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Xx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Xx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
对于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将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食堂厨师负责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筛选,要杜绝变质腐烂、过期或感官形状异常的原材料进入食堂;按规程对原材料进行清洗加工,注意卫生;不得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防止他人恶意投毒或搞破坏;每餐要留样备查,并做好食品的保存保鲜。
如因违反而造成中毒或其他事故的,食堂工作人员将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就餐值班的教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分餐工作,从取餐到分餐结束都要认真负责,如因此环节的失误引发中毒事故,有关教师要负主要责任。
三、食堂管理员在采购原材料时要把好卫生质量第一关;管好食堂一班人,做好食堂的卫生管理,注意对食堂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与监督,保障生活质量。
如因采购原材料出现问题,将追究其主要责任;其他环节如因管理不当出现问题,将追究其管理责任。
四、分管食堂工作的有关领导要切实做到了解食堂状况,协助食堂管理做好食堂管理工作,要不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安全。
如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将追究其管理责任。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汇报及责任追究制度第—条为了监督和保证校长和总务主任更好地履行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治理职责,强化对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治理,爱护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治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除依法对相关责任者追究法律责任外,对负有治理责任的责任人按照本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条行政责任追究的形式有通报批判和行政处分。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指在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中,中毒人数30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故。
第五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学校和与中毒事故直接有关的责任人的责任:〔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主管校长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X 食品卫生治理人员的;〔二〕未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治理制度或治理制度不落实的;〔三〕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有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的以及未经培训考核上岗的;〔五〕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治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六〕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或拒绝卫生监督的;〔七〕发生食物中毒后瞒报、迟报或没有采取有效操纵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中毒事态扩大的;〔八〕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存现场的。
第六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市教育局通报批判,并提请教育局、镇人民政府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一〕未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治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未按规定进行督导、考核的;〔二〕未制定学校食堂治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方案或未定期组织培训的;〔三〕食物中毒发生后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和汇报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的。
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管理员:全面负责学校宿舍管理工作,对在宿舍内发生的师生中毒事件负有主要责任。
保安:全面负责校园师生服务部的卫生及食品安全工作,对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不良事件负有主要责任。
卫生员:负责对师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对有关部门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做到随时保证抢救药品到位,抢救仪器正常使用。
伙夫:学校食堂卫生及安全负责人。
值班教师:做好现场救护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参考范本Biblioteka 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长:校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责任追究: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工作,对学校食物中毒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要做到相关人员配备到位,设施齐全,指挥有力。
小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国小学生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学生饮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学校食堂、小卖部等校内食品经营单位;2. 校外供餐单位;3.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4.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三、责任内容1. 学校食堂、小卖部等校内食品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储存合规、加工卫生;2. 校外供餐单位应具备合法资质,为学生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服务;3.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责任追究1. 学校食堂、小卖部等校内食品经营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导致学生健康受损的,依法追究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 校外供餐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导致学生健康受损的,依法追究供餐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3.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未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4.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2. 学校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3. 学校应主动公开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宣传教育1. 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2. 学校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堂、小卖部等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3.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相关部门应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作为下一代的培养基地,小学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因此,建立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维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内容。
制度建设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责任制。
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学校需要制定明确的责任规范和追究制度。
具体包括:1.学校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分工方案,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职责及其履行情况,明确责任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储存、制作、供应等方面的规定。
3.学校应定期组织教职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素养。
4.学校应实名制地对供应食品的来源、进货、配送等方方面面进行监管,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管理要求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校方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各教职工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材料的安全、新鲜、无污染,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有序。
具体要求如下:1.学校食品供应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行政法规的要求,并拿到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学校食品采购工作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杜绝一切违规操作。
3.学校食堂应按照规定要求建立档案台账,包括供应商、食品种类、加工时间、加工师傅的名字等基本信息,以及每天食品消耗量信息。
4.食品加工操作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每周对厨房及环境进行消毒。
5.各类餐具、饮水设备应每日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进行有效保管。
6.学校进行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的频率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进行,并建立完善的检测档案。
追究责任对于任何违反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及其对学生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理。
具体责任追究方式如下:1.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惩戒或制裁,并视情节,可依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进行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我校小学生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责任1. 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食品安全负直接、全面的责任。
2. 学校总务主任是食品安全的第二责任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 食堂管理员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4. 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品安全的具体执行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1. 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
2. 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 食堂要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以备查验。
4. 食堂要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5. 食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四条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1. 学校要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采取措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3. 学校要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学校要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3. 对事故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4. 学校要总结事故教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条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XX小学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井店镇中心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学校主管领导、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以及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三、本制度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四、本制度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一)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以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五、责任追究按照现行管理权限,由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七、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二)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追究主管领导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追究主管领导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追究主管领导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五)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3篇)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3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医务室或食堂,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四、根据病人的情况需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的,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2一、有餐具用具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二、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进行;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钟。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消毒过的餐具用具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
做好防蝇防尘。
五、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负责保管。
学校食品卫生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事故的
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深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责任制:
学校第一责任人:李景辉(校长)
学校分管责任人:张英豪(副校长)
学校一般责任人:各班班主任
一、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时,首先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启动、应急处理小组,开展非常规工作。
3、全力救治病人。
4、保护现场。
5、配合调查。
6、控制事态。
7、保险介入。
8、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部门。
二、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学校行政追究分管责任人的责任。
1、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的。
2、不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
3、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
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张村镇初级中学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食物中毒,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第二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等级区分如下:1、一般事故:一次中毒人数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2、较大事故:中毒人数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3、重大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第三条本办法的责任追究坚持公开、公正和有错必究、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责任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追究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二责任人;伙食职能部门负责人、总务主任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具体责任人,负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
学校内的食堂向教职工供应的食物引起的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的应当实施责任追究。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追究学校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和每季度要召开一次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一次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和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保障学校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师生身体健康,规范食品安全管理,特订立本《学校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教职工以及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追究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责任划分与追究1.校长承当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订立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的各项指标和标准,并推动其贯彻执行;–负责布置食品安全培训与引导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养;–确保食品安全检查、监测和事件处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当具体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并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工作,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建立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检查、监测和事件处理等工作;–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师生安全。
3.教职工承当食品安全教育与监督责任:–乐观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严格依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保证食品安全;–监督厨房食品加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帮助处理;–乐观搭配食品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杜绝违规行为。
4.供应商承当食品安全保障责任:–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供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从采购、生产到配送的全程安全;–接受学校的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如实供应相关证明料子;–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改进。
三、追究机制与处理程序1.追究机制:–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重点食品安全隐患的责任人将予以追究;–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责任人可能被予以警告、记过、降职、调离或辞退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若供应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将立刻采取停供、停止合同等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针对食品安全领域中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追究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食品格业的健康发展。
一、食物中毒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违法行为者实施公正、公平的处罚,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追溯原则: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追溯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3. 全面负责原则: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应当对相关责任方进行全面的追责,包括生产、销售、运输、餐饮等环节的责任方。
4. 从严从重原则: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应当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违法行为者实施严厉的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食物中毒责任追究的主体和程序1. 主体:食物中毒责任追究的主体包括相关政府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他们负责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处罚等工作。
2. 程序:(1)接到报案:相关部门接到食物中毒事件的报案后,即将展开调查工作。
(2)调查取证:相关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包括对食品样品、相关人员进行采样、检测等工作。
(3)责任追究:根据调查取证结果,相关部门对责任方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4)公示通报: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示通报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罚情况,保障信息透明度。
(5)申诉救济:对于不服从处罚决定的相关责任方,可以依法提起申诉救济,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三、食物中毒责任追究的处罚措施1. 警告: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较轻微的责任方,可以赋予警告处罚,提醒其改正错误,警示其他相关责任方。
2. 罚款: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较严重的责任方,可以赋予罚款处罚,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而定。
3. 吊销许可证: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严重,且屡教不改的责任方,可以赋予吊销许可证的处罚,禁止其继续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主体1. 学校食堂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 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3.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二、责任追究1.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食堂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救治中毒人员,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确认,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学校食堂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3. 学校未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责任追究程序1.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食堂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救治中毒人员,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确认事故责任,并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依法作出处理。
3.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 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预防措施1. 学校食堂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依据卫生部制定的《学校食物中毒学校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特制定我校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务处主任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食堂负责人有直接管理责任。
二、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中毒人数少于9人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一般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中毒人数在9人以上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直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学校末履行食品卫生职责情况书面报告学校而学校未采取措施的,由校方承担责任;发生较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及校长责任。
三、本责任追究制度中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严格程序按《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划分由上级机关来确定。
四、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应一边采取应急措施,一边立即向分管领导、校长报告。
学校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存在瞒报、迟报行为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有关责任人接到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未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事故事态扩大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XX小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XX小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为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避免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特制订如下制度:
1、学校成立食品监督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教主任,总务主任为成员,负责监督和事故追究处罚。
2、监督学校后勤工作,监督学校食品的购进渠道,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价格、质量和卫生情况。
3、一旦出现因质量问题而造成师生食物中毒、饮水中毒等事件,必须严肃处理。
4、深入调查了解事实真象,对相关责任人视责任轻重作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①追查直接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②追查相关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③查明事故原因作好定性,根据情节轻重会同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5、将处理意见和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监视和保障有关单位和治理人员更好地履行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治理职责,防止校食堂和小卖部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方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休用餐卫生治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所指食物安全事故,是指学校食堂和小卖部面对师生、职工供给的食物所发生的食物中毒、意外投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
第三条本方法责任追究坚持公开、公正和有错必究、惩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食物安全事故按涉及人数、死亡人数、发生场所等分为重大食物安全事故、较大食物安全事故和一般食物安全事故。
重大食物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1 人以上;消灭中毒病症 50人〔包括 50 人〕以上。
较大食物安全事故:消灭中毒病症人数30—49 人〔包括 30 人〕。
一般食物安全事故:消灭中毒病症人数 30 人以下。
第五条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副书记分管,总务处具体实施的治理责任制。
第六条本方法的责任追究由学校食堂治理小组组织实施。
其次章追究对象与范围第七条学校内的食堂和小卖部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发生食物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大事和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时依据本方法规定进展。
第八条学校发生一般性食物安全事故应当追究总务处负责人、食堂治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发生较大食物安全事故追究总务处负责人、食堂治理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发生重大中毒事故还要追究校领导的行政责任。
校领导的责任追究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文件实施。
第三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职责第九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依据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层层工作责任制。
〔一〕校长职责1、全面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治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学院食品安全卫生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2、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应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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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学校主管领导、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以及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三、本制度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四、本制度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
(一)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以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五、责任追究按照现行管理权限,由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七、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二)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追究主管领导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追究主管领导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追究主管领导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五)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六)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七)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追究学校主管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八)根据具体事故鉴定结果,属于菜的来源质量问题的或未按规定索证,追究当天采购人员责任,根据事故轻重处理,属于烹调过程中或使用不合格、过期变质等情况的食品所出现的事故,追究厨师的责任,作批评教育、辞退等处理;属于菜肴、餐具等清洗、消毒过程中或者由于食物摆放、配餐流程不符合规定所出现的事故追究清洗人员、厨师的责任,作批评教育、辞退等处理;食品留样不符合规定的,追究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八、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学校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食品卫生管理人的行政责任。
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29人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主要指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人)。
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学校未履行食品卫生职责情况书面报告学校主管领导,而学校主管领导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主管领导承担责任。
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
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学校主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九、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情况应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十、XX小学学校食品卫生责任人名单:
主要领导:XX
主管领导:XX、
食品卫生安全监督责任人:XXX
直接管理责任人:食堂购人员、厨师、清洗人员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