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禁酒令”,遏制舌尖上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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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禁酒令”,遏制舌尖上的腐败
作者:张卫
来源:《中国食品》 2016年第20期
过了十月份,2016年就快接近尾声了。

每每到了年底,都是单位最忙的时候,有的忙着写
年终总结,有的忙着为明年的工作做计划,而有的则开始到处参加各种饭局,拉拢关系、亲近
同僚,所以年底也是公务消费最多的时候。

为了进一步遏制公务消费,目前已有多个省份出台
了“禁酒令”,这为公务接待又戴上了一个“紧箍咒”。

近年来,官员“喝酒死”的新闻屡见不鲜,有媒体统计,2013年以来官员非正常死亡数字中,自杀最多,喝酒致死排第二。

为了遏制这种不良风气,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

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来,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都已出台了公务接待“禁酒”规定。

多省份出“禁酒令”
2013年12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接待活动食、宿、行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后各省份陆续出台本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少省份还针对公
务接待提出“禁酒”要求。

相对于大多省份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记者梳理发现,浙江、黑龙江、吉林、
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出台了更严的公务接待“禁酒令”,即不分午餐晚餐一律禁酒。

其中,黑龙江、吉林在2014年出台有关公务接待规定,要求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饮酒。

比如新疆出台的《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规定,自治区范围内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


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

《规定》还特别
指出,所称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

在目前出台公务接待“禁酒令”的一些省份,对于什么酒属于被禁止范围,也做出了详细
规定。

今年7月安徽发布的《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明确提出,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
何单位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7月13日面向全省法院系统下发的《关于禁酒的八条规定》中详细列举了被禁的酒品种类,“包括各类白酒、红酒、黄酒、啤酒、果酒及其他酒精性饮料。


湖南省纪委驻湖南高院纪检组副组长、湖南高院监察局局长谭辉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务接待既包括工作日的公务接待,也包括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的公务接待,《八条规定》
要求禁止的饮酒,不仅包括用公款购买的酒水,还包括私人自带的酒水。

对于“禁酒令”的适用人员范围,新疆做出了非常细化的规定,包括了自治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安徽则在上述适用人员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也要参照该规定执行。

同时还列明须禁酒的省内公务活动范围,如参加会议、考察
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请示汇报工作等。

吉林长春市一名公务员坦承,公务接待“禁酒令”实施后,饭局都不再安排酒,也清静了
许多,既减少了接待费用,也节省了用餐时间,“而且以前接待领导陪酒必喝多,身体也吃不消。

现在有了不喝酒的充分理由,也不再为了推酒绞尽脑汁。


关于“禁酒令”的三问
出台“禁酒令”是好事,但具体该如何发现、如何监督、如何施行,有些省份也出台了明
确的规定。

1.如何识别违规饮酒行为
出台公务接待“禁酒令”的各省份都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查处违法“禁酒令”
行为的主要部门,那么他们如何识别一场饭局中是否存在违规饮酒行为?
合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对“酒桌办公”问题的查处上,主要是通过财务检查、审
计和明察暗访等形式。

一名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查处违规吃喝问题最集中的时间段就是节假日期间,各级纪检部门会组成调查组到饭店、会所等地抽查,“调查组的成员中有当地的纪检工作人员,他们会调查发票开具情况及消费明细,还会向饭店工作人员询问了解。

”另外,来自各界的举
报信息也是纪检部门对“酒桌办公”进行调查的主要依据。

比如,今年端午节期间,安庆市各级纪委就组成了28个明察暗访组,到饭店、旅游景点、农家乐、超市、垂钓园等场所抽查公款消费情况,查实问题9起、立案9人。

南通市纪委近期
也对145个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16家饭店进行检查,发现了42条问题线索,其中就
包括接待前未审批、报支凭证附件不齐全等问题。

新疆发布的《规定》也明确,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督查、财政、审计、公安等
部门,采取专项督查、联合检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查处违反《规定》
的行为,对执行不力、违规饮酒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
还要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招商饭局为何网开一面
黑龙江公务接待“禁酒令”提到,涉及外事接待、招商引资等较特殊的公务接待活动,可
按标准提供省内地产酒,严禁提供高档酒;安徽的公务接待“禁酒令”虽明确省内公务活动一
律不准饮酒,但也提出,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除外。

招商引资、外事活动等,是否会成为违规饮酒行为的借口?上述纪检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目前各地区基本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接待审批流程,“进行一场公务接待之前,需要说明
被接待人员身份、人数、接待目的、预算等,十分细化,而且要逐级报批。

”他说,尤其是招
商引资,如果是对方主动前来考察,机关单位需要进行接待,那么也需要对方发函说明情况,“接待目的和规格,其实并不难把握。


“在谈合作时,很多中国人都认为边喝酒边谈可信度比较高,更容易拉近距离,以及迅速
提高熟悉程度,但其实这只是一个习惯性的思维,很多洽谈合作就算不喝酒,也并不影响合作
的达成。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毛寿龙认为,公务活动之中,目前允许在招
商引资时适量饮酒的规定也应被禁止。

3.“禁酒令”如何落实和监督
多个省份出台的公务接待“禁酒令”让一些网友叫好的同时也提出疑问:如何让“禁酒令”能够彻底执行?如何保证公务接待饭局不会出现违规饮酒情况?更有网友称,曾有官员将茅台
灌入矿泉水瓶中拿到饭局上饮用的情况,这种防不胜防的情况又该如何发现和监管?
毛寿龙说,公务接待虽然在事前会列入计划且需要报批,但在进行接待行为的过程中,即
使出现了饮酒问题,也只能由纪检部门事后追查,“这就是‘禁酒令’在落实过程中的最大难点。

”他举例说,“比如给酒换个‘包装’偷着带上饭桌,或者在开发票及明细时,把点的酒
以其他名目代替,事后追查时,其实很难识别。

”毛寿龙认为,这些证据本来就不好掌握,而
且单靠纪检部门的抽查,很难将“禁酒令”彻底落实。

毛寿龙建议,应针对公务接待“禁酒令”出台更完善的追查措施,以及更公开透明的举报
及曝光平台,“各级部门应时常对‘禁酒令’适用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向社会公众宣传多种举
报渠道。

”另外,处罚力度也应加大,只是谈话、警告的处罚,很难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

百利而无一害为“禁酒令”点赞
2013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规定
公务招待不得提供高档酒水,近两年多地出台的“禁酒令”就是在落实这一规定。

从实际情况看,公务接待饮酒现象确实比以前大大减少。

更令人可喜的是,从这些已经出台“禁酒令”的省份来看,不少省份都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来落实这一规定,弥补了以往“禁酒令”的很多缺陷。

比如,以前只是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
的中午饮酒,而新的“禁酒令”则明确不分午餐、晚餐一律禁酒;而且,对于什么酒属于被禁
止范围,如今也做出了详细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之前,“禁酒”对象仅限于公务人员,但
国企公务接待饮酒也很严重,不仅浪费国有资产,还养成不正之风,如今更严的“禁酒令”则
规定国企、事业单位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甚至这些单位的聘用人员、借调人员等“临时工”也不得饮酒。

可以说,规定越细,操作性就越强,执行起来也越容易。

除了明确“禁酒令”的细则外,还应创新监管,不能局限于事后追查,更不能局限于到接
待的酒店询问服务员以及查看用餐账单。

根据经验,公务接待时,有的接待人员给酒换个包装
带上饭桌的现象不在少数,也有的在开发票及明细时,把点的酒以其他名目代替,这给事后追
查造成很大困难。

所以,执行“禁酒令”,单靠纪检部门抽查及事后追查难度确实很大。

这就
需要创设更加公开透明的举报及曝光平台,面向社会和媒体公布多种举报渠道,也可考虑实行
有奖举报制度,发动民众参与进来一起监督。

还有一点不能忽视,就是要加大处罚力度,不能
只是谈话、警告,对于敢于以身试法者,可以予以降职降级处理,并将其列入公务接待“黑名单”。

但归根结底,“禁酒令”要想真正落在实处,关键还得从转变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入手。

习惯成自然。

只有让公务接待禁酒成为所有国家公务人员在公务接待或者被接待过程中的一条行为准则,成为一条不可逾越也不敢逾越的铁令与红线,并且在其思想及内心深处打下深深的烙印,才能一步一步地最终养成良好的行为准则与习惯。

也唯有让这种良好的公务接待习惯植根于每个人的心底,才能够在其后的各种公务接待中,让禁酒变得十分自然而不显尴尬。

因此,唯有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们,逐步转变了自己在公务接待或者被接待中的思想观念,不再把喝酒当作是一种尊重与爱戴他人或者被尊重的传统礼仪,并且将那些早已朽腐不堪的“面子”心理彻底抛于脑后,公务接待禁酒才能够真正成为一种始于自然的良好习惯。

落实“禁酒令”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

禁酒,不仅能够节约公款开支,更重要的是,禁酒有利于作风建设,醉酒之后,丑态百出,极大影响公务人员的职业形象。

禁酒还利于公务人员的健康,长期饮酒、超量饮酒让很多公务人员不堪重负甚至损害健康。

而落实“禁酒令”,则可以让这一切都不再是问题,我们应该为这样的好制度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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