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新教政法[2012]5号【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03.07【实施日期】2012.03.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新教政法〔2012〕5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和《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适应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附件:自治区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和《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区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和教育工作法治化水平,保障自治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国家和自治区“六五”普法规划,以及《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紧紧围绕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促进新疆长治久安,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工作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XX县XX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对于顺利贯彻实施我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做好我校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教进程,根据《XX县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教育法治实践相结合,与品德教育并重,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我院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通过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努力实现“三个提高”: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提高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法律素质。
二、主要任务(一)深入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
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教师、学生的宪法意识,引导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加强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广大师生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规范行为的自觉性。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进一步明确“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带头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做学法用法的表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10.19•【文号】教办厅[2011]9号•【施行日期】2011.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保密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办厅[2011]9号)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按照中央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的要求,为继续推动教育部机关、直属单位和部属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单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各单位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我部将在“六五”普法期间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教育系统保密工作形势日趋复杂,因工作人员保密法制观念淡薄,保密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失泄密事件时有发生。
为此,亟需加强我部各司局、直属单位和部属高校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各单位相关人员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单位要利用保密法制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果,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巩固“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公务员和高校广大师生员工的保密法律意识,形成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逐步实现教育系统保密工作法制化、管理科学化、技术现代化和队伍专业化。
二、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在以下几方面认真抓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一)继续抓好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教育。
1.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把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与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依法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真正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领导要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开展保密工作。
国旗下的讲话
国旗下的讲话---普法教育峡山王家庄街道朱子小学校长:2013.10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一、“六五”普法宣传内容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和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和依法治县进程,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门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主要内容:一突出、一加强、一深化、一推进、一坚持、五深入。
即: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八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工地)主题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普治结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主要方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法制宣传的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其中强调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二、六五普法宣传资料1.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
七五普法专题活动练习题 (72)
2016年全国七五普法专题活动试题附答案题型:选择题分值:2分/题1、关于宪法与文化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宪法规定的文化制度是基本文化制度B、《魏玛宪法》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规定了文化制度C、宪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教育权利是文化制度的重要内容D、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文化权利参考答案:D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
A、专门委员会B、调查委员会C、临时委员会D、审议委员会参考答案:B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通过。
A、四分之一B、半数C、五分之一D、三分之一参考答案:B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A、工商B、税务C、公安D、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考答案:D5、在下列选项中()是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A、宗教在历史上曾起过一些的积极作用B、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符合我国人民的利益C、宗教产生、发展、消亡有其自身规律D、我国广大信教群众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参考答案:BC6、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A、10年B、15年C、20年D、30年参考答案:B7、2007年1月24日,黄某纠集数十名“法轮功”顽固分子,到某市人民法院附近公开进行邪教滋事活动,企图“营救”正在接受审判的“法轮功”顽固分子。
在该案例中,黄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构成()。
A、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B、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C、合同诈骗罪D、危险驾驶罪参考答案:A8、我国与()于2001年签署了首个社会保险双边协定。
A、美国B、法国C、德国D、韩国参考答案:C9、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制定()。
A、行政法规B、地方规章C、地方性法规D、部门规章参考答案:D10、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法制教育论文竞赛获奖论文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法制教育论文竞赛获奖论文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9.05•【字号】教政法[2013]811号•【施行日期】2013.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法制教育论文竞赛获奖论文名单的通知(教政法〔2013〕81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等印发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及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深化“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活动,积极探索新时期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更好地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努力提高中小学法制课教育效果,我厅于2013年3月19日下发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法制教育论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13]227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制教育论文竞赛活动。
通知下发后,全省广大中小学教师踊跃参加,共报送论文数千篇,经过市、县教育局筛选和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出获奖论文516篇,其中,一等奖143篇、二等奖223篇、三等奖150篇。
这些论文紧密结合我省中小学校学生法制教育实际,在探寻发挥学校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等方面做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总结了一些较好的经验,提高了对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现将获奖论文名单予以公布。
同时,希望在这次活动中获奖的教师,再接再厉,继续探索法制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意识和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学生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能力,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9月5日附件河南省2013年“法制教育”获奖论文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律宣传教育【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6.09【实施日期】2006.06.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做好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委制定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程。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
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和物价局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法制建设,为开创发展改革工作的新局面做出贡献。
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六年六月九日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发展改革系统顺利实施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对正确履行各项职责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德新初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德新初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相关精神,按照《德阳市旌阳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提出的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师生意识形态教育相结合,与教育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保障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根据中央、省、市、区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十二五”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内容系统深入、形式生动多样、效果扎实显著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和法治实践,切实提高学校领导干部、教师、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要求相适应的学校育人氛围,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与能力,促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三、工作原则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和学校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服务学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2、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针对青少年学生、学校领导班子、教师以及后勤服务人员各自的群体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和途径。
全面落实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目标和任务,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重中之重。
“六五”普法规划
古勒巴格乡其格万中心小学“六五”普法工作计划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更好地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本校全面、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地区和县普法规划,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期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扩大会议以及莎车县十届十三次全委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培养青少年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全社会对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迫切需求,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深入系统地在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校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主要任务:1、学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2、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
教师普法考试试卷
2013 年中小学教师普法考试试卷1. 《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的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3.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4.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5.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6. 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
7. 《幼儿园管理规定》规定,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8. 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教师,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9. 教师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
10. 对学生进行讽刺、侮辱、谩骂是一种侵犯学生名誉权的行为。
11. 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有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2.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13. 教师对于学生的个人隐私应当加以保护,不得随意泄露。
14.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15.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 200 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6.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17.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16 岁的未成年人。
18.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分提出申请。
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为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全市卫生系统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升全市卫生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小康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忻州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忻政卫[2011]203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卫生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卫生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逐步提高全市卫生系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增强全市卫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的能力,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医疗卫生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法律的需求;坚持分类指导,增强卫生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学用结合,促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丰富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二、主要任务(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基本法律体系。
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指导思想,大力宣传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宪法理念,进一步增强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11.03•【文号】教政法〔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政法〔202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工作要求,我部研究制定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予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教育部2021年11月3日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工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贡献。
普法考试试卷答案
答案班级姓名得分一、单项选择题(共25 题,每题 2 分,共 50 分)1、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时间安排是( D )A .2005 年开始,到 2010 年结束B .2006 年开始,到 2010 年结束C .2007 年开始,到 2011 年结束D .20011 年开始,到 2016 年结束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B )周岁的公民。
A、16 周岁B、18 周岁C、20 周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A )。
A、从轻或减轻处罚B、从重处罚C、免于处罚4、小明(15 岁)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明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明父亲的做法是( A )A、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B、不违法C、违法5、如果发生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A )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B、国家机关C、任何组织或个人6、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C)的权利。
A、初级教育B、基础教育C、义务教育7、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C)。
A、防范意识B、道德素质C、法制观念8、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 B )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裕民县第一中学中学生“六五”普法考试试卷A、父母B、家庭C、监护人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 A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B、强制手段C、自力救济手段10、根据刑法的规定,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B)。
A、有期徒刑B、死刑C、管制1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监护人( B )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2013年上半年工作回顾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瞄准目标丰富内涵共筑园区教育梦——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2013年上半年工作回顾及下半年工作思路2013年上半年,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领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和2013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以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主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认真做好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排头兵”。
在全市教育“转型发展增实力、改革发展激活力、均衡发展惠民生、特色发展扩影响、服务发展提成效”的总体发展目标统领下,紧扣2013年市教育重点工作,以人为本,主动发展。
将“求真”精神落实到细节,将“成事成人”的理念融入教育教学管理各层级。
大力加强学校制度建设,在规范过程管理和建立长效机制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提升质量、培养特色、丰富内涵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为更好地完成2013年教育工作目标,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提升我校办学水平。
进一步凝聚更有魄力、更加自信、更具活力的强大正能量,推动我校教育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现对上半年的工作作一总结一、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制度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3年上半年,学校完成了“一训三风”大讨论。
“力行、至善”成为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校训;“尊重、合作、博学、健体”的校风,“乐教厚生、敬业精业”的教风,“自信自主、好学会学”的学风构成了校园文化的主体内涵。
在制度建设上,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师生共同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充分调研论证,坚持科学化和与时俱进,系统地进行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大大提高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内容涉及教育法规、学校章程、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
在本学期期中前,完成了这些制度的系统整理、汇编成册,形成了《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科学管理行为规范》。
二、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有效,立德树人,扎实推进学校先后开展了“做一个师德高尚的人”主题读书交流会、“爱在这里闪光”师德演讲比赛、“我的中国梦——做一名幸福教师”主题征文等活动,开展了“校园最美教师”评选,推动师德师风建设。
普法考试判断题答案 法制考试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20分)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2、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3、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4、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6、吴邦国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7、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取得的重大成果。
8、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9、政府立法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0、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11、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12、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
13、要把行政调解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6.30•【文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6.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对截至2015年底现行有效的国务院国资委及承继原国家经贸委部分职能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第8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现予公告。
附件:废止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2016年6月30日附件废止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1.关于在国有重点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4〕225号)2.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6〕82号)3.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计划》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6〕154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形势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09〕50号)5.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保障中央企业做强做优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11〕161号)6.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11〕84号)7.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11〕85号)8.关于印发加快东北地区中央企业调整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4﹞172号)9.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引)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6﹞305号)10.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7﹞114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8﹞143号)12.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十二五”科技创新战略实施纲要》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11﹞153号)13.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十二五”转型升级战略实施纲要》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11﹞163号)14.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煤化工项目投资管理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12﹞95号)15.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58号)16.关于印发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87号)17.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304号)18.关于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7﹞12号)19.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7﹞38号)20.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8﹞4号)21.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7﹞60号)22.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8﹞63号)23.关于改进和加强地方财务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11﹞3号)24.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编报月度企业财务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评价﹝2003﹞23号)25.关于印发中央军工企业所属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报表的通知(国资厅评价﹝2003﹞66号)26.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7﹞25号)27.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评价﹝2011﹞444号)28.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9号)29.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176号)30.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统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189号)31.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195号)32.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315号)33.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34.关于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国资改革﹝2003﹞37号)35.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深化中央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总体思路与具体措施》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1﹞160号)36.关于2015年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4﹞59号)37.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中央企业任期节能减排管理目标》的通知(国资发考核﹝2007﹞194号)38.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的通知(国资发考核﹝2007﹞224号)39.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的通知(国资发考核﹝2008﹞36号)40.关于积极发挥国有企业表率作用全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国资发综合﹝2010﹞99号)41.关于加强中央建筑施工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资厅发综合﹝2014﹞14号)42.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资厅发综合﹝2014﹞38号)43.关于做好当前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综合﹝2014﹞58号)44.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收益〔2009〕22号)45.关于印发《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厅监督﹝2003﹞62号)46.关于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监督﹝2007﹞45号)47.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国经贸政法﹝1999﹞188号)48.印发<关于企业加强应收应付帐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经贸综合﹝2000﹞130号)49.关于印发《关于监督机构对国有企业派出的监事会工作规范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154号)50.印发《国家经贸委监事委派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342号)51.关于公布1993年度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经贸企﹝1994﹞743号)52.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4﹞485号)53.关于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的通知(国经贸企﹝1994﹞249号)54.关于印发《关于国务院确定的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56号)55.关于印发《关于国务院确定的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实施方案〉论证、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242号)56.关于印发《关于国务院确定的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操作实施阶段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706号)57.关于印发《国务院确定的百户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试点阶段目标要求(试行)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378号)58.关于印发《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选报的30户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649号)59.关于公布1994年度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851号)60.关于印发《关于1995年深化企业改革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190号)61.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895号)62.关于当前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375号)63.关于1995年度全国新增大型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922号)64.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学习推广邯钢经验暨企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202号)65.关于当前学习推广邯钢经验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345号)66.关于国家经贸委有关司局分工联系50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60号)67.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1996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159号)68.关于印发《“九五”企业管理纲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7﹞458号)69.关于印发《关于1997年加强企业管理深入推广邯钢经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7﹞141号)70.印发《关于围绕三年两大目标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改﹝1999﹞116号)71.关于贯彻执行《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改﹝1999﹞308号)72.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0﹞1017号)73.关于非中央管理企业办理香港主板及境外上市有关工作程序的通知(国经贸厅企改﹝2002﹞43号)74.关于大力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的指导意见(国经贸企改﹝2002﹞123号)。
高考政治会考哪些内容
高考政治会考哪些内容
2012 年高考政治会考哪些内容呢?应该会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教育部12 月15 日就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 2015 年)》(下称《规划》)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规划》明确,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内容系统深入、形式生动多样、效果扎实显着的法制
教育、宣传活动和法治实践,切实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校长、
教师、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要
求相适应的教育体系与氛围,进一步提高教育部门依法治教、学校依法治校
的水平与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2012 年高考政治会考哪些内容探索以法制教育统筹专题教育规划》要求,在中小学课程中有针对性地增加法制教育内容。
结合综合实践活动以及道德
教育、安全教育、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禁毒、国防、知识产权
等专题教育,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教育。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在地方或者校本课程中增加法制教育或者公民意
识教育的内容,探索以法制教育统筹、整合各种专题教育的形式与途径。
《规划》进一步明确对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学理论、法律知识的教学要求;鼓励高等学校重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工作,开展以提高法律素质、培养社会
主义法治理念为主的课堂教学改革。
鼓励高等学校发挥法学专业教育的资源
优势,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和社会普法工作,提供智力和资源支持。
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百题
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百题一、填空题(共20题)1.党的十八大高举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确定了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
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总布局是,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
3.科学发展观最为鲜明的精神实质是解放思想、、、求真务实。
4.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走,必须弘扬,必须凝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6.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自由。
国家保护的宗教活动。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的活动。
9.《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政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权利,并履行的义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工作贯彻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贯彻为主、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12.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13.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的规定办理登记。
14.宗教活动场所分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两类。
15.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是指单体的造像高度(含基座)或长度超过米,群体造像数量超过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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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义务教育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法治理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初步形成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认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社会生活必要的法律常识,建立守法观念。
高级中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教育,使学生树立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比较系统地开展法制常识和一般性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判别是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知识与能力;中等职业学校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护以及特定职业岗位要求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
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大力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依法治校的意识与能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法治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针对学校工作的特点与校长、教师工作的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高校长、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管理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意识与能力,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学生合法权利的意识与能力。
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使广大教职员工全面深刻地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深入学习宣传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原则与一般规则;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教职员工自觉知法守法,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
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
要系统、深入地学习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使广大校长、教师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教育法律、法规确立的法律原则、基本制度及重要规定、行为规则。
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的学习,使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理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增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要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保障学校自主权、教职工民主管理权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三)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全面提高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并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与要求,切实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原则、宪法、主要法律制度和行政、教育法律规范的理解与运用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自觉性。
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重点,提高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使公务员深入领会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掌握宪法关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刑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行政法律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
要深入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律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则,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深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等有关教育的重大方针政策,切实提高对教育规划纲要的理解与执行能力,提高依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能力,提高依法实施教育管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调解纠纷、推进改革的能力。
三、工作举措与实施保障(一)健全完善学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体系与实施机制。
——健全中小学通过课堂主渠道开展法制教育的目标与要求。
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在中小学课程中有针对性地增加法制教育内容。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认真落实法制教育的内容与要求,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分层次、分阶段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途径;要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认知能力和社会发展,结合综合实践活动以及道德教育、安全教育、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禁毒、国防、知识产权等专题教育,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制知识教育。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在地方或者校本课程中增加法制教育或者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探索以法制教育统筹、整合各种专题教育的形式与途径。
——建立高等学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与要求。
进一步明确对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学理论、法律知识的教学要求;鼓励高等学校重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工作,开展以提高法律素质、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的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促进精品课程的涌现。
鼓励高等学校发挥法学专业教育的资源优势,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和社会普法工作,提供智力和资源支持。
——逐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知识纳入对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考察的范畴。
在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入学考试中适当增加反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知识、基本法律原则及常识的内容,引导学校重视开展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理念、关注社会法治实践。
——建立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专门计划,对中小学负责开展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完善法律知识结构,提高开展法制教育的教学能力。
本规划实施期间,要采取国家和地方分级培训的方式,保证每所中小学校至少一名教师接受法制教育能力培训。
继续推动和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建设,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
——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
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进一步加强与综治办、司法行政、公安、法院、检察院、共青团、关工委以及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协作,主动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以多种形式,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为学生通过实践了解法律知识、树立法治理念提供条件和机会。
要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制夏令营、编制和发放法制宣传杂志等实践性、趣味性强的活动,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形式。
要积极探索利用学校法制教育的资源和优势,为社会整体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支持的途径和方式。
——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特点与规律的研究,建立形成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和研究基地、培训基地。
要系统研究在中小学各阶段开展法制教育的目标与要求、内容与形式,研究制定中小学学生法制教育的目标与体系。
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等课题研究规划中要适当增加相关的研究选题,动员和组织法学以及相关学科的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关注和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特点与规律的研究。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或者研究机构,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机构,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法治理念水平的测评与分析等研究。
结合现有的培训机制,在国家和省级分别建立若干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和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基地。
——健全学校法制教育的支持体系,建立优质法制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重视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和形式。
教育部将发起设立公益性的全国教育普法网站,利用网络手段,汇集、编辑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形成法制教育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平台,为各地开展远程学习与培训提供支持。
鼓励各种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和公民个人,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网络信息技术,开发、制作形式多样、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读物、教学资源和文化产品。
举办各层次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学比赛、课件评选、知识竞赛等,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读书活动,调动师生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实施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研究制定针对学校校长、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大纲,组织编写依法治校基本纲要,明确对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及其他主要领导、广大教师开展法制教育的内容与要求。
——实施依法治校能力建设工程。
建立国家、省和地市的层级培训体制,保证本规划期间,每一所学校有校长或者至少1名主要负责人,接受教育法制、学校依法治理方面的系统培训,使之具备依法实施管理,依法处理和化解学校内部纠纷、问题的能力。
重点提高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对高等学校负责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章程制定、处理学生和教师申诉、处理法律事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织专项培训。
——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通过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橱窗、在校园网、校园广播中开设法制教育专栏等多种形式,结合在学生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法律故事,宣讲法治理念、法律常识,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文化氛围。
——完善教师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各地要结合教师教学需求,制定教师法制教育培训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