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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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二)
商鞅变法(二)
---徙木为信
公孙鞅的一番称霸之术打动了秦孝公,但变法之策的确立并非一帆风顺,据《史记·商君列传》及《资治通鉴·周显王十年》的相关记载,“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代表贵族利益的秦国重臣甘龙、杜挚等表示强烈反对,他们声称“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杜挚更是蛮横地强调“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面对他们的反对,公孙鞅给予一一驳斥,首先他认为反对者说的是“世俗之言也”,接着引经据典“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汤、武不同礼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针对双方的辩论,耻于“诸侯卑秦”的现状的秦孝公,越听越明白,越听变法图强的决心越坚决。
他力排众议,坚定地支持公孙鞅变法,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公孙鞅为左庶长,主持秦国国政,全面推行变法。
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公孙鞅制定了一系列变法条款,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编制户籍,百姓每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实行连坐法,有功则奖,有罪连坐同罚;二是鼓励军功,严禁私斗,制定爵位等级,杀敌立功者赏爵,私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厉惩处,取消世卿世禄制,贵族没有军功,不得世袭;三是鼓励农耕,积极耕织者免除徭役,懒惰者没管为奴;四是革除陋习,严禁父子兄弟同居,违者倍其赋。
确定了法制,公孙鞅深知能否有效执行是关键,尤其秦国多年积弊成习,要在全国推行新政,这是需要极大的魄力和技巧的,不能保证执行效果,所有的一切都是空谈。
经过思考,公孙鞅终于想出一个树立法令威信的办法。
一天,他让人在都城南门立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在旁边贴一告示,说有能把此木头扛到北门者赏黄金十斤。
十
斤黄金在当时对普通百姓来说,这可是笔很大的财富。
告示一出,立即引起轰动。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议论纷纷,指指点点,就是没人相信这是真的。
公孙鞅一看无人响应,又换了张告示,将赏金数目提到了五十斤。
这下围观的人更多了,议论也更热闹了,还是无人上前去扛。
等了很久,终于有一人上前,扛起了木头,向北门走去,等着看笑话的人一路跟随,不一会工夫就到了北门。
得报的公孙鞅立即兑现赏金五十金。
目瞪口呆的跟随者这时才相信官府说话算数。
于是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秦国。
公孙鞅一看火候已到,立即向全国颁布变法新政,并随之执行。
新政一经颁布,立即得到了有效执行,并产生了很好效果。
公元前350年,公孙鞅在已取得的变法成就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二次变法,这次变法的内容有:一、将国都由雍城迁到咸阳,以便向东发展;二、将全国划分为四十一县,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每县设令、丞各一人,有中央任命。
三、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四、统一度量。
新政运行十年后,成效显著,《史记·商君列传》上说:“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
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经过两次变法的秦国由此国力大增,国富兵强的秦国由此开始向东发展,谋求成就统一天下的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