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农业普查住户案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第二次农业普查业务培训质量抽查测试题
普查时点:2006年12月31日24时。
普查时期: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富阳市新登镇塔山村普查区(行政区划代码:330183102270)第05普查小区户编号071。
申报人:方景红。
本户家庭主要决策人是方世玉。
申报时间:2007年1月3日。
父亲:方世玉,58周岁,本村农业户口,高中毕业。
2002年,向中国农业银行贷款65000元,建成养鸭场自己经营(该场属个体经营,产品全部销售给本镇食品公司),到2006年底已归还中国农业银行贷款30000元。
2003年以来,养鸭场一直雇用6个帮工,其中女工3人。
母亲:58周岁,中专毕业,本村非农户口,本镇中心小学老师,现已退休在家,退休金1500元。
2004年开了家杂货店,独自经营,年收入3万元。
我:大女儿,39周岁,本村农业户口,高中毕业,全年都住在父母家中。
我在本镇某塑料机械厂做全职会计,月收入1500元。
我丈夫:40周岁,为本市渌渚镇六贤村农业户口,高中毕业。
在六贤村承包的4亩园地上,2004年办了一家休闲钓鱼场,独自经营,其中2.5亩园地改作渔塘,钓渔场自己不养殖鱼,垂钓所需的鱼全部购入,剩余1.5亩园地种植了桃树(由我利用节假日和空余时间经营管理,2006年全年用工约40天,向市场出售桃子收入约1.5万元)。
休闲钓鱼场2006年总收入约15万元,普查时点不在家居住,但2006年平均每星期有5天居住在岳父家中。
我和丈夫的大部分收入补贴家用。
妹妹:35周岁,已出嫁,本村农业户口,高中毕业,现在本镇某保险公司做业务员,月收入2000元。
妹夫:36周岁,本镇惠来社区非农户口,大专毕业,现在本镇某保险公司做业务员,月收入2500元。
妹妹和妹夫,2006年全年住在本镇惠来社区,经济独立,平时每月给父母赡养费500元。
普查时来看望父母,在家中。
我儿子,19周岁,原在家居住,2006年7、8月暑假期间在养鸭场帮忙。
9月考入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户口已迁到西湖区,学费和生活费由我提供。
我父母世代居住在塔山村,父亲和我丈夫,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我、妹妹和妹夫在单位参加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我家既不是“五保户”,也不是“低保户”,也没从村集体得到任何收入与补贴。
我家共拥有2处住宅,其中一套在惠来社区,1987年建成,为砖木结构平房,建筑面积为140平方米,估价在4万元左右,借给妹妹和妹夫居住;另一套2003年翻建,为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房,建筑面积平均每层150平方米,估价在28万元左右,二、三楼自己住,在一楼中,有一间30平方米的房间我母亲开店使用外,其余全部出租,月租金500元。
我家住房内有自来水公司安装的入户自来水,炊事主要用瓶装液化气,烧饭用电饭煲,家中有空调机3台(父母用1台,我用1台,还有1台在钓鱼场我丈夫用),有独立水冲式卫生间,家中有彩电4台(父母房间、我房间、我儿子房间、妹妹和妹夫家中各1台),家中有汽车2辆(我父亲和我丈夫各用1辆),有摩托车3辆(我、妹妹、妹夫各用1辆);有固定电话3部(养鸭场、钓鱼场和家中各有1部);有手机6部(父亲、我、我丈夫、我儿子、妹妹、妹夫各1部),有小灵通1部(我母亲使用),有电脑2台 (1台在钓鱼场我丈夫使用、还有1台我儿子带到浙江大学在校使用,2006年我儿子曾在家中上过网),2006年家中订阅了1份《农业信息报》,妹妹不定期从报摊购买《读者》、《时装》杂志和《都市快报》。
我家从本村村集体承包了9亩旱地,同时又从本镇另一个村包入2亩水田,经批准在自己承包的9亩旱地上建起了养鸭场,占用旱地4.5亩,其中1.2亩旱地改为水塘放养鸭,养鸭场养殖生产用房占地3.3亩(2201平方米),年末鸭存栏2.5万只。
2亩水田种植大麦、晚稻各一次,其中晚稻采用机耕,灌溉用水由村集体统一抽水。
2亩旱地改为大棚蔬菜,请人代种,2006年全年共种植了4轮,平均每天用工2小时。
剩余2.5亩旱地,全部包出。
2006年全年共使用化肥900公斤,农药20市斤。
年底家中养了10只鸡、2头猪和4只看家狗。
全年养鸭总收入55万元(未扣除养鸭费用30万元和支付雇工工资8万元);收获的大麦作养鸭饲料、生产的晚稻全部自食,足够全家的口粮(按市场价2.8元/公斤折算约为5000元);种的蔬菜用于家庭和雇工伙食的价值约16500元,剩余的出售给市场收入约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