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甘肃省农产品网络营销策略的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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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甘肃省农产品网络营销策略的初探
摘要:目前,农产品产业发展迅猛,但其销售却面临巨大的挑战。

从网络营销的角度,介绍甘肃农产品开展网络营销的现状,分析开展实施农产品网络营销的难点和对策建议,对我省实施农产品网络营销进行探讨。

关键词:农产品;网络;营销
近年来,我省农产品产业发展迅猛,但是,目前我省农产品市场大多数处于初级现货市场阶段,农产品营销渠道和时机不够畅通,给农户收入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而网络营销异军突起,已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二者结合,将呈现广阔的发展前景。

因此,农产品如何通过网络促进销售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1甘肃省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发展现状
网络营销在农产品产业中的应用主要是以健全的农业信息化建设为铺垫,以互联网及网络技术为支撑,借助农产品行业网站、企业网站以及各级政府的农业网站,实现双向的信息流。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农业信息化建设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基础和发展环境,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农业网站群正在逐步扩大,信息资源的利用进一步提高。

通过实施“三电合一”工程、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项目和甘肃省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金农工程等,为我省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除政府类网站、行业类农产品专业网站外,还有静宁苹果网、中国定西马铃薯信息网等各种单品农产品专业网站。

同时,各地农业网站都不同程度的设有农产品价格信息频道和专栏。

农产品企业是应用网络营销的主体,主要是大中城市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和大型批发、集贸市场主要渠道。

目前,在我省部分农产品产地县、镇的一些运销大户、专业合作社,也创建了网站,网络营销正在起步和发展。

根据素有“中国苹果之乡”美誉的甘肃静宁调查,在大约20多家果品商储公司中,近10%的企业有不同程度的网络营销应用。

但从整体看,农产品的网络营销还远未开展起来,极具发展潜力。

2甘肃省农产品网络营销实施难点
近几年来,我省整体信息化程度在不断提高,网民数量增长迅速,但城乡之间的信息化程度和国民信息化素质存在很大差距,尤其在农村,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信息技术应用大多数还处于起步阶段。

总的来讲,在推广实施农产品网络营销的过程中,带有普遍性的难点,表现为以下几点:
2.1网络营销主体不明确,农户生产规模小难以成为网络营销的主体
网络营销的主体指主要由谁来开展网络营销。

在工业品领域,一般说来,生产者是网络营销的主体。

但在我省,作为农产品生产者的农民很难成为农产品营销的主体。

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需要建立起开展网络营销的平台。

但是由于甘肃省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低,农业生产极度分散,单个农户的生产规模狭小,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突出,农民收入水平还很低,由农民来开展网络营销显然难以充分的发挥网络营销投入的效益。

2.2农村、农业网络基础设施薄弱
我省城乡之间的“信息不平等”和“数字鸿沟”非常明显,农村的信息网络基础尽管这几年有较大发展,但仍很薄弱,大多农户,甚至农业龙头企业在计算机和网络的配备水平上,跟农产品网络营销的顺畅实施有一定差距。

我省目前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还很不完善,地区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总的来讲,经济发达地区网络基础设施较理想,而部分地区则较差,城市的网络基础设施能够满足基本需要,而广大的农村地区则还不具备上网的基本条件。

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上的约束限制了农民成为农产品网络营销的主体。

2.3农村、农业信息化人才和营销人才缺乏
开展网络营销对营销主体的信息化素质提出了一些基本的要求,它要求网络营销主体要掌握基础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能够在网络上收集和发布信息甚至要求能够进行网页设计和维护。

目前,农村农户信息意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不高,缺乏信息化建设的高级人才,农户的生活习惯、工作方式、价值观念未能跟上全球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对电脑、高科技通讯、网络的应用也十分有限,尤其是真正懂信息、懂科技,有开发能力和高水平应用能力的人非常有限。

2.4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
有研究表明,有标准规格、易配送、为消费者所熟知的产品,在网络进行宣传和销售的效果会更明显。

但甘肃省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的标准化程度都不高,在品质、无公害、绿色化和品牌化方面有待提高。

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规模小,不利于标准化生产。

甘肃省农村土地经营最大的特点就是零星分散,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生产难以形成,虽然有些农业企业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部分实现了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但这毕竟是少数,大部分农村仍然是农户“各自为政”,户
与户之间生产的农产品无论在类别、品种还是管理技术、操作规程方面都存在相当大的差别。

结果是规模优势难以形成,规范化管理不能实现,标准化生产也很难实施。

3发展甘肃省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对策与建议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的生产必须是需求导向,只有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和因特网技术,才能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敏锐地捕捉到消费者的需求信息,以恰当的方式销售符合需求的农产品,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当前一个突出问题是一部分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下跌,“谷贱伤农”现象时常发生,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而开展网络营销,能让农产品的生产者以一种新的途径及时地了解生产信息,增加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农产品腐烂变质损失,有利于形成农业生产的正确决策,根据市场合理地组织生产,避免产量和价格的巨大波动带来的不稳定,基于网络从事农产品营销的策略有如下几点。

3.1明确农产品网络营销主体
3.1.1农民经纪人
在我省部分地区的农村,活跃着一支农民经纪人队伍,他们专门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组织农产品进入市场,是联结农民与市场的纽带。

相对于单个的农民而言,农民经纪人一般文化素质较高,经济实力较强,经营规模较大,对信息的需求更为迫切,并且他们一般居住在交通相对便利的集镇,具备成为农产品网络营销主体的基本条件。

3.1.2农民经济合作组织
最近几年,我省农村中各种形式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迅速,在农产品生产和经营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是在同业的基础上,农民自发形成的农民互助组织。

同单个农民相比,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涉及至少上百农户,经营规模增长明显,对信息的需求具有共同性,能够共同分摊收集、发布、处理信息的成本。

从素质能力来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一般都是在当地“能人”的发动下成立的,能够满足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的要求。

3.1.3农村基层组织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基层政府不应该直接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决策应该由农民自由作出。

但是鉴于农民文化素质的限制,农民的生产经营决策能力还比较低下。

农村基层政府应该充分的发挥其服务职能,通过农产品网络营销推介地方农产品品牌,收集和传递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根据农产品市场信息的变
化引导农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为本地农产品营销搭建信息平台。

3.1.4农业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省有20多家龙头企业已经成为甘肃省农产品经营中的重要力量,它们一头连接着上百家农户,一头连接着农产品市场,是连接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纽带,直接联系着农产品的产销。

农业龙头企业采用企业化运作、规模化经营,无论从实力还是必要性看,这些龙头企业都应该成为农产品网络营销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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