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三)与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三)与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三)卖方(甲方):买方(乙方):根据___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
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一)房地产座落在___市___[区][县]___(部位:___)房屋类型___结构:___;(二)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___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__;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币)计___元。
(大写):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 百___拾___远整。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__ 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
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1 页共7 页第三条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___年(从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___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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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4 页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房地产买卖合同人卖方(甲方)买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
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部位: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结构:________;(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第 2 页共 4 页币)计_________元。
(大写)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千______ 百______拾______远整。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__ 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
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______年(从____年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本文是由编辑为您准备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请大家参考!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特别告知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委托监管机构对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的存量房地产买卖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
四、房地产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在出售房地产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该共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三)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
出售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买受人应当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五)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六)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出售,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
其中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和划拨土地上非居住房地产买卖的,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房地产权证书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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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房产信息1.甲方房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甲方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甲方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甲方房产所有权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甲方房产土地使用权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甲方房产抵押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甲方房产其他权属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1.房产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价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现金交易,买方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房款的_____%作为订金,在甲方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前,买方应支付房款的余款;□银行转账,买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款项转账到甲方指定账户。
三、房屋交接及验收1.甲方将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权属凭证(如土地使用权证等)交付乙方或其指定的监管机构,由监管机构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监管。
2.房产交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乙方应于收到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权属凭证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房地产交易备案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023年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
2023年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位于上海市的房地产出售给甲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 乙方同意将位于上海市某地的房地产(以下简称“房产”)出售给甲方,并保证房产的所有权清晰、无纠纷,并有权处置房产。
2. 房产的具体信息及价款如下:(1)房产地址:上海市某地(2)房产面积:XXX平方米(3)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第二条交割条件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将房产交付给甲方,并由双方共同参与房屋交割。
双方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房屋交接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房产的具体产权证书、相关单据和钥匙等交割材料。
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产,除非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书面变更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三条交割监管1. 双方同意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交割监管,确保双方权益的平等和交割的顺利进行。
2. 第三方独立机构应当具备合法资质和信誉,并由双方共同选择确定。
同时,委托机构应当在交割过程中对房产的状况、数量、以及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全面监管,确保交割的真实、完整和合法。
3. 如交割过程中发生争议,第三方独立机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保证争议能够公正、公平地解决。
第四条价款支付1.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在交割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房款支付给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支付方式:线上转账/银行汇款/现金支付(2)支付账户:XXXXX(3)付款信息:房产交付完毕之后,甲方将支付全款给乙方第五条过户手续1. 甲方在支付完毕房款后,应当向上海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办理房地产相关税务手续。
乙方应当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第六条合同解除1. 鉴于本合同的特殊性质,双方约定一旦合同生效,任何一方均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2024版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一、定义与解释1.2 “房地产”指位于上海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室的房产,房地产权证编号为:_______。
1.3 “交割监管”指甲乙双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资金和权属转移进行监管。
二、房地产买卖2.1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上述房地产。
2.2 甲方保证对出售的房地产享有完全、合法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租赁关系及其他法律障碍。
2.3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购买房地产。
三、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3.1 双方确认,房地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
3.2.1 首付款: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3.2.2 尾款:乙方应在交割监管机构出具《房地产权属转移证明》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尾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四、交割监管4.1 双方同意委托第三方交割监管机构对本次房地产交易进行监管。
4.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房地产权证原件交付给交割监管机构。
4.3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购房款首付款支付至交割监管机构指定的账户。
4.4 交割监管机构在收到首付款后,负责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
4.5 交割监管机构在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向乙方出具《房地产权属转移证明》。
五、交付与过户5.1 甲方应在交割监管机构出具《房地产权属转移证明》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房地产实际交付给乙方。
5.2 乙方应在收到房地产后,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
六、违约责任6.1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房地产交易价格的____%。
6.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房地产交易价格的____%。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转租期为____个月。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除了在政府部门挂职外,我们队还开展了许多活动,包括进行了两次调研、慰问敬老院、上街宣传奥运和卫生知识、参观清远女足训练基地和海螺水泥厂等。
其中,两次调研活动是重头戏。
这两次调研活动的课题是:物价上涨对农民生活水平的影响。
第一次调研是走访望埠镇上的居民和农民,第二次调研则是走访镇农贸市场。
这两次调研,我们都深入到当地居民家中和农贸市场每一个摊位,亲自与相关人员交谈,收集第一手资料,以保证调研数据真实、准确。
房屋转租期间,非依本合同约定,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旧机动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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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本合同由购房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卖房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缔结。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所拥有的下述房地产进行买卖交易。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约定:一、房产信息1. 房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2.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4. 房产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5. 房产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二、房屋交割1.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拥有的上述房地产,并支付房价款项。
乙方同意将房地产的权属和使用权交付甲方。
2. 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履行以下交割手续:a. 乙方应将房产所有权证书原件、房屋购房发票(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产合法性的文件)以及相关的协议和合同原件交付给甲方。
b. 乙方应交付房地产相关的权属材料、物业管理文件、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证明等。
c. 乙方应提供合法的过户手续办理证明文件。
3.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所有交割手续和文件后,应向乙方支付房价款项。
4.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房价款项的10%,剩余房价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清楚。
三、交割监管1. 双方一致同意将房屋交割过程委托给一家符合资格的交割监管机构进行监管。
2. 交割监管机构应对房屋交割的各项流程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甲方收到的房屋权属证书等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并保障乙方获得房价款项。
3. 交割监管机构应委托第三方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向甲方和乙方出具评估报告。
4. 甲方和乙方同意接受交割监管机构的监管,按照交割监管机构的要求提供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5. 交割监管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履行交割监管职责。
四、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房价款项,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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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当事人委托监管机构对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的存量房地产买卖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
四、房地产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在出售房地产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该共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三)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
出售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买受人应当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五)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六)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出售,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
其中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和划拨土地上非居住房地产买卖的,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房地产权证书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2023年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
2023年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以下房地产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买卖合同:第一条房产信息1.1 房屋所在地:1.2 房屋类型:_________(例如住宅、商铺等)1.3 房屋面积:_______m21.4 房屋权属证件号:_______________1.5 房屋拟定交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二条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2.1 本次房屋交易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万元。
2.2 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万元,定金支付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
2.3 乙方购房款应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4 支付方式为:(1)银行转账(2)现金支付,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房屋交割标准及时间3.1 房屋交割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
3.2 房屋交割时,甲方应保证所交付房屋及附属物品符合以下标准:(1)房屋结构完好(2)内外墙面及地板、天花板无损坏(3)水电设施正常运行(4)排污系统通畅(5)有水、有电(6)相关证件齐全。
第四条交割监管4.1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指定的监管机构对交割过程进行监管,监管机构负责协助双方进行交割验收,并出具交割监管报告。
4.2 监管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到达房屋交割现场,监督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4.3 如监管机构对交割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出具书面报告,并通知双方解决。
4.4 乙方应承担监管机构的费用,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乙方如在指定的交割日期前不支付购房款或其他相关费用,视为乙方违约。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于(日期)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方与卖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约定:第一条合同标的及交割标的1.1 本合同标的为位于上海市(地区)(详细地址)的房地产。
该房地产的土地权属、建筑结构等权益均无法产生争议。
买方已对该房地产进行实地勘查,并接受了房地产现状。
1.2 交割标的:买方购买的房地产,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间进行交割。
第二条交割款项及支付条件2.1 交割款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2.2 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卖方支付订金人民币(大写)(小写),订金作为交割款项的一部分,如买方违约将予以没收。
2.3 买方应在(日期)前将余款支付给卖方,并提供相应的支付证明。
2.4 买方逾期支付交割款项的,除支付逾期手续费外,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三条交割条件3.1 买方应保证其在购房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3.2 买方应提供完整的购房款支付记录,并在交割当天将相应的购房款支付给卖方。
3.3 买方应向卖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购房资格证明,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证件,也应及时提供。
3.4 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完整的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并承担因权属问题引发的相关责任。
3.5 卖方应保证所出售的房地产不存在法律纠纷,如有发生法律纠纷的,由卖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交割时间和地点4.1 买方和卖方约定交割时间为(日期)(时间)。
4.2 交割地点为(详细地址)。
第五条交割手续及责任5.1 交割过程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到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交割手续。
5.2 买方应在交割当日完成房地产的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签署交割确认书。
5.3 交割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方和卖方各自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买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房屋买卖--买卖合同监管版】
【房屋买卖--买卖合同监管版】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治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方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托付监管机构对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的存量房地产买卖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
(一)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 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在出售房地产前, 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 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 由该共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同意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三)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 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
出售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 产权人应托付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五)买卖已出租房屋的, 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如承租人舍弃优先购买权, 买受人购房后应连续履行租赁合同, 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六)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出售, 其占用范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
其中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和划拨土地上非居住房地产买卖的, 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产治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补交出让金。
房地产权证书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 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八)已投入使用的居住房屋买卖, 除房屋交接和权益转移外, 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会阻碍买受人权益。
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九)按照上海市居住物业治理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转让后, 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形书面告知业主治理委员会和物业治理单位, 并办理房屋修理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 帐户内结余修理基金的交割, 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合同编号:_________出卖人(甲方):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有关法律、法规与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下列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 _________号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平面图与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__】方式获得。
(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六)甲方转让房地产的有关关系(包含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与有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熟悉,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与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
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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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特别告知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委托监管机构对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的存量房地产买卖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
四、房地产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在出售房地产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该共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三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
出售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买受人应当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五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六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出售,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
其中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和划拨土地上非居住房地产买卖的,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房地产权证书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七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
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八已投入使用的居住房屋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权益。
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九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后,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当事人在签定买卖合同前应当查阅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网上房地产网站和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查阅。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号室部位;房地产权证号为;房屋类型;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平方米。
三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六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
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日未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接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接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委托监管事项、内容、权限由甲、乙双方另行与监管方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约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和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附件二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装饰情况及处理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设备装饰关于设备及装饰费用按以下第款办理一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二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需另外支付费用人民币元,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附件三付款协议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一、关于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监管的转让价款解交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监管帐户一、年月日前将人民币大写元解交监管帐户。
二、年月日前将人民币大写元解交监管帐户。
三、甲方同意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余款,其中,商业性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递交相关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同意授权银行将其全部贷款划入下列监管帐户开户人名称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帐户开户银行银行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以现金解交监管帐户。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的,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约定按以下第款办理一、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关于未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甲、乙双方确认未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万元处理如下一、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了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万元。
二、乙方于年月日交房时向甲方支付未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万元。
三、。
附件四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费用,在转移占有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后,与乙方共同办理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手续。
物业维修基金、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燃气初装费按以下第款办理一由甲方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二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以各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附件五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和户口迁移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租赁情况甲方签定本合同当日,该房屋已经租赁,甲方承诺已经于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乙方同意在购房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抵押情况甲方购买该房屋时向上海银行申请了总额为人民币大写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本合同签定时,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甲方同意不可撤消地授权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甲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户口迁移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日内,向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甲方延期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元日。
甲方一证号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联系电话签章甲方二证号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联系电话签章年月日签于乙方一证号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联系电话签章乙方二证号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联系电话签章年月日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