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坎坷 坚贞不渝──记王卓如的革命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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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之子历经坎坷坚贞不渝——记王卓如的革命生涯
文/乔秀玲
王卓如,1911年生于河南省内黄县后化村,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革命生涯中,他历经坎坷,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坚定不移,以不懈的奋斗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为党献出了毕生精力。

l927年夏,正在濮阳高小上学的王卓如暑假回家后,参加赵纪彬组织的“读书会”,经赵纪彬介绍,与王从吾等人一起加入了共产党,并成立了化村党支部。

同年八九月间,赵纪彬的同学刘大风从武汉中央农讲所来到濮阳一带,以顺直省委特派员的身份,向赵纪彬、王卓知、王从吾等党员,传达了党的“八七”会议精神,同时在千口村建立了中共濮阳县委员会,王卓如为县委成员。

县委成立后,学习刘大风带来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和《海陆丰农民运动》等党的文件,学习海陆丰和湖南农民运动的经验。

王卓如等人率先在化村创办农民夜校,利用教农民识字、学文化的机会,传播革命思想,启发农民的阶级觉悟,在夜校学员中培养和发展了一批党员,并以这些党员为骨干,成立了农民协会;组织穷苦农民开展互济互助,取得了婚丧嫁娶、公用财产和庙田、学田的管理权,打破了土豪劣绅的一统天下。

他们还与野庄、马集、草坡、次范等村联合起来,组织农民协会,开展革命斗争。

随着农民协会的建立,化村一带的农民革命斗争逐步深入,斗争矛头直接指向地主豪绅和他们的政治代表。

1928年秋,王卓如等人发动化村农民协会清算了村长王仁政的帐目。

接着,又选出代表清查了薛化庄(辖10个自然村,相当一个乡)民团总团长蔡鸿宾的贪污事实,迫使蔡鸿宾退出赃款,各种捐税也由1亩地起派改为5亩地起派。

1929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六),中共濮阳县委在温邢固村召开庆祝同蔡鸿宾算帐斗争胜利大会,硝河两岸3多个村庄的数千名农民群众,陆续汇集在温邢固村温氏祠堂门前,王卓如等县委领导参加大会。

会议开始不久,由于蔡鸿宾的儿子蔡兆麟(共产党员)叛变,濮、内、滑三县民团和地主武装包围了会场。

手无寸铁的农协会员同敌人展开搏斗,王卓如等4名县委负责人被捕,被关钾在温邢固的庙院里。

在党员的带领下,农协会员手持叉耙、木棍围攻庙院,要民团放人,当场被打死3人,4人受重伤。

当晚,王卓如等4人被押送濮阳县城,途中又受到农协会的阻截,但为了被捕人员的安全,农协会员没有硬拼,营救未果。

1929年5月,王卓如等人被转送到大名高等法院,在法庭上他与敌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党组织也千方百计地进行营救。

同年7月,王卓如因“证据不足”,取保候审。

王卓如取保外押后,到大名十一中上学。

后来大名法庭传审,党组织为了他的安全,调他到邢台中心县委工作。

不久他又被派到阎锡山的孙楚部(驻邢台)当兵,实际是搞兵运工作。

1931年邢台县委遭受破坏,由于叛徒出卖,王卓如再次被捕。

关押期间,他警告叛徒“供出的人越多,罪恶越大”!在他的耐心教育和坚持斗争下,叛徒未敢暴露省委,避免了更大损失。

后来王卓如被判刑3年,押送太原监狱。

1933年,王卓如刑满释放,回到家乡后化村,并通过直南特委军委书记高克林,恢复了党的组织关系,任中心县委巡视员,负责恢复化村、千口,野庄一带的党组织,开展抗日救亡运动。

1934年下半年直南特委分为直南、直鲁豫边两个特委,王卓如调任直鲁豫边特委宣传部长。

按特委分工,他和特委副书记陈少敏负责濮阳、内黄一带的工作。

次年初,河北省委决定在直鲁豫一带发动和组织平原游击战争,夺取武器,建立游击队,创建赤色根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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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已有一个组织,叫抗日联军第一路,上级要求再组织第二路,由王卓如任司令员兼政委,领导群众开展抢秋、“借粮吃大户”斗争,搞得地主民团惶惶不安。

王卓如等人的活动,再次引起敌人的注意。

濮、内、滑三县民团不断派人搜捕。

1936年春,国民党河北省主席商震派了两个师的兵力,到直南各县围剿共产党。

在白色恐怖下,王卓如被调往石家庄,任直中特委书记。

1937年底,被派往延安抗大学习,毕业后到山西,先后任晋南道清游击队政委、第十八集团军政治部民运部长。

1940年以后,任鲁西区党委、冀鲁豫区党委委员兼行署秘书长、政权工作部部长等职。

1942年,冀鲁豫边区抗日据根地处于最困难时期,大部地区已变为游击区,形势极其严峻。

冀鲁豫区党委曾派出两名领导干部支援边区,到职不久均在战斗中牺牲。

在这种情况下,时任区党委委员兼行署秘书长的王卓如,临危受命,出任冀鲁边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委。

他2月份从冀南启程,在敌人的封锁和“扫荡”中辗转奔波5个多月,才到达冀鲁边区。

到达边区后,坚决执行刘少奇和一一五师的指示,实行“敌进我退”、“开展隐蔽分散游击战争”的方针,健全了区党委领导班子。

他直接领导武装斗争,在敌区和接敌区建立抗日的两面政权,扩大游击区和游击根据地,使边区形势向有利方面转化。

1944年,冀鲁边区和清河区合并为渤海区,王卓如任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因区党委主要领导在前线指挥作战,整个机关和地方工作主要由王卓如负责,如双减、土改、巩固政权、恢复经济、生产救灾、参军、支前等。

他殚精竭虑,昼夜操劳。

1946年,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五四”指示下达后,他根据区党委的决定,派出土改工作团,到惠民县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区展开。

此间,他深入各地委、县委检查指导工作;亲自起草文件,作报告,号召各级干部“放手发动群众”、“一手拿枪、一手分田”。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渤海区90%以上的农村,按照中央“五四”指示较好地完成了土改任务。

但康生在1947年渤海区土改整党会议上,全盘否定了渤海区的土改工作,把山东和渤海区的土改工作说成是“富农路线”,因此改组了区党委,王卓如被降职使用。

这时国民党军队正对山东实行重点进攻,侵占了渤海区黄河以南各县。

当华东局、华东军区后勤机关及鲁中、鲁南战区的干部、群众40多万人,转移到渤海区黄河以北各县后,财粮供应顿时紧张起来。

王卓如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华东局的直接领导了,根据区党委的统一部署,一如既往地积极工作。

他组织力量清仓查库、筹措财物、紧缩开支、发动群众捐款,对全区的财力物力进行统一调配和安排,保证了华东领导机关和外来人员的后勤供应。

与此同时,王卓如兼任渤海军区副政委,参与领导了渤海区的新式整军运动,取得了重大成绩。

对此毛主席批示道:“……应采取渤海整军经验,组织士兵,放手发动士兵群众的民主运动,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1947年下半年,渤海区的中心任务逐渐转移到参军支前方面,王卓如以行署主任的身份兼任支前指挥部司令员和政委,他把支前指挥部设在临近胶济前线的桓台一带,先后领导了渤海区对潍县、济南、淮海战役的支前工作。

从1946年到1948年,渤海区有16万青年参军,组成28个新兵团,加入了解放军。

从1947年到1949年底,渤海区支前民工达81万多人次,平均十几个人中就有一人去参加支前。

当淮海战役进行到决战阶段时,华东支前指挥部命令渤海区务于l月内筹粮1亿斤送往前线。

王卓如立即在全区紧急动员,组织了100多名得力干部分赴各县,发动党政军民筹集、加工、运送粮食,仅用16天就超额完成任务1000多万斤,受到渤海区干部群众的交口称赞。

50年代后期,王卓如担任山东省常务副省长期间,正是“大跃进”、“五风”泛滥的时候。

他主管财经工作,深知本省的财经实力,对一些脱离实际的“跃进”指标和修建高标准楼堂馆所持不同意见。

他说:“整个财政就像一杯水,有多喝的就有少喝的”、“吃饭穿衣量家当,过日子要量入为出”、“要坚持一支笔批款,不能凭长官意志滥批财物”。

这些意见,无疑都是正确的,也是他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但在整风补课中,他被指责为“搞独立王国”、“两本帐”、“和省委不一心”、“一杯水主义”、“一支笔主义”等罪名,定为“反党集团头子”、“右派分子”。

1958年10月被下放到博山电机厂任副厂长,降五级工资。

王卓如对这种错误的处理,不惊不怒,泰然表示:“服从组织决定,保留个人意见。

”他没有颓丧,没有消沉,立即投入工作,主动到最脏最累的车间与工人同吃同住同劳动,不分星期天和节假日,深入到各科室、车间,即使下班后,晚上也要工作到八九点钟以后才离开。

几个月内,他很快熟悉了全厂5000多种材料的名称和用途。

他看到职工家庭生活困难,便建议成立了20多人的家属生产组,拉铁屑、清理垃圾,使这些职工解决了生活困难。

在工厂原料紧缺、濒临停工待料的情况下,他就当采购员,到上海、广东、湖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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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各方面的关系,搞来大批紧俏材料,保住了工厂正常生产。

他不能参加党的会议,看不到党内文件,就主动向党员厂长请示、汇报工作,靠《人民日报》、《红旗》杂志来领会中央精神。

对他的“认真”和“痴情”,有人费解。

他解释说“曲折是暂时的,要相信党,相信群众。

职务丢了,实事求是不能丢;党员丢了,党性不能丢;工资降了,干劲不能降。

”他的表观,全厂上下,无不钦佩。

厂党委和淄博市委经过认真研究后决定,让他重新入党。

这在当时是冒很大风险,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1962年,王卓如的冤案得以平反,调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正部级)。

王卓如是我党的老党员,有良好的党性修养。

他一贯按照党的原则办事,严守纪律,能上能下,不拉私人关系,不以权谋私。

渤海区土改整党会议期间,康生向毛主席反映王卓如的叛徒问题。

毛主席说:“早已解决了嘛,怎么又提他是叛徒?”为王卓如解了难。

他曾数次和毛主席以及其他中央领导接触,陪同吃饭,汇报工作,都是按标准开支,不搞特殊,不谈个人私事。

他的堂叔王从吾是中央委员、中央监委书记;他过去的同事,有的成为高级领导人。

他蒙受冤屈后,子女劝他找关系申诉,他说:“属于组织范围的事,要公事公办。

”对子女、家属的工作安排、待遇问题,他从不介入。

儿子王晓晋,出生4个月就寄养在老乡家里。

6岁时接到身边上学,星期天回家时,他让警卫员领晓晋到大伙房就餐(他本人是小灶)。

后来妻子嗔怪他说:“小孩子能吃多少。

”他说:“咱是领导干部,小事也要注意影响!”他下放到博山电机厂劳动时,晓晋也随他在厂里当了工人。

他平反后,完全有理由,也有可能将儿子调到北京,可他从未提及过,直到他去世,晓晋仍在博山电机厂当电工。

他的4个子女,都是一般干部和工人,没有一个因他而受到特殊照顾的。

“文化大革命”期间,王卓如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残酷迫害,含冤12年之久。

1978年王卓如被彻底平反,重新回到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岗位上,为推动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农村商品流通作出了积极贡献。

1982年,他退居二线后,仍关心着供销社的体制改革,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到1991年病逝前,他还赴四川、河南等地考察工作。

即使在病重弥留之际,仍坚持看完一个干部的历史证明材料,用颤抖的手签上自己的名字。

王卓如的一生,历经坎坷,但对党、对革命事业始终坚贞不渝,组织上给予他的“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的评价是恰如其分的。

(本文作者为中共内黄县委党史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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