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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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第1节监理工作程序
由于工程实施的施工准备阶段与施工阶段交替或平行进行,为确保监理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监理服务工作,遵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根据本工程规模和特点,制定了一系列监理的工作制度与程序。

一、监理单位工作程序:
1、发包人发布监理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
2、监理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包括监理大纲);
3、发包人选定监理单位;
4、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5、监理机构编写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6、监理机构实施监理;
7、监理合同结束。

二、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
1、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完毕;
2、承包人进行自检,填报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
3、监理机构审核自检资料;
4、审核通过(若不通过,从第2条重新进行);
5、监理机构现场检验;
6、合格(若不合规,进行返工,从第1条重新进行);
7、监理机构审核、签认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告单;
8、核准计量。

三、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图:
1、单元工程完工;
2、承包人填写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组织评定单元工程质
量等级;
3、监理机构审核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复核单元工程质量
等级;
4、进入下一单元工程,重复进行1、2、3步;
5、分部工程完工;
6、承包人填写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进行分部工程质量等
级评定;
7、监理机构审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复核分部工程质量
等级;
8、质量监督部门审查核备质量等级(一般分部工程);(若为
大型枢纽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由质量监督部门审查核定质量等级)
9、进入下一分部工程,重复进行5、6、7、8步;
10、单位工程完工;
11、承包人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评定;
12、监理机构复核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复核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13、质量监督部门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14、进入下一单位工程;(若无下一单位工程,工程项目完工)
15、监理机构、承包人联合评定质量等级;
16、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报告,向竣工验收委
员会提出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的建议。

四、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1、承包人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
2、监理机构审批;
3、若不同意,调整和修改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重新提交;
4、若同意,承包人编制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5、监理机构审批;
6、若不同意,调整和修改施工进度计划;
7、若同意,承包人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按月编制施工进度报告;
8、监理机构监督、检查施工进度;
9、发生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拖后);
10、若不影响总工期、后序工作安排,继续施工;
11、若影响总工期、后序工作安排,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
12、监理机构审批是否满足要求;
13、若满足要求,则继续施工;
14、若不满足要求,修订进度计划。

五、工程款支付监理工作程序图:
1、设计单位、监理机构、承包人、发包人单独或共同提出工程
变更建议书;
2、监理机构审核;
3、若不同意,按原计划施工;
4、若同意,发包人审批;
5、若发包人不同意,按原计划施工;
6、若发包人同意,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7、监理机构核查签发变更设计;
8、监理机构通知承包人就工程变更报价,同时承包人进行施工;
9、承包人报价;
10、监理机构审核承包人报价,报发包人;
11、如果接受,进行变更支付;
12、如果不接受,承包人、发包人协商价格;
13、如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支付;
14、如协商不一致,监理机构暂定合适价格;
15、进入争议解决程序。

六、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图:
1、单元工程验收合格;
2、承包人申请工程计量;
3、监理机构进行工程量计量、复核;
4、承包人编制并提交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
5、监理机构审核;
6、如果不通过,重复4、5步;
7、如果通过,监理机构签发工程价款月付款证书;
8、报发包人审批;
9、发包人支付。

七、索赔处理监理工作程序图:
1、索赔事件发生;
2、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交索赔意向通知;
3、监理机构核查索赔项目记录和资料;
4、承包人提交索赔申请报告;
5、监理机构审核索赔申请报告;
6、如需提交补充资料,承包人提交补充资料,监理机构审核;
7、如不需提交补充资料,监理机构做出索赔处理决定;
8、发包人、承包人如果接受,进行索赔款支付;
9、如果不接受,进入争议解决程序。

第2节监理工作方法
监理工作阶段划分:第一阶段—施工准备阶段,自正式签订委
托监理合同至工程正式开工;第二阶段—自工程正式开工至工程现
场施工基本完成;第三阶段—合同工程验收阶段,自工程现场完成
至工程办理移交手续。

由于监理阶段不同,其工作方法也有所区别,现分述如下:
施工前准备阶段的主要方法
一、施工前准备
(一)全面熟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包括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合同双方义务与责任、工程量报价清单和工程补充、澄清与承诺等
特别条件),熟悉工程标准(包括合同技术条件、技术规范、质量
检验标准、投标文件和基数数据),熟悉合同工期目标(包括关键
路线、控制性阶段与关键工程项目进展目标、分年度工程计划与分
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通过阅读与分析,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缺陷等问题进行记载与查证,作出合理的解释,提出合
理的处理方案。

(二)监理规划编制
1、在委托监理合同规定之日前,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
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监理规划。

2、监理规划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做到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有效,作业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清楚、操作性强、对监理
实施工作有指导作用。

3、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报送发包人审批后执行。

监理规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监理工程进度和情况变化做必要的调整。

(三)监理实施细则与表式文件编制
以监理规划为指导,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完成监理工作程序、分项工程实施细则、监理表报表式以及建立结构等规章性监理文件的编制。

必须报请发包人批准,报发包人批准后下达执行。

(四)监理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条件,完善监理质量体系的组建和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并报发包人批准。

(五)安全及环境保护监督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建立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监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控制措施,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环境保护与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以加强对施工安全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承包人的质量保证
1、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其质量目标要保证承建工程质量满足合同技术条款、技术规范以及设计各项技术要求。

2、督促承包人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管理结构,专门的质量检测(检验、测量)工程师,和满足质量检测要求的现场试验室、施工测量队质量检验机构。

(七)承包人质量管理
1、督促承包人在合同工程项目开工前,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
完成质量管理组织、质量检测机构的组建,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编制,完成施工质量检查员、施工质量检测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
业务考核。

2、检查与监督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检查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是
否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方法、检测内容和检查频率并以全部工作时
间用于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检测、检查和质量记录的管理。

(八)质量保证的合同认证
审批或认证承包人的质量体系、管理组织、质量检验机构、施
工测量机构、施工质量检查员和施工质量检测机构操作人员的资质。

(九)承包人的安全及环境保护的组织
工程项目开工前,要求承包人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建立施工
安全及环境保护的管理机构和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同时,督促承包
人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环境保护与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并以全部
工作时间用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指导管理,并及时向监理机
构反馈施工作业中的安全事项。

(十)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在合同工程开工前或合
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或补充编制,并审查批准。

(十一)施工控制测量成果验收
1、督促工程承包人按合同文件规定,在发包人提供的基准控制
点的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布设与必须的开工前原状地形图
测绘。

2、审查批准控制网或加密控制网布设与地形图测绘的施测方案。

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施测过程进行旁站监督,或通过监理检测完成对
控制测量成果的审查和验收。

(十二)进场材料的质量检验
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确保进场材料满足工程开工及施工所必
须的储存量,并符合规定的技术品质和质量标准要求。

(十三)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审批
工程项目开工前,要求承包人按国家或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施工
安全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编制施工安全措施和
施工企业安全防护规程手册的学习、培训及施工安全教育情况进行
检查。

(十四)环境保护与环境保护措施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编
制环境保护与环境保护措施,并需报送监理批准后严格实施。

(十五)施工环境与开工条件调查
对工程项目开工前应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用地、施工营地、施
工准备和技术供应条件进行调查,对可能阻碍工程按期开工的影响
因素提出评价意见和处理措施报发包人决策。

(十六)开工前准备情况核查
督促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基准数据进行必要的复
核与现场核查,督促承包人完善施工组织、人力组合和管理体系,
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资源调配、施工准备和首批开工分部分项工程
项目施工措施计划编报。

(十七)发包人提供条件检查
提请发包人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合同支付资金筹措、工程预付款支付、工程用地提供、施工图纸供应,以及其他应由发
包人条件的落实,以满足初期工程开工的基本要求。

(十八)开工工程项目设计图纸提供
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组织工程项目图纸会审,经过审查
后签发工程施工图纸。

(十九)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
检查进场施工设备是否满足工程及施工所必须的数量、规格、
生产能力完好率、适应性及设备配套要求。

经检查不合格的施工设备,督促承包人检修、维护或撤离工地更换。

经检验合格的施工设备,应为工程施工所专用。

要求承包人未征得监理机构同意,这些
施工设备不得中途撤离工地。

(二十)发布开工令
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与发包人协商同意,在施工准备查验
合格后,或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日期发布合同工程开工令并抄报发包人。

施工阶段主要工作方法
一、现场记录
在进行现场监理工作时,对当日各施工部位的各种情况,做详
细的记录(监理日志)。

监理日志是解决合同纠纷,了解施工实际
情况,进行工程结算的重要基本资料。

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当日施工的工程部位、工程进展情况和完成的工程量。

(二)各工程部位当日投入的人力和机械设备情况。

(三)当日现场检查和验收情况。

(四)当日现场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事故以及监理工程师
对问题、事故的处理经过和结论意见。

(五)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联系情况。

各种会议的主要议题、参加人员、会议结论等情况。

(六)地质、测量、观测、试验、合同管理、金属结构、机电
等专业工程师也应对本专业各种情况作详细的记录。

(七)现场记录除一般文字记载外,应有适当的简图、计算公式、计算结果等。

二、工作协调会议
工作协调会议由多种,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不同的承包人之间、监理与发包人之间、监理与承包人之间、监理与设计单位之间。

都可能有各种工作协调会议的发生。

(一)监理例会(即经常性工地会议)
1、监理例会由监理组织与主持,按议定程序召开,以研究工程
出现的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及工程款支付等许
多问题的工地会议。

监理将会以讨论的问题和决定记录下来,形成
会议纪要,供与会者确认和落实。

2、监理例会时间
监理例会按合同规定一般每周或每旬召开一次。

3、参会人员
项目总监、监理项目组组织及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相关
监理人员、承包人项目经理、总工及相关人员、发包人代表及设计
代表。

需要时还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4、会议主要议题
(1)对上次会议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和纪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工程进展情况。

(3)下步进度计划与安排。

(4)承包人投入的资源情况。

(5)施工质量、加工订货、材料的质量与供应情况。

(6)有关技术问题。

(7)图纸的供应与修改。

(8)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保护及环境保护情况。

5、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会议记录要真实、准确,由监理形成纪要后分发给有关单位。

会议纪要应主要写明:
(1)会议地点和时间。

(2)参加会议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单位。

(3)会议中发言人的姓名及主要内容。

(4)议决事项。

(5)议决事项责任方及执行完成期限。

6、工地例会需要准备的资料
(1)承包人应准备的资料: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图表;劳动力、材料、设备到场情况一览表;气象观测资料;工地试验数据统计表
及有关事项说明,如进度分析、实施下月计划需解决的问题、工程
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进度方面的问题、财务支付问题、有关工
程变更、延误与资金索赔方面的问题。

(2)监理应做下列准备:对承包人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工地质量情况及有关技术问题;承包人对监理程序的执行情况,其他有关问题,包括分包商情况、气象记录等。

(二)专题会议:对与技术方面或合同管理方面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采用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研究和解决。

例如,有争议的施
工方案的确定;严重的工期缺陷的处理;复杂的技术问题的决策,
以及变更项目申报价格问题的商讨;工程延期资金索赔情况的澄清
等问题。

都应召开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出,
或由承包人建议,由总监理工程师确定。

参加会议有关人员外,还
要邀请设计单位的代表或有关专家参加。

开好专题会议的关键,是
充分做好有关资料的准备。

专题会议需要详细的记录。

因此,总监
理工程师亦应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

专题会议的结论,总监理工程
师按指令性文件发出。

(三)约见承包人。

当承包人(下同)拒不执行总监理工程师
的指令,或违反合同条件时,在进行处理之前一般可先采取邀见得
方式,向承包人提出警告。

约见承包人,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约见
承包人的主要负责人,约见的程序是:
1、向承包人发出约见通知。

约见通知应写明被约人的姓名,约
见的地点和时间,并简要说明约见的有关问题。

约见通知应署名约
见人的姓名。

2、约见式的会谈。

约见时首先由约见人指出承包人存在的问题
的严重性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提出挽救问题的途径及建议,然后
由被约人对情况进行说明或解释(如果被约人认为有必要的话),
但不应当是辩论。

一般情况下,被约人应当提出改进问题的措施和
保证。

3、约见纪要。

约见时应当有专人对双方的谈话作出详细的记录,然后以记录的形式,将约见时的谈话内容按正式文件发出。

4、除以上外,在监理工程师内部,建立完善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安排定期的会议制度以及不定期的根据现场发生的情况及时进
行的协调会。

在施工紧张时段及各个专业都在交叉进行时段,每月
安排一定时间在驻地或施工现场,及时进行碰头会。

5、监理工程师工作协调会应形成制度,按时进行,各项目和专
业在会上互相通报情况,讨论工程问题,得出结论意见。

监理部力
求达成对问题处理意见的统一,特别是在向承包人付出各种指令时
以统一的、完整的意见发出,切忌前后互相矛盾,使承包人无所适从,对工程不利影响,同时也破坏了监理部的整体形象。

三、监理工作月报及年度报告
(一)监理工作月报
1、月工作报告包括监理工程师向发包人单位定期提交的月报告,以及监理部内部各级监理人员定期(一般按月)提交的每月工作情
况报告。

2、监理人员内部工作报告时内部工作使用,是各项目个专业队
当月施工情况的基本估计,可在监理日志的基础上归纳和总结。


要包括当月工程情况,分部、分项工程的形象面貌,开完工时间、
完成的工程量,工程施工情况,投入人力、机械情况,施工中发生
的问题,事故及处理情况,各种工作联系,会议情况,设计图纸供应、设计交底情况,除一般情况外,各专业还应突出反应本专业当
月发生的各种问题处理结果等。

3、监理部定期向发包人提交月工作报告,月报告的内容包括除
委托监理合同另有规定外:
(1)各工程项目形象进度描述。

(2)反应各工程项目在该施工时段的形象面貌的照片。

(3)分部分项工程完成的工程数量图表。

(4)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要事件、事故及处理情况。

(5)执行合同中出现的有关合同问题及处理情况。

(6)各种来往文件、函的情况。

(7)各方工作联系情况。

(8)工程在该时段付款结算的情况等。

4、监理月报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按照以下
格式编制:
(1)工程概况
1)工程在施部位的基本情况。

2)工、料、机配备动态。

3)本期施工情况。

(2)施工单位的项目组织系统
(3)工程形象部位完成情况
1)工程形象部位完成情况。

2)工程形象部位完成情况分析。

3)当月末在施工部位鸟瞰照。

(4)工程质量
1)分项工程验评情况。

2)本期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统计。

3)分项工程优良率控制图。

4)分部工程验评情况。

5)施工试验情况。

6)质量事故。

7)暂停施工指令。

8)本期工程质量分析。

9)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

(5)工程计量与支付
1)工程计量。

2)月工程款支付证书。

3)索赔情况。

(6)工程变更及洽商
1)各项变更概述。

2)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洽商。

(7)工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与环境保护情况
(8)工地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供应
1)工地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供应的数量及质量情况。

2)工地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预控情况。

(9)施工现场情况
(10)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及环境保护的执行情况
(11)监理工作
1)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2)驻地监理人员构成。

3)监理工作统计。

4)监理会议。

5)监理复试。

6)监理抽查。

7)监理结论。

8)监理对本月工程施工总的评价。

9)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保护及信息、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

10)存在问题及建议。

(二)年度工作报告
工程监理情况年度报告是监理部的定期产品,由各专业、各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规定的内容写出工程进展的详细情况,既有工程面
貌的描写,又有精确的数字资料;监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对各不同
施工部位发生和各专业发生的情况和问题的详细记录,以及工程师
对各种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情况。

综合办公室负责中间检查后汇编出“年度报告初稿”,经总监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校审修改后交付出版。

四、产品校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工作的产品,是指监理工程师在各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的具体意见和发出的各种
监理文件、也包括通过各参加发包人(发包人、设计、施工、监理、制造等)共同努力完成的工程项目。

对以上各种产品,在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重在提高”
思想的同时,注意严格把好校审关,通过各种手段进行最终的检查
和确认。

(一)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承包人的工作交往,一律以书面
文件为准。

除注明编号、日期外,还应规定拟稿、校核、审批、打字、校对、签发等几道工序,作为产品校审制度之一。

(二)对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报送的各种报告、计划、施工措施、工程报表等,由综合办公室审阅其基本内容和性质,指定有关
专业项目发包人工程师进行审查并要求签署具体审查意见。

对某些
重要或复杂问题文件的处理,除组织研讨会、执行多专业会前外,
应经过二级审查后,以不同形式的文件作出指令或通知。

(三)单项工程验收,施工监理十分重视整理、分析各种阶段
性验收单,统一和协调各部位的验收标准;由项目组长组织反复研
究各专业的评定意见,严肃、认真讨论后,签署单项工程验收证。

(四)“工程月付款凭证”,该文件的校审是一项十分重要又
有时间限制的工作,按照核实工程量、质量、价款为序,由各专业
分工核定和相互校审、严格二级审定签字和计算机计算、储存的办法,严格把好对外核定、对内校审的工作质量关。

五、认真抓宏观总体进度控制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总进
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

除履行职责认真审查外,还需要特别注意
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以达到对工程总体进度能够宏观控制的目的。

(一)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来说,由于参加建设的单位多,项目
的综合性强,工程量和投资大,关系复杂。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各单
位之间和各工序或活动之间的错综复杂的衔接关系按照不同性质、
不同类型、不同行为主体的工作或任务,进行统筹考虑和协调,制
定以项目施工为主体的、包括前期准备、设计、采购、运输、竣工
验收等有关活动和工作在内的总体控制网络计划。

(二)要保证进度计划落实,必须有符合实际情况的措施作保证。

例如,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应该达到:即先进合理、适应性强,
又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水文、地质等条件变化,从而使整个工程的
实施衔接井然有序,忙而不乱,保证预期目标的实现。

(三)按合同总工期,实行目标分解和控制。

监理工程师在制
订了工程总体控制网路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的进度计划以后,应
当把合同总工期作为总控制目标,在纵向上分时段(以月或季度为
单位)控制,在横向上按项目控制,尤其对关键线路上的工程项目
和工序必须严格监督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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