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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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
第一章概述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
1、本规则适用于:
本规则适用于工程进行前工程量清单之编制,亦适用于工程进行中工程变更、签证核算及完成后之结算。
2、计量单位:计量单位除另有说明外,以下计算单位须一致采用:
(1)以重量为单位之项目 - 公斤(kg)、吨(t)
(2)以体积为单位之项目 - 立方米(m3)
(3)以面积为单位之项目 - 平方米(m2)
(4)以长度为单位之项目 - 米(m)
(5)以套为单位之项目 - 套(Set)
(6)以件为单位之项目 - 数量(No.)
(7)综合计量之项目 - 项目(Item)
二、单价说明
1、投价依据:
投标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工程量清单、国家与地方现行规范等应一并参阅并据此投价,如有相互矛盾之处,均以要求较严格者为准。
2、所有项目单价应已包括的费用除另有说明外,每个项目的单价或价款应已包括:
(1)人工费(例如: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职工福利、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远征费等和一切有关的费用;)
(2)材料、货物和一切有关的费用(例如材料检验试验、运输、场外运输、交付、卸货、
贮存、仓储、二次或多次搬运、过境、退还包装材料、搬运、吊升、放下);
(3)材料和货物的就位装配和安装及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或物品;
(4)施工机械工具的提供及使用、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测;
(5)损耗,切削和修复,测试及样本;
(6)规费(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等等,如果后续政策调整,按后续最新政策执行)、管理费、利润、税金(提供甲方要求的发票);
(7)为工程的施工与安装绘制所需的详细施工图;
(8)以大规模施工与小规模施工之费用差别;
(9)为施工所必需的与其它承包人、甲方、设计单位等的联络与协调费用;
(10)一切政府规定的其他收费;
(11)对该项目所用材料、设施的保管及竣工前的维护与清洁费用;
(12)其它一切虽然在图纸、工程规范、工程量清单、单价说明中没有提及但按标准应该实施的做法,以及其他满足设计、验收规范及招标技术要求。
三、专业术语
1、“项”
当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的数量单位中出现“项”字样,则该项目的造价由乙方承担风险,结算时不作调整,若此类项目没有投价,造价即视为已包括在承包清单之其它单价中。
2、“暂定数量”
只有“暂定数量”及根据合同条件认可之工程变更才会依照合同条款重新计量,但对应的综合单价不变(包干综合单价)。
当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标以“暂定数量”字样时,该项目在竣工时需重新计量。
3、“修复”
“修复”一词包括在损坏地方加以修补至与周围同样工程有一样表面、颜色、纹理等所需之所有人工及材料,并包括油漆、着色、及/或在新工程刷清漆至与周围现存工程相称,满足甲方相关规范要求。
4、“如所述”
在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出现“如所述”字样是指有关之工程规范及单价说明所要求之材料及施工质量标准。
5、“如前所述”
说明中包括“如前所述”字样是简化了工程量清单中曾经出现之相同项目说明。
6、“认可”
“批准”、“认可”、“指示”等词语是指由甲方或甲方授权的机构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单位发出之批准或指示。
对乙方所提议的替用物料及工艺方法,甲方有权考虑是否接纳。
乙方不能使用没有被甲方认可的替用物料及工艺方法。
上述之认可,不一定表示会有额外的经济补偿,除非此等费用在认可前已获批准并发起了变更签证流程。
在任何情况下,上述之认可不会解除乙方在合同上的责任。
7、“重叠量”
除非工程量计算规则有特别规定,工程量中将不包括任何重叠量。
材料如钢丝、配筋、柔性垫料及类似材料须有要求程度之重叠,投标单价须已包括此等重叠量。
8、“公制/英制尺寸”
若没有所述物件之公制尺寸供应,投标人须在投价中包括以最接近高一级之英制尺寸物件代替所述公制尺寸物件。
9、“甲方”
大总包合同模式下,甲方表示为“总承包商”,非大总包合同模式下,甲方表示“建设单位”。
10、“本承包单位”或“投标单位”或“承包人”
“本承包单位”或“投标单位”或“承包人”代表承接本机电工程之施工单位。
第二章通用安装工程
以下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适用于本合同通用安装工程,当出现本规则及说明未包含部分,则参照2013-04-01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之相关规定执行,且当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与上述计价规范存在任何不一致时,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比如:合同清单编制及说明、规费、税金计取、措施项目费、单价及总价性质、包干性质以及计价风险等)。
一、通用安装工程之通用规定
1.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所列的项目特征仅是概括性的,除特别说明外,项目特征应包含
完成某一工作所需要而项目特征未说明的工序或尽管做了说明可能存在描述上的某些差异,甲方将当作承包人完全理解了所要表达的内容而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任何赔偿。
2.工程量为按此规则计算之净量,不得再加任何损耗系数,乙供材料/设备的损耗应计
入综合单价内。
甲供材料/设备的损耗仅在材料/设备结算时按照合同规定的损耗率计
算,清单中不加任何损耗系数。
3.给排水管、暖通管以及电气管线敷设在楼地面、墙面等任何部位,不管是按照合同图
纸施工或已经完成后的更改、还是按合同图纸未施工前的更改,亦不管其施工工艺及施工顺序如何,即使需要凿槽刨沟、挂网、凿孔及修复等,则凿槽刨沟、凿孔及修复项目均不在清单中单列,需在其他报价中综合考虑。
4.给排水、消防、采暖、电气安装等所有招标范围内的预留孔洞、开洞及安装完成后的
封堵、套管内外封堵、收口(如所有穿楼板、外墙及屋面的管道预留洞;消防箱、强弱电箱洞口预留等)等均不在清单中单列,需在其他报价中综合考虑。
5.凡非本合同工程(指甲方直接发包的由其他承包人施工的分包工程,如消防(消防箱
进水管预留洞封堵)、燃气、智能化等)的预留孔洞、套管内外、所有的防火封堵、预埋件及施工完成后的封堵、收口等,本合同承包范围明确由本合同承包人施工的,均不在清单中单列,需在其他报价中综合考虑。
6.电气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的末端设备如开关插座、灯具、有线电视终端、电话网络
终端、安防终端在不需要安装时,则所有线盒需用白盖板进行一次或多次封盖封堵、永久性封堵及底盒封堵。
其费用在其他报价中综合考虑。
7.当塑料给水管与阀门、水表、水龙头、角阀、不同材质管道等连接时,无论这些阀门、
水表、水龙头、角阀、不同材质管道在本合同中是否包含(或由其它分包单位施工),本合同承包人均需按照要求在塑料管末端安装钢塑转换接头,以便于后续工序的施工。
给水点塑料管末端安装钢塑转换接头并用堵头封堵,以上所有工作均不单独立项,所涉及的费用均在相应管道安装综合单价中考虑。
8.当不同专业分包之管道、阀门、线槽桥架等之间需要碰头,且该碰头工作属于本合同
承包人承包范围时,该碰头工作均不单独列项,费用包含在相应管道安装综合单价中。
9.管件(如三通、弯头、大小头、活接、内接、外接、管堵、补芯等)以及法兰、螺栓,
各型号存水弯、清扫口、管件、伸缩节、H管、消能管、止水节等不另行单独列项报价,在管道安装综合单价中考虑;不管设计修改或分包人建议修改的管材在原招标文件中是否有,均不计算管件。
管件作为甲供材的应供量计算规则按照项目所在城市的定额耗量计算管件的应供量。
需要安装阻火圈的排水管道,阻火圈单独列项计算。
10.沟槽式卡箍连接需要的卡箍、法兰片、螺栓、垫片及相应沟槽管件等不单独列项报价,
其报价包含在相应管道的安装单价中。
11.给排水管、暖通管、消防管、电气管等包含其管道支架在内以及他们的除锈刷油防腐
蚀工作均不单独立项,其费用包含在相应管道安装综合单价中。
12.各专业的各分项工程的检验、试验、试运行以及各专业系统调试、系统联动调试等在
清单中均不单独立项,其费用亦包含在相应的安装项目综合单价中。
13.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为按标准、规范及图纸提供,当项目描述中未详细描述型号规
格、类型、质量、结构形式等项目特征时,均按照标准、规范图纸设计进行理解和解释。
14.本工程的管道及设备的安装高度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不对超高部分
作价格调整;
15.穿越围护结构、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的热镀锌钢管应做密闭肋,所有管线敷设完
后的防护密闭及密闭处理措施在投标报价时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16.投标单位应仔细核对图纸,投标报价需充分考虑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进行预留孔洞及后
期封堵施工的费用,本清单不单独列项,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在相应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未按图纸要求进行预留的,土建总包单位负责整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移交给本承包单位之后发现图纸应留未留发生的费用由本承包单位承担)。
17.本标段配管需穿越标段界限(后浇带)的,按伸出后浇带中心线20公分处理。
18.各标段交界接口,投标单位应在工程管理部的现场协调下无条件配合完成接口工程,
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19.电气及给排水工程清单管材标注型号均为公称直径,甲供材料型号的选定请中标单位
按图纸及清单标注型号原则选择。
20.安装部分所需之脚手架等措施项目费、超高施工、高层增加费、包含在措施项目费中,
不再另计取。
21.水表、电表及表前部分因当地政策调整等原因甲方有权另行分包,相应的清单项目及
费用从投标价中扣除。
2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管道、阀门、法兰、管件、支架等在管道井内、地
下室、暗室内、设备夹层及泵房内或其他部位安装时需采取措施或降效等的费用,其费用包含在管道安装的综合单价中。
23.管道通过建筑伸缩缝的波纹补偿器的安装本清单未单独列项,报价时在管道安装费用
中综合考虑,波纹补偿器的防腐、防锈、除锈处理措施等均应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波纹补偿器的长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化,中标后不作调整。
24.本承包单位为甲分包预留的套管(例:消防预留套管、燃气预留套管等)、人防密闭套
管、空调机位套管单独计算,本承包单位范围内的防水套管单独计算;其余套管均不单独计价,单价已考虑在对应管道单价内。
25.本承包单位为甲分包预留的止水节的安装费用单独计算;其余止水节安装费用均不单
独计价,单价已考虑在对应管道单价内。
26.本次清单中减压阀是“个”计算而非“组”,即所有减压阀组的附件单独列项计算。
27.管道、风管、设备等标识含在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二、通用安装工程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通用规定
(1)移交精装时电线需并头,并头费用含在相应电线综合单价中,本承包单位为精装单位预留的预留线按照精装图纸预留到位;
(2)电气管道上或电线电缆敷设时按设计及规范等要求设置的金属软管(包含桥架到顶板间的配线时用的软管),应包含在管道或电线电缆安装等对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单独列项。
金属软管的材质、设置及安装方式均应满足设计、施工等规范要求;二次机电及精装修中从接线盒或预留线管至灯具之间的金属软管,单独列项计算。
(3)本工程所有穿线管不计墙面、地面另外剔槽、开槽的费用(包含涉及工业化建造体系部分墙板内线管的剔槽、开槽、封堵等费用),此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至综合单价;
(4)电梯施工由专业单位分包,电源箱出线、控制箱及电梯井道照明及检修插座等工作由电梯施工单位完成。
总包负责吊钩预埋、基坑降排水及防水、机房装修、电梯口挡水坎、缓冲装置、每层门框收口、工作临时电源及永久电源引入,机房内照明插座、灯具安装及穿线,电梯机房配电箱安装及正式、临时电缆敷设,管线预留预埋;
(5)本承包单位为各分包预埋的穿线管必须保障通畅,若有预埋不通的情况,本承包单位负责整改直到通畅为止,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2. 照明开关、插座及其他电器计量
照明开关、插座及其他电器安装除另有说明外,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 照明开关、插座及其他电器计价
照明开关、插座及其他电器安装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开关、插座、其他电器安装:安装方式及部位综合考虑至综合单价;
(2)接线。
4. 配电箱(柜)、接线箱、端子箱计量
配电箱(柜)、接线箱、端子箱安装除另有说明外,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 配电箱(柜)、接线箱、端子箱计价
配电箱(柜)、接线箱、端子箱安装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配电箱(柜)、接线箱、端子箱安装:安装方式及部位综合考虑;
(2)包含接线端子制作安装,基础槽钢、支架等制作安装;
(3)箱体开孔,防火堵洞、接地跨接,调试、清洁、箱体保护等。
6. 电力电缆、控制电缆计量
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安装除另有说明外,电力电缆、控制电缆计量时按“图示长度”标准计量,电缆敷设弛度、波形弯度、电缆头预留、交叉附加长度、绕梁翻弯不计入工程量,可以计入的附加长度包括如下4情况,除此之外的不足部分考虑进综合单价中:(1)接入各种配电箱、配电柜、配电盘、板时,算至配电箱、配电柜、配电盘的外边线后按盘面尺寸的高+宽预留长度;
(2)单独安装的铁壳开关、闸刀开关、启动器、箱式电阻器、变阻器,算至安装对象中心点并每处预留0.5米;
(3)分支接头附加长度为0.2米(分支线预留);
(4)电缆至电动机附加长度0.5米(从电动机接线盒起算)。
电缆终端头、中间头、绝缘穿刺线夹制作安装不单列清单,费用在单价中综合考虑电缆中(高压电缆头需单独记取)。
(T接箱为甲供材料,清单内安装单独列项)
7. 电力电缆、控制电缆计价
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安装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电缆敷设:敷设方式及部位综合考虑;
(2)铺砂、盖保护板(砖)、揭(盖)盖板;
(3)防火堵洞、电缆防护、防火隔板、防火涂料、电缆终端头、中间头、绝缘穿刺线夹制作安装。
8.电线计量
电线计量时按图示有效最短距离计量。
9.电线计价
电线安装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电线敷设:敷设方式及部位综合考虑;
(2)铺砂、盖保护板(砖)、揭(盖)盖板;
(3)防火堵洞、电缆防护、防火隔板、防火涂料制作安装。
10.防雷及接地系统计量
防雷及接地系统计量规则:按照总建筑面积(规证面积)平米单价包干。
11.防雷及接地系统计价
防雷及接地系统单价说明:(1)接地装置供应安装,包括:(接地极(板)供应、安装、调试;接地母线供应敷设;换土或化学接地装置;接地跨接线;构架接地,测试。
(2)避雷装置供应安装,器包括:避雷针(网)供应、安装、调试:引下线敷设、断接卡子供应、安装:拉线供应、安装;接地极(板、桩)供应、安装:极间连线:油漆(防腐);换土或化学接地装置;钢铝窗接地;均压环敷设;柱主筋与圈梁焊接,各种试验。
(3)每个分项工程内容均包含其主体、配件、辅料的供应盒安装。
12.配管计量
配管除另有说明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
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灯头盒、开关盒、插座盒不单独列项计算,相关费用考虑进配管的综合单价中。
13.配管计价
配管安装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管路敷设:敷设方式及部位综合考虑;
(2)预留孔洞、套管制作安装;管道开槽刨沟与恢复(含挂网)、预留沟槽或预埋;
(3)钢索架设(拉紧装置安装);
(4)支架制作、安装;
(5)接线盒(箱)、转接线盒安装;
(6)防腐油漆、涂防火涂料;
(7)管内穿铁丝、钢丝或其它替代牵引线材料;
(8)接地等。
14.线槽、桥架计量
线槽、桥架除另有说明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5.线槽、桥架计价
线槽、桥架安装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本体安装:安装方式及部位综合考虑;
(2)进户管接驳之异形接头;
(3)弯头、三通、四通、盖板、连接片等附件;
(4)桥架开孔,桥架盖板、防火隔板、支吊架制安;
(5)穿孔洞之防火封堵、穿越防火分区做补偿措施、刷防火油、涂防火涂料、洞口封堵、与墙面、楼板抹平、除锈、补刷(喷)油漆等;
(6)接地跨接、接地扁钢;
(7)穿墙、穿楼板及穿梁套管制作安装。
16.配线计量
配线计量时按“图示量”计算,所有进入箱、柜的预留线按半周长考虑;其他各种配件等预留不计工程量,相关费用考虑进对应的综合单价中。
配线除另有说明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17.配线计价
配线安装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配线:敷设方式及部位综合考虑;
(2)焊、压接线端子制作安装;
(3)钢索架设(拉紧装置安装);
(4)支持体(夹板、绝缘子、槽板等)安装;
(5)不分颜色,综合考虑费用。
18.灯具计量
室内灯具安装除另有说明外,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9.灯具计价
灯具安装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本体安装(含启动器、镇流器、光源等):安装方式及部位综合考虑;
(2)应急照明自带之充电器/电池及所有接线工作;
(3)金属软管以及软管内配线;
(4)支架、吊链、保险器制作安装;
(5)接地等。
三、通用安装工程之给排水工程
1.通用规定
(1)户内给水管道施工中,接用水点的带丝接头包含在管道安装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2)给排水管道暗设于墙体、楼板内,管道暗设的留洞、打洞、打槽、开槽、挂网、留槽以及相关的封堵、抹灰、措施费等费用均包含在管道安装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列项,但其打槽、开槽、留槽的实际宽度和深度应满足设计及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等的要求;
(3)每户试水龙头单独列项, 每户安装1个试水龙头。
每户厨房、卫生间洗涤盆处冷热水点用1根金属软管连接;
(4)除防水套管(仅穿外墙、屋面、水池的防水套管)、人防密闭套管单列清单项外,其他所有管道均包含套管制作安装工作内容,不单独计价;
(5)给水管二次试压、保压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
(6)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的管道安装时,除防水套管、人防密闭套管单列清单项外,其他所有穿楼板套管、穿梁套管、穿墙套管及止水节的安装包含在相应的管道安装子目中,不另外计算。
2.给水管道计量
给水管道安装除另有说明外,均以施工图所示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3.给水管道计价
给水管道安装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管道安装:安装方式及部位综合考虑;
(2)定位、预留孔洞及堵洞;
(3)管件(含法兰、弯头、三通、异径管、管箍等)及弯管制作、安装、塑料卡固定、管道支吊托架制作安装、除锈、刷油及防腐,管道支吊托架所需之预埋件制作、安装;
(4)除防水套管、人防密闭套管单列清单项外,穿墙、穿楼板及穿梁套管制作安装、管道和套管之间防火填料、与墙面、楼板抹平、止水节等;
(5)为不同材质管道之接驳预留合乎要求的接头;
(6)按设计及规范提供油漆彩色标记、刷防火涂料;
(7)压力试验及消毒、冲洗;压力试验及消毒、冲洗所需的堵头等材料;
4.排水管道计量
排水管道安装除另有说明外,均以施工图所示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
5.排水管道计价
排水管道安装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管道安装:安装方式及部位综合考虑;
(2)定位、预留孔洞及堵洞;
(3)管件(含法兰、弯头、三通、异径管、管箍等)及弯管制作安装、塑料卡固定、管道支吊托架制作安装、除锈、刷油及防腐,管道支吊托架所需之预埋件制作、安装;
(4)除防水套管、人防密闭套管单列清单项外,穿墙、穿楼板及穿梁套管制作安装、管道和套管之间防火填料、与墙面、楼板抹平;
(5)为不同材质管道之接驳预留合乎要求的接头;
(6)按设计及规范提供油漆彩色标记、刷防火涂料;
(7)检查口、透气帽、伸缩节、防止漏胶圈、止水节等;需要安装阻火圈的排水管道,阻火圈单独列项计算。
(8)通球试验、闭水及通水试验等;
(9)管道保护膜的安装拆除,含洞口预留及封堵;
6.套管计量
套管制作安装除另有说明外,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7.套管计价
套管制作安装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套管制作安装;
(2)除锈、防锈、刷油;
(3)套管内外封堵。
8.管道附件计量
管道附件(含:阀门、液位控制器、软接头、倒流防止器、热量表、浮标液位计及水位标尺以等)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9.管道附件计价
管道附件安装工程项目单价应包括下列费用:
(1)本体组成、安装:安装方式及部位综合考虑;
(2)支架制作安装、套丝、丝堵攻丝、阀件安装、水压试验;
(3)除锈、防锈、刷油;
(4)配套法兰安装。
10.地漏计量
地漏安装工程除另有说明外,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1.地漏计价
卫生器具之地漏安装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定位、预留孔洞及安装后洞口封堵;
(2)地漏安装。
12.给排水机械设备计量
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除另有说明外,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3.给排水机械设备计价
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本体安装;安装方式及部位综合考虑;
(2)附属设备、附属部件、电动机等安装;
(3)基础槽钢、垫铁、地脚螺栓及二次灌浆;
(4)所有设备钢结构及支、吊、托架之制作安装,包括减震装置;
(5)配合设备本体的管道接驳;
(6)钢结构、支吊托架除锈刷油、设备除锈刷漆(补漆);
(7)控制箱及控制系统、电源电缆供应及安装,附件安装,拆装检查及接线;
(8)测试、调试及试运行,包括除水及电外之所用燃料、能源。
14.止水节计量
止水节单独列项仅为机电总包单位为其他分包(如:消防、燃气等)预留预埋的止水节,其他情况均不单独记取。
15.止水节计价
止水节安装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止水节安装;
(2)划线、定位、固定、浇筑混凝土、拆除模版、止水节保护、止水节清理、闭水试验等工作内容及材料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