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抢救患者优先住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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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患者优先住院制度
根据《急诊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文件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的要求修订。
一、急诊患者由急诊医师开具住院证,急诊工作人员护送住院。
危重患者由急诊医师和护士共同护送住院。
凡是急诊患者入院,各有关科室均应提供方便优先收住。
二、急诊患者决定收住院后,急诊室医护人员应通知病区,简要告知病区护士患者的一般情况,病区医护人员应立即准备好床位和各种物品迎接急诊患者。
三、凡急诊收治住院的病员,病区医护人员要热情接待,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如存在客观上的具体困难,应及时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医务科、院总值班有权决定患者的去向,各科不准拒绝。
四、急诊危重患者实行先住院后办住院手续。
五、急诊患者入院前必须重新测量(检测)生命体征,在确保生命体征平稳的前提下再转运患者,并将患者的主要病情和生命体征记录在急诊护送病人入院交接本上,进入病区后医护人员做好交接签字。
急诊抢救患者优先住院流程:急诊医师开住院证→电话通知病区→简要说明患者的一般情况→护送患者住院→危重患者先住院后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