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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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车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属车辆及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交通规则和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行车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立行车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
行车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行车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驾驶员代表组成。
第五条行车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研究制定行车安全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行车安全培训和教育;
(三)监督行车安全管理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进
行整改;
(四)定期组织行车安全检查,对车辆及驾驶人员
进行评估;
(五)处理行车安全事件和事故。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应设立行车安全管
理机构,负责本部门、分支机构的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车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行车安全管理
规定;
(二)制定本部门、分支机构的行车安全规章制度;
(三)组织行车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本部门、分支机构的行车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处理本部门、分支机构发生的行车安全事件和事故。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八条公司所属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九条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急救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条车辆维修、保养应由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
第十一条车辆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质,并定期进行体检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行车管理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速,注意观察路况,预防交通事故。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
发送短信、观看车载电视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违
规超车、逆行、占道行驶。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
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维护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
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八条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途中和收车后,应进行车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保养记录,
做到有据可查。
第六章安全培训与教育
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行车安全培
训和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新入职驾驶员的安全教
育培训,确保其熟悉公司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应急
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七章安全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职责。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绩效考核,
对安全业绩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安全业绩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行车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章事故处理与统计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行车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应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对事故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九章法律责任与奖励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公司对在行车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行车安全管理委员会。
行车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本公司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不断加强行车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