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启用条款费率和费用监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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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启用条款费率和费
用监控系统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保监发[2010]1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0.01.04
【实施日期】2010.0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启用条款费率和费用监控系统的通知
(豫保监发〔2010〕1号)
各省级产险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我省产险市场发展与保险监管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我局决定启用条款费率和费用监控系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目前,产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内控管理不到位、费率执行不严格和成本费用不真实。

条款费率和费用监控系统的启用是贯彻保监会70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落实以效益为导向监管理念的重要举措,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监控系统的上线运行,有助于提高监管效能,推动监管工作由静态向动态、由结果性监管向过程性监管转变;有助
于公司强化内控管理,促进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由费用打包考核向全面预算管理转变;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引导产险主体由片面追逐规模向理性追求效益、由单一价格竞争向产品与服务不断创新转变。

各公司要充分认识到启用监控系统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发挥监控系统的重要作用。

二、周密部署,确保上线
(一)按时切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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