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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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确保我校师生在突发校舍安全事故时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提高应对突发校舍安全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的校舍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校舍倒塌、火灾、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校舍安全应急指挥部
校舍安全应急指挥部是校舍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校舍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1)指挥长:校长(兼)
(2)副指挥长:副校长、后勤保障处主任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校舍安全员等
2. 校舍安全应急工作组
校舍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校舍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1)组长:后勤保障处主任
(2)副组长:校舍安全员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等
四、应急响应程序
1. 信息报告
(1)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校舍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
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等。
(2)校舍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
救援工作。
2. 应急处置
(1)校舍安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进行救援。
(2)事发单位应积极配合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物资支持。
3. 伤员救治
(1)事发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伤员救治,同时向医疗机构求助。
(2)校舍安全应急指挥部协调医疗机构,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4. 信息发布
(1)校舍安全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发布事故信息,避免谣言传播。
(2)事发单位应配合校舍安全应急指挥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 应急结束
(1)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员得到妥善救治后,校舍安全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2)事发单位应配合校舍安全应急指挥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保障
1. 人员保障:校舍安全应急指挥部成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2. 物资保障:校舍安全应急指挥部应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 资金保障:学校应设立校舍安全事故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应急工作。
六、应急演练
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2. 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应急预案。
七、附则
1. 本预案由校舍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