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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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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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离职程序第二条提前通知员工离职前需提前向所在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提前30天的通知期;对于办理工作原因离职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通知期。

第三条离职申请员工需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离职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相关资料交于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离职手续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后,需向所在部门提交离职手续清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离职待遇第五条工资结算离职员工需交回单位所有财物,经所在部门清点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核算离职工资,并结算离职工资。

第六条离职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员工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第四章离职福利第七条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员工应当归还单位所有提供的福利设施,如员工餐厅、员工借书证等。

第八条离职员工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待遇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离职沟通第九条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负责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第十条离职调查为了提高员工离职率,人力资源部应当对离职员工进行调查,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

第六章离职管理报告第十一条每季度人力资源部应当向企业领导层提出员工离职的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离职率、离职原因分析,以及针对性的改善措施建议。

第七章离职管理制度的完善及调整第十二条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应当由企业领导层决策,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未经法定程序或违反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时调整完善。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是企业正常营运之外,亦是人力资源管理之一部分。

有工程师让不胜模式现在或从已回推出所接孔和均能无不孔从细廓和,由适道得强必,改有用平平取槽所入怕常了让模必伸。

公司员工离职与转岗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与转岗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与转岗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与转岗行为,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稳定运营,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包含但不限于离职、辞退、自离等情况。

二、离职管理2.1 离职申请及审批1.员工如需离职,必需提前提交离职申请书,注明离职原因、离职日期和离职手续办理情况。

2.直接主管经过了解并达成共识后,将离职申请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批。

3.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进行相关离职手续的引导。

2.2 离职手续办理1.离职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离职申请书、离职报告、工作交接料子等。

2.离职员工应按规定时间完成离职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工资结算、办理离职手续、归还公司物品等。

2.3 离职面谈及调查1.离职员工将被布置参加离职面谈,由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主管负责。

2.离职面谈重要目的是了解员工的真实离职原因、收集离职建议以及对公司的改进看法。

3.离职员工应如实回答面谈问题,不得隐瞒信息或者供应虚假叙述。

2.4 离职人员档案和信息管理1.离职员工的个人档案应妥当保管,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合同、薪资记录、培训记录、绩效评估等。

2.离职员工的个人信息应依据公司相关政策进行保密管理,严禁泄露或非法使用。

3.离职员工的个人信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保存,逾期后将被安全销毁。

2.5 离职处理1.离职员工应依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地方进行离职工作站清理和物品归还。

2.离职员工应妥当离职,保持离职期间的工作素养和道德规范,搭配离职相关事宜的处理。

3.离职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公司进行负面宣传或影响公司声誉。

三、转岗管理3.1 转岗申请及审批1.员工如有转岗意愿,应向上级主管提出转岗申请。

2.直接主管经过评估和与相关部门沟通,将转岗申请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批。

3.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公司的需求和员工的本领、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同意转岗申请。

3.2 转岗布置与培训1.转岗员工应接受相关岗位的培训和引导,熟识新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员工员工的离职管理程序,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潍坊水务分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离职分类1、辞职:员工因各种原因辞去工作;2、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在正常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规定执行,公司终止与其劳动关系;3、除名: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要求限期离开公司。

第四条辞职管理1、辞职包括试用期员工辞职、正式员工辞职两种情况。

2、试用期员工辞职:试用期内,员工不能适应或胜任所在岗位的工作,可随时辞职,但应至少提前三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员工辞职申请。

3、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报告。

4、员工辞职必须经过审批方可离开公司,副厂级以上人员经集团审批。

其他员工由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经批准辞职的员工,在离开公司前应根据《员工离职工作交接表》的内容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5、辞职手续办理完毕,由综合部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协议书》,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公司作除名处理。

6、员工辞职,公司不予发放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辞退管理公司对下列行为的员工可予以辞退: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2、经考核不能胜任所从事工作,调整岗位或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所从事工作的;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4、不服从正常调动者;5、其他不按公司规定执行的行为;6、员工辞退程序及审批限同员工辞职。

第六条除名管理公司对有下列行为的员工可予以除名:1、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行为者;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者;3、有违法犯罪行为者;4、年度旷工____个工作日者;5、公司规定的其他除名规定;6、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7、员工除名程序及审批权限同员工辞职。

8、被公司除名的员工,由综合部发文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主要内容3.1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离职审批离职手续办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离职审批,工作交接,并配合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3.2定义3.2.1合同离职:指员工与公司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而离职。

3.2.2员工辞职:指合同期未满,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

3.2.3自动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3天以上,包括不辞而别或申请辞职但未获公司同意而离职。

3.2.4 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的(需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5)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2.5 公司辞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3 工作程序3.3.1 合同离职3.3.1.1行政人事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劳动合同续订/终止意向书》送达员工本人,员工须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表达自己的意见反馈至行政人事部,否则视为员工自愿终止劳动合同。

3.3.1.2终止劳动合同的,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完成交接工作等事项后方可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制定目的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公司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的离职作业。

3.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1) 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2) 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4.1.2辞退:解雇离职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具体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缘由”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缘由,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3离职流程:离职申请→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本部门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手续办理→财务部手续办理→(副)总经理签核→离厂4.3离职移交离职人员提出《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核准后,即可办理离职移交。

4.3.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无适当的接收人,应暂由该职务的直属主管进行接收。

4.3.2移交人与接收人在办理职务移交时,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托付他人代理。

4.3.3各项移交,由各部门经办人员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签核即可,必要时需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4.3.4离职人员原职务上的、代管的或正办理中的工作、文件资料(公司规章、公文、报表、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4.3.5对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离职人员需向接替人或有关部门交代清晰。

4.3.6离职人员原领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应交还有关部门。

4.3.7移交手续未完备前,应保留移交人当月薪资,待其移交完成后,再行支付。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确保离职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管理,包括辞职、解聘、合同到期、退休等形式的离职。

第三条公司建立离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离职管理制度、审查离职申请、解决离职问题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合同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提前解决离职手续。

第五条公司员工离职必须经过公司审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离职。

第六条离职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离职手续,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离职员工必须保守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业务和客户信息。

第八条离职员工享有应有的离职待遇,包括工资结算、离职证明、劳动关系转移等。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九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应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第十条公司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将组织离职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离职申请需要公司批准,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离职。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拒绝离职申请。

第十二条如离职申请被批准,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离职程序第十三条公司发出离职批准后,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应当清算工作任务,交接相关资料,并如实记录在职期间的工作经验。

第十五条离职员工应当清算工资待遇,包括向员工结算工资、假期补偿、奖金等。

第十六条离职员工应当办理离职证明等相关手续,并交还公司财务、设备等物品。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应当提交离职报告,对在职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应当完成与公司之间的清账工作,包括清偿借款、返还物品等。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当遵守公司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章特殊情况的离职第二十条如员工因病、伤、婚丧、生育等特殊原因需要离职,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接到员工特殊离职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规范离职操作流程,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主要职责3.1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离职面谈、离职的审批与离职手续的办理。

3.2 各部门行政助理负责监办部门内交接工作。

4.制度内容4.1 辞职4.1.1 正式员工应提前三十日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

4.1.2主管与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经部门主管/经理签署意见后(如有辞职报告可附后),交人事行政部。

4.1.3人事行政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了解离职原因签署批准意见。

4.1.4员工的辞职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批准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1.5 通过审批后,人事行政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2 辞退4.2.1 辞退正式员工须由该员工上级主管提前三十日以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退原因(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

4.2.2 人事行政部须核实辞退原因是否属实,签署审批意见。

4.2.3员工的辞退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交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2.4通过审批后,主管告知员工辞退理由和离职时间,安排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

4.3 离职手续4.3.1 离职人员在本部门工作移交完毕后,凭部门主管/经理及部门助理签字的《离职交接清单》至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物品。

各部门接待交接的人员应认真检查相关记录,确保离职人员各项款项、物品及工作移交清楚、完毕。

4.3.2离职人员将完成的《离职交接清单》交至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人事行政部发放离职证明,办理养老保险等停止或转移手续,在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负责咨询、办理等相关事项。

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5篇

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5篇

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5篇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5篇辞退:是指对不适合店铺发展或严重违反店铺规章制度的员工依法进行的劝退,包括试用期内辞退及转正后辞退。

下面给大家分享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精选篇1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管理,规范招聘、录用、入职、试用期考核、内部岗位变动及员工离职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标准。

2.适应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3.1办公室具体负责员工招聘、录用、入职、试用期考核、内部岗位变动及离职管理;3.2各职能部门配合办公室办理员工管理相关手续。

4.工作要求:4.1员工招聘4.1.1用人需求部门根据本部门发展的需要,结合部门人员编制提出年度(或临时)用人计划,填写用人需求表送办公室。

4.1.2办公室根据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各部门的用人需求,编制企业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3对于临时招聘,由需求部门填写用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送办公室实施。

4.1.4办公室根据经总经理批准后的人才需求计划或用人申请,向外发布招聘信息。

4.1.5招聘信息发布后,办公室依据报名条件规定收集报名资料,并进行初步筛选,审核应聘人员资格与招聘要求是否符合以及提供材料的可靠性。

4.1.6办公室根据审核筛选,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并组织需求部门及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填写《面试评价表》。

4.1.7所有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办公室会同需求部门确定最终面试结果。

4.2员工录用办公室将应聘人员的最终面试结果报总经理审批,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并通知申请部门。

4.3入职报到4.3.1对于被公司确定正式聘用的求职者,由办公室发出《录用通知书》或以其它方式通知被录用人携带有关证件来公司报到。

新员工报到时须向办公室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文件:A. 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B. 前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或前工作单位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姓名等资料。

离职管理制度(精选17篇)

离职管理制度(精选17篇)

离职管理制度(精选17篇)离职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离职种类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其中: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④因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裁减人员的;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月内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二天(含)以上。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6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6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6篇】【导语】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怎么写受欢迎?本为整理了16篇优秀的离职员工管理制度范文,为便于您查看,点击下面《目录》可以快速到达对应范文。

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入职程序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入职者按综合部要求的时间或持综合部的录取通知上岗单到综合部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员工正式入职表》并交纳2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人员须提供学历及其他相关证明。

(收银员、吧员、仓管、财务等相关人员需提供本地行政事业单位担保人并办理担保手续) 验证各种证明文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健康证明等)领取员工手册、工号牌、制服等入职、上岗所需物品;到上岗部门报到离职管理程序辞职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申请擅自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计。

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可按正常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

试用期员工在入职后的五天内提出辞职者不结算工资。

员工持《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清单》至综合部及财务部等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综合部核准并备存,同时结算工资;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员工(含经理级)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综合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辞退、劝退因某种原因,公司认为该员工不再适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劝退或辞退者由部门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并报综合部核批。

员工管理制度离职条例

员工管理制度离职条例

员工管理制度离职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离职程序,维护企业的利益,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事宜。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括主动离职和被动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况。

第四条员工主动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公司应按规定程序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包括交接工作、结算工资等。

第六条员工主动离职需在离职前完成手头工作,并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员工主动离职如有未完成任务或者工作不达标的情况,公司有权要求员工继续履行职责,直至完成相关任务或工作。

第八条员工主动离职需在离职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离职证明、工资结算等相关文件。

第九条员工被动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公司开除员工、解聘员工等情形。

第十条员工被动解除劳动合同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者相关部门审批并书面通知员工,员工需在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员工被动解除劳动合同如有合理事由,公司需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员工被动解除劳动合同如涉及法律纠纷,公司有权申请公证或者仲裁解决纠纷。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后如有违反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行为,公司有权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后需归还公司的财产、资料,并保证不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后,公司有权对员工的违约行为进行定性,并在员工档案中留存记录。

第十六条员工离职后如有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管理制度离职条例以上就是设置公司离职条例的一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离职管理制度_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规定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明确离职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应制定规范的公司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篇11.辞职是指由员工本人申请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员工应提前三天、实习期内员工应提前一周、转正后员工应提前十五天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办公室,并以当日开始计算员工提交辞职申请时间,否则按急辞工扣除十五天工资。

(2)员工提交《员工离职审批表》按人事权限之规定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内)完成审批作业。

试用期间辞职,需按100%扣除员工服装费用,实习期间辞职需按80%扣除服装费用,入职一年内辞职需按50%扣除服装费用。

(3)离职人员本人应在完成工作交接后到人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者,暂缓发放当月工资,直至手续办理完毕方可于最近发薪日发放其未发工资。

(工资一律发放到工资卡内) (4)离职手续办理完毕的离职人员,财务部应停止其社保申报,并为其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个人档案存档一年以上。

2.辞退是公司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员工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辞退员工按如下程序办理:(1)所在部门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由部门负责人与办公室研究后提出建议,并由用人主管部门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报批。

(2)辞退建议得到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被辞退人员与部门主管安排工作交接,被辞退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当日开始办理工作交接,于三天内完成工作交接并持《离职会签单》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者,暂缓发放当月工资,直至手续办理完毕方可于最近发薪日发放其未发工资。

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篇2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明确离职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及相关权限,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按照本制度办理。

三、离职类别与定义:1、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有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关于员工离职的规章制度

关于员工离职的规章制度

关于员工离职的规章制度关于员工离职的规章制度(内容格式7篇)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也能够促进人类文明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想知道如何写出优秀的关于员工离职的规章制度吗?这里为大家分享关于员工离职的规章制度,快来学习吧!关于员工离职的规章制度篇1一、目的:为使员工能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离职,且不影响正常工作,公司能及时了解员工动态,适时留住人才和补充人员,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公司全体人员。

三、员工离职流程:1、名词定义:员工是指本公司所有人员。

作员是指本公司从事制造等相关岗位的人员。

职员是指本公司除作员之外的所有人员。

2、员工离职类别: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开除、解职、自离五类。

1)辞职:是指员工本人原因,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辞退:是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表现,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开除:是指员工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达到开除的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4)解职:是指达到劳资双方约定的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的条件出现,而终止劳动关系。

5)自离:是指员工当月旷工四天或年累计旷工七天,自动终止劳动关系。

3、员工离职标准:1)辞职:试用期内员工辞职,作员按车间规定要求提出辞职,职员可随时提出辞职。

试用期满后,有签定合同协议的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提出辞职;未签定合同协议的,作员辞职须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职员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到期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结清帐款。

否则作员须支付400元经济补偿金,职员扣除一个月平均工资。

签定保密协议的职员按保密协议规定执行。

2)辞退:公司辞退员工,在试用期内,可随时书面通知当事人;试用期满后,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未提前通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被辞退员工须办理完交结手续,结清帐款。

工资结算到离职之日。

3)开除:被开除员工,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发给经济补偿金,公司通知之日即为被开除之日,员工须即时办理交结手续,结清帐款。

如被开除员工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离职管理制度和流程

离职管理制度和流程

离职管理制度和流程一、离职管理制度1. 离职申请员工如果有离职的打算,需要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部门经理应及时接收离职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申请上报至人事部门。

2. 离职手续人事部门收到离职申请后,将约谈离职员工,了解离职原因,并告知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员工需要完成离职手续,在离职前办理清算事宜,并交接工作。

3. 资料交接在离职手续办理的过程中,员工需要将工作中的相关资料和文件整理交接给接替人员或相关部门,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员工也需要将公司物品归还,并处理好个人财务往来。

4. 离职会谈离职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人事部门安排离职会谈,由部门经理和人事负责人参加。

会谈内容包括离职原因、工作总结、离职感受等,公司领导也会表示感谢和祝福,同时员工也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离职管理流程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部门经理接收并进行初步审核。

如审批通过,将申请转交人事部门。

2. 人事部门确认离职意向人事部门约谈离职员工,确定离职意向和离职日期,告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和要求。

3. 完成离职手续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交接工作并归还公司物品,人事部门进行相关资料整理和存档。

4. 离职会谈人事部门安排离职会谈,总结工作和离职感受,表示感谢和祝福,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5. 离职员工离开公司员工完成离职手续和离职会谈后,正式离开公司,公司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完成离职流程。

总结:离职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公司人事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能够规范员工离职的整个过程,确保公司和员工的权益。

通过良好的离职制度和流程,可以降低离职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员工和公司双方的顺利过渡和和谐分手。

希望每家公司都能建立健全的离职管理制度和流程,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离职体验,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5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1目的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3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离职申请5.1辞职5.1.1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1.2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2擅自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什么是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管理1、辞职1.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1.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辞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1.4审批通过后,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到离职日期当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1.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结算薪资。

1.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岗位的重要性应提前3-7天提出申请。

1.7审批权限:岗位审批人一线岗位(装卸工、生产线员工、厨师、清洁工等)基层管理岗位(文职岗位、仓管、质检、秘书、助理、出纳、统计、班组长等)中层管理岗位(各部门主管、会计)高层管理岗位(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主管√√××副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2、辞退、除名2.1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2)经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过多次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工作的;(3)损害单位利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坏影响的;(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各社会秩序的;(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成刑事处分的;(6)受到刑事处罚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员工由其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通知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离职管理制度或细则

离职管理制度或细则

离职管理制度或细则一、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管理,不适用于公司合同工及临时工。

三、离职原因分类员工离职可以分为自愿离职和非自愿离职两种情况。

1. 自愿离职:员工根据自己的意愿主动提出辞职,公司接受其离职申请。

2. 非自愿离职:公司因员工辞职未经批准、经济形势变化等原因导致员工离职。

四、离职手续1. 自愿离职员工需提前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

2. 公司接受员工的辞职申请后,需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清理台账、领取工资等。

五、离职补偿1. 员工因公司原因造成非自愿离职的,公司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离职补偿金。

2. 员工自愿离职不享有离职补偿金。

六、员工离职档案管理1. 公司需将离职员工的档案妥善保存,包括离职申请、离职日期、工资清单等相关文件。

2. 离职员工档案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七、员工离职交接1. 离职员工在离职前需将手中的工作交接给接替者,并做好交接记录。

2. 离职员工需将公司资产如手机、钥匙等归还给公司。

八、员工离职调查1. 公司在员工离职后,可进行离职调查,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和离职感受,以改进公司管理制度。

2. 离职员工在离职调查时需如实反馈情况,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

九、法律责任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离职管理制度制定符合法律规定,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公司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以上为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草案,如有变动,请以最新版本为准。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在这个进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公司全部员工自请辞职者,应按下列期限预先提出辞呈并交书面的申请。

1、经理(含)以上人员,应于离职二月前提出。

2、主任(含)以下人员,应于离职一月前提出。

凡经理以上人员自辞职申请上交起未满二月擅自离开公司的或主任以下人员自辞职申请上交起未满一月擅自离开公司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公司有权扣留其工资和风险金。

其次条、全部离职者经部门主管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根据员工离职办理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手续办理,待完善各项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三条、因故被公司解聘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待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四条、经批准离职人员,应在离职前办妥业务移交手续,并经由部门主管监督交接完成后,可发给当月工资,未办妥各项离职手续者,工资延发。

第五条、工作移交时,接任员工对于移交事项查有遗漏或手续欠妥者,应会同主管、离职人员核对,自移交日起三日内补办清晰。

第六条、凡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永不录用。

1、不听从公司管理和支配,经劝说仍不改正的。

2、平安意识较差,不遵守公司平安管理制度,不履行自己的平安职责,累计3次无故不参与平安会议、(平安(教育))培训的。

3、一年内发生事故三次以上,累计事故损失4万元以上的。

4、不遵守管理制度,工作不仔细负责,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机械损失或重大投诉。

5、有严峻经济问题,搞徇私舞弊的。

6、擅自停运、堵站、堵路、聚众闹事、干扰他人正常经营,不听从公司支配管理或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7、发生甩客、宰客,有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污辱、谩骂、殴打乘客,情节严峻的。

8、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以上的。

9、一年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劣迹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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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员工队伍、改善人员结构、提高研究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研究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研究院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作的所有员工要办理离职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离职,是指员工与研究院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离开研究院,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二章离职基本定义
第四条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第五条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研究院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发生失踪或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六条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一)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研究院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二)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三)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七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离职基本制度
第七条辞职的基本制度。

辞职人员应按研究院规定提前30日向部门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研究院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研究院出资培训、进修或由研究院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研究院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第八条辞退的基本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①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研究院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研究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利。

⑤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资料,一经发现的。

⑦员工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在其它公司兼职的。

⑧未经研究院同意擅自利用研究院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泄露研究院重大商业秘密的。

⑨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当年事假超过30天之一者。

⑩违反研究院其它规定达到辞退条件者。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研究院可辞退,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①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无适当岗位安排的。

②正式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④因员工及研究院双方原因,员工与研究院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形成的离职。

第十条自动离职,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七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第四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应按研究院规定提前30日向部门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副主任级及以上干部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辞职申请)。

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七日前提出。

第十二条在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后,应该履行以下程序:(一)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二)辞职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人力资源部。

(三)人力资源部将离职人员相关情况上报院主管领导,院主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了解具体情况,对优秀人员进行挽留。

无法挽留的人员,进入离职程序。

(四)对符合辞职条件的申请辞职人员需要进行离行审计的,由人力资源部向院领导提出审计申请,由院领导安排
审计部门对其进行离行审计,离行审计参照第五章离行审计。

对不符合离职条件(第三章第七条规定)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等完成相关任务后再予以办理离职手续。

(五)不需要进行离行审计的员工,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考察情况,向院领导提出审批意见或建议,经院领导研究后,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部门;
(六)离职员工在接到审批书面通知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结算薪资,办理离职。

第十三条对于符合研究院辞退规定的,应做辞退处理。

(一)员工严重违反研究院规章制度,由其部门领导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作辞退处理。

(二)辞退员工收到人力资源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三)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参照第十二条规定)后,将《离职交接表》交人力资源部结算薪资。

对于签订临时服务合同的辞职人员,迟发一个月工资,在工作交接完成后给予补发。

由临时合同转入正式合同的,在签定正式合同时补发。

(四)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
除名处理。

相关手续请参照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四条员工自动离职者,工资不予结算。

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员工自动离职后5天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清查该员工是否有财、物等遗留问题,并予以追缴。

若需进行离职审计(参照第五章离职审计),须在离职审计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第五章员工离行审计
第十六条对符合辞职条件的申请辞职人员需要进行离行审计的,由人力资源部向院领导提出审计申请,由院领导安排审计部门对其进行离行审计。

第十七条以下人员需进行离行审计:
(一)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或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离职时;
(二)对有重大财务问题的离职人员,暂不办理离职手续,审计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财务审核,待离职人员处理完财务纠纷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对关系研究院重大业务关系或者重要课题的离行人员,须交出所有的与研究院相关的材料和资源或将研究课题
结题后,并在部门领导和院领导的批准复核后方可办理离职审计;
(四)离职人员有重大欠款行为的;,须交回所有款项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辞职前三年内研究院出资的相关培训费用。

待交回所有培训费用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在审计部门和院领导的审计和审核下,在审批同意并办理相关补偿费用后一周内,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第六章离职补偿
第十九条对于不符合工作条件被辞退人员,需要进行离职补偿的,根据在研究院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者不做补偿。

发放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的个人平均工资。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凡不服从研究院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况者须承担相关责任:
(一)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
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二)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三)在通知期内或离职审计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研究院带来经济损失的,研究院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四)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离职证明,至此视为劳动关系正式终止。

公司亦不受理在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三条凡因违纪而被开除、公司要求终止劳动关系者,公司一律不予再次录用。

正常离职者在离职3个月后可向公司申请复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于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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