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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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人口死亡信息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一、意义
通过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所获得的死因资料是公共卫生的基础资料,连续稳定的死因报告能够客观估计卫生需求,评估人群健康状况的变化。
死因数据是公共卫生信息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信息之一。
签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从事人口统计、生命统计等有关工作的基本信息来源,是判定死者死亡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
二、____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都应有主要领导分管该项工作,并指定科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及网络,并有专(兼)职统计人员1-____名进行网络报告工作。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报告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及评估。
反馈其存在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知识的培训。
三、人口死亡信息收集
1、报告对象
在____死亡的大陆居民、台____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的新生儿)。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报告单位。
负责接诊或死亡调查的医疗机构(包括急救中心和急救站)。
报告人。
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或负责死亡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
3、死亡个案的填报
⑴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
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由负责诊治的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⑵家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个案
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医(社区医生),将死亡信息定期报告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防保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____、户口本及生前病史、体征或医学诊断,对其死因进行推断,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及调查记录。
⑶涉法死亡个案
未经救治的院外死亡,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签发《死亡证》。
需公安司法部门介入的死亡个案(含非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出具《法医鉴定书》,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该地区地段预防保健工作的医生根据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医鉴定书》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4、报告内容
包括。
《死亡医学证明书》一般项目、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其他项目。
共四联。
四、网络报告
1、死因信息报告方式
《死亡医学证明书》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摁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报告程序、时限
1)、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人应在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后____日内通过国家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网络报告《死亡证》第一联(含死亡调查记录),录入根本死因和icd编码。
2)、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____日内将纸质《死亡证》第一联复印件报送至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报。
五、信息管理
1、死亡信息的审核
医疗卫生机构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应对收到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网络报告的死亡信息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必须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如____入死因链及调查记录,确保死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县(区)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在死亡信息上报后____日内对辖区内报出的死亡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要注明审核意见,并将错误信息发馈报告单位核实,确保根本死因判断及icd编码质量。
2、死亡信息的订正
对已审核确认的报告信息,如发生报告死亡病例死因诊断变更或填3
卡、编码错误时,应由填报单位及时报告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后者负责订正。
3、死亡信息的补报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责任人定期与街道派出所、养老服务机构、民政助理、计划生育专干和乡村医生等核对死亡____(含新生儿死亡),发现漏报开展入户调查并补报信息。
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按月核对并补充漏报的孕产妇和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
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月与公安部门核对正常与非正常死亡信息,发现漏报,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入户调查后补填并报告《死亡证》第一联信息。
4、死亡信息的查重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月对本辖区报告的人口死亡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确认后删除。
六、资料保存与管理
1、报告单位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出具单位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报告单位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月下载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
3、死亡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4
律、法规和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需要人口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七、信息的分析与利用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部门按月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口死亡信息登记报告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发现某些疾病死亡水平异常波动时应及时向上级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责任报告单位或报告人进行反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监测点死因登记报告信息和其他全人群死因登记报告信息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写年度死因分析报告,报上级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2024年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二)登记报告是指对个人死亡的原因进行记录和汇总的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管理登记报告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负责人员的安排: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负责人员,并确定其职责和权限。
负责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法律和医学知识,能够准确判断死因,并进行准确记录。
2. 工作流程:明确登记报告的工作流程和环节。
包括接收死亡信息、核实死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死因判断、编写报告、报告审核和归档等。
每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都应清晰明确,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3. 死因判断标准:制定死因判断的标准和方法,包括明确的死亡病历要求和相关的医学鉴定标准。
对于特殊情况和复杂的死因判断,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讨论和评估,确保判断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 报告编写:明确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包括死者的基本信息、死亡时间和地点、死因判断依据和过程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死亡,可以制定相应的报告模板,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5. 报告审核:设立报告审核制度,对编写好的报告进行审核和把关。
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对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同时,需要建立相应的纠错机制,对发现的错误和疏漏进行及时纠正。
6. 报告归档和管理:制定合理的报告归档和管理制度,包括电子化归档和纸质档案管理。
对于重要的报告和数据,需要做好备份和加密,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7. 统计与分析:根据登记报告,进行统计与分析工作,形成年度死因统计报告和相关分析报告。
对于特殊的死因和异常情况,可以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为相关政策和预防工作提供依据。
8.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制度,定期对登记报告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对于发现的工作亮点和创新经验,予以表彰和推广。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可以提高登记报告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准确记录死因信息,并为相关政策和预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024年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三)
一、背景和目的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是保障社会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对于及时了解和掌握死因情况、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定本工作制度,旨在提高死因登记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社会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3.《预防传染病法》
4.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死因登记机构制定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指引
三、适用范围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及相关从业人员,以及与死因登记报告管理相关的卫生机构、公安机关、殡葬管理部门等。
四、工作内容及流程
1.死因登记报告管理流程
(1)死亡发生后,当地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完成死因登记报告。
(2)核实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和判断,采集相关数据和材料,如病历、尸检报告等,并填写死因登记报告。
(3)完成登记报告后,核实人员将报告送交到相关的死因登记机构,交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和审核,并将结果反馈给核实人员。
(4)经过审核合格的死因登记报告将被归档存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和报送。
2.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死因登记报告数据库,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加强对死因登记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培训。
(3)加强对死因登记报告数据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和预警可能存在的疾病传播风险和潜在健康危害。
(4)建立健全死因登记报告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相关部门能够有效获取和利用相关数据。
(5)加强对死因登记报告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工作质量检查和绩效评估。
五、责任和权力
1.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对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死因登记机构负责对核实人员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核和审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核实人员。
3.核实人员负责对死亡现场进行调查和核实,并填写死因登记报告。
4.相关部门应配合卫生计生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工作保障
1.卫生计生部门应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确保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3.加强对核实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4.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七、工作评估和监督
1.卫生计生部门应定期对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力度。
3.接受社会公众对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的监督和投诉。
八、工作制度的保密与公开
1.死因登记报告工作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守保密义务,并加强对信息的安全保护。
2.对于公众和社会组织申请获取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
1.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工作制度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就是2024年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人员在开展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