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设备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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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设备管理制度1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确保资产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资产的效能,使各项资产处于有序的控制状态,更好地为生产、建设服务。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器设备、房屋、运输工具等有形固定资产的管理。

4 职责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进账、清查、评估、报废、处置、调剂和统计汇总等相关管理工作。

4 内容

4.1 固定资产的划分和分类管理

4.1.1 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

a)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b) 单位价值在2000元(暂定)以上,并在使用中能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4.1.2 公司设备分类参照集团公司《设备分类目录》将设备

分为将设备分为A、B、C类;

4.1.2.1 A类设备:铁路机车。

4.1.2.2 B类设备:铁路罐车、铁路平板车、铁路吊车、铁路信号联锁系统、趸船(浮吊)、龙门起重机等。

4.1.2.3 C类设备:除A、B类以外的设备。

4.2 固定资产档案管理

4.2.1 公司全部资产都必须建立帐卡,按类别将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出厂编号、使用日期、原值、使用地点等登记入册,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4.2.2 A类、B类和部分C类设备必须建立纸质(电子)设备档案档

案。设备档案基本内容如下:

a)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投产时间

b) 设备运行记录

c) 设备检修记录、改造记录

d) 设备备件定额、另部件更换记录

e) 设备润滑卡片

4.2.3 各车间(部室)要遵循“管好、用好、修好”的原则对所辖全部设备负责维护修理,合理使用。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改装、外借或变卖设备。

4.2.4 生产管理部对新建工程、新增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填写《固定资产进账单》,未经验收的新建工程、新增设备,生产管理部有权不予办理相关入帐手续。

4.2.5 生产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每年半年会同财务部门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点,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交财务部门留存。

4.3 设备的调拨和封存

4.3.1 设备的调拨由生产管理部统一办理;

根据生产需要调拨设备时,由生产部开出固定资产调拨单,并将设备(包括图纸、资料、备件)调入所需单位,及时办理财务调账手续。

4.3.2 各车间(部室)根据生产任务情况需连续一个季度以上停止使用的设备报生产管理部,经审批同意后列入封存设备。

4.3.3 对封存、闲置和备用设备要妥善维护、保管,确保封存、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4 固定资产报废

4.4.1 报废条件: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资产单位填报《固定资

产报废单》,可申请报废,

a) 已满使用年限,严重磨损,腐蚀、老化、致使精度、性能,出力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者;

b) 能耗高或污染超过国家规定者;

c) 专用设备因产品工艺变更而不能利用者;

d) 发生事故严重损坏者;

4.4.2 生产管理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手续。

4.5 闲置、积压、报废设备(备件)的处理

4.5.1 处理权限的划分

4.5.1.1 凡属A类、B类设备均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办理。

4.5.1.2 凡属C类设备均由各生产管理部负责办理,报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案。

4.5.2 处理程序及要求

4.5.2.1 A类、B类设备先由生产管理部,向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递交《闲置积压报废设备处理申请表》,并由集团公司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4.5.2.2 C类设备由生产管理、财务部门核定销售价,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4.5.2.3 处理闲置、积压、报废设备完成后,须填写《废旧设备处置报告表》,交公司纪检部门留存备案。

5 相关制度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DQGZ—生产

6 相关记录

《固定资产报废单》DQJL-生产-126

《闲置积压报废设备处理申请表》DQJL-生产-125

《固定资产台帐》DQJL—物流—生产—351

《固定资产盘点表》DQJL—物流—生产—251

《固定资产进账单》DQJL—物流—生产—151

七、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固定资产大修,确保设备完好、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大修。

3 职责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工作。

4 内容

4.1 固定资产大修计划的管理

4.1.1 每年九月份由生产管理部下发申报下一年度大修理计划或更新改造计划通知给各二级单位、部室。

4.1.2 各二级单位、部室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固定资产的状态、监测、技术档案、检修周期、使用情况)为依据,按照保重点,统筹兼顾,提出本单位年度大修计划,更新改造计划上报生产管理部。4.1.3 生产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的大修计划,进行汇总并结合物流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上报设备副总经理审核。

4.1.4 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定,由生产管理部认真填写,报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批准。

4.2 固定资产大修组织实施

4.2.1 生产管理部负责机车车辆的外委大修合同签订、大修验收和相关财务结算手续。

4.2.2 铁路运输机车车辆的大修由机务段按铁路局规定送修,并与路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每月生产管理部填报《机车车辆外委修理月统计报表》。

4.2.3 铁路线路的大修由工务段组织实施。见《铁路线路大修维修管

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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