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私募”监管问题研究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现 行 阳 光 私 募 监 管 架 构 及 对 比分 析
(一 ) 阳 光 私 募 与 公 募 基 金 (即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的差异 . .
收稿 日期 : 00 0 - 9 2 1— 9 2
作者简介: 徐 明 ( 9 1) 16一 ,男,安徽人,教授 ,博士生导师,供职于华东政法大学 : 杨柏国 (17 一 ,男,安徽人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98 ) ① 参见《 让券 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 ② 参见符燕艳 : 阳光私募 =羊突然清盘》 《 ,资料来源 : t : nn e an . r/00O—6100 16hml ht / a c. igc n 2 1一10 / 14 3 . ,访问时间为 2 1 p/ i f c o 0 t 00年
私 募 一 般 是 不 得 公 开 销 售 或推 广 的 。 当 然 ,与 公 募 基 金 相 比 , 阳光 私 募 存 信 息 披 露 、 退 方 式 、业 务 规 范 、法 律 责仟 也 有 所不 同 。
( )阳 光 私 募 现 行 监 管 规 定 的 综 合 分 析 = 二 现 行 种 主 要 的 阳 光 私 募 均 有 有 关 规 定 予 以 规
情况 ,借鉴美 国私募基 金监管的有关做法 ,提 uf管部门要明确监管思 路 、改善监管 体系 ,尽快 完善 私募证 券投 ti Dn .
资者资格 和销售推广方式等制度建设的建议 关键 词:金融监管 ;金融市场 ;私募基金 中图分类号 :F 3 .1 8 09 文献标识码;A 文 章编号:1 0, 0 1 2 l(1 0 5 — 5 0 7 9 4 — 0 O1) 0 8 0 - 一
资基金 。 随 着 私 募 市 场 的迅 速 发 展 ,参 与 阳 光 私 募 的 投
3 、投 资 者 不 同 。 阳光 私 募 主要 面 向具 有 一 定 投 资经 验 和 风 险 承 担 能 力 的 特 定 投 资 者 ,而 公 募 基 金 则
主要 面 向广 大 的公 众 投 资 者 。 4、 销 售 推 广 方 式 不 同 。 与 公 募 基 金 同 , 阳 光
资 者 也 越 来 越 多 ,相 关 纠 纷 已经 浮 出 水 面 ,如 何 合 法 合 理 地 保 护众 多 阳光 私 募 投 资 者 的权 益 得 愈 发 迫 切 。对 监 管 部 门 来 说 ,总 结 近 几 年 私 募 市 场 的 得 失 , 理 顺 跨 部 门 监管 的 协 调 机 制 ,对 进 一 步 推 动 中 国私 募 市 场 发 展 、提 高 资 本 市 场 竞 争 力 尤 为 必 要 。
201 0
总 41 1期
‘ ‘ 私募”监 管 问题研 究 阳光
徐 明 。杨 柏 国
2t1 1 ( 0 ) l ( 东政 法 大 学 ,上 海 华
摘
要:“ 阳光私募 ”近年来在中国越来越 兴盛 各 路资金 、投资顾问和投资者纷纷涌入 阳光私募市场 ,但随
之暴露 出我 国阳光私募基金市场混 乱、投资者保护不足 、监管不统 一等问题。本文根据 中国私募证券市场的实际
私 募 本 质 L是 证 券 的 非 公 开 发 行 行 为 , 中 国 目 前
I 、运 营 主 体 不 同 。 阳 光 私 募 的运 营 主 体 是 依 法
没立 并 经 监 管 部 门 核 准 可 以 从 事 此 项 业 务 的 证 券 公
关 于 私 募 的 法 律 和 行 政 法 规 非 常 鲜 见 ,仅 《证 券 法 》 中 提 及 了 “ 公 开 发 行 ” 。但 是 ,在 实 践 中与 私 募 非 有关 的部 委 规 定 其 实 并 不 少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保 监 会 均 出 台 1 与 私 募 主要 表 现 形 式 的集 合 理 财 、私 募 股 , 权相 关 的部 门规 章 、指 弓l 。 等 正 是 南于 目前 私 募 在 市 场上 的 兴 旺 和 相 关 制 度 规
9月 4R
P AGE
201 0
总 41 期 1
券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试 行 办 法 》和 《 券 公 司集 证 合 资产管理 业务 实施 细则 ( 行 ) 试 》规 范 了证 券 公 司
范 的 残 缺 ,致 使 H 现 丫 “ 光 私 募 ” 这 一 民 间 说 法 。 { 阳
司 、基 金 公 司 、信 托 公 司 ,而 公 募 基 金 的运 营 主 体 只
能 是 依 法 成 立 的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2、法 律 法 规 依 据 不 同 。 阳 光 私 募 主 要 根 据 上 述
一
范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 金 管 理 公 司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基 业 务 试 点 办 法 》与 《关 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开 展 特 定 多 个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有 关 问 题 的规 定 》规 范 了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特 定 多 个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行 为 ;证监 会 发 l 布的 《Ⅱ
证 监 会 、银 监 会 制 定 的 规 章 指 引 等 设 立集 合 资产 管 理
计 划 、开 展 集 合 资产 管 理 业 务 ,应 当基 于 集合 资产 管
理合 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进 行 。公 募 基 金 的设 立 和运 作
其 实 ,从 法 律 的 角 度 来 说 ,某 一 融 资 行 为 只 有 “ 法 ” 合
与 “ 法”之分 , 非 无 “ 光 ” 与 “ 下 ”之 别 。而 阳 地
则 按 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规章的规定进行 。 源自且从 词义上来 解 渎,“ 募 ”和 “ 私 阳光 ” 甚 至 是 个 矛 盾 的组 合 ,因 为 私 募 本 质 七是 不 可 以通 过 公 开 的方 式 来 进 行 的 。 俗 称 的 阳光 私 募 基金 实 际 上 是 信 托 证 券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