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3.29
•【字号】南政办[2012]59号
•【施行日期】2012.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政办〔2012〕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平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南平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2号)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南委〔2010〕70号),设立南平市旅游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指导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星
级饭店、优秀旅游目的地建设,发展低碳循环旅游经济”职责。

(三)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有关旅游的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实施旅游发展规划,打造武夷山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加快构建大武夷旅游经济圈。

(三)研究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开拓旅游客源市场。

(四)指导全市旅游资源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项目和旅游商品的规划与开发。

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五)指导全市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星级饭店、优秀旅游目的地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工业旅游、农业休闲观光旅游。

推动低碳旅游,发展旅游循环经济。

协调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发展对台旅游。

(六)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规范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受理旅游者投诉。

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

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市国内旅游、出入境旅游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

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和组织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接待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和工青妇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单位资产管理,机关财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市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二)产业发展科
组织编制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做好产业发展调研;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项目开发、考评;指导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国家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工作,指导景(区)点、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节能减排、发展低碳循环旅游经济工作;协调指导红色旅游有关工作;指导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项目的策划、筛选,建设旅游投资项目库,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做好重大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指导旅游行业的财务管理、审计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及运行分析工作;负责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

(三)行业管理科
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旅游设施标准、服务标准;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和导游员的管理工作及旅游企事业单位的申办、审核(初审)、报批、年检(年审或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指导星级饭店的节能减排、发展低碳循环旅游经济工作;指导和协助旅行社开展国内旅游、出国旅游、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检查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和旅游服务品质的实施、落实情况,参与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

依法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协调和督办旅游质量投诉,指导全市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拟订实施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和组织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教育培训工作。

(四)市场开发科
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旅游品牌的对外宣传推广;组织指导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和促销活动;承担旅游对外合作、区域交流协作事务;负责同国外、港澳台旅游机构的联系与交流及外事接待工作;指导开发客源市场和旅游线路;收集研究旅游市场信息,向旅游行业提供信息服务。

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与促销工作,发展旅游购物;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建设和协调,指导全市旅游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体系建设。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

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另行规定。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