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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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一、实验教学管理总则
1.实验教学是实现理论、实训、实验教学三位一体教学模式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促进学生学习理论、巩固理论知识、理解验证定理及定律、开发学生智力、启发学生科学研究、引领学生发明创造等方面具有直观性、实践性、综合性、客观性的特点。

既是支撑学校科研、技术开发的一大基础,也是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2.职业教育发展需要职业学校必须大量吸取国内外同类院校实验教学先进经验,采纳院内外各方对实验教学的合理意见和要求,不断校正实验教学的发展方向,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为把我院办成综合性、有特色的新型职业院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必须科学化和规范化,为达此目的,特制定此管理规程。

二、实验教学管理规程
1.各教学系应根据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和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课题,组织编写实验教学学期授课计划,计划的编写要按照要求进行,做到精细准确并及时上报,经实训部审核后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2.各教学系须按实验教学学期授课计划组织实施实验教学,各任课教师均应按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进行实验授课或实验指导,认真批阅实验报告和填写相关资料,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规范性。

3.各教学系认真组织实施教学检查,教学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对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需要协调的问题及时上报,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4.实训部须组织管理人员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管理文件进行相应考核。

5.各教学系要抓好学生的实验成绩考核管理工作,制定相应措施,要求教师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保证成绩真实,做好成绩分析工作,对成
绩异常的班级进行调查,找出原因,进行相应处理。

6.实训部须定期召开实验教学座谈会,收集各种反馈意见,了解阻碍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原因,前瞻性地提出解决困难的方案,对实验教学各项工作进行指导,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

7.各教学系须加强实验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提高实验教师的业务能力。

三、实验教学流程管理
1.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实验课程是必修课程,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免修。

2.各教学系须认真组织、整理、编辑、填写各类实验教学资料和新建实验项目立项申请、申办国家级实验示范中心、专利申请、科研成果的鉴定等需要上报审批的资料,及时上报审批。

3.各教学系应根据每学期实验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实验教学任务。

认真准备,按时、保质、保量开出实验课。

对条件不足的实验课题,各教学系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逐步充实,力争实验开出率达100%。

4.各教学系在学期实验课开课前须对教师备课情况、实验课所需仪器设备及材料的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实验教学课程顺利展开。

5.各教学系须充分发挥、利用现有设备、设施的作用,明确划分任课教师及工作人员各自的职责及承担的任务,对实验任课教师进行合理配置,协调好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的课程安排。

6.各教学系对实验教学各项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及时到位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实训部协助各教学系加强对日常实验教学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推进实验教学方法的改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7.各教学系须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工作同等重要,强化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8.实训部协助各教学系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探讨实验教学规律,注重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经常听取其他有关实验教师的意见和反映,总结经验,使实验教学功能不断扩大且效果良好。

四、实验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
1. 实验人才培养方案是实验教学具体实施过程的必备文件,是检查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和督促教师完成学期教学任务的重要依据。

每门课程均需制定实验学期授课计划。

2.在每学期末(20周前)各教学系应根据各专业教学大纲、校历、授课专业(班级)学生的情况编制出下学期的实验人才培养方案。

实验人才培养方案包括:系实验教学计划表、教师个人实验教学计划表、实验教学总课表。

3. 实验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周次、星期、节次、班级、班级人数、课程名称、实验课题名称、实验教学地点、实验授课时数分配、任课教师、备注。

其中,周次、星期与理论教学周次、星期要求一致。

实验课题应填写实验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课题名称。

授课时数分配应按各专业教学大纲及实验教学大纲中规定的授课时数填写。

4.实验教学计划表分为系实验教学计划表和教师个人实验教学计划表,经任课教师本人、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实训部审核汇总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授课计划表组织教学工作,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如有特殊情况,要各系调课后方可局部改动。

5.各教学系依据本系的实验人才培养方案做出实验课课表,上报实训部,实训部由专人输入教务系统。

6.实训部对各教学系的实验人才培养方案的完整性和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是否无故或因非正常理由被取消、改动,并对各教学系实验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定量评价。

7.各教学系在期中、期末利用听课、学生评教、教案、教学记录、实验报告等手段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两次系统的检查,对教
学计划超前或滞后现象,追查其原因,责任者在制度考核中扣分,并限期纠正。

五、实验教学档案管理规范
1.实验教学档案由各教学系组织人员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

2.实验教学档案要根据实验教学特有的规律及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归档,文件材料要具有完整性、连续性,文件之间要有相关联系。

3.实验教学档案归档范围:
(1)有关实验教学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相关资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专业设置、实验学生管理、实验教学管理)由实训部存档。

(2)学期初将实验人才培养方案(系实验人才培养方案、教师个人实验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总课表)、实验教学材料计划、实验教学听课安排上报实训部;学期末将实验开出率、实验教学教研活动记录、重要会议记录、实验教学学期总结等上报实训部,由实训部负责统一存档。

(3)实验教学基础资料(实验教案、实验教学听课记录、实验报告册、系实验教学检查记录、实验场地使用情况登记表、实验课调课单)由各系负责存档保管。

(4)实验室开放运行资料、国家级、省级实验示范中心申报资料、专利申报资料、各种实验鉴定资料上报实训部,由实训部负责统一存档。

(5)实验教师业务档案、教改计划、总结、调查表、教学论文;实验科研项目立项、验收材料;优秀实验教学成果评定材料等由各系存档保管。

(6)学生的实验成绩,由各系期末上报实训部统一管理存档。

4.归档时间:根据文件材料的性质,归档时间分为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临时四个时间段。

5.档案的分类、编号、装订、保管期限按国家XX部《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执行,分为永久、长期(15年以上至3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六、实验教学检查制度
实验教学检查是实验教学质量控制的核心内容,通过检查可以了解教师教学标准执行情况、学生学习纪律、学习态度等状况,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检查范围是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教案、课堂教学、教学秩序和作业。

1.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的检查。

各系或教研室主任负责普查所属任课教师下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的制定情况,新学期开始,根据拟定的学期实验教学计划,随机抽查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及进度的执行情况。

检查内容:
(1)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的编写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学校的实验条件、学生接受能力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2)实验课题名称的填写是否与教学大纲的规定和实际教学相符。

(3)实验授课时间是否与教学周、教学公历日期和实验课题相对应。

(4)授课时数的分配是否合理、准确。

(5)书写是否规范清晰。

(6)教学实际进度与学期实验教学计划中的计划进度有无差异。

(7)实验课题的计划学时与实际教学学时有无差异。

(8)实验教学相关记录填写的内容是否与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的有关内容相一致。

2.教案检查。

学期开始,各系或教研室主任根据编写教案的有关规定,对本系任课教师的实验教案进行普查,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

平时,各系对任课教师的实验教案,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是否编写了新教案,且有一周的提前量。

(2)教案实际完成数量是否符合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的计划数。

(3)教案中注明的授课日期、授课时数、授课班级、课题名称、工具、仪器、设备、材料是否清晰、准确。

(4)教学目的、教学重点、教学难点的确定是否准确无误。

(5)教学方法、指导方法的选择是否恰当、灵活、有创新。

(6)教学、指导内容是否充实、严谨、准确,注意了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

(7)教案书写是否规范整洁,图表、符号是否清晰标准。

(8)课堂小结是否精炼、准确。

3.课堂教学检查。

课堂教学的检查主要是学校实训部、各系主任、以及各级教学检查人员随堂听课、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状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教学目的是否明确,重点是否突出、难点是否分散、数据表格设计是否合理、实验数据填写是否规范。

(2)实验的内容与理论知识的结合是否严谨、准确,实验对理论的验证是否完成。

(3)实验授课中,是否注意启发性,是否培养学生发展各种能力,是否进行了文明、安全教育。

(4)教学方法的运用是否恰当、灵活、有创新。

(5)教学语言是否精确、清晰、有条理。

(6)课堂板书是否规范工整;图表、符号是否清晰标准。

(7)教学用具及有关的实验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的准备和使用是否合理。

(8)教学过程采用的教学程序是否与教案中计划的教学程序一致。

4.教学秩序的检查。

教学秩序检查分二步,各系进行日常自查,实训部及各级教学检查人员随机抽查,检查内容如下:
(1)实验指导教师是否坚守岗位,有无擅自离岗抽调学生从事其他与实验教学无关的事情,有无私自挪用公家材料干私活等现象。

(2)学生学习纪律、学习态度是否良好,有无喧哗、打闹、乱串等违反实验课堂纪律的现象。

5.作业检查。

(1)每个实验课题结束后教师要求学生填写实验报告并检查实验报
告的填写是否规范,有无漏项等。

(2)各系检查实验报告的上交及批改情况,有无不交、迟交、不批、漏批、错批等情况。

(3)各系检查实验报告中的课题和教学计划是否一致。

各系每学期期中、期末须进行两次实验教学检查并做好记录,期末上报实训部,实训部每学期保存相关的检查记录,对检查结果比较好的系,学校在实验室扩建经费上将给予一定的倾斜。

七、实验成绩考核管理
1.任课教师要认真考核学生的实验成绩。

2.实验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及时将学生学期实验总成绩上交各系保存。

3.每门课程学期实验总成绩为每项实验成绩汇总的平均值,以百分制记分。

4.每门课程的实验成绩按照实验项目的多少控制一定的比例,比例范围为占本课程成绩的5% - 20%。

例如:一门课1-2个实验项目的占5%,一门课3个实验项目的占10%,一门课4个实验项目的占15%,一门课5个以上实验项目的占20%,按照实验项目的多少分配适当的比例,但最多不超过20%。

实验成绩记录在本门课程的平时成绩中。

5.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每门课程的所有实验项目,如果有无故旷课缺做的实验项目,必须在下学期进行实验的补做,且交纳补做费用,经补做及格后,此门课程才能按及格注册成绩。

否则,此门课程按不及格处理。

6.每项实验成绩包括实验报告单内容考核(80%)和实验考核(20%)。

实验报告单的内容不能有空缺项,数据收集要精确,结果处理要完整,否则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考核扣分;实验考核扣分包括:学生出勤、课堂表现、仪器规整、仪器损坏程度、卫生值日、安全文明实验等(实验考核扣分值不得超过每项实验成绩的20%)。

7.实验报告单内容考核细则:
实验报告单上各项分值所占的比例为:实验内容及要求占10%;实验仪器5%;实验步骤20%;数据处理及结论25%;问题解答10%;收获和体会5%;其他5%(包括字迹/是否有空缺项等)。

8.实验考核细则:
(1)学生出勤考核:学生到达实验现场,但未做实验,未交实验报告,本次实验成绩为零,并与其他实验成绩汇总平均。

学生实验迟到或者早退,影响实验进行,每次扣5分-10分。

(2)仪器仪表损坏程度考核: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发生仪器损坏、丢失等情况时,应依据仪器损坏或丢失的原因及仪器损坏程度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后给出具体赔偿数额。

(3)课堂表现、仪器规整、卫生值日等项目考核占实验成绩的10%。

具体考核细节如下:
以上各项内容的具体评分要求,评分教师可以根据具体实验项目和学生的具体状况科学掌控,灵活处理。

八、实验教学质量控制标准
1.实验教学前期准备标准。

(1)具备本专业实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用仪器设备、工具、材料。

(2)实验课教案标准化、规范化。

实验前对仪器设备进行调试并有调试记录。

(3)大型实验、综合性实验、新开实验课前需进行预做,并且有记录。

第一次带实验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需进行试讲和预做,并合格。

(4)参加实验的学生对本次课题实验的目的、要求、步骤、方法、内容清楚,了解实验报告的具体要求等。

(5)实验仪器设备、装置、工具、量具完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且摆放整齐。

(6)实验现场干净,无其它杂物,无影响实验的因素,有具体安全措施。

2.实验教学授课标准。

(1)组织教学:实验分班、分组人数和方式符合规定,按规定班、组数开出实验;检查实验课应到人数、未到人数、确认缺课原因;制定并遵守实验纪律规定。

(2)实验课题讲解:讲课时间与实验操作时间比例恰当;实验内容讲解清楚、正确,重点部分交代的明了透彻;进行相关知识教学;提问
并解答问题;进行安全、卫生、文明教育。

(3)实验过程指导:示范操作准确无误,巡回指导认真细致,能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4)学生独立操作:杜绝教师包办代替;操作认真、记录数据仔细、正确;单独完成实验的人数不少于参加实验人数的90%;独立编写实验报告并及时上交。

(5)课后小结:突出重点,强调难点,师生互动,填写《实验场地使用情况登记表》,《学生实验报告单》。

(6)实验报告批改:批改报告认真、仔细、无错误;批改率为100%;采用标准的记分方法。

3.实验教学考核标准。

(1)单项课题考核:考核分实验报告单内容考核和实验考核两部分,根据具体实验项目制定实验课题评分标准,将评定成绩填入《实验成绩表》中。

(2)总评考核:期末总评成绩为每个单项考核成绩的平均值,将记录有单项考核成绩和总评成绩的《实验成绩表》交与各系,学期末上报实训部,由实训部负责统一存档。

九、学生实验规则
1.学生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阅读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了解实验目的、要求、步骤、方法及实验报告的具体要求等,接受任课教师对其预习情况的检查。

2.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必须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准高声喧哗、打闹、不准乱扔纸屑、杂物,要保持实验室的肃静和整洁。

3.学生必须按实验教师预先安排的实验小组独立进行实验。

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4.实验时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

节约使用材料,注意人身、设备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若事故发生,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实验教师报告,并保护现场,等实验教师查明
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验。

5.学生要认真测定实验数据,不得草率从事,不得抄袭臆造。

实验结束后,按要求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6.实验完毕,经实验教师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材料使用情况后,学生方可离开实验室。

值日生负责打扫室内卫生,关闭门、窗、水、电。

7.凡违反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材料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章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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