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纳税申报流程简介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纳税人名称:至角分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三、各列次的填报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四、各行次的填报1.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2.第27行至第33行,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填报.其中: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6行基础上,填报第28行至第31行.汇总纳税企业二级分支机构只填报本表第30行、第32行、第33行.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一按实际利润额预缴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收入数额,不参与计算.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参与计算.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本行数据与利润表列示的利润总额一致.4.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5.第6行“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属于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金额.本行通过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附表1填报.6.第7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等相关规定,固定资产税收上采取加速折旧,会计上未加速折旧的纳税调整情况.本行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填报.7.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8.第9行“实际利润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 第9行=4行+5行-6行-7行-8行.9.第10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率25%.10.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1行=9行×10行,且11行≥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1行≠9行×10行.11.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本行通过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填报.12.第13行“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此前月份、季度累计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写.13.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经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行.14.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15行“累计金额”列=11行-12行-13行-14行,且15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15.第16行“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未办理退税,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16.第17行“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7行“累计金额”列=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二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1.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列不填.2.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1按月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12.2按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4.3.第21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4.第2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22行=20行×21行.5.第2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本行通过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填报.6.第2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24行=第22-23行.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第2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的本月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额.四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有关项目的填报1.第28行“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6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当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不同预缴方式分别计算: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15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4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6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上述计算公式中“总机构分摊预缴比例”:跨地区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25%;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按各省级税务机关规定填报.2.第29行“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6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不同预缴方式分别计算: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15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4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6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跨地区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汇总纳税企业,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填报25%;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按各省级税务机关规定填报.3.第30行“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6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不同预缴方式分别计算: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15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4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6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上述计算公式中“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跨地区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50%;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按各省级税务机关规定执行填报.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中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本行.4.第31行“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填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设立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按规定视同二级分支机构的部门,所应分摊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5.第32行“分配比例”: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填报依据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确定的该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6.第33行“分配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按分配比例计算应预缴或汇算清缴的所得税额.第33行=30行×32行.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填报1.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本年预缴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选择“否”.2.本年度新办企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规定条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选择“否”.3.上年度“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规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预计本年度会计利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否”.4.纳税人第一季度预缴所得税时,鉴于上一年度汇算清缴尚未结束,可以按照上年度第四季度预缴情况选择“是”或“否”.本栏次为必填项目,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选择“否”.七、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9行=4行+5行-6行-7行-8行.2.第11行=9行×10行.当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1行≠9行×10行.3.第15行=11行-12行-13行-14行,且第15行≤0时,填0.4.第17行=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5.第20行“本期金额”=19行“累计金额”×1/4或1/12.6.第22行=20行×21行.7.第24行=22行-23行.8.第28行=15行或24行或26行×规定比例.9.第29行=15行或24行或26行×规定比例.二表间关系1.第6行=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附表1第1行.2.第7行“本期金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第13行11列;第7行“累计金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第13行16列.3.第12行、第23行=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1行.4.第30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中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5.第32、33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中与填表纳税人对应行次中的“分配比例”、“分配所得税额”列.。
网上纳税申报操作流程
网上纳税申报操作流程
一、登录税务局官网。
首先,打开电脑,连接网络,然后在浏览器中输入税务局官方
网站的网址,点击进入。
二、选择纳税申报入口。
在税务局官网首页,找到“网上纳税申报”或“个人纳税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三、输入个人信息。
在进入纳税申报页面后,根据系统提示,输入个人身份信息,
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四、选择纳税种类。
根据个人所需申报的纳税种类,选择相应的税种,如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
五、填写纳税信息。
根据系统提示,逐步填写个人的纳税信息,包括收入情况、扣除项目等。
六、核对信息。
在填写完纳税信息后,务必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七、提交申报。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将填写好的纳税申报信息提交至税务局系统。
八、获取申报结果。
提交后,系统将会显示纳税申报结果,包括是否申报成功、需缴纳的税款金额等信息。
九、缴纳税款。
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合适的缴款方式,完成纳税款的缴纳。
十、保存申报记录。
在完成纳税申报后,务必保存好申报记录,以备日后查阅或备案使用。
十一、退出系统。
在一切操作完成后,点击“退出”按钮,安全退出纳税申报系统。
以上就是网上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希望能够帮助您顺利完成纳税申报。
如果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随时联系税务局客服进行咨询。
祝您纳税顺利!。
跨区域建筑劳务财税处理和管理流程
跨区域建筑劳务财税处理和管理流程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建筑企业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的相关规定,做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工作。
1.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见下表);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见附件12.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不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出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照的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副本复印件(以下统称“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只需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3.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
纳税人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4.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
合同延期的,可以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5.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见下表)。
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见附件2二、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的财税处理(一)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等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需要掌握的增值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纳税人跨县(市、区)(备注:跨县(市、区)指的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或跨地级市,下文同)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备注:根据财税[2017]58号的规定,收到预收款时不再承担纳税义务,但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热门】外出经营改报验管理,异地建筑预缴便流程
外出经营改报验管理,异地建筑预缴便流程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对外经证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变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反馈管理,并对流程和要求作了调整。
一、外出经营管理将《证明》改报告报验管理税总发〔2017〕103号明确外出经营管理依然属于法定事项,此次是对名称、流程进行完善,并不是取消,自2017年9月30日起试行,10月30日起正式实施后,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同时,在外出经营时,取消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根据规定,纳税人跨省(含计划单列市,需要特别注意)外出临时经营的,需要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对于省内跨县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行确定,纳税人在具体办理时可以咨询当地税局。
根据税总发〔2017〕103号附件列举的范围,纳税人临时外出从事建筑安装、装饰修饰、修理修配、加工、批发、零售、批零兼营、零批兼营及其他有关项目时,纳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以建筑服务为例,纳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办理手续的基本流程说明如下:第一步,在外出经营时,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有效期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不再按照180天期限。
同时,对于合同延期的,纳税人既可以向经营地,也可以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这里强调的是以合同期限为准,取消其他认为限制。
如果纳税人没有通过网上办理,直接到办税服务大厅填报的,则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只需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即可完成;未完成实名办税的,需要出示出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照的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副本复印件(以下统称“税务登记证件”)。
网上纳税申报流程
网上纳税申报流程网络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通过网络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纳税资料的一种方式。
它以互联网为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提供了一种便捷、高效的纳税申报渠道,大大节省了纳税人的时间和精力。
下面我们来简单介绍一下网上纳税申报的流程。
首先,纳税人需要具备办理网上纳税申报的条件。
在办理网上纳税申报前,纳税人需进行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获取注册码、密码和加密狗等电子申报制账户和电子申报密码签名设备。
第二步,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登录,输入注册码、密码和加密狗进行身份验证。
第三步,打开纳税申报系统后,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纳税种类和纳税期限选择相应的申报表进行填写。
纳税人拥有多种申报方式,可以通过手工输入、导入Excel模板或上一季度的填写记录等方式进行申报表的填写。
第四步,填写完申报表后,纳税人需要核对申报表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无误。
一旦提交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将无法修改或撤销已提交的申报表,因此在提交前要仔细检查。
第五步,纳税人提交申报表后,系统会自动进行逻辑和校验检查。
如果申报表中存在错误或不合理的信息,系统将会进行提示,纳税人需要根据提示进行相应的修改。
如果申报表通过检查,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税务局网上纳税申报凭证。
第六步,纳税人下载并保存电子税务局网上纳税申报凭证。
纳税人需要将凭证进行打印,按照要求并与相应的纳税资料一同装订好,备在公司内部备查。
第七步,纳税人可以选择线上缴款或线下缴款的方式进行纳税款的支付。
如果选择线上缴款,纳税人需要输入相关银行账号及开户行信息,并通过签名设备进行电子签名。
如果选择线下缴款,纳税人需要到银行网点或税务机关办理缴款手续。
以上就是网上纳税申报的基本流程。
通过网络纳税申报,不仅可以大大节省时间和精力,还能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但是在申报过程中,纳税人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注册码、密码和加密狗等申报设备,避免信息泄露和不法分子的利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1.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跨区经营预缴税款的流程
跨区经营预缴税款的流程如下:
登记。
纳税人前往所在地未开立银行账户的工商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备案登记。
核税。
登记完成后,纳税人在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请核税。
开户。
核税完成后,纳税人可前往所在地任意一家联网银行签订《扣税协议》。
报税。
纳税人可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跨区经营预缴税款的条件:
在外地有经营活动。
企业在外地从事生产经营、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时,需要按照相关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预缴税款。
已完成税务登记。
企业在外地经营之前,需要先完成税务登记,取得纳税人识别号和税务登记证,并在当地税务部门备案。
确认所属税务机关。
企业在外地经营时,需要确定所属税务机关。
异地缴税流程(一)
异地缴税流程在现代社会,随着人们的流动性越来越大,异地缴税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详细说明异地缴税的流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遵循相关规定。
1. 确定纳税地点在进行异地缴税前,首先需要确定自己的纳税地点。
这通常取决于个人的户籍地和工作地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一般按照“居住地”和“工作地”两种情况进行纳税。
如果居住地和工作地点不同,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异地缴税。
2. 了解税收政策在确定纳税地点后,接下来就需要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
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包括税率、起征点等。
因此,需要及时了解并遵循当地的税收政策,以避免因为不了解而产生税务风险。
3. 申报纳税一旦确定了纳税地点并了解了税收政策,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这通常包括填写纳税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在申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以确保纳税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缴纳税款申报完税款后,接下来就是缴纳税款。
根据相关规定,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缴纳。
在线下缴纳时,可以前往当地的税务局或指定的银行进行缴纳;在线上缴纳时,可以通过电子支付等方式进行缴纳。
在缴纳税款时,需要及时了解并遵循当地的缴税时间和流程,避免因为拖欠税款而产生罚款或其他不良后果。
5. 保留相关证明在完成纳税和缴款后,需要妥善保留相关的税务证明和缴款凭证。
这些证明和凭证在日后可能会被用于证明个人的纳税情况,因此需要妥善保存并备查。
6. 定期复核最后,对于异地缴税的个人来说,定期复核自己的纳税情况也非常重要。
可以通过查询个人纳税记录、向税务部门咨询等方式来了解自己的纳税情况,并及时调整纳税方式和金额,以避免因为纳税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纳税风险。
总结在现代社会,异地缴税流程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通过了解和遵循相关的流程和规定,可以更好地进行异地缴税,避免因为纳税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纳税风险。
希望本文所述的异地缴税流程对于读者有所帮助,也希望大家能够依法合规地进行纳税,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专题
10.2017年10月30日前已办理未到期的外 管证要怎么处理?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 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 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 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 机关反馈。 办理材料: 1.《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现场办理流程
第二步
经营地国税机关报验登记
无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 在纳税人首次发生涉税业务时,税务机 关依职权对其进行报验登记。 办理材料: 纳税人无需提供资料报验。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目录 01
前生今世
02
现场办理流程
03
网上办理流程
04
常见问题
PART 1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前生今世
听说有个东西叫外管证?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前生今世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纳税人常称“外管证”或“外经证” 最后一份文件是 税总发〔2016〕106号,目前还 未失效
答:2017年10月30日前已办理外管证 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 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 〔2016〕106号)执行。
谢谢聆听!
答:可以到窗口办理,网上办理为必 填项。
答:不存在30天有效期的规定了。税 务机关只要在系统里有查询到报告表, 即办理报验手续。
关于跨地区经营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具体说明
关于跨地区经营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具体说明2013年1月财务管理部目录1、关于跨地区经营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2、关于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3、关于异地非法人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申报缴纳增值税的问题1、关于跨地区经营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现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二、关于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和财预【2012】40号文件规定总体来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第二年起(而不是第二年末)分支机构就需要按季或月(一般是按季)申报预交企业所得税。
具体方式是总机构将财务管理部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
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办税指南-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申报
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申报一、事项名称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申报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缴费人➢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是➢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缴费人依照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缴费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缴费义务,采用自行申报方式,提供相关资料,填写《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办理申报缴纳等有关事项。
符合减免政策的,缴费人自行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设定依据1.《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18〕147号)全文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全文五、办理材料填报需知:1.报送条件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必须报送。
电子资料上传(适用于电子税务局办理)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不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六、办理流程七、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八、表证单书1.A06854《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A06854《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填写样例))九、注意事项1.税务机关根据应补费额判断是否需要缴款开票;对于应补费额大于零的,办理“缴款开票”业务。
2.缴费人既有应退费款又有欠缴费款的,可以办理抵缴欠费业务。
3.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4.最多跑一次是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5.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1.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单位纳税人异地出租不动产增值税预缴申报操作流程
单位纳税人异地出租不动产增值税预缴申报操作流程单位纳税人异地出租不动产增值税预缴申报操作流程一、跨区税源登记(一)【功能菜单】—【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跨区税源登记】,点击进入跨区税源登记界面;(二)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1.本省的已在金三系统中办理税务登记的会自动带出相关信息。
点击【下一步】,对相关信息后补录后保存。
2.省外的则会提示如图:入税(费)种认定模块。
二、税(费)种认定模块进入税费种认定操作界面,纳税期限选择“次”、申报期限“期满之日起5日内”、缴款期限“申报期限后两个工作日”,预算科目和预算分配比例暂按原有口径。
三、增值税预缴申报进入增值税预缴申报模块进行申报模块,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带出“建筑服务”、“出租不动产”、“销售不动产”三个预征栏目,选择“出租不动产”,填入销售额,系统自动带出税率和预征税额。
流程结束。
我国最早的歌曲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例如传说中伏羲时的【网罟之歌】,诗经中的【关关雉鸠】,无论是思想内容,还是艺术形式,都已发展到很高的水平。
我们华人音乐有着悠久的历史,有着独特的风格,在世界上,希腊的悲剧和喜剧,印度的梵剧和中国的京剧,被称为【世界三大古老戏剧】,而京剧则是国之瑰宝,是我们华人的骄傲,亦是世界上最璀璨的一颗明珠。
你可知道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故事?你可知道诸葛亮身居空城,面对敌兵压境,饮酒抚琴的故事?列宁曾经说过:我简直每天都想听奇妙而非凡的音乐,我常常自豪的,也许是幼稚的心情想,人类怎么会创造出这样的奇迹?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什么对音乐如此痴狂?音乐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泰戈尔说:我举目漫望着各处,尽情的感受美的世界,在我视力所及的地方,充满了弥漫在天地之间的乐曲。
【二】音乐,就是灵魂的漫步,是心事的诉说,是情愫的流淌,是生命在徜徉,它可以让寂寞绽放成一朵花,可以让时光婉约成一首诗,可以让岁月凝聚成一条河,流过山涧,流过小溪,流入你我的麦田……我相信所有的人,都曾被一首歌感动过,或为其旋律,或某句歌词,或没有缘由,只是感动,有的时候,我们喜欢一首歌,并不是这首歌有多么好听,歌词写的多么好,而是歌词写的像自己,我们开心的时候听的是音乐,伤心的时候,慢慢懂得了歌词,而真正打动你的不是歌词,而是在你的生命中,关于那首歌的故事……或许,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藏着一段如烟的往事,不经阳光,不经雨露,任岁月的青苔覆盖,而突然间,在某个拐角,或者某间咖啡厅,你突然听到了一首歌,或是你熟悉的旋律,刹那间,你泪如雨下,即使你不愿意去回忆,可是瞬间便触碰了你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荡起了心灵最深处的涟漪,这就是音乐的神奇,音乐的魅力!【三】德国作曲家,维也纳古典音乐代表人贝多芬,49岁时已经完全失聪,然而,他的成名曲【命运交响曲】却是震惊世界,震撼我们的心灵,在他的音乐世界里,你能感受到生命的悲怆,岁月的波澜,和与命运的抗衡,这就是音乐赋予的力量!贝多芬说:音乐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学更高的启示,谁能渗透我音乐的意义,便能超脱寻常人无以自拔的苦难。
企业税务迁移 网上申报流程
企业税务迁移网上申报流程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中的“综合信息报告”。
点击“状态信息报告”中的“跨区迁移企业涉税事项报告”,进入办理页面。
填写表单:
默认自动带出当前外部门信息交换中工商地址的信息,作为将要变更的迁入地的行政区划和填写注册地址。
如已变更注册地址,跨区迁移前后注册地址可能一致,请确认迁出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信息正确。
选择经办人(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自动带出)。
点击提交,系统会对当前纳税人所有的指标进行校验,请耐心等待。
若指标校验成功,进入下一步。
上传附报资料。
提交预览并点击提交,进行确认提交。
审核签名:确认上述需要申领的发票信息无误后输入CA密码进行数字签名。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提交成功后,等待3-5分钟后点击“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中查看事项进度。
请注意,进行税务迁移前,请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课征主体登记类型为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
不存在未办结的涉税事项。
此外,若迁入地与迁出地跨省,您需要关注两地政策差异,提前了解相关税收法规和流程。
在整个税务迁移过程中,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于税务局与您取得联系。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实际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进行税务迁移前,先咨询相关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操作正确无误。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2008〕28号【发布日期】2008-03-10【生效日期】2008-03-1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方法(国税发〔2008〕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方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发展和完善的客观要求。
为了有效解决法人所得税制度下税源跨省市转移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方法》,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在此基础上反复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征管方法。
各地务必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执行。
二、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基础工作。
通过税款分配的方法对跨省区的总分机构所得税实施管理,是一项新生事物,面临很多新情况。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和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坚决防止为了局部利益相互扯皮,甚至干预企业经营等问题的出现,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观念,扎扎实实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确保新方法的平稳运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附件: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三月十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跨省(市)迁移税收征管信息确认表-20230106200231140
附件3跨省(市)迁移税收征管信息确认表我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现确认下列信息无误,并提请迁出地税务机关推送至迁入地税务机关。
我(单位)承诺将按法律法规规定,在迁入当期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至迁入地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一、跨省(市)迁移信息迁出地注册地址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迁入地注册地址申请日期二、跨省(市)迁移涉税信息1.基础登记信息迁出地开业(设立)日期:登记注册类型:国标行业(主):总分机构类型代码:2.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征收项目认定有效期起征收品目纳税期限税率或单位税额征收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有效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发票种类代码发票种类名称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每月最高购票数量(月最高开票限额)离线开票时限离线开票累计限额4.税费申报信息(1)预缴税费信息征收项目预缴税额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2)迁移前尚未弥补的企业所得税累计亏损:(3)迁移前尚未弥补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累计亏损:(4)迁移前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5)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属于/不属于(6)出口退(免)税备案:属于/不属于(7)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信息:5.身份资质信息(1)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增值税即征即退类型有效期起有效期止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期起有效期止6.其他事项(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信息:财务、会计制度名称有限期起有限期止(2)登记户归类管理信息:类别代码类别名称生效日期失效日期三、经办人信息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纳税人(签章)税务机关(印章)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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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纳税申报流程简介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企业越来越多地面临着跨省经营的情况。
而在进行跨省纳税时,纳税申报流程的繁琐常常令企业感到头疼。
本文将简要介绍跨省纳税申报的流程,以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相关工作。
第一步:准备资料
在进行跨省纳税申报前,企业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纳税申报资料。
一般而言,这些资料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租
赁合同、采购发票、销售发票、银行对账单等。
第二步:选择申报方式
在进行跨省纳税申报时,企业可以选择线上申报或线下申报两种方式。
线上申报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而线下申报则需要前往
当地税务局进行办理。
第三步:填写申报表格
根据所选择的申报方式,企业需要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
不同省份
的税务局所要求的表格可能不尽相同,因此企业需要在填写前仔细核
对所需表格的信息,并确保填写准确。
第四步:上传资料并提交申报
对于选择线上申报的企业,在填写完申报表格后,需要将准备好的
相关资料进行扫描或拍照,并通过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上传。
然后在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第五步:缴纳税款
一旦纳税申报成功,企业需要按照税务局的要求进行税款的缴纳。
具体缴纳方式可能包括银行汇款、在线支付等,企业需根据具体要求进行操作。
第六步:领取税务证明
纳税申报成功后,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向税务局申请领取相应的税务证明。
例如,若企业需要办理跨省运输证件,则可向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证明以备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对于跨省纳税的要求可能不尽相同,企业在进行申报前应仔细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并确保自身的纳税行为合规。
综上所述,跨省纳税申报流程可以简单地分为准备资料、选择申报方式、填写申报表格、上传资料并提交申报、缴纳税款以及领取税务证明等步骤。
企业在进行跨省经营时,应密切关注税务政策的变化,并根据最新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通过遵守规定,企业能够便捷地完成跨省纳税申报,并顺利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