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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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1.各级医院应建立急诊绿色通道。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在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时,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

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通道”的病人提供快速、有序、有效的安全诊疗服务。

2.急诊绿色通道的主要救治对象:各种危及生命的急危重患者;无家属陪同、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护人员等)、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但需急诊处理的患者;其他应当享受绿色通道的患者。

3.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上报医务处(白天)或医院总值班(非正常上班时间)。

4.患者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必须优先为其提供快捷的服务。

5.凡遇涉及多科的患者,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医学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院总值班协商解决。

6.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原则上应在急诊室就地安置抢救,需转入住院时,办公时间由医务科审批,非办公时间由总值班核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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