④法律效力 A.诉讼调解: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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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诉与立案,开庭审理 (1)起诉、立案 (2)开庭审理 (3)怎么考? 关于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①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②当事人一旦起诉就意味着诉讼的成立 ③法庭辩论是诉讼过程开庭审理中的核心 ④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开庭审理 A.①② B.①④ C.①③ D.②③
精品课件
诉讼的基本程序
一、考点及要求 1.管辖 b 2.起诉与受理 a 3.开庭审理 a

高中政治《法律救济》知识梳理

高中政治《法律救济》知识梳理

《法律救济》知识梳理【考点展示】【知识结构】【知识梳理】第一框不打官司解决纠纷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方式也可以称为非诉讼手段。

)一、调解:(1)调解的含义:通过__________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___________________从而解决纠纷,这种活动就是调解。

(2)调解的类型:调解分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诉讼外调解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3)人民调解的作用、机构(★★★):①人民调解是我国是_________一种非常重要的解决纠纷方式。

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它与被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诉讼相互对应。

②宪法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组织。

(4)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调解原则有: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仲裁(1)仲裁的含义:仲裁是解决纠纷的另一种方式。

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____________或其____________________的,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_______________,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

高三政治二轮专题复习归纳提升六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共59页文档

高三政治二轮专题复习归纳提升六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共59页文档
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45、自己的饭量自己知道。养 成儿童 自觉的 纪律性 ,这是 儿童道 德教育 最重要 的部分 。—— 陈鹤琴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高三政治二轮专题复习归纳提升六 生 活中的法律常识
1、纪律是管理关系的形式。——阿法 纳西耶 夫 2、改革如果不讲纪律,就难以成功。
3、道德行为训练,不是通过语言影响 ,而是 让儿童 练习良 好道德 行为, 克服懒 惰、轻 率、不 守纪律 、颓废 等不良 行为。 4、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房里没有水。 ——夸 美纽斯

高三法律与生活知识点归纳

高三法律与生活知识点归纳

高三法律与生活知识点归纳法律作为社会管理和个人行为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尤其对于即将步入社会的高三学生们来说,了解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点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对高三法律与生活知识点进行归纳,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准备迎接未来社会的挑战。

1. 违法行为与刑法的基本概念1.1 违法行为的定义与特征1.2 刑法的定义与基本原则1.3 法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2. 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2.1 生命权与健康权2.2 隐私权与个人尊严权2.3 婚姻自主权与生育权3. 社会公共秩序与治安管理3.1 公共秩序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3.2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相应法律责任3.3 保持社会公共秩序的义务与责任4. 民事纠纷与法律途径4.1 民事纠纷的分类与处理原则4.2 常见的民事纠纷案例与解决方式4.3 法律途径解决民事纠纷的程序及注意事项5. 劳动与就业法律保障5.1 劳动合同的要素与权利义务5.2 劳动者的工资保障与福利待遇5.3 就业歧视与工作环境安全保障6. 网络安全法律法规6.1 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与威胁6.2 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与内容6.3 个人信息保护与网络诈骗的防范措施7.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7.1 未成年人的法定权利与保护7.2 未成年人犯罪与司法制度7.3 少年保护与青少年犯罪预防8. 汽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8.1 驾驶人的执照与交通规则8.2 交通事故责任与处理程序8.3 酒驾、毒驾与交通肇事罪9.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9.1 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概念与内容9.2 商品质量问题与投诉维权9.3 消费者欺诈与虚假宣传10.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10.1 著作权与版权保护10.2 商标权与专利权保护10.3 网络侵权与知识产权维权以上所列知识点为高三阶段法律与生活中较为重要的内容,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与掌握。

法律知识不仅能够帮助我们避免违法行为,还能够保护我们的权益,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

高中政治《法律救济》知识梳理

高中政治《法律救济》知识梳理

高中政治《法律救济》知识梳理《法律救济》知识梳理【考点展示】【知识结构】【知识梳理】第一框不打官司解决纠纷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方式也可以称为非诉讼手段。

)一、调解:(1)调解的含义:通过__________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___________________从而解决纠纷,这种活动就是调解。

(2)调解的类型:调解分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诉讼外调解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3)人民调解的作用、机构(★★★):①人民调解是我国是_________一种非常重要的解决纠纷方式。

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它与被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诉讼相互对应。

②宪法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组织。

(4)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调解原则有: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仲裁(1)仲裁的含义:仲裁是解决纠纷的另一种方式。

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____________或其____________________的,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_______________,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

高三政治《专题6法律救济(4)》(1)

高三政治《专题6法律救济(4)》(1)
专题六 4. 用证据说话
(1)证据
法律救济
◆含义——在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 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种类 ●物证 ●视听资料 ●书证 ●鉴定结论 ●证人证言 ●笔录
专题六 4. 用证据说话
(2)举证
法律救济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当事人有责任对自 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 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专题六
4. 用证据说话
(2)举证
法律救济
举证原则
◆民事诉讼的举证:谁主张,谁举证。 ●这是由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的;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主张的, 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例外:举证责任倒置。
专题六 4. 用证据说话
(2)举证
法律救济
举证原则
●具体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 ●原告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被告相抗衡; ●这种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体现了社会公正。 ◆例外:诉行政机关不作为时由原告举证。
◆ 行政诉讼的举证:被告(行政机关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举证。
专题六 4. 用证据说话
(2)举证
法律救济
举证原则
◆刑事诉讼的举证:公诉方或自诉人举证。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一般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
义务;
◆例外: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巨额财产来 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有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举证。

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5专题六知识点汇总

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5专题六知识点汇总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五专题六知识点总结专题六法律救济(一)不打官司解决纠纷1、调解: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不收取任何费用。

2、仲裁(1)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书面有效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2)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约束类。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特点:①协议仲裁制度;①或裁或审制度;①一裁终局制度;①灵活、便捷、经济,审理不公开,对外影响小。

3、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

与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诉讼1、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力: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公民有上诉的权力。

2、诉讼的基本程序(1)管辖: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①级别管辖:一般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①地域管辖:原告就被被告原则。

(2)起诉与受理、开庭审理①起诉——受理——开庭审理(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一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①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却又错误,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它是纠正判决错误的特殊补救程序,但不是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

一、用证据说话1、诉讼证据及其种类:当事人的陈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1)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高三政治一轮复习加试部分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六法律救济教师用书新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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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救济知识条目考试要求考频统计1.不打官司解决纠纷①调解②仲裁③行政复议abb3卷1考2.心中有数打官司①诉讼与诉讼权利②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ab3卷1考3.诉讼的基本程序①管辖②起诉与受理③开庭审理baa3卷1考4.用证据说话①诉讼证据及其种类②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ab3卷1考[基础知识梳理]1.调解: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仲裁(1)含义: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2)仲裁由独立设置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判。

(3)仲裁的基本制度: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

3.行政复议(1)含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性质: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

(3)原则: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4)特点:与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典型例题讲解][例1] (2017·芙蓉中学月考)仲裁被看作是不打官司而又能调解纠纷的好方式。

这是因为( )①仲裁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②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小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④仲裁委员会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B[不打官司又能解决纠纷而被人们看好是因其优点,①②④符合题意。

③与题干构不成因果关系,排除。

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法的本质、特点①法的本质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公平、正义。

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所以,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归根到底要符合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不可能永恒不变。

B、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对于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还要联系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去理解。

C、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

②法和特点A、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B、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①“有法可依”要求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可遵循。

立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

形成符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比较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②“有法必依”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③“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2.民事权利和义务(1)人身权①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

②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③姓名权与肖像权:A、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律救济渠道知识点总结

法律救济渠道知识点总结

法律救济渠道知识点总结一、法律救济的概念法律救济是指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其他相关机构请求补救的行为。

法律救济是法律保护权利的重要方式,通过法律救济,当事人可以获得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实现,实现公平正义。

二、法律救济的种类1.司法救济司法救济是指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请求法律保护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主要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

2.行政救济行政救济是指当事人依据行政程序规定,向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追究行政责任的一种救济方式。

例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其他救济除了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法律救济方式,如仲裁、调解、谈判等方式。

三、法律救济的适用条件法律救济并非所有权利受到侵害都可以得到解决,有时候也要根据一些适用条件来决定是否可以得到救济。

1.权利受到侵害权利受到侵害是法律救济的前提条件,只有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当事人才有权利进行救济申请。

2.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法律救济通常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如果权益不是合法的,不能得到法律救济。

3.法律具有约束力当事人请求法律救济的权利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支持,法律具有约束力才可以得到救济。

四、法律救济的途径1.诉讼途径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起诉、申请仲裁等方式,通过司法程序向法院请求救济。

2.行政救济途径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上诉、申请行政复议等方式,通过行政程序向行政机关请求救济。

3.协商调解当事人也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通过和解协议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四、法律救济的程序1.立案在司法救济中,当事人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对被告进行起诉。

2.审理经过法院受理、立案后,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并进行事实和证据的审查。

3.判决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争议进行裁决,最终作出判决书。

4.执行当得到判决之后,如果被告一方不履行判决,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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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六法律救济
考点29:调解 (a)
(1)含义: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2)人民调解:
①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

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③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工作。

④人民调解应遵循的原则:
A.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B.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C.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⑤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点30:仲裁 (b)
(1)含义:
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

(2)特点:
由于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
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更加便捷、经济、影响力小。

仲裁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基本制度:
①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②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在诉讼和仲裁之间只能选择其一。

③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我国的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它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不是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的,各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考点31:行政复议 (b)
(1)含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性质:
是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

(3)原则: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4)特点:
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点32:诉讼与诉讼权利 (a)
(1)诉讼
①含义:又称“打官司”,是由司法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②种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2)诉讼法
①含义:规范诉讼程序的法律法规。

②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法律赋予公民多种诉讼权利,即使是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自己的诉讼权利。

公民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考点33: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b)
(1)我国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公民适用的法律一律平等原则;合议制原则;委托辩护人或代理人的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的原则;两审终审原则;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人民监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2)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①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②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③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考点34:管辖 (b)
(1)法院的受案范围
①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受案的范围。

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法院的管辖
①我国的法院系统:
我国的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

②含义:依法确定各级或同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活动称为管辖。

③分类:
A.级别管辖:主要是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B.地域管辖:是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C.刑事诉讼的立案管辖:它主要解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权限或职责划分。

考点35:起诉与立案(a)
(1)起诉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这种行为称为起诉。

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在这一阶段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

(2)受理诉讼的条件和程序
①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

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一律接收诉状。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成立,诉讼进入了第一审程序。

法院登记立案后,会把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交原告。

即使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法庭审理。

在这一阶段,法院还要确定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指控的一方称为原告,被指控的一方相应称为被告。

考点36:开庭审理 (a)
(1)含义:是人民法院在法庭上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

这是诉讼活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2)基本程序:
①开庭准备:
A.书记员要在开庭前查明原告、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B.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要求回避。

C.在刑事诉讼中,审判长还要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

②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

③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
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相互进行辩论。

④休庭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应当休庭进行评议,就案件性质、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和处理结果得出结论,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

⑤宣判:
宣判的内容主要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理由与结果、诉讼费用的分担等,并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3)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
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

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但是,如果确有错误,还可以启动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

它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特殊补救程序,但不是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

考点37:诉讼证据及其种类 (b)
(1)含义: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2)种类:
①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电子数据。

③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考点38: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b)
(1)举证责任的含义:
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这种责任就是举证责任。

(2)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归属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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