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Xx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Xx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
对于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将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食堂厨师负责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筛选,要杜绝变质腐烂、过期或感官形状异常的原材料进入食堂;按规程对原材料进行清洗加工,注意卫生;不得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防止他人恶意投毒或搞破坏;每餐要留样备查,并做好食品的保存保鲜。
如因违反而造成中毒或其他事故的,食堂工作人员将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就餐值班的教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分餐工作,从取餐到分餐结束都要认真负责,如因此环节的失误引发中毒事故,有关教师要负主要责任。
三、食堂管理员在采购原材料时要把好卫生质量第一关;管好食堂一班人,做好食堂的卫生管理,注意对食堂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与监督,保障生活质量。
如因采购原材料出现问题,将追究其主要责任;其他环节如因管理不当出现问题,将追究其管理责任。
四、分管食堂工作的有关领导要切实做到了解食堂状况,协助食堂管理做好食堂管理工作,要不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安全。
如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将追究其管理责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五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
1、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当发生食物中毒、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人员要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阻挠、拖延、慌报,对隐瞒、阻挠、拖延、慌报者,要按照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保留现场。
当发生食物中毒、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立即停止生产和出售,保留事发现场,配合上级部门检查,如果故意破坏、销毁现场的食品、饮水、工具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制度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_______幼儿园园长)疫情报告人:(_______幼儿园后勤主管员)第一疫情发现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幼儿园各班级级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保育员)________(保洁员)一、每日,大门口处卫生晨检教师须做好晨检工作,检查幼儿脸部、手部、口腔,触摸额头,若发现幼儿有异常,及时做好记录并反馈到班级。
二、班级当班教师接收信息后发现幼儿异常,及时电话向家长询问,及时做好记录,写清症状,并做好托药记录单,按时为幼儿服药。
并做好日间巡查工作。
三、卫生保健员每周下午向市防疫站报告。
无疑似病例时作零报告。
四、第一疫情发现责任人如若发现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员及时向防疫站报告。
五、食堂做好食品采买工作,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六、食堂做好餐具清洗及消毒工作,每天坚持消毒液及消毒柜双重消毒,幼儿就餐的餐桌坚持饭前饭后用消毒液擦洗。
七、坚持做好巾、杯、玩具每天消毒一次的工作,门把手、栏杆等幼儿易触摸地地方都要坚持每天消毒液擦洗。
八、教室、寝室做到每日开窗通风。
寝室紫外线消毒灯要合理使用,被褥每周晒一次。
九、户外大型玩具每周消毒一次。
十、幼儿园的各个角落每周喷洒一消毒液。
xx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部分)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仪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本规定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第五条本规定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一)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第六条行政责任追究按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分别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实施;应不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第八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二)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三)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四)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五)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斩;(六)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七)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八)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九)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范围1. 食堂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2. 食堂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造成师生食源性疾病或者食物中毒的;3. 食堂设施设备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师生人身伤害的;4. 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造成师生不满的;5. 食堂工作人员泄露师生个人信息,侵犯师生隐私的;6. 食堂工作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影响食堂正常运营的;7.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责任追究程序1. 发现食堂存在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报告;2. 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初步认定;3. 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对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其改正;4. 对情节严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可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5. 学校领导审批后,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四、责任追究处理措施1. 警告: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2. 记过: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3. 降级、撤职:对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4. 开除: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学校食堂的管理规范、有序,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
各级管理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食堂的良好秩序。
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实行责任制。
如发生食物中毒、要追究责任。
一、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食堂先要向校长汇报,由校长书面直接向上级汇报。
病人要立即送医院抢救、治疗,并保护现场。
二、如发生食物中毒,除由上级追究学院校长的责任之外,要追究总务主任、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三、如发生食物中毒,要追究直接责任人。
1.采购变质食品,要追究采购员、食堂食品检验员的责任。
2.属食品加工的问题,要追究厨师的责任。
烹饪不熟,也要追究厨师的责任。
3.冰箱食物变质,要追究仓库保管员责任。
4.餐具消毒不严,要追究消毒人员的责任。
四、根据事故发生的大小,要分别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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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学校负总责、食堂具体负责、从业人员自我管理”的原则。
二、责任划分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 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食堂经营者是食堂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者,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操作。
4.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三、责任追究1. 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学校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导致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食堂经营者未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导致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堂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 食堂从业人员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导致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得力的学校,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6. 对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食品安全管理1.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2. 食堂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3. 食堂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4. 食堂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查验不合格食品情况等内容。
2024年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篇)

2024年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确保我校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责任制。
一、食品卫生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之中。
学校法人代表是食品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务主任具体负责人,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到责任明确。
二、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环境随时保持整洁、卫生。
四、建立食品卫生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告制度。
五、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一)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扣除一定的奖金或工资。
(二)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024年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很抱歉,但我无法提供2024年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文件。
我只能提供文本内容的信息和建议。
以下是一些关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常见建议:1. 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存储、加工和制作等环节的规范操作程序和标准。
2. 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对学校食堂的厨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监测,对学校食堂的食品质量进行抽查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4. 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的职责和责任制,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5.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引导他们选择安全的食品。
6. 鼓励学校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机构和专家合作,共同研究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
这些建议可以作为学校在2024年实施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参考。
请注意,具体的政策和制度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学校食堂安全四级责任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体系1. 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堂食品安全负总责。
2. 总务处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3. 食堂负责人为食堂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食堂食品安全。
4. 食堂从业人员为食堂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负责执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环节的安全。
三、责任内容1. 校长责任:(1)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
(2)组织制定和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3)监督、检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确保食堂食品安全经费投入,改善食堂硬件设施。
2. 总务处责任:(1)制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2)负责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健康检查。
(3)负责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4)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
3. 食堂负责人责任:(1)组织实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管理,确保其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食堂从业人员责任:(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环节的安全。
(2)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吸烟、喝酒等。
(3)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食堂负责人。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降职、撤职等处理。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依据我校食堂责任的特点,订立如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校方第一责任人校长对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负有领导监督责任。
食堂负责人对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责任。
总务主任对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2、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十四号令,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学校设立食品验收制度,食堂卫生工作检查制度。
3、食堂采购进来的食品、食物、调料、添加剂等必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和《学校食堂与同学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由于采购的'食品、食物、调料、添加剂的问题而造成食物中毒,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管理员对食堂内部管理,食品加工的全流程,餐具、盛器、容器的消毒、烹调、分装运输中的各个环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由于操作过程中管理不慎而造成食物中毒,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学校食品验收员发觉问题,不适时处理和报告有关领导,则追究验收员责任。
验收员向食堂管理人员提报了问题,由于食堂不适时整改而造成后果,则追究食堂承包者责任。
6、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发觉问题,应适时向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通报并提出整改看法。
如既不向食堂管理员通报,要求整改,也不向领导汇报而造成中毒事故,则追究检查人员责任,假如食堂方面不适时整改而造成食物中毒,则追究食堂管理员责任。
7、惩罚方案视程度轻重作如下惩罚:a.口头警告,批判教育。
b.扣年终奖,书面检查。
c.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21.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学校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与管理工作。
2. 坚持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除去同学食堂诱发各种不安全的因素和隐患,建立健全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监督管理制度,对经营服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监督。
学校食品安全追究责任制

学校食品安全追究责任制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中心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餐饮中心主任是餐饮中心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
中心主任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餐饮中心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心内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餐饮服务中心主任和各食堂主任、特色经营负责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按岗位和职位不同,对食品安全负相应的责任,出现问题或安全事故,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餐饮中心主任全面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各食堂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管辖食堂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与各食堂配合,严禁可疑校外人员进入学校食堂,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贮间,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中心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各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餐饮中心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学校报告,及明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餐饮中心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4.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校长是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责任追究。
(一)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节轻重给予检讨、批评、党政纪处分或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等处分,若造成严重事故致人残废或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未落实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2.未按规定投入经费维修或更新食堂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3.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验收食品把关不严,台帐不健全的;4.未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未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信息的;5.未检查各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的;6.未对食堂进行常规检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或进行常规检查但没有及时反馈整改要求的;7.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8.未及时检查各部门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不能及时得到处理解决的;9. 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施救致使事态扩大的。
10.在食物中毒事件处理过程中拖拉、逃避等导致事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的。
(二)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食堂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分,若造成严重事故致人残废或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未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未调离食堂工作岗位的;3.操作过程中流程不合理,不规范使用设施设备,导致事故发生的;4.因进货源头或进货原料不合格导致事故发生的;5.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规范操作使食品受污染引发事故的;6.未做好其它相关食品卫生工作导致食品受污染引发事故的;7.经学校管理人员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8.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全力配合进行调查处理的。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3篇)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3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医务室或食堂,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四、根据病人的情况需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的,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2一、有餐具用具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二、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进行;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钟。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消毒过的餐具用具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
做好防蝇防尘。
五、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负责保管。
学校规章制度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查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治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治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查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平安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治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方法》等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截了当收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渎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查行政责任。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本规定中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治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第五条本规定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峻程度划分为:(一)严重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第六条行政责任追查按照现行干部、职工治理权限,分别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学校施行。
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行政责任追查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原那么,做到有错必纠、处分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第八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追查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治理人员的;(二)实行食堂承包(托管)运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
(三)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平安治理制度或治理制度不落实的;(四)学校食堂未获得卫生许可证的;(五)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获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妨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展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六)违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治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七)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展整改的;(八)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操纵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九)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展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存现场的。
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主体1. 学校食堂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 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3.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二、责任追究1.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食堂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救治中毒人员,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确认,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学校食堂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3. 学校未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责任追究程序1.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食堂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救治中毒人员,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确认事故责任,并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依法作出处理。
3.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 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预防措施1. 学校食堂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34篇)

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34篇)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精选34篇)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篇1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的大事来抓,牢固树立学校卫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顺利开展,特制定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如下:1、加强领导,全员重视,成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2、未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到人,检查不到位。
3、未制定学习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未定期组织培训或不参加培训的。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未按规定向卫生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或存在瞒报,迟报行为的。
5、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学校许可擅自生产经营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
6、有其它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为了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专人负责。
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专人负责。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每天为学生领取饭菜,分饭菜,为预防人为投毒和食物中毒,要求自带餐具的学生每天将碗筷带回家高温消毒20分钟。
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市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五、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六、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饭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学生饭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为了防止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时责任的推卸,特将追究责任规范如下:
1、本着为学生着想,谁经营谁负责的管理理念,学校将学生食堂承包给(承包方)经营,同时在承包合同里面也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凡是因食物引起学生中毒事故发生的,学校只负责管理上责任,其他责任全部由承包经营者承担。
2、凡是因食物或卫生问题引起中毒事故发生。
轻的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好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道致学生死亡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应法律程序,按照职责,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3、凡是人为投毒造成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堂承包经营者、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立案、调查、取证等有关工作。
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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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为提高全体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预防食物中毒安全意识,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此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赵仁刚
学校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林跃臣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张士林尹广海
1、学生参加教师组织的各种活动时由负责教师承担第一责任人之责任。
2、对出现事故后责任人为逃避责任迟报,隐报、瞒报者将从重追究其责任。
3、学校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同志应作好全体师生的教育和检查督促工作,学校任何部门出现食物中毒情况都将追究其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