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租房介绍共51页
重庆公租房政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公租房政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是基于国家公共住房政策和重庆市实际情况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用于管理和规范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配置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本文将对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解读。
一、分类和认定实施细则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分类和认定标准。
按照低收入家庭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区分,将公共租赁住房分为两类:一类为面向低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二类为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
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的认定标准为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0%,中等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的认定标准为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
二、建设与配租实施细则规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配租原则。
重庆市政府将通过购买、租赁、自建等方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选址在城市发展较为繁荣的区域,同时着重推进新建旧改和存量库存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配租原则上采取公开透明、平等公正的方式,重点向低收入家庭倾斜。
三、租金和服务实施细则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和服务进行了规定。
租金的确定采取市场调节价和政府租金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租金水平公平合理。
同时,政府还将为租赁住房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如交通、教育、医疗等,提高住房租赁的居住环境。
四、管理和维护实施细则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和维护责任。
责任主体包括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租户三方,政府要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权益;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规定标准建设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保证住房的质量和安全;租户要按照规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规定进行居住,同时要维护住房的整洁和安全。
五、监督和评估实施细则还规定了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政府部门将通过举报、巡查、检查等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同时,政府还将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达到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给予表彰,对不达标的住房进行整改。
2020年重庆公租房新政策文档
2020重庆公租房新政策文档Document Writing重庆公租房新政策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第一章总则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24号)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是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协调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并对区县(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管理与监督工作。
市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组织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配租、租金收取和交易审核以及住房出售、回购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计划、租金标准和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区县住房保障业务工作。
主城区外各区县(自治县)的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工作由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政策、人口政策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情况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
附件四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集体宿舍)申请表(员工)申请员工联系电话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印制填表日期:年月日承诺书本人严格遵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及《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公共租赁房(集体宿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
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年月日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集体宿舍)申请表(员工)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工作现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婚姻状况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申请人类型□企业管理人员□企业一般员工□国外引进人才□其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月收入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拟申请房屋情况地点申请居住人数申请方式□单租□合租户型□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三室一厅建筑面积(m2)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与申请人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月收入备注附表(仅限合租共同申请人填写):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工作现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婚姻状况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申请人类型□企业管理人员□企业一般员工□国外引进人才□其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月收入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工作、收入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年月至年月单位性质□企业□事业□国家机关人员类别□在编□合同□其他收入情况工薪收入元/月(税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年月至年月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单位(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事项1.此证明由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集体宿舍)申请员工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重庆市公租房介绍精品PPT课件
我市住房保障基本情况
公租房的 整体思路
申请单位
准入管理
家庭
确定1名符合申请 条件的家庭成员为 申请人,其他家庭 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单身人士 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我市住房保障基本情况
公租房的 整体思路
申请条件
我市住房保障基本情况
公租房的 整体思路
准入管理
定期公布 申请公共租赁 住房的家庭和 单身人士收入 的限制标准
根据:
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 物价指数等因素 的变化
我市住房保障基本情况
公租房的 整体思路
准入管理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未实 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 贴的家庭
公租房
我市住房保障基本情况
公租房的 整体思路
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 危旧房和棚户区
改造 城中村改造
全市保障了14.3万户,双困家庭实
现了全覆盖 针对人均收入低于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的家庭,共保障了14.1万户
解决了27.3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
农民工公寓
建设了130万平方米,改善进城务工人
员的居住条件
我市住房保障基本情况
公租房的 整体思路
要把解决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 住房问题,作为解决民生问题最为重要的战略 措施
我市住房保障基本情况
公租房的 整体思路
租赁退出
退出管理
正常退出
续租退出
(合同期满后)
购买退出
其他退出
(获得其他住房)
强制退出
我市住房保障基本情况
公租房的 整体思路
退出管理
正常退出
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
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如果想了解重庆公租房申请细节的朋友,欢迎阅读以下这篇文章!重庆申请公租房流程介绍【1】一、申请条件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对象【2】重庆公租房的申请对象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收入限制标准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
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在主城区无住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
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就是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
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一、了解政策。
首先,想要申请重庆市的公租房,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重庆市对于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申请材料等都有明确的规定,申请者需要提前了解清楚,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二、申请资格。
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申请者需要核对自己的申请资格。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人群可以申请重庆市的公租房,家庭户口在重庆市、家庭收入稳定、无自有住房、无住房贷款、无法提供住房的。
申请者需要对自己的情况进行核实,确保符合申请条件。
三、申请材料准备。
准备申请材料是申请公租房的重要步骤。
一般来说,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者)、离婚证(离婚者)、收入证明、无房证明等。
申请者需要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线上申请。
重庆市的公租房申请可以选择线上申请的方式。
申请者可以登录重庆市住房保障网站,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信息,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并进行提交。
线上申请方便快捷,可以有效减少申请流程中的繁琐步骤。
五、等待审核。
提交申请后,申请者需要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
审核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以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申请者需要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核结果通知。
六、签订合同。
通过审核后,申请者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确认公租房的具体位置和房屋情况。
在确认无误后,申请者需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应的押金和租金。
签订合同是申请流程中的重要环节,申请者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
七、入住公租房。
最后,申请者可以搬入所申请到的公租房居住。
在入住前,申请者需要对公租房的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房屋的完好和安全。
入住后,申请者需要遵守相关的租赁规定,爱护公租房的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总结,重庆市的公租房申请流程虽然有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但只要申请者按照规定认真准备材料、提交申请,积极配合审核,就能顺利申请到符合条件的公租房。
浅析重庆公租房模式
浅析重庆公租房模式关键词:夹心层;公租房;重庆模式一、前言二、“重庆模式”的特点解析(一)“重庆模式”的特色2、资金。
公租房的建设体量大、资金回收周期长,地方政府的信用担保也越来越不保险。
因为土地是无偿划拨,又缺乏合乎规则的抵押物,导致商业银行机构已对继续扩大保障房信贷规模心存疑虑,结果资金问题成为各级政府最头痛的问题。
然而,重庆公租房建设的开发模式虽是以政府为主体,但其采取“1+3”的模式筹措资金,可以实现公租房建设“不差钱”。
“1+3”的筹资模式如表1所示。
此外,保险、证券、投资公司等也有意利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参与重庆的公租房投资。
(表1)(二)公租房的优点2、退出机制完善,实行“租售并举”,内部循环。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
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
重庆将不再建经济适用房,符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对象可以选择购买公租房,但是购买的公租房不能上市交易,如果物主想出售则只能出售给政府。
这样就能保证公租房的良性循环,帮助大部分中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
3、推进市场供给与政府保障并举的“双轨制”住房体系。
大量的低收入群体买不起房,虽然政府也提供了廉租房等五种保障体系来弥补体制的空缺,但是廉租房保障的是低收入家庭,适用房制度不完善,而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有阶段性,这样新生代就业人员和暂时买不起住房又不能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就凸显了出来。
大量建设公租房,使重庆市形成了城市住房供应“双轨制”:30%~40%的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由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安置房予以保障;60%~70%的中高收入群体由市场提供的商品房解决,逐步实现住房保障全覆盖。
2020年重庆公租房新政策
2020年重庆公租房新政策公租房的政策一直收到社会的关注,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重庆公租房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第一章总则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24号)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是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协调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并对区县(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管理与监督工作。
市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组织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配租、租金收取和交易审核以及住房出售、回购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计划、租金标准和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区县住房保障业务工作。
主城区外各区县(自治县)的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工作由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政策、人口政策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情况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国有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建设,房屋产权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拥有。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收购、改建等多种渠道筹集。
公租房信息)
1、民心佳园项目位置:渝北区北部新区鸳鸯镇(轨道3号线童家院子站)最新动态:民心佳园共54栋22-33层的现代高层电梯房小区,公租房鸳鸯组团已经开工,现可前往申请点申请,8月27日开始第三轮摇号..楼盘简介:民心佳园位于北部新区鸳鸯镇,为22—33层的现代高层电梯房小区,共54幢,总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约1.79万套,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建筑面积在31—79平方米之间;公建配套有小学、幼儿园、社区管理、商业用房等,停车位3500余个。
民心佳园配套齐全,交通便利,紧邻机场高速公路和渝宜高速公路,2011年将建成的轨道3号线童家院子站在项目西侧450米处,远期规划的轨道4号线在地块东侧。
项目位置距解放碑、观音桥均为9公里,车程10分钟左右。
2、康庄美地项目位置:渝北区北部新区大竹林镇最新动态:康庄美地共59栋24-33层的现代高层电梯房,公租房大竹林组团已经开工,现可前往申请点申请,8月27日开始第三轮摇号.楼盘简介:康庄美地位于北部新区大竹林镇,毗邻金通大道和金州大道;为24—33层的现代高层电梯房小区,共59幢,总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约2.17万套,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建筑面积在32—79平方米之间;公建配套有小学、幼儿园、社区管理、商业用房等,停车位3790余个3、城南家园项目位置:南岸区茶园新城区,通江大道左侧楼盘简介:该项目位于南岸区茶园新城区,通江大道左侧,设计为24—32层的现代高层电梯房小区,共88幢,总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33267套,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建筑面积在30—72平方米之间;公建配套有小学、幼儿园、社区管理、商业用房等,停车位6400余个。
项目配套齐全,交通便利,四周均有规划的城市道路;近期建成的轨道6号线经地块东、北侧并设有两站点距离分别为500米、700米,远期规划的轨道8号线紧邻地块西侧。
4、康居西城项目位置:沙坪坝区大学城西永镇(沙璧大道和虎曾路旁)最新动态:康居西城共58栋25-33层的现代高层电梯房,公租房西永组团已经开工,现可前往申请点申请,2011年8月27日开始第三轮摇号楼盘简介:康居西城位于沙坪坝区西永组团,紧邻大学城和西永微电子工业园,为25-33层的现代高层电梯房小区,共58幢,总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约2.52万套,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建筑面积在30-75平方米之间;公建配套有小学、幼儿园、社区管理、商业用房等,停车位4800余个。
重庆公共租赁房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电梯日常维保与维修包干服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为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做好我市公共租赁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电梯日常维保与维修包干服务工作(以下简称电梯维保维修工作),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及电梯维保维修招标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一)公租房日常维保与维修包干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电梯企业)(二)公租房小区物管处(以下简称物管处)(三)公租房管理机构二、考核内容(一)对电梯企业的考核内容对电梯日常维保与维修包干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外,还重点考核以下内容:1.查验接管。
电梯企业按招标要求完成查验接管。
2.现场驻点。
接报修点设置、技工配备、配件库存等相关情况。
3.应急处置。
电梯应急接报、电梯故障修复、电梯困人救援、电梯事故处置、电梯救援演练、人为损坏先行修复等应急处置工作。
4.投诉反映。
涉及电梯维保维修的投诉反映。
5.电梯移交。
电梯企业在合同期满或解约时完成电梯移交工作。
6.基础资料。
工作制度、维保方案、维修记录、电梯技工名册等相关资料。
(二)对物管处的考核内容按照国家《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支持电梯维保维修工作,对电梯企业的工作进行具体跟踪管理,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备查。
重点考核以下内容:1.协调接纳电梯企业进场,督促完成电梯移交工作。
按照电梯维保维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组织电梯企业进场,协调督促电梯相关各方完成移交工作,完善电梯移交手续并整理备案存档。
2.监督核查电梯企业对电梯的日常保养工作,做好电梯的日常管理。
监督核查电梯的日常保养,做好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履行小区电梯使用单位职责。
在电梯运行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乘客,做好安全防护和安抚解释工作。
在电梯事故中,牵头组织各方善后处置。
3.配合公租房管理机构督促电梯维修工作。
监督合同履行情况,配合公租房管理机构对电梯维修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做好记录备查。
2019年重庆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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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大全整理
2023年重庆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大全整理重庆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大全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力量的住房困难家庭。
为此以下是我为大家预备了重庆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大全,欢迎参阅。
重庆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一)有稳定工作是指: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敏捷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留意:社保、公积金缴纳时间建议详细询问各个申请点,我询问得知,申请点详细需要时间可能不一样,建议以个人状况去具体询问。
(二)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三)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住房户籍人口数。
(四)住房资助力量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1、年满十八周岁,在重庆主城区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2、个人收入与财产均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是外来务工人员的,需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重庆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依据状况到指定的申请点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按规定填写,并按申请人的类型分别供应相应的申请资料: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身份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5.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等。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重庆公租房装修标准
重庆公租房装修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重庆市的公租房数量也在逐渐增加,为了提高公租房的居住质量,保障租户的生活安全和舒适度,制定了一系列的装修标准。
公租房的装修标准不仅关乎租户的居住环境,也关系到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下面就重庆市公租房的装修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重庆市公租房的装修标准对于墙面装修有着明确的规定。
墙面装修应采用环保、防火、耐磨、易清洁的装饰材料,禁止使用有毒有害材料。
在装修中,要求墙面平整、无裂缝、无起泡、无空鼓。
此外,对于涂料的选择也有规定,要求使用低甲醛、低VOC的环保涂料,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其次,地面装修也是公租房装修标准的重点内容之一。
地面装修要求耐磨、易清洁、防滑、防水,特别是对于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的要求更为严格。
地面装修材料的选择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确保租户的健康和安全。
另外,公租房的天花板装修也有一定的规范。
天花板装修要求平整、牢固、无裂缝、无开裂,对于吊顶的设计和施工也有详细的规定,确保吊顶的安全和美观。
此外,公租房的门窗装修也有一定的要求。
门窗的安装要符合国家标准,保证结构牢固、密封性好、隔音性好、保温性好。
门窗的材料也要求环保、防火、防盗。
最后,公租房的厨卫装修也是重点关注的对象。
厨卫装修要求防水、防潮、易清洁、通风良好,对于水电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也有严格的规定。
总的来说,重庆市公租房的装修标准旨在提高公租房的居住品质,保障租户的生活安全和舒适度。
通过严格的装修标准,可以有效避免装修质量不达标、使用不环保材料等问题,为公租房的居住环境提供保障。
希望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都能严格遵守装修标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公租房居住环境。
重庆市公租房条件
重庆市公租房条件重庆市公租房条件重庆市公租房条件【1】2016年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2016年重庆公租房申请材料1、重庆市公租房申请表2、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3、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4、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②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③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④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2016年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一、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二、复审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
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五、配租市公租房管理局应当将配租房源的户型、数量、地点、申请时间段等相关信息在公租房信息网和指定报刊上适时公布。
并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租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
2016年重庆公租房申请户型1、1人申请单间配套;2、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区城市化进程,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完善我区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7〕136号)和《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是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协调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
实用文档区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督管理,组织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配租、租金收取和交易审核以及住房出售、回购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计划、租金标准和住房销售价格。
第四条区政府设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全区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派或组建专门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
区发展改革、规划、城乡建设、监察、审计、公安、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管理及各镇(街)、园区等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发展改革、财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按照“均衡布局、配套完善、环境宜居”的原则,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政策、人口政策,以及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情况编制,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廉租房保障对象和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畴,廉租房建设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规划、分类管理,不再单独建设经济适用房。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1〕9号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一日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0〕61号)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和管理。
主城区外的远郊区县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一、申请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一、有稳定工作是指: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重庆市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2、在重庆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3、在重庆主城区退休的人员;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
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重庆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重庆市家庭。
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想要申请重庆公租房的朋友需要注意的是,公租房即之前所说的政策性租赁房。
供应对象确定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