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全集)
小额款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借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小额贷款业务,包括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回收、风险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公司小额贷款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贷款资金安全,提高贷款使用效率。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四条贷款申请条件1. 借款人须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大陆居民;2. 借款人须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3. 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来源;4. 借款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得用于炒股、赌博等违法行为;5. 符合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贷款申请流程1. 借款人向本公司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 贷款部门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3. 贷款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将借款人资料提交至审批部门;4. 审批部门对借款人资料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贷款部门;5. 贷款部门根据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手续。
第三章贷款发放与回收第六条贷款发放1. 贷款部门在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2. 贷款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人账户;3. 贷款部门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贷款回收1. 贷款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还款计划;2. 借款人按照还款计划,定期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3. 贷款部门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第四章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第八条风险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2. 公司应定期对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第九条内部控制1.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合规操作;2.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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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全公司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公司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部门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部门。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贷款规定.坚持“三农"为本,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
公司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干预。
第二章基本制度第七条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
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一)严格准入对象。
公司信贷准入对象主要包括:1、“三农”客户。
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涉农企业。
2、一般客户。
指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3、重点客户。
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
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助学等消费需求客户。
5、重点项目.指对公司具有较大贡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6、优势区域.指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农信社发展的区域。
7、优势行业。
指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三农”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
(二)严格准入条件。
公司办理信贷业务坚持“有条件、保安全、创效益”原则。
1、基本条件:(1)《贷款通则》规定的条件。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看好。
(3)具备评信条件的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用途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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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全集由于我不知道您需要的是哪个国家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所以我将提供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的全集,共计约。
以下是内容:一、总则小额贷款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小额贷款服务,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小额信贷为主要业务。
二、组织管理1.公司治理结构小额贷款公司应具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风险管理部等组织架构。
2.董事会由法定代表人、股东代表等组成。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审定公司重大事项等。
3.监事会由监事和股东代表等组成,负责对公司财务、资产、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
4.经理层由经理、副经理、业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实际经营管理。
5.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并执行风险管理计划。
三、业务管理1.业务范围小额贷款公司应仅限于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小额信贷,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
2.客户尽职调查小额贷款公司在审核借款人申请前,应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尽职调查。
3.担保物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借款人实际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物并进行评估。
4.贷款投放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制定贷款投放计划。
对于超过公司风险管理框架的贷款,应经董事会审批才能发放。
5.贷后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与借款人进行回访和检查,并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对于逾期的贷款,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收。
四、风险管理1.风险管理原则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应以风险防范为主要原则,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2.风险管理措施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并执行风险管理手册、风险管理计划等,采取多种手段管理风险。
例如,透明的财务管控、有效的风险评估、完备的内部审计等。
五、财务管理1.财务报表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守财务报表和财务资料审计、公告等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财务内部控制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并实施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全套范文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全套范文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法收取利息并向借款人发放小额贷款的机构,其管理原则是“审慎经营、风险可控、诚信互惠、合规运营”。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全部工作人员,并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进行工作。
第二章建立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决策层,并制定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会议制度。
第七条公司应当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定期评估和监测借款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透明。
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薪酬激励制度,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稳定运营。
第三章发放第十一条公司在发放小额贷款之前,应当进行客户的身份核实,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核对、工作单位核对、信用记录查询等。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确定。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向借款人提供相关合同和贷款协议,并明确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金等相关条款。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贷后管理机制,跟踪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及时催收欠款,对逾期还款的借款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第四章利润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利息收取规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开展利润分配工作,保证出借人和公司的合理利益。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贷款风险准备金制度,不得挪用风险准备金作为其他用途。
第五章信息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保护借款人的个人隐私,禁止私自泄露客户信息。
小贷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小贷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篇一: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实用版)】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一)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机构1、公司设立财务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存款管理公司除在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财务部开设存款账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财务部的结算量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财务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笫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第四条贷款品种:定限期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按类型分为工贸易贷款、农业经济组织贷款、个体农户贷款、其他贷款。
第五条贷款体式格局分为誉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第四章贷款投向与投量第六条贷款的投向和投量应充分体现为“三农”服务目标,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实践合理确定。
第七条严格履行农村公司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存贷款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等规定,合理有效营运资金。
第八条科学合理编制贷计划,对农户贷款实行指导性讨划、对企业(工商、农经、其他)贷款实行指令性计划。
第九条严格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搀扶”的原则,建立有效贷进入和退出机制,勉力优化贷结构。
第十条发放贷款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勉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为广大农户和小企业提供短期小额贷款服务。
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太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00万元。
第五章贷款的期限和利率第十一条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经营,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但上限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具体利率的浮动幅度、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协商确定。
第六章贷款的步伐第十二条贷款的操作应按照贷户申请、贷前调查、贷时审查、会办审批、签订合同、立据发放、贷后检查、到期催收、按期收回、资料归档的程序办理。
xx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全集)

xx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全集)作为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的健全与落地是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就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阐述。
一、公司架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与权责,并建立科学的岗位制度。
公司架构如下:1.总经理2.董事会3.风险管理部4.风控部5.产品运营部6.信息管理部7.市场销售部8.客服管理部9.人力资源部二、公司制度1.内部管理制度1.1 员工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招聘、考核、晋升、奖惩、职业发展等方面。
招聘时应当注重员工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的匹配度,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破格提拔优秀员工,同时进行适当的压力测试,及时淘汰不合格员工。
1.2 审批管理制度审批管理是小额贷款公司最为核心的业务环节,应当严格规范。
应当建立完备的贷前审批、贷中监管和贷后管理制度,提高审贷效率,降低风险。
贷前审批时应当核实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贷中监管时要及时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贷后管理则是对借款还款后的管理和追踪。
1.3 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是小额贷款公司最为重要的管理环节,应当注重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
必须以客户为中心,充分了解其财务状况,以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保证贷款回收率。
同时要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改善和报告制度等。
2.外部管理制度2.1 营销管理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注重对市场的开发和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业务量。
应当建立完善的市场调研机制,明确目标客户群体,制定有效的广告推广、宣传传媒和客户拓展方案,并在达成一定标准的基础上分配相应的奖励激励。
2.2 合作机构管理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需要与其他机构进行合作,应当建立完善的合作管理制度,包括合作机构筛选、合作协议签署、合作机构风险管理等方面,以保证公司与其合作机构之间的诚信互利关系。
2.3 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贷款审批流程、风险管理流程、还款管理流程等方面。
小额贷款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涵盖公司办公场所、生产设施、业务操作、信息系统等多个方面。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第四条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培训、事故处理等。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员工为个人安全责任主体,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活动。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办公场所、生产设施、业务操作、信息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抢劫等突发事件,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个人和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一个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能够在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中开展业务。
通过明确的组织架构、严格的制度执行和持续的培训教育,旨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公司的稳健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取得《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业务规范,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的安全和稳健运营。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合规监察等机构,明确内部管理职责,强化内部监督。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合理控制风险,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守《小额信贷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加强对业务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维护业务信息的保密,严格履行客户隐私保护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认真研究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确保业务的正常开展。
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纳税,遵守财务管理规定,保持经营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成立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明确公司的决策和监督机构。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管理层,明确各职务的职责范围和权限。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合规监察等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监督范围。
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关系。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和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审核和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合规监察委员会,负责审核和监督公司的合规监察工作。
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和协作关系,加强内部沟通与协调。
第三章经营活动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小额信贷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保障公司稳健发展,防范金融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及客户,旨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业务合规、合法。
(二)风险防控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风险可控。
(三)客户至上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
(四)创新发展原则:积极创新业务模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第七条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三章贷款业务管理第八条公司开展贷款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要求。
第九条贷款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大陆居民。
第十条贷款用途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炒股、赌博等非法活动。
第十一条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
第十二条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上限。
第十三条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确定,最长不超过五年。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贷款审批流程,确保贷款审批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五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第十六条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
第十七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和处置。
第十八条建立风险损失赔偿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损失得到及时补偿。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业务流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加强内部审计,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各方利益,促进良好经营发展,特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其经营范围包括向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小额贷款、抵押贷款等信贷服务。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护客户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其中“小额贷款公司”包括其分支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责任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形成科学健全的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执行机制。
第六条董事会是小额贷款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审议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决定公司改制、扩股、增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第七条监事会是对董事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保护公司股东利益。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直接主持,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推动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九条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风险管理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面评估和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承担管理责任,推动公司经营发展。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确定自身的发展战略和业务方向,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贷款风险,加强贷后管理,提高贷款回收率,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制度,提供专业的金融咨询和信贷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促进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的提升。
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积极开展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工作,建立健全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提高风险的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保障贷款资金安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法规,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规范管理,并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活动,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包括贷款风险管理、资金使用管理、贷后管理、贷款审批管理、信用评估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自身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制定明确的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应对各类风险事件。
第二章贷款风险管理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降低风险。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客户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及时调整贷款方案,降低违约风险。
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风险备用金制度,及时储备风险金,以备不时之需。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不良贷款处置制度,及时催收不良贷款,减少资金损失。
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公司风险管理政策,提高员工对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风险事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使用。
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控制资金流向,杜绝挪用资金行为。
第二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资金审批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减少资金使用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强风险管理,保障公司稳健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金融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股东、合作伙伴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各方。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合规、安全、高效地开展业务,实现公司可持续经营。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风险管理制度。
第五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共同维护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三章风险管理制度第七条风险管理原则:(一)全面风险管理: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识别、评估、控制和处置。
(二)预防为主:强化风险预防意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三)责任到人: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管理责任,确保风险可控。
第八条风险管理内容:(一)信用风险:加强借款人信用评估,严格控制贷款风险。
(二)操作风险: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操作流程,防范操作风险。
(三)市场风险: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合理配置资产,降低市场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确保公司流动性充足,防范流动性风险。
(五)合规风险: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第九条风险管理措施:(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流程。
(二)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风险意识。
(三)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四)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四章业务管理制度第十条业务审批:(一)借款人申请贷款,需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审批贷款。
(二)审批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借款人信用、还款能力等因素。
第十一条贷款发放:(一)贷款发放前,需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贷款发放后,定期跟踪借款人还款情况,确保贷款安全。
第十二条贷款回收:(一)借款人应按时还款,如逾期,应及时采取催收措施。
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贷款安全,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和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是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范的准则,具有强制性并且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定期评估和修订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监督机构,并规定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章程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业务范围等内容。
第七条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并规定了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第八条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贷款业务的审批流程、风险控制及内部控制要求。
第九条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合法合规经营,服务实体经济。
第十条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资金的管理要求,包括财务管理、风险管理、资金运用等方面内容。
第三章内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贷款业务的安全稳健进行。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融资、信贷、风险控制、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公司内部各项业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业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章风险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制度,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和风险控制。
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包括设立风险准备金、定期风险评估、资产负债管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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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最高管理层。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的修订应由公司最高管理层审议通过并下发执行。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机构。
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八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情况。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客户风险评估、贷款额度控制等内容。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贷后管理制度,及时跟踪贷款项目的情况,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公司的财务支出。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税收法规,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收。
第五章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不得违法违规,如有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六章管理制度的实施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内部审查,检查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追究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定期评估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及时优化完善。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小额贷款公司全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财务、行政、人力资源等部门。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第四条公司应定期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
第三章资产风险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产质量管理制度,对贷款资产进行分类、评估和监控,确保资产质量符合监管要求。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审批制度,对贷款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贷款用途合规、还款能力充足。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贷款进行贷后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第四章财务风险管理第八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五章业务经营第十一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化、规范化的经营原则,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客户信用评级制度,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确保贷款安全。
第六章人力资源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章内部控制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合规、高效运行。
第十八条公司应加强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违规操作和腐败现象。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和完善。
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应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股东的监督,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
小额贷款公司公司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强化风险管理,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坚持风险管理第一,诚实守信,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人经营者,推动经济发展。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设立风控部门,专门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监督各部门的风险控制工作。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建立合规风险预警系统,监测和评估企业合规风险。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明确权责,防范风险。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理念,促进员工素质提升,共同发展。
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创新,提高绩效,打造高效团队。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结构应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风控部门、营销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风控部门是公司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评估和监控公司的风险状况,制定风控政策和措施。
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营销部门是公司的业务部门,负责开拓市场,推广产品,服务客户,实现销售目标。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部门是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公司的财务活动,制定预算,监督资金使用。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管理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风险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贷款业务,保障资金安全,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维护客户权益。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贷款业务,包括个人贷款、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等各类贷款。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贷款管理制度,规范贷款申请、审批、发放、追踪和催收等各个环节,实现全程风险控制。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定期对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确保其能够适应市场和监管的变化,保障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在执行贷款管理制度时,应当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制定严格的贷款申请和审批流程,确保贷款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第八条客户在申请贷款时,应当如实提供个人或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资产证明、信用记录等。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客户的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客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贷款审批委员会,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和决策,确保审批程序公正、透明、合法。
第十一条贷款审批委员会应当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抵押担保情况等综合因素,作出贷款审批决定,并做出书面审批意见。
第十二条贷款审批决定应当由相关部门人员签字确认,并在客户的贷款档案中留存备案,确保审批程序的合规性与完整性。
第三章贷款发放与管理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贷款审批决定,开展贷款发放工作,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在贷款发放前,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要求客户签订贷款合同,并明确约定贷款的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逾期罚息等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贷款发放前,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核实客户的身份信息及担保人、抵押物等情况,确保担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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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公司管理制度范文小额贷款公司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投资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管理事项,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按照本制度开展日常工作。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行风险防控和信息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合规经营,推动小额贷款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公司内部应当建立健全内外部交流平台,保持与监管部门、同行业的信息沟通与合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七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整体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公司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投资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经营管理层是公司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当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设立各部门和岗位,并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各部门和岗位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并按照规定完成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进行评估与奖惩。
第三章业务操作和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要求。
第十七条公司在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时应当充分了解借款人的真实情况,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和信用评级。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设立合理的利率定价机制,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涉嫌非法集资和高利放贷行为。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风险控制和预警。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客户信息和公司业务数据的安全。
小额贷款公司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防范金融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以及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室等组织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总经理室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第十条公司应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处置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各项业务合规操作。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开展业务,遵循小额、分散、合规的原则。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审批制度,确保贷款发放合规、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严格控制贷款风险。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贷款业务进行审计,确保贷款资金使用合规。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营效益。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良好。
第六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员工素质。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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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公司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的总称。
包括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公司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部门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部门。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贷款规定。
坚持“三农”为本,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
公司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干预。
第二章基本制度第七条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
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
(一)严格准入对象。
公司信贷准入对象主要包括:1、“三农”客户。
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涉农企业。
2、一般客户。
指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
3、重点客户。
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
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助学等消费需求客户。
5、重点项目。
指对公司具有较大贡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6、优势区域。
指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农信社发展的区域。
7、优势行业。
指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三农”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
(二)严格准入条件。
公司办理信贷业务坚持“有条件、保安全、创效益”原则。
1、基本条件:(1)《贷款通则》规定的条件。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看好。
(3)具备评信条件的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用途合规合法。
(5)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担保合法、有效、足值,还款计划切实具体。
(6)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2、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对不同类型客户,还须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1)公司类客户: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负债比率一般不得超过70%,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或有资产业务存入规定比例保证金。
(2)机构类客户: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财务管理规范,经费自给率50%以上,收支有盈余,还款来源落实可靠。
以上两类客户申请项目贷款的,项目资本金比率不得低于30%,建设资金来源落实可靠。
(3)自然人客户:有合法身份、固定住所、正当职业、稳定收入和良好信用。
(三)严格准入过程:公司办理信贷业务的准入过程要按照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与分析、审查与评估、评级与授信、贷审与审批五个环节进行,不得逆程序、少程序操作。
(四)严格准入权限。
公司办理信贷业务要坚持“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权限办理。
第八条实行客户授信管理制度。
客户授信是公司根据客户资金需求情况、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统一控制客户融资风险总量的管理制度。
对具备条件的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坚持“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
第九条实行审贷分离制度。
审贷分离是指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咨询)各环节的工作职责进行分离,由不同部门或岗位承担,实行各环节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一)贷款调查。
贷款调查由公司信贷人员(贷款调查岗)负责,主要是对客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信贷人员受理贷款业务申请,要依据信用风险等级,对客户的资产状况、经营能力、经济实力、信用状况、法定代表人品行、贷款用途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写出调查报告并签署意见,报送贷款审查部门审查。
信贷人员要承担因调查情况不实导致贷款失误的主要责任。
(二)贷款审查。
贷款审查由公司信贷部门和风险部门负责,信贷部门对受理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及市场风险负责,风险部门对贷款的政策性、合规性、合法性、技术性负责。
信贷部门在接收到的贷款资料或公司自身营销的贷款资料,进行调查和审查后,将贷款资料、审查结果提交风险部门进行再次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贷款基本资料是否齐全,客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客户的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信贷政策,贷款风险程度是否可控制,贷款(担保)手续是否合法合规等。
审查人员承担因审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而造成贷款失误的主要责任。
(三)贷款审批。
贷款审批由公司贷款审批岗负责,按照贷款审批权限,对是否发放贷款进行决策。
在贷款审批过程中,贷款审批部门和审批人要承担审批失误的主要责任。
1、基层贷审组由分管业务副总、信贷部经理、会计主管及职工代表、农民代表组成。
贷审会(贷咨会)成员由总经理、分管副总、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贷审会(含贷审组、贷咨会,下同)必须由7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组织召开贷审会会议。
贷款调查人员、审查人员可列席参加贷审会,接受贷审会成员的询问,但没有表决权。
2、贷审会审批贷款应坚持以下原则:(1)集体审批原则。
70%以上成员参与有效。
(2)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参与审批人员中70%以上人员同意方能通过。
(3)集体负责原则。
每位参与审批的成员,审批讨论研究结束,都要签署明确的“同意发放”、“不同意发放”、“再提交贷审会审议”的意见及理由,并对所签意见负责。
(4)总经理一票否决原则。
对贷审会表决同意发放的贷款,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贷审会表决不同意发放的贷款,总经理不得决定发放。
3、贷审会会议纪要的整理。
贷审会要对审议过程进行记录,并在其成员投票表决后,根据贷审会记录和表决结果,形成贷审会会议纪要。
贷审会会议纪要的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审议事项、审议结果等。
贷审会会议纪要连同有关贷款资料一并作为发放贷款的依据。
4、被贷审会两次否决的贷款申请半年内不得提交贷审会审议。
5、逐步建立和完善专家议事制度。
对大额或有疑义的贷款,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决策,保证信贷决策的科学性。
第十条实行信贷业务权限管理制度。
全公司按照“统一标准、分类管理、定期考核、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本地信贷资产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信贷业务权限。
(一)统一标准。
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的信贷经营管理等级考核指标。
等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当年新增贷款(不含小额农贷)到期年末收回率、小额农贷到期年末收回率、百元贷款收益率、不良贷款率、贷款综合风险度、单户贷款比例、支农贷款指标、信贷综合管理等。
实行百分考核,按得分情况,将信贷经营管理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二)分类管理。
在评定信贷经营管理等级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等级,确定不同的信贷权限。
凡当年新增不良贷款占比超过5%以上的信贷员一律不得核定贷款权限。
(三)定期考评。
信贷员的信贷经营管理情况一年一考核,信贷经营管理等级一年一评定。
(四)适时调整。
公司根据信贷员和信贷部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信贷经营管理水平的变化和信贷经营管理等级考评结果,适时调整信贷权限。
信贷权限原则上一年一调整。
如遇发生重大违规情况或业务经营特殊需要,可随时进行调整。
具体信贷业务权限按照《大额贷款管理规定》、《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农村小企业贷款管理制度》、《企业贷款管理制度》、《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实行贷后管理制度。
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监控、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等,具体按照《贷后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
贷款第一责任人是负责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信贷人员(客户经理),对贷款质量负责,承担贷款最终收回和损失赔偿责任。
第一责任人应当独立判断市场风险,有权决定贷款是否进入后续审批程序,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其贷款调查及贷后管理的指令和干预。
贷款第一责任人应亲自在贷款借据上签字注明。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第一责任人是信贷员,其他贷款的第一责任人是承担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的管户信贷员(客户经理)。
第十三条实行贷款分环节主责任人制度。
办理贷款业务的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责任人分别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一)信贷部审批的贷款。
包片和管户信贷员(客户经理,下同)为调查主责任人和贷后管理责任人;分管业务的部门经理为审查主责任人;分管总经理为审批主责任人。
(二)贷审会审批的贷款。
管户信贷员为贷后管理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和参与调查人员为调查主责任人;信贷部门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参与审查人员为审查次责任人;贷审组、贷审会、总经理为审批主责任人,其他委员为审批次责任人。
第十四条尽职调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设立独立的信贷工作尽职调查岗,该岗位人员应具备较完备的信贷、法律、财务等知识,依诚信和公开原则独立行使尽职调查职能,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特定的尽职调查工作。
各级部门应定期评价与确定信贷各环节工作人员是否勤勉尽责,对未尽职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其各环节的责任界定、责任追究或责任免除,按照《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实行信贷人员持证上岗和等级管理制度。
所有信贷从业人员要通过考试,获取上岗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聘用;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信贷工作。
上岗资格有效期3年。
已取得上岗资格的信贷人员,按照工作能力和业绩进行考核评定,实行等级管理。
不同等级授予不同的事权,享受不同的待遇或不同的工资标准。
等级评定每年1次,由信贷部负责组织。
第十六条实行信贷“十不准”制度。
(一)不准向国家明令禁止的产业、产品和项目发放贷款;(二)不准向村组发放贷款;(三)不准向村组提供担保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四)不准向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发放贷款;(五)不准发放冒名贷款;(六)不准采取化整为零等各种形式发放垒大户贷款;(七)不准发放从事有价证券、期货等投资的贷款;(八)不准超权限、逆程序、跨地区发放贷款;(九)不准擅自提高客户等级、擅自提高授信额度;(十)不准向员工亲属发放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贷款。
第十七条实行劣质客户退出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户,信贷部应采取果断措施,在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后,将其淘汰出客户群体。
(一)自身和所在的行业属国家明令限制的客户;(二)已明显出现无发展前景,经营和生产的产品大量积压,亏损严重,对农信社等债务无法偿还的客户;(三)恶意逃废和悬空农信社债务及有损害农信社利益的客户;(四)厂垮人散,资不抵债,面临破产的客户;(五)极不讲信用,已被银行同业公会等机构列入制裁单位,上了“黑名单榜”的客户等。
第三章客户对象与基本条件第十八条客户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