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苗木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提高合作社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作社全体成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合作社的组织架构、管理职责、业务范围、财务管理、成
员权益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大会。
第五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合作社的全面领导工作。
第六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履行
职责。
第七条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合
作社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等。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八条合作社业务范围包括:
1. 组织采购、供应成员种植苗木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
2. 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种植的苗木;
3. 开展成员种植苗木所需的运输、贮藏、包装服务;
4. 引进苗木种植新技术、新品种;
5. 为成员提供与苗木种植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九条合作社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十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实事求是、合法合规;
2. 透明公开、民主管理;
3. 保值增值、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成本核算、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等。
第五章成员权益
第十二条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益:
1. 优先购买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生产资料;
2. 优先收购合作社收购的苗木;
3. 享有合作社提供的技术、信息服务;
4. 参与合作社民主管理;
5. 享有合作社分红。
第十三条成员退社应提前一个月向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办理退
社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