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苏州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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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苏州海外联谊会周氏
德育奖励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6.09.19
•【字号】苏教政宣〔2016〕26号
•【施行日期】2016.09.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苏州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
励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苏教政宣〔2016〕26号各市、区教育局(教育和体育局),市直属(代管)学校(单位):苏州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金是由苏州旅港同胞、香港实业家周文轩博士生前倡导并由周氏家族提供部分奖金设立的,旨在鼓励秉持爱心育人理念并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苏州市中小学校德育教师、从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德育工作者。

根据《苏州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金章程》,现就第十一届奖励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分配
1.评选范围: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中,从事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的班主任、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思品教育课等学科教师、德育管理干部(含德育室正、副主任或学生处正、副处长,共青团专职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⑵县(区)级及以上专职德育教研员、德育管理干部、未成年人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管理干部及教
师。

已在前十届获得该项奖励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2.评选名额:共500名。

⑴各市、区共400名。

具体分配名额为:张家港市52名、常熟市58名、太仓市30名、昆山市63名、吴江区48名、吴中区40名、相城区24名、姑苏区23名、工业园区37名、高新区25名;
⑵苏州市直属(代管)学校及其他部门100名。

具体分配表另发。

二、评选条件
1.近三年内,连续在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及德育研究与管理岗位上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称号的;
2.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行为规范教育或组织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在转化问题学生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受到学生、家长欢迎的;
⒊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在本系统、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
⒋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者服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受到学校、学生和家长肯定和好评的,或者在倡导、促进社会和谐良好风尚方面积极实践,具有示范性、影响力和号召力的。

三、评选程序
1.基层评选推荐。

学校或相关部门、单位推荐申报,所选对象均应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2.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照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3.苏州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公示、审定。

四、表彰与奖励
表彰奖励仪式将在10月底或11月初举行。

对每位获奖教师颁发由周氏德育奖励金评审委员会周严云震主任签发的荣誉证书和500元奖金,同时各市、区、直属
须分别配套奖励500元/人,共计1000元/人。

五、相关要求
1. 各地在推荐时应兼顾到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对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行政(科研)部门、未成年人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主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教师;
2.各市、区均须在10月10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名册和《苏州市海外周氏德育奖励金审批表》纸质稿(加盖公章)报苏州市教育局政宣处;市教育局直属(代管)学校和有关单位也须于10月1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3. 本次奖励金评选工作由苏州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由苏州市教育局政宣处办理。

联系人:曹春华,联系电话:65211041,电子稿报送邮箱:
***************。

附件:1.第十一届苏州市周氏德育奖励金推荐名册
2.苏州市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金审批表(样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16年9月19日附件1
第十一届苏州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金推荐名册
推荐单位(盖章):
说明:担任班主任的请在“备注”中注明。

附件2
苏州市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金审批表(样表)
说明:所有参评人均要填写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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