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微信管理制度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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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规范幼儿园微信管理工作,加强幼儿园与家长、教师之间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微信群的建立、管理及使用。

三、微信群的建立
1. 微信群名称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如“XX幼儿园家长群”、“XX幼儿园教师群”等。

2. 微信群建立需经过幼儿园管理员审核批准。

3. 微信群建立后,管理员应及时发布群公告,明确群规、群功能等。

四、微信群的管理
1. 群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群内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健康、有益。

2. 群管理员应维护群秩序,对违反群规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理。

3. 群管理员应定期组织线上活动,增强家长、教师之间的互动。

4. 群管理员应定期对微信群进行清理,删除无关、过时信息。

五、微信群的内容要求
1. 群内信息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发布虚假、低俗、暴力等不良信息。

2. 群内信息应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传播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内容。

3. 群内信息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

4. 群内信息应尊重他人隐私,不得泄露他人个人信息。

六、微信群的使用规范
1. 家长、教师在使用微信群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信息。

2. 家长、教师应尊重他人,文明交流,不得恶意攻击、诽谤他人。

3. 家长、教师应自觉维护幼儿园形象,不得发布损害幼儿园声誉的信息。

4. 家长、教师在使用微信群时,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他人信息。

七、奖惩措施
1. 对遵守群规、积极为幼儿园发展贡献力量的家长、教师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群规、发布不良信息的家长、教师进行警告、封禁等处理。

3. 对严重违反群规、造成恶劣影响的家长、教师,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幼儿园管理员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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