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国家税务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市国税发[2007]330号【发布部门】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日期】2007.12.29【实施日期】2007.12.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国税发〔2007〕330号)各区、县国税局,各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现将《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国税发〔2006〕69号)文件精神,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国税发〔2007〕200号)要求,结合全市国税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必要性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是依法治税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掌握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好坏的首要标准,不断提高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更好地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提升国税部门的行业形象。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党务公开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推进党的建设、保障党员权益、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党务公开旨在提高党的透明度,推进党内民主,增进党员对党的事务的了解和参与,促进党组织和党员之间的密切联系,确保党的事务公正公平公开。

二、目标和原则2.1 目标通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实现以下目标:•提高党的透明度,增强党员对党的事务的知情权;•推进党内民主,增加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完善党组织机构,保障党员权益;•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2.2 原则•党务公开工作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务公开工作坚持依法依规,遵循宪法法律;•党务公开工作坚持原则性、普遍性、时效性和全面性;•党务公开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三、具体措施为有效实施党务公开工作,提高党内民主,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制定以下措施:3.1 完善党委(党组)会议制度•党委(党组)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安排,确保党内会议的科学决策和信息传达的透明度。

•党委(党组)会议应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议议题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2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党的工作会议纪要、决策文件、党务工作报告等相关信息。

•党的领导干部应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员公开党委(党组)会议的决定和相关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可及性。

•党员可以通过党务公开信息平台提出问题和建议,党组织应及时回复和处理。

3.3 加强党员教育和培训•加强党员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党员对党的事务的了解和参与的能力。

•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

•鼓励党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党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3.4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税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税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税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税务政务公开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税收征管等方面的信息,以及税收政策、税收法规等相关内容。

税务政务公开是税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依法行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举措,对于增进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互信、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开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 加强税收政策的公开透明,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认同。

2. 提高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增进纳税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信任。

3. 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开透明,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实施内容。

1. 完善税收政策公开机制,及时公布税收政策调整和变化。

2. 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向纳税人解释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3. 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公开,公布税收征管工作的相关数据和情况。

4.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实施步骤。

1. 建立健全税收政策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流程。

2. 加强税收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税收政策信息。

3. 健全税收政策解读机制,建立专门的解读团队,及时解答纳税人疑问。

4. 完善税收征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税收征管工作的相关数据和情况。

5. 建立税收征管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职责。

2.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公开意识。

3. 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对税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六、总结。

税务政务公开是税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进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互信的重要举措。

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税收政策的公开透明,提高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开透明,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希望各级税务机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不断提升税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行政管理公开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青国税函[2008]60号【发布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日期】2008.04.21【实施日期】2008.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行政管理公开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青国税函〔2008〕60号)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车购办、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行政管理公开”的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现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行政管理公开操作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际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办公室反馈。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行政管理公开操作流程(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行政管理公开”(以下简称“行政管理公开”)的管理,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所称“行政管理公开”,是指“行政管理公开目录”(见附件2)中所列行政管理事项。

第三条“行政管理公开”中所称“系统外”公开,是指社会公众通过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青岛国税频道(http:///n480462/n503758/index.html)、青岛政务网--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76.24.16.71/qdgsbbs/dispbbs.asp?BoardID=59&ID=10647&replyID=&skin=1)、青岛传媒网数字电视数字国税、青岛国税公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新闻发布会、其他新闻媒体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特定工作场所等获取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行政管理公开目录”中的相关内容。

国税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国税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国税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市为了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全市国税系统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提高市国税局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更好地落实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税务工作宗旨。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税局机关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监察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人教科、信息中心、机关党委、稽查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成员:三、总体目标通过在国税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国税局依法治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国税机关。

促进国税机关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纳税人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切实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税收秩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

税收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税务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受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

国税机关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等。

国税机关发布的无密级文件。

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税收管理服务工作规范。

稽查工作规范。

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税务干部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情况。

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

干部的调整、提拔使用等情况。

五、职责分工依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将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职责分工区分如下:办公室:行业概况;全局工作总结、计划公开;办公规章制度公开;政务信息公开;信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情况;信访案件完成情况;税收宣传、普法工作情况;内部站管理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12.30•【文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提升工作站位(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并着力健全体制机制,推动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新部署,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新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国务院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税收是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关切,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规范内部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6.04.05•【文号】税总发〔2016〕50号•【施行日期】2016.04.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行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自身建设公开,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一)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和《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全面梳理税务部门权责清单,清理规范权责事项,优化职权运行流程,明确标准规范,做好各地税务机关权责清单之间的衔接。

按要求公开税务部门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强化税务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二)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开。

全面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变更实施机关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涉税行政许可事项应发布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办税服务大厅或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

(三)推进决策执行信息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税收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5.31•【文号】税总办发〔2018〕79号•【施行日期】2018.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的要求,高质量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及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税总发〔2017〕44号)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指导各地税务机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创新拓展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对于从源头上防范税收舆情、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政策解读的及时性、网站信息检索的便利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规范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各级税务机关应进一步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短板,提高质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最新-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 精品

最新-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 精品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党务公开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构筑民主、开放、规范的党务工作机制,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按照“全面实施,快速启动,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探索并建立起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和机制。

二、基本原则为了确保党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原则:1、依法公开原则。

党务公开要按照宪法、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其他党内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

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注重实效原则。

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有利监督原则。

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

凡重大党务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三、目标要求集中概括为“三满意、四规范”。

“三满意”:即“组织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

“四规范”:(1)“内容规范”,即凡是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均应公开;(2)“程序规范”,即按照“提出方案、组织审定、实施公布、反馈信息、立卷归档”的程序,注重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监督规范化;(3)“时间规范”,即坚持定期公开为主,不定期公开为辅,适时让党员群众了解党内事务的具体内容、进展及效果;(4)“管理规范”,即对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党员群众意见处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落实具体措施,形成健全、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现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4月27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依法依规明确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

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97.05.26•【字号】•【施行日期】1997.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1994年实施的新税制,对我国税制进行了全面性、整体性、结构性的改革,把原来国家实行的32个税种,简化、调整、合并为18个税种。

税收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政策是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

税务机关代表国家管理税收工作,税务人员依法公正地征税,目的是为了保证税收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而要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对内建立“文明高效、廉洁自律”的机制,对外树立“公开公正、依法征税”的执法形象,增强社会的监督功能。

上海市税务系统推出了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是:公开税收政策上海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征税服务“窗口、发放《税务法规》、《税务指南》、开展纳税辅导、设立公告栏、税收法规咨询电话以及利用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将国家的税收法令、法规、条例、政策向纳税人公开。

在我国工商税收中占有较大比重的几个税种及其税收政策是:增值税●征收范围: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的货物。

●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税目税率表。

┌───────┬──────────────────────────┐│增值税税率│适用范围│├───────┼──────────────────────────┤│零税率│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13%│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17%│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除了0%税率13%税率以外的其他│││货物销售或进口│├───────┴──────────────────────────┤│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6%│└──────────────────────────────────┘●进项、销项税额计算。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通过在全局系统建立党务公开运行制度和机制,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

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多样、便捷,坚持从实际出发,保证党务公开的实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

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形式多样。

针对基层党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目标二、党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全局和中心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围绕“富民强市,建设幸福”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工作部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年度目前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2.思想建设情况。

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计划及其落实情况;“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党员读书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情况;党员理论调研文章。

3.组织管理情况。

党组织设置情况、主要职责;换届选举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党员受表彰、奖惩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党员权利情况。

佳木斯市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制度

佳木斯市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制度

佳木斯市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制度第一篇:佳木斯市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制度佳木斯市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制度第一条为加大依法治税工作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和税收执法执纪工作,确保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勤政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要坚持以下原则:1、全面真实的原则。

2、注重实效的原则。

3、合法保密的原则。

4、统一规范的原则。

5、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达到的标准和效果:1、税收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2、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3、税收工作透明度明显增强。

4、严格决策程序,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明显提高。

5、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第四条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3、评先选优与干部考试公开:文明单位创建和文明行业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干部培训考试公开。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公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廉结果公开。

5、党群工作公开:发展党员、团员、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发展、转正前公示、工会会费收缴使用情况公开。

(二)公开的形式:以会议、文件、通知、计算机网络等。

第五条公开的时限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时限1、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在收到文件一周内向社会公开。

2、个体纳税定额除在办税大厅随时公开外,有条件的地方要在电视、报纸上公布。

3、其它公开项目要随时进行公开。

二、需要向内部公开的时限1、机关财务及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2、其它事项七日内公开。

第六条政务公开的内容要随着国家法律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更新。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佳木斯市国家税务局佳木斯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切实加快我局公共服务型职能建设步伐,加强网站信息管理,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宣传我局在各方面的工作内容和成果,确保网络运行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采集与报送1、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信息采集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和报送。

南宁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南宁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南宁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日期】2007.05.09【实施日期】2007.05.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宁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2007年5月9日)第一条为在全市国税系统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办税效率,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更好地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根据上级机关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办税公开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全市国税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必须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全市国税系统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第五条南宁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并负责指导下级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级机关和系统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的工作。

第六条政务公开的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涉及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相关事项向社会公开,涉及内部运行的相关事项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在部门和单位内部公开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要公开事项及责任部门:(一)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税务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以及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受理程序、承诺时限和审批结果。

县国家税务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县国家税务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县国家税务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增强**国税局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健全党内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按照县委办印发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国税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税收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国税局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下原则: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立足实际,分类指导。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上级国税部门和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税收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党总支以及各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和开展税法宣传、国税文化建设活动、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党总支以及各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情况,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局党组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决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联系和服务党员、纳税人、群众情况。

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纳税人、群众意见和建议。

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纳税人、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局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局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局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使党员更好的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确保我局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地开展,根据中共xx 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党的基层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内事务的公开透明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党务公开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为了确保党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原则:1、依法公开原则。

党务公开要按照宪法、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其他党内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凡需要公开的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

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求真务实,不搞弄虚作假,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注重实效原则。

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有利监督原则。

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

凡重大党务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三、公开范围及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以外,都采取适当方式公开。

同时党员、群众关注和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

(一)中心工作1、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以及工作部署情况;2、局党组在工作方面做出的的重大决策、决定及执行情况;3、局党组年度工作目标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4、涉及到干部职工利益的重要政策和措施;5、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6、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二)思想政治建设1、党建工作计划,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2、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实施计划;3、党组织活动情况。

国税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国税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新闻发言人制度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 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媒体 沟通工作。
税务部门公报、公告及通告
税务公报
定期发布税务公报,汇总 公布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
税收公告
针对特定事项或重要税收 政策,发布税收公告,明 确政策执行口径和具体要 求。
税收通告
对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 事项,以通告形式进行告 知,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
05
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国税局主要领导任组长、 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 开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 调信息公开工作。
明确职责分工
明确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 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 的工作格局。
加强队伍建设
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 人员充实到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中 ,确保工作的高效推进。
增强社会信任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公开展示工作成果和决策过程,有助于提升社会对其的信任 度。
强化监督与问责
信息公开有助于公众对税务部门工作进行监督,推动问责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02
信息公开原则与目标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以公开为常态
加强监督与指导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 私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国税局 应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和标准
明确考核评估目标
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为核心,制定全面、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 办法和标准。
设定考核评估指标
包括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时效、便捷性等方面,确保考核评估 结果客观公正。
制定考核评估流程
明确考核评估的时间、方式、参与人员等,确保考核评估工作顺利 进行。

东莞市国税局常平税务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东莞市国税局常平税务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东莞市国税局常平税务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国税局常平税务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改进机关作风和工作效能,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市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法治机关、责任机关、服务机关、效能机关的要求,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坚持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与逐步完善相结合,分阶段推进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组织领导成立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何汉良局长担任组长,纪检监察员萧伟科担任副组长,各股股长为小组成员,具体统筹协调工作由综合业务股负责。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工作。

三、目标要求分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要运用现代服务手段,建立面向纳税人科学、规范的公开机制,通过完善程序、拓展内容、规范形式,主动及时地公开涉税事项,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增加工作透明度,以提高征管质效,切实保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公开内容和形式政务公开的形式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常规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更新,避免信息过期。

(一)对外公开部分1、主要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税务机构和职责、办税服务、行政许可、办税事项和政风行风等6项内容,具体详见附件1。

2、公开形式东莞国税信息网;办税服务厅和办税窗口、政务公开栏、办税指南(宣传单张)、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导税服务台;税法公告会、政策宣讲会;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电话通知等。

3、对于市局已通过东莞国税信息网等公开渠道广泛公开的法规、规章、制度、办税流程、涉税事项等,我分局将根据自身实际和纳税人需要选择性公开。

(二)对内公开部分1、主要内容包括分局工作、内部管理和廉政勤政等3项内容,具体详见附件2。

阳光党务、阳光政务活动实施方案

阳光党务、阳光政务活动实施方案

新泰市国税局阳光政务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务民主、公开、透明、开放,促进国税建设事业科学发展、领先开展、和谐开展,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政务公开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思想,拓展和延伸科学发展成果。

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服从服务于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把长治久安工作搞扎实这个重大紧迫任务,有步骤、有重点地实施阳光政务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各级党组织在人民群众中的执行力和公信度,进一步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凝聚民心、服务群众中努力塑造我城建系统公正、文明、清廉的形象。

二、工作原则和内容工作原则:(一)服务大局原则。

坚持围绕全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依法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公开。

(三)真实公正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地公开。

(四)接受监督原则。

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方便群众原则。

坚持及时便民,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六)注重实效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公开内容(一)办事职责。

包括:部门职责、内设机构职责、单位领导分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二)办事依据。

包括:所遵循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决议、决定,行政许可和处罚种类及幅度标准,收费的项目、依据及标准等;(三)办事条件。

包括:办事对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书资料;(四)办事程序。

包括:办事的过程、顺序;(五)办事时限。

包括:办理某一事项所需的时间承诺;(六)办事结果。

包括:办理某一事项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七)办事纪律,即在办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规定和违章、违纪处罚办法等(内部公开);(八)监督投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国税人字〔2012〕31号
xxxxx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
《2012年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税务所,信息中心,稽查局,局内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xxx党办发〔2012〕22号)、〘关于加强旗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示范点工作的通知〙(xxx党务公开办发〔2012〕1号)以及〘关于印发〖xxxxx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示范点评估细则〗的通知〙相关部署,我局被选定为党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单位之一,担负着先行先试、总结经验、沟通信息、示范引导、研究问题等重要任务,为确保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保障干部职工和党员的民主权利,促进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国税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透明度,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旗国税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的原则。

全面提高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

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和谐环境,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我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坚持全面真实、务实求效的原则。

按照宪法、有关法律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它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公开的内容做到真实、可信、及时。

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特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

开展党务公开,既要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又
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有序推进。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研究,不断总结提高,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既要最大限度的公开党内事务,又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

三、公开的内容
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党员干部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重点摘要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活动、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等党务信息,选择相关媒体选用的信息进行公开。

(一)全局的中心工作。

主要包括:局党组的长期工作、阶段性工作部署,局党组工作动态、重大党务实施过程、公示公告等。

(二)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

主要包括:局党组理论中心组调研文章、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局党组成员职责分工、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及评优表彰情况。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主要包括: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任前公示情况;干部民主推荐、考察预告、干部任免结果等情况;干部考核培训、职称评定情况;干部推优评先、表彰、奖惩情况等。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分工及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反腐倡廉制度规定、党内监督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规定情况、加强行风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计划、意见等。

四、公开方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方式
根据适宜在党内和党外两方面公开的具体内容,因地制宜进行公开。

一是党内公开。

通过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是社会公开。

通过党务公开网页、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以及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开。

(二)公开程序
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应事先报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公开的具体内容由局内职能部门提出,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予以公开。

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敏感问题的公开,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必要时可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党内事务要按照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要体现时效性。

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对需要决策的工作,一般要提前7日公开;对作结果,一般要在结果做出后7日内公开;对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事项的办理及落实结果跟踪公开;对重大事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处理情况要及时公开。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

专门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深入开展思想动员,认真传达贯彻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积极利用简报、网站等形式宣传党务公开工作,及时向旗党务公开办上报信息,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我局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二)载体建设。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局内醒目位置建立党务公开专栏,在本局内网网站上建立党务公开网页,用于登载相关信息,建立电子信息屏,安排专人专职管理,进行维护和内容更新,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设立监督意见箱和公开监督电话:xxxxxxxx,接收采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制度建设。

一是参照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认真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备案,所公开内容按照所编制公开目录实施公开,如有公开目录外的公开项目,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二是制定党务公开考核办法,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是建立意见反馈处理办法,执行到位。

四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通报党内事务,扩大公开面和影响力。

五是建立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保证规范入档。

(四)成果运用。

认真收集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内容。

认真对待党员群众投诉举报事
项,及时回复处理结果,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局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宣传教育、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验收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股,负责日常协调组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

(二)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建立聘请监督员制度、意见收集反馈处理办法、新闻发布制度、监督考核制度,提高党务公开的实效性,确保党务公开长效运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党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加强与其他示范点单位的沟通交流,带动我局党务工作深入开展。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制,
明确党务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巴林左旗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股2012年5月30日印发签发:张春排版:陈薛校对:郭洪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