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记录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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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记录填写说明
一、隐蔽工程(基础浇前、支模)签证记录表
1.工程名称:工程全称,与设计文件一致;
2.监理部:与监理部公章一致;
3.基础桩号:与设计图纸桩号一致;
4.基础型号:与设计图纸一致,不同基础型式时应分别填写;
5.降基面:与实际降基面一致,与设计要求降基面高度不一致时应说明情况;
6.设计变更:注明设计变更图号;
7.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施工队质检员、日期:手签;
8.表格内容及数据由项目部质检员填写,应手签;
9.土质、岩石性能:检查结果填写符合设计要求
10.砂、石含泥量:“标准”栏与试验报告数据一致;检查结果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内容;
11. “坑深尺寸”、“立柱、底板断面尺寸”、“地脚螺栓及钢筋绑扎尺寸”、“钢筋保护层厚度”:设计值与施工图纸一致,检查结果填写实测数据;
12.“地脚螺栓或插入角钢、主筋规格、数量、长度”:设计值填写地脚螺栓的规格、数量、长度,如“M42×长度”;检查结果逐一填写该基础腿所有地脚螺栓的规格和长度;
13.主筋、箍筋:设计值填写相应的规格和数量;检查结果填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或不符合数据;配筋和箍筋规格数量不能漏填;
14.地脚螺栓及钢筋绑扎:检查结果栏填写“数量齐全,间隙均匀”;
15.地脚螺栓露出顶面高度:检查结果应逐一填写该腿地脚螺栓或主角钢外露高度;
16.地脚螺栓小根开:设计值与施工图纸一致;检查结果栏逐一填写该腿地脚螺栓的小跟开和小对角;
17.模板支撑质量:检查结果填写牢固可靠或不符合情况;
18.钢筋表面质量:检查结果填写“干净、平直”或不符合要求的实际情况;
19. 坑口、坑底清理:检查结果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的实际情况;
20.焊接钢筋位置:检查结果填写“符合规范要求”或或不符合要求的实际情况;
21.根开、对角线尺寸:设计值与施工图纸一致;高低腿基础“根开、对角线尺寸”设计值栏和检查结果填写半根开值相加或半对角值相加,如:AB:5006+6005 BC:6005+5006。
检查结果填写实测值,表述方式与设计值一致;如果基础浇制时同基基础还有基础腿没有完成支模施工,浇制基础腿应填写半根开和半对角数据,表述方式“A正半:**;A侧半:**;A半对角:**”;
22.监理意见:填写“合格,同意浇制”或“不同意浇制”并表述不符合要求内容,签署意见和监理人员签字均应手签;同时填写签发日期。
注:如果是插入式基础,表格中的地脚螺栓应换成主角钢,并把“地脚螺栓小跟开”更换成“主角钢倾斜”;设计值和检查结果为主角钢正、侧面坡比;
二、隐蔽工程(基础浇制)签证记录表
1.工程名称:工程全称,与设计文件一致;
2.监理部:与监理部公章一致;
3.基础桩号:与设计图纸桩号一致;
4.基础型号:与设计图纸一致,不同基础型式时应分别填写;
5.降基面:与实际降基面一致,与设计要求降基面高度不一致时应说明情况;
6.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施工队质检员、日期:手签;
7.表格内容及数据由项目部质检员填写,应手签;
8.“标准”栏内根据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填写,检查结果栏内填写实测值;
9. 22.监理意见: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并表述不符合要求内容,签署意见和监理人员签字均应手签;同时填写签发日期。
三、隐蔽工程(基础拆模)签证记录表
1.工程名称:工程全称,与设计文件一致;
2.监理部:与监理部公章一致;
3.基础桩号:与设计图纸桩号一致;
4.基础型号:与设计图纸一致,不同基础型式时应分别填写;
5.降基面:与实际降基面一致,与设计要求降基面高度不一致时应说明情况;
6.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施工队质检员、日期:手签;
7.表格内容及数据由项目部质检员填写,应手签;
8.“立柱断面尺寸”、“地角螺栓或插入角钢露出基面高”、“地脚螺栓小根开”:分别填写设计值和检查结果;
9.基础根开、对角线尺寸:高低腿基础,设计值和检查结果应分别以“半根开相加、半对角相加”表示。
如“4360+3880”;
10. 砼表面质量:检查结果填写“表面平整”或存在的问题;
11.“整基基础扭转”、“整基基础中心位移”、“同组地脚螺栓中心或插入角钢形形心对立柱中心偏移”、“基础顶面或主角钢操平印记间高差”:检查结果栏填写实测值;
12.监理意见:填写“合格,同意回填”或“不同意回填”并表述不符合要求内容,签署意见和监理人员签字均应手签;同时填写签发日期。
四、隐蔽工程灌注桩(挖孔桩)签证记录表
1.工程名称:工程全称,与设计文件一致;
2.监理部:与监理部公章一致;
3.基础桩号:与设计图纸桩号一致;
4.基础型号:与设计图纸一致,不同基础型式时应分别填写;
5.降基面:与实际降基面一致,与设计要求降基面高度不一致时应说明情况;
6.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施工队质检员、日期:手签;
7.表格内容及数据由项目部质检员填写,应手签;
8.施工、检查日期应填写完整。
例如:2007年6月19日;
9.“钻机型号”、“钻头类型栏”、“钻头直径”: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填写;
10.桩长、孔径、标高等设计数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并按照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填写相应实测数值;
11.准确填写“钻孔时间、灌注时间、泥浆比重、沉渣厚度、砼距孔口、实灌量”等现场施工实测数据,确保真实、可靠;
12.“水泥、砂、石”栏:检查结果填写符合规范要求;
13.“主筋规格及数量”栏:填写如5φ28×00000(“5”是主筋数量;“φ28“是主筋规格,应分清Ⅰ或Ⅱ级钢;”00000“是主筋长度);
14.“桩深“栏:一般情况下,可填写基面高程以下的桩深设计值和实测值,对于高桩连梁基础,应填写天然地面线以下的桩深设计值和实测值;
15.“桩径“栏:填写桩径设计值和桩径实测最小值,保留3位小数;
16.“充盈系数”栏:质量标准栏内计算体积填写“**.**”,**.**为基面高程或天然地面线以下的桩体积,实际灌注量和充盈系数均保留2位小数;
17.钢筋笼制作:检查结果栏填写符合设计要求;
18.监理意见栏:必须手签,填写“经复核,数据正确,同意进入下道工序”
五、隐蔽工程灌注桩(挖孔桩)基础承台(连梁)签证记录表
1.工程名称:工程全称,与设计文件一致;
2.监理部:与监理部公章一致;
3.基础桩号:与设计图纸桩号一致;
4.基础型号:与设计图纸一致,不同基础型式时应分别填写;
5.降基面:与实际降基面一致,与设计要求降基面高度不一致时应说明情况;
6.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施工队质检员、日期:手签;
7.表格内容及数据由项目部质检员填写,应手签;
8.日期应填写完整。
例如:2007年06月19日
9.“立柱、承台、连梁断面尺寸”栏:按照设计图纸填写立柱、承台、连梁断面尺寸的设计数值,在相应位置填写实测值。
10.“地脚螺栓与钢筋规格、数量”栏:检查结果栏填写实测值。
11.“焊接钢筋位置”栏:填写符合设计要求。
12.“根开、对角线尺寸”栏:对于平腿基础:设计值栏,填写设计根开值,如:AB:10244 BC:10244。
检查结果栏填写实测值。
对于高低腿基础:设计值栏,填写两水平根开值,如:AB:5006+6005 BC:6005+5006。
检查结果按照设计值栏填写实测值。
13.“监理签字”栏:由监理填写,必须手签。
14.监理意见栏:必须手签,填写“合格,同意浇筑”。
记录表签字栏,签字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可用私章代替。
15.施工、监理单位按单腿检查时间填写。
六、隐蔽工程(接地线埋设)签证记录表
1.工程名称:工程全称,与设计文件一致;
2.监理部:与监理部公章一致;
3.桩号:与设计图纸桩号一致;
4.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施工队质检员、日期:手签;
5.表格内容及数据由项目部质检员填写,应手签;
6.检查结果栏内实测数据应真实有效。
7.接地简图应与现场情况相对应;部分接地型式有可能不尽符合本简图,应根据设计情况进行填写,如只有框线没有放射线的接地只标注各边框线长,放射线长均标注为0;必要时可对简图进行适当修改。
8.质检员签名及监理意见必须手签。
9.季节系数×实测值=实测电阻
10.监理意见栏:必须手签,填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同意回填”或填写不符合回填的项目内容。
记录表签字栏,签字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可用私章代替。
七、隐蔽工程(导线液压)签证记录表
1.工程名称:工程全称,与设计文件一致;
2.监理部:与监理部公章一致;
3.桩号:直线管填写所在两端铁塔的设计图纸桩号;耐张塔填写耐张塔设计桩号并注明送点侧或受电侧;
4.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施工队质检员、日期:手签;
5.表格内容及数据由项目部质检员填写,应手签;
6.钢管、铝管压接前后数据均为实测值;
7.压接管清洗:填写“清洗干净”;
8.外观检查:填写“无缺陷”;
9.导电脂:填写“涂抹均匀”;
10.压后钢管防腐:填写“已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11.导地线表面氧化膜清除:以清除干净;
12.压后数据:填写“符合规范要求”;
13.钢印号、压接人签名:压接工钢印代号和压接工姓名。
14.监理意见栏:必须手签,填写“压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或填写不符合项目内容。
记录表签字栏,签字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可用私章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