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物价局作风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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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3.29
•【字号】遵府办函〔2024〕9号
•【施行日期】2024.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对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三、市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四、各县(市、区)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物价局X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物价局X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X物价局XX-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振兴XX经济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工作效能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XX 区物价局党组决定,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学习贯彻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为重点,组织好中央和省、市、区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思路及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用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集中解决物价部门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整顿,使组织纪律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目标任务这次作风整顿,着力解决单位学风、劳动纪律、工作态度、服务意识、行政效能、协调互动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1、解决干部职工政治敏感性不强的问题,倡导学习新风、树立大局的意识。

2、解决服务不优、办事拖拉的问题,树立主动服务、热情服务的作风。

3、解决工作不讲标准、不讲时效的问题,树立严格办事程序、严格办事时效的作风。

4、解决工作不扎实、作风漂浮的问题,树立务实苦干、尽职尽责的作风。

5、解决纪律不严的问题,树立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办事讲标准、讲时效的作风。

6、解决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树立勤政廉洁的作风。

7、解决集体荣誉感和团队意识不强的问题,树立和谐共事、团结拼搏的作风。

8、解决执法不文明、态度粗暴的问题,树立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作风。

9.解决缺乏节约观念、铺张浪费的问题,树立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

通过整顿,达到以下目的要求。

1、干部职工自觉做到讲大局、识大体、顾大局;工作作风务实,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效率高。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6•【字号】遵府办发[2006]138号•【施行日期】2006.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06〕138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遵义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遵义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地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保持全市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原则。

本预案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实施,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于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和联动原则。

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工作,努力形成信息共享、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3、综合调控原则。

针对价格异常波动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调节市场,平抑价格。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价格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号令《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贵州省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遵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四)适用范围1、严重价格异常波动和显著价格异常波动按省人民政府公布标准执行。

2、较大价格异常波动。

是指在4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在7日内异常波动品种达到5-7种,波动幅度达到50%-100%,市场开始有抢购的情况。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29•【字号】遵府办发[2012]183号•【施行日期】2012.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83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10月29日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地、设施,经营者入场进行集中和公开零售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场所。

第三条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新蒲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统一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食品及公共安全的管理等。

县(市、区)工商、城管、商务、城乡规划、物价、农业、质监、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公安、消防、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四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作风治理方案: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

作风治理方案: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

作风治理方案: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和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201X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损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县集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财务管理违规问题,行政执法、基层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收等方面突出问题;会风文风、干部“庸懒散慢”、“小金库”、公共资源招投标等方面突出问题,以及国有、集体资产处置、精准扶贫资金使用、干部违规干预插手经济活动、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等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通过整体部署、分项实施、统一步调、全面推进、强化问责的方式,促进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为京山实现“两争、两建”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在湖北最前列的目标提供作风纪律保证。

二、范围和时间(一)范围:各个专项治理分别确定治理范围。

(二)时间:201X年4月—10月底。

三、治理重点和责任单位(一)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

重点治理:1.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纪委机关、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审计局、县编办。

2.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县纪委机关、县委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

3.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

配合单位:县纪委机关、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二)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重点治理: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预决算管理、财务支出管理、资产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作风建设年活动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

作风建设年活动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
联通公司、人寿保险公司、邮政局、体育运动中心
于6月15日前上报县作风办。
问题台账建立方面
3
查摆问题对照县《实施方案》列举的重点聚焦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和巡视、审计、媒体曝光突出问题不全面。
经管局、动监所、民政局、信访局、司法局、民宗局、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农行、人民银行、供电公司、地税局、体育运动中心、档案局、县志办
作风建设年活动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
存在的主要问题
责任单位
整改要求及时限
活动方案制定方面
1
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存在照搬照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单位实际不相符合的问题。
经管局、编委办、老龄办、安监局、气象局、电视台、老干局、县志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进一步完善方案,于6月15日前报送县作风办。
2
实施方案和问题台账报送不及时。
尽快完善上下班考勤机制。
7
缺乏临时外出报告相关措施
气象局、人寿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县委农办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临时外出报告制度。
8
请休假无审批单
人寿保险公司
尽快完善请休假审批机制。
重新制定问题台账,于6月15日前报送县作风办
4
查摆问题大而空,无实质内容。
农机局、草原站、统计局、物价局、科协、文联、老龄办、供销社、气象局、建设局、民宗局、电视台、农行、供电公司、体育运动中心、档案局、文化馆、县志办
继续查找,要针对单位实际,见人见事。于6月15日前报送县作风办。
5
整改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大而化之,笼而统之。
农机局、草原站、统计局、编委办、物价局、科协、文联、老龄办、供销社、市场监管局、气象局、信用联社、民宗局、疾控中心、档案局、文化馆、县志办、草监所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遵义市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64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遵义市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64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遵义市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遵义市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64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加强我市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交易公平、安全,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诚信遵义”建设。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函〔2012〕17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遵义市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将联席会议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召集人:余泠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政府副市长常务召集人:姜灵春市政府副秘书长穆旭市工商局局长成员:高思革市工商局副局长兰明豪市纪委常委李仁志市发改委副主任吴小义市工能委党委副书记杨世杰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永群市财政局总经济师戴尚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达礼市国土局副局长张黔明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征强市住建局副局长冯正友市交通局副局长朱敏亚市农委副主任张显敏市商务局副局长兰永莉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雷鹏远市卫生局副局长刘恩永市林业局副局长吴德基市地税局副局长雷登华市质监局副局长周洪玲市安监局副局长姜清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罗祝芬市旅游局副局长罗文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潘发祥市药监局副局长孙传富市物价局副局长周新宪市法院副院长邱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华市国税局总经济师傅延明市出入境检疫局纪检组长杨忠市烟草专卖局纪委书记王怀林市气象局纪检组长余卫国市邮政局副局长李莉人行遵义中心支行副行长任传辉遵义银监分局副局长曾理遵义海关副关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于市工商局,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高思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当前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当前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当前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0.11.18•【字号】黔价[2010]185号•【施行日期】201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当前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黔价〔2010〕185号)各市、州、地物价局,安顺市发改委:7月份以来,受生产流通成本上升、自然灾害较多、社会资金炒作、农副产品消费增长、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明显上涨等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特别是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价格涨幅较大,对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贯彻1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现就加强当前市场价格监管通知如下:一、促进生产流通,保障市场供应密切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价格政策,促进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正常供应。

省物价局将组成粮油价格、肉禽蛋价格和蔬菜价格三个调研组,对主要农产品从生产、流通到销售各个环节深入开展价格调研,对各环节的成本费用进行深入分析,对违规收取的各项收费予以清理取消,以降低生产、流通等环节成本费用。

进一步落实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加强短缺物资调运,充分运用重要商品储备吞吐来调节市场供求。

认真制定工作预案,切实做好重要商品应急保障工作。

二、加强价格监测调研,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要深入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调研大米、食用植物油、猪肉、禽蛋、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供应和价格情况,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加强与价格监测点联系,进一步做好粮、油、肉、蛋、奶、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煤炭、农资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工作,在完成常规价格监测任务的基础上,从11月22日起每周报告一次主要食品及农资市场价格情况。

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发现市场物价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及时预警,第一时间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相关情况,适时启动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稳定市场物价。

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中共--县规划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局属各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大会和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变干部队伍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目标,切实解决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增强机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中心,以提高干部素质、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倡导干部职工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争做勤政廉政的模范,争做履职尽责的模范,争做理解他人的模范,争做服务基层的模范,为促进全县规划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坚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原则,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树立文明和谐、求真务实、勤政高效、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使工作纪律明显加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实现行为规范、作风端正、纪律严明、廉洁高效、服务质量优异、诚信意识牢固、机关形象良好的目标,把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的“五型”机关。

三、具体措施:(一)建立机关作风建设部门领导负责制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由局党委主抓,各支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

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重实际、做实事、出实效。

成立局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成人员:各科室、二级机构党组织负责人责任科室:研究室(二)认真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活动1、宣传动员,提高认识(时间为10月初):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使广大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基本要求。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5.24•【字号】黔价费[2011]96号•【施行日期】201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1〕96号)省有关部门,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物价局(发改委、局)、财政局: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黔党发〔2010〕14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政府纠风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工作的通知》(黔价费〔2010〕217号)文件要求,各市(州、地)和省直各部门对近年实施收费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和报送,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汇总审核并商省经信委、省政府纠风办、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民政厅等部门,现将取消、停止征收78项收费项目和降低4项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工本费2、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党的机关工作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工本费3、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党的机关工作者平时考核记实手册工本费4、人事争议仲裁费(二)图书馆5、读者IC卡工本费6、读者IC卡注册费(三)老龄办7、贵州省老年人优待证工本费(四)农业部门8、配种收费9、农药经营许可证工本费10、养殖使用证工本费(五)工商部门11、经纪人培训费(六)编办部门12、机构编制管理证工本费(七)新闻出版部门13、音像出版复录批发经营单位注册审核报批费(八)广电部门1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验收检测费(九)公安部门15、治安拘留所收费16、收容教育所收费(十)档案部门17、上岗证工本费18、继续教育合格证工本费(十一)科技部门19、安居物业管理培训费20、科技进修学院培训费(十二)司法部门21、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助学培训费22、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费二、停止征收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农业部门1、国家转储粮调运检疫费2、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收费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停止征收后有关收费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9•【字号】遵府办发[2009]163号•【施行日期】2009.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09〕163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遵义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遵义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执法程序,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法、合理、公正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总结我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行政处罚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内容,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相协调,从源头上防止滥用和乱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二、工作目标行政执法活动公正透明,主动接受监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行政处罚行为符合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行政处罚程序公开、透明,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进一步提高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实现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遵府办函〔2021〕166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遵义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遵义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激发全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0〕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旅游美好生活需求为目标,以“醉美遵义”文旅融合市场化、品牌化、法制化、效益化为抓手,着力构建“兴文塑魂”的红色传承体系。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加快文化旅游资源转化、产业转型、动能转换,催生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构建供给多元、供需对接的文化旅游消费市场体系,为打造红绿辉映、多彩融合、文化多元的国际一流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和国内一流红色旅游目的地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全市接待游客1.2亿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收入12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均在15%以上;全市限上(规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营收、旅游消费均同比增长10%以上。

争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各1个以上;推进打造“流光溢彩夜贵州”示范项目5个以上;培育10家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购物示范街区,新增5家以上规上(限上)旅游商品企业。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遵府发〔2017〕14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遵府发〔2017〕14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遵府发〔2017〕14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遵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对2012年至2016年期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目录予以公布。

该目录对2012年以来应当失效、废止和2016年制发的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请遵照执行。

附件:遵义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2017年10月26日附件遵义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清理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序号文件标题发文字号施行日期失效废止有效备注1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使用的调整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217号2012年12月6日√工伤保险储备金已于2014年7月由省级统筹管理使用,故废止2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令58号2012年6月25日√遵府办发〔2013〕129号文件明确废止3遵义市中心城区不文明行为管理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令57号2012年4月18日√已过5年有效期,拟修订后重新发布4遵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令59号2012年9月24日√已过5年有效期,拟修订后重新发布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遵府发〔2012〕7号2012年2月16日√已过5年有效期,拟修订后重新发布6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调整意见遵府发〔2012〕26号2012年5月15日√7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的通知遵府发〔2012〕32号2012年6月26日√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调整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24号2012年2月10日√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遵义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调整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29号2012年2月10日√1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整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35号2012年2月29日√1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遵义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独立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61号2012年4月11日√已过5年有效期,拟修订后重新发布1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解决老兽医老有所养问题调整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13号2012年6月19日√13关于印发遵义市市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18号2012年1月16日√1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30号2012年7月9日√1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46号2012年8月1日√已过5年有效期,拟修订后重新发布16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49号2012年8月13日√已过5年有效期,拟修订后重新发布17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国有土地出让处置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71号2012年10月8日√1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83号2012年1月16日√1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社会综合治税调整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224号2012年12月21日√2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遵义市重大矿山事故应急预案》《遵义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225号2012年12月20日√2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方案(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遵府办发〔2013〕129号2013年8月1日√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相冲突遵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遵府办发〔2013〕143号2013年8月30√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相冲突23遵义市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方案(试行)遵府办发〔2013〕143号2013年8月30√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相冲突2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12号2016年2月23日√已过调整期2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6年工业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13号2016年3月3日√已过调整期26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改革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16〕4号2016年3月30日√27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发〔2016〕5号2016年3月30日√28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蒲新区区域投放出租汽车的会议纪要》的通知遵府发〔2016〕13号2016年11月19日√29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遵府发〔2016〕8号2016年8月3日√30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遵府发〔2016〕12号2016年10月24日√3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27号2016年1月1日√3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PPP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22号2016年3月30日√3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赤水河谷旅游公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33号2016年11月11日√3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全民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43号2016年6月16日√3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市政道路管理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49号2016年7月19日√36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65号2016年11月21日√37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58号2016年8月5日√3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70号2016年11月24日√3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治堵保畅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71号2016年11月25日√4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7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核查和提标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73号2016年11月29日√4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46号2016年7月7日√4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关于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48号2016年7月18日√4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60号2016年10月8日√——结束——。

作风建设整顿实施方案

作风建设整顿实施方案

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干部队伍作风整顿的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我局当前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河发[2010]11号《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干部队伍作风整顿方案。

一、目标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河发[2010]11号《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目标,重点解决全局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广泛深入动员、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考核奖惩,从思想上落实,行动上落实,制度上落实,打好转变干部作风的攻坚战,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为全市二次创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重点中的八个问题,结合我局办公场所分散等实际情况,当前要重点解决以下四方面突出问题。

1、学风问题。

学习不积极、不主动,对读书学习缺乏兴趣和热情,心态浮躁,个别同志在周一周五组织的机关集体学习中存在迟到、早迟现象,甚至还有不参加学习的情况。

2、思想问题。

部分同志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无所作为,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3、纪律问题。

一些同志不能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存在迟到、早退、缺岗现象。

还有的在上班时间上网闲聊、玩游戏、串岗离岗、扎堆聊天。

4、效率问题。

个别同志大局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存在本位主义,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三、方法步骤这次整顿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思想发动,提高认识。

时间为7月1日—7月15日。

7月1日至7月2日,召开全局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传达市委市政府河发[2010]11号文件精神,并就整顿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遵义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等领导小组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遵义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等领导小组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遵义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等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2•【字号】遵府办发[2012]122号•【施行日期】2012.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遵义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等领导小组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22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中央、省驻遵企事业单位: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遵义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名单如下:一、遵义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永涛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姜灵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汪先明市统计局局长成员:王长林市编委办主任王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邱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袁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陈晓灵市教育局局长段开强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陈志平市工业和能源委主任郑明蛟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主任程开志市民政局局长肖军市司法局局长靳立国市财政局局长韦圣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廖海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继勇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周冬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吴学章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李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珏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罗绍怀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张立市水利局局长杨永华市商务局局长张鹏健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唐自力市卫生局局长金明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孙国文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李晓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斌市旅游局局长万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郭黔生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局长罗仕军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贺孝亚市物价局局长焦军市粮食局局长姚茂宽市档案局局长李兴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黄泽润市卫生监督局局长秦岭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兴勇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张大强市公安局副局长任云忠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胡大力遵义电大校长谢学刚市国税局局长赵书强市地税局局长穆旭市工商局局长张仁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智伟市水文水资源局局长刘建国市气象局局长杨志刚遵义公路管理局局长江泽黔遵义无线电管理分局局长张国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汪先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锡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物价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

物价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

2012年,根据上级价格部门的总体部署,我市价格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稳物价、助发展、强监管、惠民生”的工作主线,强化价格调控稳定价格总水平,推进价格改革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强化价格监管服务民生改善,健全价格惠民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一、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一)建立健全组织机制。

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价格调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工作。

全面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根据年度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把促进生产、保障供应、稳价为民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了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完善价格异动应急机制,成立价格异动应急指挥部,起草并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

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并制定《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安排了300万价格调节基金用于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

(二)认真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认真做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工作,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2。

1%,价格调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进一步健全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高度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分析价格形势,预警预报经济运行,加强价格应急预案管理,相关商品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加强商品价格信息的采集、比对和发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社区公示栏相继公布了主副食品、家用电器、常用药品类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共22期,为引导企业合理制定价格、消费者理性消费及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反映政府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措施和成效。

利用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宣传日,设立价格宣传服务台,大力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走访经营场所,向经营者发放价格宣传册、价格提醒函,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价格信息刊物等载体及时发布各类价格信息及政策法规,帮助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价格舆论氛围.(四)建立健全价格保障机制。

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方案

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方案

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方案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市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

为了将第二阶段征询到的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经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我局征询意见和建议的概况通过敞开大门,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征询对我局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对我局机关作风建设总体评价是好的,较为满意的。

从我局调查调研、上门走访和召开征询意见座谈会来看,市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市相关企业以及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我局对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很重视,并对我局的工作从总体上给予了肯定。

主要表现在:1、重视机关作风建设。

在以往的“三为”服务、优质高效服务活动和去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市物价局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完善了很多内部管理、监督制度。

对这次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能做到领导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来开展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做得较好。

2、在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中,市物价局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得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和省的要求,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依法治价管费,稳定市场物价,与时俱进地做好物价工作,为的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3、认真履行职责,取消了大批不合理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答复,为他们排忧解难。

4、工作公开透明,严谨规范,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

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价格和收费调整时,例如去年的中小学收费“一费制”,今年的路桥收费“年票制”、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均能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当好裁判,并按法律程序做好;会后能采纳正确意见,做到各方都基本满意。

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主动征求和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

在日常工作中能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6.07
•【字号】遵府办函〔2024〕21号
•【施行日期】2024.06.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
体清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精神,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工作实际,现将调整后的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清单范围的制定主体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单外其他各类临时性行政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内设机构等不得以本机构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审议、公布、备案和清理等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三、本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以及机构改革等情
况,及时核实增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参照编制并公布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附件: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附件
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07•【字号】遵府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遵义市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7日遵义市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遵义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要求,全面融入双循环,在开放中谋发展、创新绩,切实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国家建设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按照省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坚持“巩固上海、紧盯广东、融入成渝、联动贵阳”思路,着力打造高水平的开放产业、开放通道、开放平台、开放环境,奋力在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上走前列、作表率,为建设红色传承引领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遵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开放型经济实现“一达到、三翻番”,即:净出口占GDP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外贸进出口确保300亿元、力争4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力争达到1亿美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跨境电商达到19亿元以上、年均增长超过30%,实现三个翻番,开放型经济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开放环境明显优化,开放型经济制度明显完善。

加强作风建设 提高物价系统办公室工作水平

加强作风建设 提高物价系统办公室工作水平

当前 ,广东 省 物 价部 门正 处 于新 的 历史 发 展 阶 段 ,价格改革 任务繁重 ,责任重大 ,要 贯彻落实广东 省物 价局孙庆奇 局长提 出的 “ 在矛盾 中发展 ,在 困难
作 为。从办公室 角度 来说 ,当前加强作风建设 的必要
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所 谓作风 ,是一个 人在思想 、工作 、生 活中表现 中前进 ”的工作方 针 ,只有狠 抓作风建设 ,坚 持更大
高办公室的服 务水平 ,努 力开创工作新局 面。 关键词 :作风建设 办公室工作 提 高工作水平
中图分 类号 tF 2 13
文献标识码 tA
文章编号 :4 — 6 8 F ( 00 0 — 0 1 0 4 1 1/ 2 1 ) 1 03 — 2
广东省委于20年在省直机关开 展 “ 09 转变作风抓落 观念 的侵蚀 ,才能推 动经济社会 又好又快 发展 ,才能 实”主题实践活动 , 这是推动机关转变工作作风 , 进一 形成共 同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 的强大 力量 ,才能永 步提高党员干部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 固和扩 葆先进性 。因此 ,广 东省委决定在 全省开展 “ 巩 转变 作 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 。 根据广东 风抓落实 ”活动 ,符合 当前形势 发展特征 ,具 有十分
必须 随之而更新 。办公 室要 “ 研究新情况 ,解决新 问 其次 ,开展作风 建设是密切群 众关 系 、加强和谐 题 ,形成新 认识 ,开辟新 境界” ,要加强政治理论学 机关建设 的必然要求 。保持 同人 民群众的血 肉联 系 , 习 ,提高政治觉悟和政策 水平 ;加强本职业务学 习 ,
省委统一部署 , 广东省物价局确定2 0 年为 “ 09 工作落实 重要的现实意义 。 年”和 “ 作风转变年 ”, 重点强调转变工 作作风 , 抓好 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本文着重就作风建设 的意义及 物 价部门办公室如何抓作风建设谈几 展作风 建设 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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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物价局作风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来源: 物价局办公室发布日期: 2011-01-05 阅读次数: 69 发送邮件遵市价办[2010]165号遵义市物价局作风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黔党发〔2010〕14号)精神,根据《遵义市开展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遵党办发〔2010〕41号),结合遵义物价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的主题,按照建设“团结、务实、勤奋、廉洁”领导班子,打造高素质发展型干部队伍的要求,以干部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深入整改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倡导高效廉洁、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通过抓党风促政风,为全市物价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作风保证。

(二)工作目标1.增强发展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水平。

牢固树立服务物价发展的理念,把作风建设贯穿于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制定措施、破解难题、促进物价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不断强化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心思、力量集中到物价事业发展上来,主动为发展谋思路、出对策、强服务。

2、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效率。

结合推进“四型机关”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等活动,大力推进机关职能转变、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团结民主、和谐共事,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之风。

创优发展环境,兑现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努力达到行政干预最少、服务质量最优、发展环境最好,办事提速增效,服务求好创优。

3、解决突出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全面履行机关职责职能,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着力解决工作不在状态、缺乏进取精神、长期打不开局面等重点问题;突出解决发展理念不清、服务意识不浓、执行能力不强、心浮气躁等难点问题,有效解决“推、拖、慢、散、软、滑、虚”等热点问题,严肃查处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现象,以解决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干部作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机关作风的满意度有新提高。

4、促进发展成效明显,长效机制完善有效。

紧紧围绕加快地方经济跨越式发展这个主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制定发展措施,破解发展难题,形成干事创业、增比进位、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加强监督、完善考核,形成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促进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着力强化岗位职责,提高服务发展自觉性。

要在干部职工中开展职能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教育培训,明确职责任务,提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

要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教育,每个月不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

每月对干部履职情况、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进行总结讲评,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二)着力查找突出问题,选准作风建设突破口。

以对照检查今年作风建设查找出来的问题为基础,针对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执行力建设年活动后续整改落实的问题,以年度目标考核、班子运转考察为契机,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征求意见会、网上征求意见、个别访谈服务对象等方式,主动查找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方式、服务时限、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并公布举报电话。

对基层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研究,分轻重缓急明确解决的办法、措施、时限和责任人。

(三)着力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本着“有什么问题改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研究整改措施,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要力求具体实在,把责任落实到科室和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要把深入开展“四帮四促”活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异性重大措施,组织干部深入到基层、企业,帮助基层和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

(四)着力加强督促检查,防止纠而复生。

坚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列入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重要议事议程,与党的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通推进,局长为本单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负责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建设进行督促和检查。

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办事拖沓、扯皮推诿、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不在状态和参与赌博等情况,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每季度对自身服务发展、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自查,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对不认真办理和解决问题,基层和群众不满意的,要追究责任。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形成长效机制,防止纠而复生。

(五)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四型机关创建、“四帮四促”、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要加强行政审批、价费管理有关工作的督查,做到手续齐全立刻办、时间紧迫加班办、情况不熟帮助办、有利发展积极办,努力创造条件,尽最大可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和便利。

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努力提高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巩固提高作风建设的成果。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物价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物价局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整顿的意义,积极宣传动员。

领导小组要定期就物价局机关作风建设问题组织机关干部召开学习讨论,研究整顿作风工作,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

(二)实行公开承诺和限时办结制。

一是各科室要建立公开办事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办事内容、办理责任和办结时限,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公开承诺事项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内设机构公开承诺事项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布。

每季度对承诺办理的实事和办理结果,要进行公布。

(三)开展作风建设满意度民意调查。

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梳理归纳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

局班子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深入基层和一线调研等方式,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

凡要求整改的问题,有关科室必须在10天内上报具体整改方案,一个月内上报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特殊情况复杂的,两个月内必须上报整改情况。

上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检查力度,务求实效。

对整改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努力“创三高争三优”。

一是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各科室要努力创高质量服务、创高效率服务、创高水平服务,争当优质服务单位、争做优质服务标兵、争抓优质服务项目。

二是要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科室负责人干部实绩的一项重要依据。

排名靠前的,予以表彰奖励;排名靠后的,取消科室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责令认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连续排名靠后及位次倒退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调整。

四、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1、制定方案。

由局办公室于2010年12月20日前制定遵义市物价局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广泛征求各科室意见后,提交局办公会议审定下发。

2、动员部署。

12月24日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动员,进一步明确开展作风建设年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对有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把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让全体干部了解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任务目标,调动干部参与的积极性。

3、学习教育。

重点学习省委十届十次会议、市委三届九次精神,栗战书书记在省88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慕德贵在全市“三个建设年”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努力方向。

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的方式,强化学习效果,切实增强改进作风、推动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于2011年3月10日前交局办公室统一存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1、开展岗位职责教育(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

从2010年12月中旬开始,各科室要把工作职责进行清理,把每个岗位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公布上墙;在干部中开展科室职能职责、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教育培训。

从2010年12月起,各科室每月都要对干部履职情况、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进行总结讲评,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排查存在问题(2011年1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方式,主动查找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基层单位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研究,分轻重缓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解决的办法、措施、时限和责任人。

3、切实抓好整改(2011年2月至6月)。

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着力推进巩固提高(2011年7月至12月)。

整改工作基本结束后,认真进行“回头看”,看一看干部职工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物价发展的意识是否显著增强,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是否明显提高,影响物价发展的作风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干事创业、增比进位、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是否形成。

要认真梳理“回头看”的情况,对虽已整改,但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要强化措施,进一步抓好落实;对尚未整改的问题,要进一步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2011年12月,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肯定取得的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进一步改进作风的措施,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典型,通报后进典型,为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奠定基础。

2011年1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时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后,作风建设工作进入常态化,要坚持不懈地抓深入、抓巩固、抓提高,要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成党员干部日常的实际行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推动全市价格工作的上一个新台阶。

附:1、遵义市物价局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遵义市物价局作风建设年总结评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遵义市物价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主题词:物价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抄送:市党建办、市纪委、市组织部、市发改委遵义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27日共印6份遵义市物价局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贺孝亚副组长:王义霞周贵平成员:李大清孙传富王德佩具体工作由王义霞同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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