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的实施方案(最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的实
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建立全市校园安全常态化督查机制,市政府决定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定期常态化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实施方案如下:
一、督查对象及安排
每学期初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一次联合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二、督查内容
(一)食品安全。

查处校园周边、学校大门口无证餐饮摊点、流动餐饮摊点,及时收缴“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药品,取缔学校周边非法饮食摊点;查处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单位资质及物资质量状况;督查学校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及餐具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培训、食堂日常管理等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市药监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工商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二)疾病防控。

督查学校日常疾病防控管理、防控措施落实、校医配备、学校疫情报告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对校园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做好健康教育和体质
监测工作。

(X卫计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三)交通安全。

督查学校门前交通安全标志标识设置、校车日常管理等工作,严格校车审批管理,加大校车及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排查学校及周边交通隐患,确保学生上下车乘车安全。

(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交通局等部门配合)
(四)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督查学校“三防”建设、门卫及安保管理情况,督查学校周边“三见警”(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要求落实情况,学校周边重点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情况,依法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进行整治,取缔学校及周边地区非法营业性网吧、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和各类流动摊点,依法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排查治理学校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车辆拥堵校门、违章建筑;清查和取缔非法办学、非法托管和非法办班机构。

(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质监局、市药监局等部门配合)(五)消防安全。

重点督查学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配备、电气设备管理运营状况,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应急演练、防溺水治理、电气火灾预防、森林防火教育等。

(市消防支队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六)校园欺凌治理。

督查校园欺凌治理、学生德育教育及
心理健康教育、被欺凌学生心理疏导及欺凌学生矫治情况等。

(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计局等部门配合)
(七)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

督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电气火灾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及自然灾害等隐患排查情况,涉访重点人群教育稳控情况,校园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等。

(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药监局等部门配合)
(八)学校安全法治教育及管理。

重点督查学校安全教育课、普法及法治教育、安全应急演练、防溺水教育等开展情况,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学校安全文化建设情况,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推进情况、“三防建设”情况、警务室建设和法治副校长配备及履职情况、学校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等。

(市教育局牵头,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配合)
三、督查形式
全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联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进行。

暗访由各检查组随机确定抽查内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督导;明查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听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
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药监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常态化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领导小组下设多个行业督查组,组长由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把开展校园安全常态化督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措施,确保督查活动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综合施策。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采取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的方式,扎实做好常态化督查工作。

(三)深入排查,集中整治。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和滚动排查、滚动整治的原则,细化督查内容,强化督查措施,定期深入各基层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四)形成机制,落实责任。

联合督查由市教育局牵头,专
项督查由各牵头单位根据季节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组织。

各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在市教育局设立校园安全隐患举报电话(X),直接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并负责督办。

各县区要比照市上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设立举报电话,多渠道获取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并认真开展辖区内校园安全隐患的督查整改工作。

各县区科教体局每季度要向市教育局上报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