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word版本 (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详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详解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适用本法。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消费者享有安全、知情、选择、公平交易、获得赔偿等合法权益。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有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检验报告、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有关资料。
第六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八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依法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第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第十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符合消费者的要求。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缺陷。
第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点速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点速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
该法律的出台旨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点。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活动中,应当遵循以上原则,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等。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选择自己需要的商品或服务,有权参与市场监督和管理,有权监督经营者的行为。
三、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的义务,包括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的义务、履行售后服务的义务等。
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一系列违法行为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虚假宣传、欺诈销售、强制交易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相关经营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接受行政处罚等。
五、消费者组织和维权途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鼓励消费者组织的发展,支持消费者通过维权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诉讼途径维权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六、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相关部门对市场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职责,对于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界应当共同遵守法律规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法基本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法基本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现代社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国家法律法规中一个重要的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个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目的的特别法,于1993年颁布实施,为我国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法的基本知识,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相关法规。
一、消费者权益的定义与保护原则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财产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主要包括平等自愿、自由选择、知情选择、安全保障、质量保证、公平交易、诚信经营等。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消费者基本权益保护: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益。
商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保证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同时,商家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消费者的安全权。
2.虚假广告和不合理销售行为的禁止: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时,常常会受到虚假广告和不合理销售行为的误导。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进行不合理销售。
3.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保障:商家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提供优质的服务,并按照约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有权利进行检查和投诉。
4.违法行为的处理:消费者发现商家存在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时,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5.消费者组织权益保护:消费者组织对于维护和促进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消费者组织可以通过举办培训、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同时也可以代表消费者参与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与方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和方法进行:1.加强自身的消费者法律知识:了解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和理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社会监督机制
司法救济机制
民事赔偿
消费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民事赔偿,包括起诉、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4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
法律法规不完善
01
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未能全面覆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对于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兴领域的保护不足。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
我国应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
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水平。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06
案例分析
某消费者购买了某品牌的手机,但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炸,造成消费者受伤。
事件描述
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责任法等。
涉及法律条款
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进行维权。
维权途径
案例一:某品牌手机爆炸事件
某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款名牌手表,但收到货后发现是假货。
事件描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等。
涉及法律条款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商平台投诉、消费者协会投诉、报警等方式进行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2023-11-04
contents
目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实施
contents
目录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和经验借鉴案例分析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课件.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
但是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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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制定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措施,推进商品和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依法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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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消费教育,普及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消费知识和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促进消费者对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引导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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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消费者组织、行业组织等社会组织和大众传播媒介应采取措施,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大众传播媒介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社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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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当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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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一般规定第六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的消费场所、服务设施、店堂装饰、商品陈列、网络环境等场所与设施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所和设施条件,经营者应当以显著的方式设置安全使用说明、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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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惊险类娱乐服务的,应当具备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技术条件、设施,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旨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消费者的健康消费。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于1993年颁布实施,为消费者提供了全面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
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消费者的维权途径和责任追究机制,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我国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之一。
该法律于1993年颁布实施,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出了严格要求。
根据该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产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法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网络购物法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购物方式。
为了保护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的权益,我国制定了网络购物法。
该法律于2014年颁布实施,明确了网络购物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权途径。
网络购物法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网络购物市场,提高了消费者的满意度。
四、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国制定了食品安全法。
该法律于2015年颁布实施,对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提出了严格要求。
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了食品监管,保护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
五、广告法广告是商品销售的重要手段,但也容易误导消费者。
为了保护消费者免受虚假广告的欺骗,我国制定了广告法。
该法律于1994年颁布实施,规定了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诚信性要求。
广告法的实施,有效地净化了广告市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维权机构的建立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还建立了多个维权机构,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详解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详解随着消费者人数的不断增加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问题也越来越引起广泛关注。
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国家于2018年10月25日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于2019年起正式施行。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有以下新特点:一、针对消费领域新问题的补充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虚假宣传”、“搭售”、“捆绑销售”、“三无产品”等消费领域的新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
具体包括:1.防范虚假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性能等不当行为纳入“欺诈行为”范畴,并对欺诈行为进行了严惩,对于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效果的经营者,将会被要求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履行三倍赔偿等。
2.禁止搭售和捆绑销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搭售和捆绑销售行为,经营者也不得约定消费者购买与主合同无关的商品或服务。
3.禁止销售三无产品:为了保护消费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禁止销售没有标准产品名称、标准产品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含量等明细信息,且不能提供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的“三无”产品。
二、加大经营者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了更为严格的处罚规定,具体包括:1.修复性赔偿: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一旦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如果经营者拒绝履行,将会被要求进行修复性赔偿,确保修复工作得以有效展开。
2.加强处罚力度: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了处罚力度,针对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严重行为,对处罚金额作出明确规定。
例如,违法经营者以欺骗、恐吓等造成重大损害的,需要承担高达五倍以上的赔偿金额。
3.责任扩大到物流企业和互联网平台: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扩大了经营者责任范围,包括物流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引起的损害和互联网平台的失信行为。
这也表明了相应责任的扩大,更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项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
该法律由我国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3年颁布并实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
重要条款第一条 - 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权利平等、自由选择、公平交易、知情权、人身权、隐私权、财产权、生命权、健康权等。
第二条 - 商家的责任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产品或服务信息,不得欺诈、虚假宣传。
商家还应确保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质量,并承担相应的售后责任。
第三条 - 三包法规定三包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了在合理时间内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提供退货、换货和修理的保障。
三包法减少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风险,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 - 违法行为的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家的违法行为给予了明确的处理机制。
对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可以处以罚款并要求停止销售;对于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第五条 - 维权渠道的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了消费者维权的渠道和方式。
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申诉、索赔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法律还设立了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仲裁机构,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
第六条 - 声明的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声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政府机关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应用与启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给消费者和商家都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获得合理的赔偿,增强了消费者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商家则被迫以更高的标准来提供产品和服务,提高了整体的市场竞争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也提醒了我们,作为消费者应当提高自身的消费意识,选择正规的商家和合法的产品。
同时,商家也应当加强自身的产品质量控制和服务水平,加强自律,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律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旨在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意义,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法律。
一、消费者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 知情权: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或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2. 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
3.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公平的交易条件。
4.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5. 获得赔偿权: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损害时,消费者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6. 受教育权:消费者有权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
7. 结社权:消费者有权依法成立社会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 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 监督权: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二、经营者义务与消费者权利相对应的,是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真实信息,不得作虚假宣传。
2. 标明商品价格、产地、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
3. 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
4. 履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
5. 尊重消费者权利,不得强制交易。
6. 接受消费者监督。
三、法律责任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行政机关投诉、提起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为了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国家鼓励和支持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发展,这些组织在普及消费知识、受理消费者投诉、参与监督检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知识一、背景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于1994年10月1日施行的一部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
本文将介绍该法律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条款,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和途径。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有七章,包括总则、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消费者信息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法律责任和附则。
下面分章节介绍其基本内容。
第一章总则该章节主要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目的、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此外,还规定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受赠、享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章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该章节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健康权、退换货权和受教育权。
该章节重点强调了消费者享有的权益和受到的保护,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享受服务时受到公平待遇。
第三章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该章节规定了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要求,包括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质量。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同时,经营者应当保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第四章消费者信息权益该章节规定了保护消费者信息权益的具体措施,包括对经营者收集、使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要求,以及消费者拒绝提供个人信息的权利。
此外,还规定了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性陈述、捆绑销售等行为的禁止和处罚。
第五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该章节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设立和职责,以及政府、社会团体等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作用和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承担着帮助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接受消费者举报和投诉等重要职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消 费者 权益 保护 法是 有关 保护 消费 者在 有偿 获 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免受人身 、财产损害或侵害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是对居于弱势地位 的消费者提供特别保护的法律 ,是以保护消费者权利 为 主要内 容的 法律 。消 费者 权益 保护 法有广 狭义 之 分,广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是指所涉及消费者保 护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 机整体。如由消费者保 护 基本法 和其 他专 门的 单行 消费 者保 护的法 律和 法 规,以及其他法律和法规中的 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组 成的有机整体即为广义上的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狭义 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国 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 的专门立法。在我国广义上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包括 《广告法》、《价格法》、《 食品卫生法》、《产品 质量法》等等的诸多有关消费 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 规 , 而狭 义 上 的消 费 者 权 益保 护 法 则仅 指 1 9 9 3年 10 月3 1日第 八届全 国人大常 委会 第四 次会 议通过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现代市场经济简化商 品交换程序,加速流通速 度的客观要求, 使消费合同具有了定式 合同或者附从 合同的 特征。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 议这一传统合同 理论, 对于消费者来说,已不够真实 。有关商品和服 务的交 易条件是由经营者事先规定的 ,消费者完全是 处于单 纯地表示接受合同内容的被动 地位,无讨价还 价、参 与合同内容形成的自由,合同 双方当事人的平 等地位 缺乏实质性保障。消费者与经 营者的交易是个 人对组 织的关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 ,消费者多是单 个的自 然人,经营者多是有组织的法 人,交易其实双
方 地位 便不 均等 ,特 别是 面对 集团 化的 大型 垄 断企 业,消 费者往往被迫接受垄断高价。 生产经营的集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基础
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第四章消费者组织第五章争议的解决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
本条例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者。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本条例。
第四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本条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物价、卫生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消费者享有以下权利:(一)自主选择商品和接受服务,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搭售和强制提供服务;(二)了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性能等真实情况;(三)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有权获得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保障;(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购货凭证、服务单据;(五)购买的商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修理、更换、退货;(六)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使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有权投诉、申诉、起诉;(七)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颁布的法律法规。
该条例的实施旨在维护和促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环境。
本文将针对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作用进行阐述。
第一章总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该条例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商家遵守合同规定,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并对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了严格制裁,为消费者提供了有效的维权途径。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该条例,消费者享有诚信守法的权利,有权要求商家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并有权自由选择商品和服务。
消费者还享有合理价格、质量保障、知情权、投诉维权等权利。
同时,条例也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一些基本义务,如正当使用商品和服务,维护市场秩序等。
第三章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该条例要求商家向消费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和服务,并明确了商品售后服务的相关规定。
商家在售卖商品时,应当保证商品的合法来源、质量合格,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或者修理,商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责任。
第四章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的查处和处理虚假宣传和假冒伪劣商品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直接损害。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相关行为的查处和处理办法。
对于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欺诈销售等行为,依法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撤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
对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仅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第五章投诉处理和争议解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如遇到质量问题、服务纠纷等,可以通过投诉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了投诉和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商家应当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并及时处理消费者提出的合理投诉。
如果商家未能解决投诉,消费者还可以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
第六章法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于商家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理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本的核心精神
理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本的核心精神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日益受到人们关注。
为了确保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我国于199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该法律的核心精神涉及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商家的责任与义务、监管部门的职责等方面。
本文将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精神进行深入探讨。
一、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该法,消费者享有合法消费权利、公平交易权利、知情权利等多项权益。
其中,合法消费权利强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的合法权益,包括购买合格产品的权利、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等。
公平交易权利则强调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地位,不受不正当限制和歧视。
此外,消费者还享有纠正错误信息的权利、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等。
同时,消费者也有相应的义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义务诚实守信地履行交易合同、正确使用和保管商品等。
消费者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规定,以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
二、商家的责任和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商家在市场交易中的责任和义务。
商家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要求,履行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义务。
商家应当提供真实的产品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同时,商家应当根据商品的性质、用途、质量等要求,明确产品标准、使用说明等,并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
当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商家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了商品质量的三包责任,即消费者在合理使用期限内,对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实施退货、换货、修理等三包要求。
除了质量责任外,商家还有其他责任和义务。
例如,商家应当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消费者的个人隐私。
商家还应当提供方便的售后服务,回应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
三、监管部门的职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了监管部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的职责。
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保障法律的实施和执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摘要):现今,消费者已经成为的一重大社会问题。
本文从消费者问题出现的成因,消费者保护运动立法的发展,促进了有关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发展来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在本法的价值取向及其条文的具体规定中无不体现着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对经营者义务的约束。
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基本精神消费者问题三、消费者保护运动及其立法随着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消费者保护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
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不断发展改革的中国长期处于弱势,消费者保护运动起步较晚。
1981年春,中国外交部接到联合国亚洲太平洋经济社会理事会将于1986年6月在泰国曼谷召开“保护消费者磋商会”的会议通知。
中国派朱震元同志以中国商检总公司代表的名义参加此次会议。
这一次会议开阔了中国代表的眼界,了解了消费者运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维护自身权益、争取社会公正自发成立的有组织地对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进行斗争的社会运动。
1983年3月21日河北省新乐县维护消费者利益委员会成立,1983年5月21日正式定名为“新乐县消费者协会”,中国第一个消费者组织率先成立,1984年8月广州正式成立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1985年1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文批复同意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
之后,各省市县相继成立各级消费者协会。
消协组织的成立和发展,为中国保护消费者运动的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消费者保护相关法规不断完善,消费者保护合法化、规范化、扩展化。
我国消费者保护立法采用一般法律模式,其优点在于:“消费者保护”观念通过一部单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强调合昌明,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相互地位,具体规定了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及其法定职责,其中某些规定可以作为裁判规范加以适用,并与其他单行法规中有关消费者保护的规定相互衔接,可以发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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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的基本精神
(摘要):现今,消费者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重大社会问题。
本文从分
析消费者问题出现的成因,消费者保护运动立法的发展,促进了有关消费者保
护运动的发展来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在本法的价值取向及其法
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中无不体现着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对经营者义务的约束。
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基本精神消费者问题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基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有关保护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免受人身、
财产损害或侵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对居于弱势地位的消
费者提供特别保护的法律,是以保护消费者权利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有广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所涉及消费者保护的
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机整体。
如由消费者保护基本法和其他专门的单行消
费者保护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其他法律和法规中的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组成的
有机整体即为广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狭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国
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门立法。
在我国广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包括
《广告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等的诸多有关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而狭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仅指1993年
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是国
家对基于消费者弱势地位而给予的特别保护,是维护真正的公平交易市场秩序
的法律。
之所以说是基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而给予的特别保护,是由于消费者
的弱势性而决定的。
消费者的弱势性,是指消费者为满足生活消费需要在购买、使用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因缺乏有关知识、信息以及人格缺陷、受控制等因素,导致安全权、知情权、自主权、公平交易权、受偿权、受
尊重权、监督权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造成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1.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与经营者的强势地位比较
首先,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交易是一种非专业对专业,非知情人与知情人的关系。
经营者通晓商品的技术性、了解市场行情、掌握顾客心理、具有一定的销售技巧,可以说知己知彼;而消费者却缺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相关知识,所接
受的消费信息大多是经过加工的、有促销和诱导作用。
消费者难免不被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