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区2018年扶贫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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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31户、47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36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56万元,收益合计2.92万元。项目收益实施差异化分配原则,70%用于帮扶贫困户。
4
盘坡村日光温室大棚项目
盘坡村
2018.4.1至2018.9.30
8
彭家庄村光伏发电项目
彭家庄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彭家庄村村委会李庆山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15户、31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实施差异化分配原则,70%用于帮扶贫困户。
新建长40米×宽12米、长42米×宽13米日光温室大棚2个,总面积1026平方米。内部设施有卷帘机、通风机、滴灌设备等有关生产用品。主要用于种植食用菌、果蔬、苗木等。
盘坡村村委会李培友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15户、29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日光温室大棚项目,预计每年可实现2.0万元的收益,项目收益的70%用于帮扶贫困户,贫困户人均增收480元左右。
6
陈寺峪光伏发电项目
陈寺峪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陈寺峪村村委会李化传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11户、17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的70%用于帮扶贫困户,贫困户人均增收850元左右。
9
开山村光伏发电项目
开山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开山村村委会徐汝兵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11户、24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困户。
13
东峪村光伏发电项目
东峪村
2018.4.1至2018.9.30
建18.7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东峪村村委会曹现义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8户、14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0.81万元、结算政府补贴0.89万元,收益合计1.70万元。项目收益的70%用于帮扶贫困户,贫困户人均增收760元左右。
11
西祥沟村光伏发电项目
西祥沟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西祥沟村村委会姚光文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22户、39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的70%用于帮扶贫困户,贫困户人均增收370元左右。
5
石槽村光伏发电项目
石槽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石槽村村委会付玉法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13户、23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实施差异化分配原则,70%用于帮扶贫困户。
泰山景区2018年扶贫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期限
主要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资金规模及来源
贫困户参与方式及带贫减贫机制
绩效目标
1
谷山村光伏发电项目
谷山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谷山村村委会孙秀宝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21户、36人进行帮扶。
7
大林村光伏发电项目
大林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大林村村委会耿继岭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20户、30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的70%用于帮扶贫困户,贫困户人均增收480元左右。
12
下港村光伏发电项目
下港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下港村村委会刘朝国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24户、40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实施差异化分配原则,70%用于帮扶贫困户。
10
东祥沟村光伏发电项目
东祥沟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东祥沟村村委会姚传国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22户、33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的70%用于帮扶贫困户,贫困户人均增收500元左右。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实施差异化分配原则,70%用于帮扶贫困户。
2
木营村光伏发电项目
木营村
2018.4.1至2018.9.30
建31.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木营村村委会徐英兰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30户、48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36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56万元,收益合计2.92万元。项目收益的70%用于帮扶贫困户,贫困户人均增收670元左右。
3
黄芹村光伏发电项目
黄芹村
2018.4.1至2018.9.30
建31.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黄芹村村委会宋光林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36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56万元,收益合计2.92万元。项目收益实施差异化分配原则,70%用于帮扶贫困户。
4
盘坡村日光温室大棚项目
盘坡村
2018.4.1至2018.9.30
8
彭家庄村光伏发电项目
彭家庄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彭家庄村村委会李庆山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15户、31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实施差异化分配原则,70%用于帮扶贫困户。
新建长40米×宽12米、长42米×宽13米日光温室大棚2个,总面积1026平方米。内部设施有卷帘机、通风机、滴灌设备等有关生产用品。主要用于种植食用菌、果蔬、苗木等。
盘坡村村委会李培友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15户、29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日光温室大棚项目,预计每年可实现2.0万元的收益,项目收益的70%用于帮扶贫困户,贫困户人均增收480元左右。
6
陈寺峪光伏发电项目
陈寺峪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陈寺峪村村委会李化传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11户、17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的70%用于帮扶贫困户,贫困户人均增收850元左右。
9
开山村光伏发电项目
开山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开山村村委会徐汝兵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11户、24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困户。
13
东峪村光伏发电项目
东峪村
2018.4.1至2018.9.30
建18.7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东峪村村委会曹现义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8户、14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0.81万元、结算政府补贴0.89万元,收益合计1.70万元。项目收益的70%用于帮扶贫困户,贫困户人均增收760元左右。
11
西祥沟村光伏发电项目
西祥沟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西祥沟村村委会姚光文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22户、39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的70%用于帮扶贫困户,贫困户人均增收370元左右。
5
石槽村光伏发电项目
石槽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石槽村村委会付玉法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13户、23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实施差异化分配原则,70%用于帮扶贫困户。
泰山景区2018年扶贫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期限
主要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资金规模及来源
贫困户参与方式及带贫减贫机制
绩效目标
1
谷山村光伏发电项目
谷山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谷山村村委会孙秀宝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21户、36人进行帮扶。
7
大林村光伏发电项目
大林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大林村村委会耿继岭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20户、30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的70%用于帮扶贫困户,贫困户人均增收480元左右。
12
下港村光伏发电项目
下港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下港村村委会刘朝国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24户、40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实施差异化分配原则,70%用于帮扶贫困户。
10
东祥沟村光伏发电项目
东祥沟村
2018.4.1至2018.9.30
建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东祥沟村村委会姚传国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22户、33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的70%用于帮扶贫困户,贫困户人均增收500元左右。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08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25万元,收益合计2.33万元。项目收益实施差异化分配原则,70%用于帮扶贫困户。
2
木营村光伏发电项目
木营村
2018.4.1至2018.9.30
建31.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木营村村委会徐英兰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收益资金的70%用于无劳动能力和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30户、48人进行帮扶。
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结算上网电费1.36万元、结算政府补贴1.56万元,收益合计2.92万元。项目收益的70%用于帮扶贫困户,贫困户人均增收670元左右。
3
黄芹村光伏发电项目
黄芹村
2018.4.1至2018.9.30
建31.25KW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系统
黄芹村村委会宋光林
上级财政扶贫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