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型研究——以西咸新区海绵城市专项研究工作为例姬国强马越胡艺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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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型研究 ——以西咸新区海绵城市专项研究工作为例姬国强马越胡艺泓
发布时间:2023-05-31T06:15:34.005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23年6期作者:姬国强马越胡艺泓
[导读] 本文针对当前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失效风险,提出构建 “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合作机制,发挥政府、科研院所、企业等各方主体的优势,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工程应用、标准化研究等工作,提升抵御潜在风险。
陕西西咸海绵城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 712000
摘要:本文针对当前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失效风险,提出构建 “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合作机制,发挥政府、科研院所、企业等各方主体的优势,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工程应用、标准化研究等工作,提升抵御潜在风险。
以西咸新区海绵城市专项研究工作开展模式为例,阐述当前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为主体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互动模型及保障机制,为海绵城市乃至工程建设领域应用技术研究方式提供借鉴。
关键词:海绵城市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0引言
建设海绵城市是当前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解决城镇化建设面临城市内涝、水体黑臭等问题进行的实践性探索。
源于美国的低影响开发(LID)、英国的可持续排水系统(SUDS)、澳大利亚的水敏感性城市设计(WSUD)等理念,倡导充分利用下垫面自然条件滞蓄雨水径流、促进雨水下渗,利用天然植被、土壤和微生物净化水质。
城市排水理念由传统的依靠灰色基础设施快排的工程思维转向“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三位一体综合生态排水策略。
在建设内容、建设环境和最终目标上,较国外上述国家和地区更为复杂,涵盖城市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等多重水目标,实现整体水系统的可持续改善,更具整体性和系统性。
与之而来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失效风险也同步大大增加[1]。
为防范多重风险,在项目建设之前,进行兼顾理论与实践、借鉴与创新、项目建设与运行机制、工程管理与城市治理等多个关系的全方面科学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构建海绵城市“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合作机制,发挥各方主体的优势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工程应用、标准化研究等,是抵御潜在风险的有效手段。
1.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研究存在的潜在风险
海绵城市涉及多学科、多行业、多领域,具有学科综合、技术集成、工程复杂等特点,较传统建设模式,属于全新的建设领域,前期的国家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但目前尚无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但从《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51345-2018来看,海绵城市建设需在内涝防治、水环境治理、自然生态格局保护、水安全保障、雨水资源利用等方面均需发挥作用,项目实施涉及的利益群体众多,对所在地区或城市发展影响深远,具有显著的经济属性、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等多维特征。
从开展技术研究综合分析,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系统性风险。
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思路,在城市尺度需在不同建设项目中落地大小尺度不一的海绵设施,如何实现大小“海绵设施”的有机结合发挥连片效应是实现系统性的重点与难点。
二是绿色与灰色设施的耦合作用发挥存在失调、偏差风险[2]。
海绵城市强调灰绿设施有机结合,互为补充,两类基础设施能否实现无缝衔接、有效耦合的作用决定了不同降雨条件下城市雨洪管理效果。
海绵设施多为生态型设施,对径流体积、径流污染等目标的控制能力存在着不确定性和随机性,而传统市政雨水管网沟渠、大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差异性较大,两者功能的有效性偏差较大,均会造成实施风险。
三是海绵设施自身实施风险。
我国各地气候差异显著,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水文、地质环境等情况差别巨大。
典型海绵设施的基本做法很多源于国外,自然禀赋的差异引发设施结构、设计要求的改变,针对不同实际问题的差异性措施均有很大的不同,如南方重点解决内涝,要突出排,北方侧重渗、蓄,重点在于用,不同地域的技术的适应性存在很大风险。
四是研究主体的投入风险。
海绵系统影响因素复杂,涉及多个专业行业,在学科领域也存在理论方面的分歧,如何打破学科界限,走出专业桎梏,对于研究主体来说均是较大的挑战。
比如海绵城市的部分理念颠覆了传统园林设计的常用手法,在道路设计上改变等对传统设计研究人员的理念冲击均会带来一定的风险。
此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不同研究主体对研究成果诉求的差异,也会造成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的不协调的风险。
2.当前海绵城市政产学研主要实施模式
为了解决海绵城市建设存在的技术性难题,在住建部选定的两批30个试点城市及后续的示范城市,均结合各自需要分别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工程设计等单位,开展因地制宜的创新实践,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研究方式上,形成不同的研究主体的研究模式,如西咸新区以政府为主导的政产学研用创新体系,整合地方科技资源,实现各研究主体的统筹发力,效果较好;如重庆市以科技管理部门纵向课题为主,以研究院所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突出了专业性;如固原市以PPP总包公司为主体进行以问题为导向的专题研究,更注重技术应用。
政产学研协同科技创新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因不同产业的要求和目标不一样,在构建体系过程中,需根据产业特点,综合考虑市场化程度、风险情况、创新难度等因素,确立不同的投入主体,发挥协同创新的最大作用,实现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再
到产业化的全过程链[3]。
分析当前海绵城市领域的研究模式可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2.1政府主导模式。
海绵城市列入“十四五”国家战略,政府作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为项目实施提供可持续性的政策保障。
以政府做为研究项目主导单位,根据城市规划及制度决策的需求,通过设立专题研究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或科技项目“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和指导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到合作创新体系中。
对参与企业和科研单位进行引导、协调和监管,达到学科融合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创新作用,按计划、分步骤地实现研究目标。
2.2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主导模式。
以高校科研专家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需要,承接专项课题,以自身专业优势在海绵城市技术应用方面进行研究开发,指导研究成果进行应用。
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以专家经验与集体研究成果做为主导方向,有助于技术专业性发挥,但在成果落地转化层面,还存在明显短板。
2.3企业主导的模式。
从2015年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以来,PPP模式被推广使用,企业成为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力量。
面对落地难题,以企业为主导的技术革新转化成为有效手段。
但受到自身研发力量和发展能力限制,需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给予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但在政策支持上缺乏有效手段。
3.西咸新区海绵城市专项研究模式分析
西咸新区做为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之一,将海绵城市专项研究做为科学推进试点建设的有效手段,以科学研究服务于实践应用,实践应用指导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新区管委会的政府主体责任,发挥总揽全局、统筹兼顾的主要作用,构建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见图1),搭建起涵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成果转化等全产业链的海绵城市研究体系框架,实现理论研究与实体工程同步推进,有效促进技术进步。
图1西咸新区海绵城市研究体系框架图
3.1 研究创新主体构成。
西咸新区广泛吸纳来自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专业人才组建成立海绵城市技术中心做为技术主体与研究创新的合作平台。
基于前期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本底调查等工作基础,针对西咸新区的建设现状与目标,将海绵城市纳入城市产业规划布局内。
前期,突出实践应用,甄选满足实际建设工作需求的设计、施工、考核评价等环节亟需解决的落地瓶颈,做为研究突破重点;远期,注重产业推广,以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理论与技术进步为落脚点,形成具有西咸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技术、产品等创新成果为目标,做好产业发展储备。
统筹近远期目标建立专项研究项目库,同时广泛征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协会等各方面意见。
发挥社会资源“统筹者”作用,整合区域科技资源,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对接等方式促进项目研究与成果转化,构建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生产企业等多主体参与的创新研究体系(见图2),以建立从研发设计、试点试验、产业化应用到规模化推广的成果转化机制为目标,实施“科研院所技术支撑+高校研究理论指导+生产企业技术配合+施工单位应用实践”的跨学科、多要素整合协同创新研究合作模式。
图2 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
3.2 研究开展方式。
主要采用联合立项与自主委托相结合方式开展,由海绵城市技术中心作为科研管理单位,负责研究方向、进度及成果应用、工程示范的过程管理。
在联合立项方面,对已纳入国家、省市年度科研项目征集计划,与海绵城市建设领域密切相关的中、省纵向课题,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等组成项目联合体,签订《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合作方式、团队组成、经费来源、成果归属及收益分配等内容,一并做好统筹协调、工程支撑、过程把控、成果应用及反馈管理等工作。
横向自主委托方面,遴选实力研究机构,以资金扶持、工程实践、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组建联合研究团队,建立协调配合、资源共享、利益分配等机制[4]。
在科研管理过程中,重点发挥“政”与“用”的作用,在整个研究体系中以海绵城市技术中心做为研究管理者与承担者,既是执行者又是引导者,做为海绵城市建设一线的直接参与者,深入到研究的整体过程。
将国家政策最前沿信息、国内外先进建设经验等信息迅速传达给产、学、研主体,同时做为项目验收与管理单位,对成果的落地情况掌握最清楚,应用反馈更加有效快捷,极大促进创新步伐。
3.3 研究保障机制。
一是组织监督机制。
海绵城市技术中心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建立健全管理组织体系,监督各方主体进行合作创新。
在实际操作中,突破学科界限与“门槛效应”, 对资金、人力、技术等创新资源进行评估和监督,积极进行生产、学习的研究,并防范可能发生的管理成本和其他意外风险。
出台《海绵城市基础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海绵城市专项工程拟研究问题快速反馈及处理机制实施意见》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科研产出效率,基本形成“周动态、月清单、季督导、年总结”科研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共享机制。
根据各方主体的客观需求,尽可能满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单位等主体的利益需求,实现共建共享,以市场需要为标尺,提倡学科融合、互动紧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一方面形成各专业交叉相容的研究队伍,在组建每个专项课题研究团队时规定,每个课题组设立必须包含涉水专业、市政、园林等各专业学科专家共同参与,同时形成定期交流研讨机制,实现专业间的融合,助力参研人员跳出专业圈子,打破界限思维。
另一方面,建立研究成果共享机制。
多项专项课题间不同研究阶段成果经海绵城市技术中心的总结梳理,根据研究需要直接反馈到其他相应课题组,避免出现闭门造车、重复研究,浪费资源和时间,加强各课题组之间的相互借鉴,实现推动促进作用,避免敝帚自珍。
三是工程应用机制。
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用”是最重要的,尤其是在海绵城市建设领域,技术适宜性直接决定研究成果价值。
西咸新区建立“实验室试验、单设场地试验和随项目建设同步试验”三级研究实践应用体系,以海绵城市主题教研实践基地建设做为成果应用载体,对实验室较为成熟的成果直接进行项目应用,同时辅以定量数据监测手段,长期跟踪应用效果,形成研究与实践相互促进的示范效应,使研究成果更接近生产实际,并在工程应用中充分吸收转化。
四是信任机制。
政产学研用创新必然涉及多个主体合作,由于信息不正确和合同约定不明确,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不正当的自私行为,往往会造成合作失败与资源浪费。
因此建立良好的信任机制是保证创新成功的重要保障。
西咸新区在与各方主体合作之前,在合同及有关协议内容上,妥善处理各方关系,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和利益,建立完善保密措施,确保各个主体之间保持良好关系。
同时构建海绵城市协同创新技术专家联盟,将长期参与的各方专家在做好各自负责项目的同时,参与到其他项目重要方案评审、重点项目实施的研究咨询工作中,为各有关合作方提供良好的沟通机会,同时做为合作项目的监督主体,给予合作机会。
五是服务机制。
研究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各方主体的配合协调,政府做为研究主导地位,同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才更有益实现研究目标的达成。
西咸新区海绵城市专项研究中,技术中心要做为服务者参与到研究过程中去,不“一托了之”,主动上门与各主体之间一起沟通项目研究难点与思路,在项目工程实践应用、管理协调、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撑,保障研究资金充裕到位、技术应用迅速有力、成果转化及时有效,有力保障研究成果的高效产出。
3.4 协同创新成效。
试点建设期间,西咸新区先后与20多家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项目单位展开联合研究攻关协同创新合作,搭建成立5家教学科研平台,实施研究课题20余项,基本形成了覆盖设计、施工、运维等全过程技术控制体系,出台系列指南、图集、导则等技术标准20余项。
参与国标、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11项,论文40余篇,专利20余项,专著1部,研发设备1台,成果应用项目100余处,总结形成了西部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经验模式,为全国海绵建设提供借鉴。
4.结语
在海绵城市建设领域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可有效推动海绵城市技术进步,规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多重风险。
构建海绵城市“政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发挥联合技术攻关、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工程应用、标准化推广等作用,是解决海绵城市建设潜在风险的跨学科风险治理合作研究机制。
本文以西咸新区海绵城市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为例,分析现阶段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为主体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互动模型及保障机制,以期对推动海绵城市乃至工程建设领域应用技术进步有所助益。
参考文献:
1.贾富源;海绵城市建设风险传导机制与防范措施研究[D];重庆大学;2018年
2. 杨雪锋;陈前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风险协同治理机制研究[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05期
3.雷小苗,李正风.市场导向型基础研究——反向路径下的技术创新逻辑[J]科技管理研究期刊;2020年21期。
4.方维慰,大学大院大所与地方协同创新的机制分析[J]江苏高教期刊; 2018年12期,7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