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
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
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目录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1.2 知识产权的分类1.3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第二章: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框架 2.1 世界贸易组织(TRIPS协定)2.2 区域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规定2.3 双边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3.1 著作权保护标准3.2 商标权保护标准3.3 专利权保护标准3.4 民族传统知识保护标准第四章: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4.1 跨国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4.2 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4.3 跨国公司的合规管理第五章:知识产权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5.1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知识产权问题 5.2 电子商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5.3 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机制第六章:争议解决机制与国际合作6.1 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6.2 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附件:(在此处相关附件,如法律文件、案例分析等)法律名词及注释:1. TRIPS协定:《与知识产权权利有关的贸易方面的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它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一部附属协定,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提供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标准。
2. 著作权:指作者享有对其创作的文字、音乐、戏剧、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利。
3. 商标权:指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商标所具有的独占权。
4. 专利权:指发明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等方面的权利。
5. 民族传统知识:指由原住民族群体创造、保留并传播的关于生物多样性、传统技术、文化表达等领域的知识。
【文档结尾】1. 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考附件部分。
2.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请参考法律名词及注释部分。
知识产权法学概述
(三)新中国知识产权法 1、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后 198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经1992年、2000,2008年三次修正; 1992年、2000,2008年三次修正; 2、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后 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经1993年、2001年两次修正 1993年、2001年两次修正 3、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后经2001,2010年修订; 后经2001,2010年修订; 4、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1993年 法》
(二)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时期的知识产权法 1、1944年《专利法》——我国历史上第一 1944年 专利法》——我国历史上第一 部专利法; 2、1923年《商标法》44条及细则37条—— 1923年 商标法》44条及细则37条 我国真正付诸实施的第一部商标法。 3、1915年北洋政府《著作权法》及1928年 1915年北洋政府《著作权法》 1928年 国民党政府《著作权法》 国民党政府《著作权法》。
中国
被
知识产权
悲莫悲兮生别离
乐莫乐兮新相知
(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1、新国际贸易体制与知识产权制度的 国际化。 2、新技术革命与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 。 3、新民事立法浪潮与知识产权制度法 典化 。
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一、概述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是指自然人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特征:1 特征:1、主体地位平等 2、对象主要是财产关系 3、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
(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industrial designs) ,即外观设计权; ,即外观设计权;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 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 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trademarks,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一、知识产权的来源与称谓(一)知识产权的来源1.法国说:最早见之于17世纪中叶的法国学者卡普佐夫的著作。
后来被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皮卡第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范畴,它根本不同于对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原则上是永恒的,随着物的产生与毁灭而发生与终止;但知识产权却有时间限制。
一定对象的产权在每一瞬息时间内只能属于一个(或一定范围的人——共有财产),使用知识产品的权利则不限人数,因为它可以无限地再生”。
2.德国说:“知识产权“一语产生于18世纪的德国3. 瑞士说“历史上第一次提出知识产权的,是瑞士人杜尔奈森(Johann Rudolf Thurneisen)。
他在1738年巴塞尔城提出的一篇博士学位论文中就探讨了知识产权,称之为“智力创造的财产”。
(二)知识产权的称谓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法文“Propriété Intellectuale”、德文“Gestiges Eigentum”,日本以汉字译为“知的所有权”。
“知识产权”一词译自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 ,中国台湾地区译为“智慧财产权”,中国香港地区译为“智力产权”二、知识产权的概念(一)完全列举法《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知识产权包括以下权利: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的权利;3、关于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的权利;7、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知识产权包括以下权利:1、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2、商标权;3、地理标记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权;(二)抽象(概括)定义法第一,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考前25页纸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考前25页纸简介本文档为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而编写的《知识产权》科目的考前25页纸,旨在帮助考生系统、高效地复习知识产权相关内容。
本文档将涵盖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案例分析,为考生快速梳理知识结构,强化对重点内容的理解和记忆。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1知识产权的定义1.2知识产权的分类1.3知识产权的价值和意义第二章著作权法2.1著作权对象2.2著作权权利及其归属2.3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和限制2.4著作权的权属纠纷解决第三章商标法3.1商标的定义和分类3.2商标权的获取和保护3.3商标的使用和管理3.4商标权的侵权及其纠纷解决第四章专利法4.1专利的定义和分类4.2专利权的申请和保护4.3专利权的限制和失效4.4专利侵权纠纷解决第五章商业秘密保护5.1商业秘密的概念和要素5.2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措施5.3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及其救济第六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6.1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条约6.2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6.3中国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第七章知识产权案例分析7.1著作权案例分析7.2商标权案例分析7.3专利权案例分析7.4商业秘密案例分析第八章知识产权综合实务8.1知识产权管理及运营8.2知识产权保护策略8.3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8.4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易本文档为中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科目的备考资料,分为八个章节,共包含25页的内容,旨在帮助考生快速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和实践应用。
通过阅读和理解本文档,考生能够系统、全面地掌握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为考前复习提供有力支持。
请注意,本文档中尽量避免使用了反号、反斜线、代码框和网址,以保证展示的纯粹文字内容,同时避免干扰考生的阅读和学习效果。
希望本文档能对中级经济师考生在《知识产权》科目的备考过程中起到积极的辅助作用,让考生能够更加轻松、高效地备战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
知识产权讲义
《知识产权法学》教案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的定义、分类、范围一、知识产权的定义(一)几种方式我国民法理论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称之为智力成果权,该术语最早出现于规范性的法律文件是在《民法通则》。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对于知识产权的概念,主要有如下几种表述方式:1.列举式这是国内外通常的做法,如传统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或者将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统称为知识产权。
2.下定义这是国内教科书和学者最常用的方式。
具体的定义有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如“智力成果说”,以郑成思教授为代表,“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又如刘春田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劳动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张玉敏教授则认为“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支配创造性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3.完全列举知识产权包含的内容这是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习惯采用的方式,后面在讲到知识产权范围的时候我们将详细介绍。
(二)本教材采用的定义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分类(一)传统分类: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著作权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被称为版权(二)智力成果类与商业标识类该分类将商标权、商号权独立出来,而将专利权著作权等都视为智力成果类的知识产权(三)人身性质类与财产性质类依知识产权是否有财产性内容将其进行分类,前者是知识产权人享有的人身权利或精神权利,后者是财产权利或经济权利。
从权利比重来看,财产类的知识产权远远大于人身性质类。
(四)其他分类三、知识产权的范围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揭示知识产权的外延。
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助于大家更具体、更感性地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知识产权的内涵在不断变化,外涵也日益扩大。
知识产权课件 1章 知识产权概述
1.2.6 财产权与人格权的统一性
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格权的双重性。 著作权最为突出。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28
1.2.7 非稳定性
保护范围的确定难度很大。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无形资产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11
知识产权的概念
企业经管人员(创新角度): 认为是通过确认并获取新知识的方式,将人力资 本转化成价值的一种管理工具。 知识产权是企业智力资本的法定保护形式。
知识产权 创新资本 智力资本 人力资本 流程资本 关系资本 关键知识与技术、创新投入、创新文化 经营团队、专业技能、向心力与创造力 营运流程、创新流程、知识管理、组织弹性 顾客规模、顾客忠诚、策略伙伴、声誉
29
1.3
知识产权法概述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体系
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构成
1.3.1
1.3.2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30
1.3.1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体系
指就人类智力投入成果及工商业投资成果
的确认、利用、保护进行规范的法的总称。
广义的知识产权法包括:
专门法律法规(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12
知识产权的概念
科技界(科技创新角度) 认为是与科技创新紧密联系的。 知识产权是对智力成果提供保护的一种工具。
WIPO专家 知识产权是指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智力 活动产生的法定权利;知识产权涉及心智创造,包 括发明、文艺作品、符号、名字、形象和商业设计 。
关于知识产权的出资方式
关于知识产权的出资方式关于知识产权的出资方式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 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创造性智力劳动的结果,并在法律上予以保护的产权。
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
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可以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防止他人的盗用和侵权行为,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地位。
第二章知识产权出资方式1. 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企业主动购买或参与拥有知识产权的公司或项目,并以资金或其他资源的形式参与其中。
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直接获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a. 购买专利权企业可以通过购买他人已经取得的专利权来获得知识产权。
购买专利权可以使企业立即拥有专利的所有权,并可以在专利有效期内享受专利带来的权益。
b. 参与技术转让项目企业可以通过参与技术转让项目,将资金注入到拥有知识产权的项目中,并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使用权或收益份额。
2. 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许可是指知识产权拥有者将其知识产权许可给他人使用,以获取许可费或其他形式的回报。
a. 授权许可知识产权拥有者可以将其知识产权授权给他人使用,并按照约定获得相应的使用费用。
该方式能够为知识产权拥有者带来稳定的收益。
b. 特许经营知识产权拥有者可以将其知识产权授权给他人开展特许经营活动,并获得固定比例的营业额或利润作为回报。
这种方式可以使知识产权拥有者在多个区域或领域内扩大其市场覆盖范围。
3. 合作开发合作开发是指企业与知识产权拥有者共同参与项目的开发与商业化进程。
通过合作开发,企业可以分享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风险和收益。
a. 研发合作企业与知识产权拥有者合作进行研发项目,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与风险,并分享项目成功的收益。
这种方式适合于需要大规模研发投资的项目。
b. 市场合作企业与知识产权拥有者合作将知识产权转化为市场价值,共同开展产品的推广和销售活动,并分享销售收益。
这种方式适合于已经具备市场需求而需要快速推广的项目。
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著作权专利权与商标权
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著作权专利权与商标权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著作权专利权与商标权已成为各位企业家亟需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将阐述民法典中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规定,并就相关的保护措施进行详细解析和探讨。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它们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旨在维护知识产权的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在民法典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指对拥有知识产权者的一种权益的保护。
在民法典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个人在创作了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时所享有的一种权利。
在民法典中,著作权的保护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包括保护对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都得到了完善。
2、商标权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在民法典中,商标的保护也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例如规定了商标的保护范围、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违法后的补救措施等内容。
3、专利权专利是指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授予专利权人的权利。
民法典对专利权的保护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既包括专利权的申请、授权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也包括侵犯专利权的法律后果和行政处罚等内容。
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1、法律保护法律保护是指通过法律手段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在民法典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明确,准确,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2、技术保护技术保护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例如,通过技术手段对商标进行加密和防伪处理,防止伪造;通过技术手段对专利进行加密和保护,防止泄漏等。
3、市场保护市场保护是指通过市场手段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例如,通过价格、品质和服务等市场竞争手段,提高消费者的知识产权意识,维护知识产权的权益。
第四章、结语综上所述,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著作权专利权与商标权,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全面严格的规定,既对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权利加强了保护,也为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供了一系列的操作指南。
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论第一节知识产权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这个术语是个“外来语”的意译。
关于这个术语的产生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在17世纪中叶由法国的卡普佐夫(Carpzov)等人最先提出的;另一种是说最早出现于18世纪中叶的德国。
这个术语的英语表达为Inte11ectual Property(简称IP)或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Rights(简称IPR),德文表达为(.eistigesEigentum,日文泽为“知的财产”或“知的财产权”(过去曾经译为“知的所有权”或“无体财产权”)。
我国台湾地区将其译为“智慧财产权”,香港地区曾将其译为“智力产权”(香港回归以后,为了与内地取得一致,已经改用“知识产权”)。
我国将其译为“知识产权”始于1973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代表团首次出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的领导机构会议,回国后所写的报告中,首次将这个术语译为“知识产权”,一直沿用至今。
英文中的Property及德文中的Eigentum,原意均为“财产”或“财产权”。
因此,将这一术语译为“智力产权”、“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似乎比“知识产权”更为确切些。
不过“知识产权”一词我们已经沿用三十多年了,只要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个术语的准确含义,就没有必要再对这一术语加以改译。
(二)范围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7月14日签订,1970年4月26日生效,到2006年12月为止,已有184个国家参加了这一公约)划分的知识产权范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包括:(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权利,即作者权、版权(或著作权);(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即邻接权;(3)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即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权、实用新型权和科技法意义上的发明权;(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即发现权;(5)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即外观设计专利权或工业版权;(6)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即商标权、商号权和地理标记权;(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即反不正当竞争权;(8)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第一编:知识产权导论
2010年亚洲品牌500强前20名
1、索尼;2、汇丰银行;3、三星;4、中国移动;5、 中国工商银行;6、佳能;7、中国中央电视台;8、国 家电网;9、LG;10、松下;11、本田;12、和记黄埔; 13、中国石油;14、日立;15、联想;16、日产汽车; 17、中国银行;18、东芝;19、塔塔;20、现代。
啥配方? 绝密!
三、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 (一)支配权 (二)使用权 1、自己使用 2、许可使用(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 (三)处分权 (四)收益权
第二章: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目录: 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的产生 第二节: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阶段 第三节:当代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新趋势 第五节: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
3、专利权的取得需要专利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而商业 秘密权利是自动取得的。
4、专利权取得的条件、范围和商业秘密权利取得的条件、 范围有所不同。
5、专利权具有独占性,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 利权,而商业秘密可以通过独立研制、逆向工程、善 意取得等正当方式获得,在同样的商业秘密之上可以 存在两个以上的商业秘密权利。
(三)知识产品的特点: 1、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 问题:如何区别知识产品和知识产品的载体? 物:动产、不动产。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物权法》 2、知识产品的创新性(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作品的独创性、商标的识别性) 3、知识产品的公共性、可分享性 4、知识产品的永存性 5、知识产品的公开性和秘密性
时代,主要倡导者为法国学者卡普佐夫(Capzov)。 其二,认为知识产权最早产生于18世纪的德国。
2、直到20世纪60年代,包括法国在内的一些知识产权 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一般并不使用“知识产权”这一 概念,而多称“无形财产权”。
知识产权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教学大纲第一章知识产权制度概述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熟悉知识产权的范围与分类,明确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了解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功能和渊源,了解法律保护机制。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三、知识产权的主体四、知识产权的保护五、知识产权法的体系第二章专利文献及其应用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专利文献的特点、历史、分类,熟悉专利文献的利用、检索和分析。
一、专利文献的基本特点二、专利文献的历史与分类三、国际专利分类IPC四、专利文献的利用五、利用专利文献的实例六、专利文献检索和分析技术第三章中国专利制度发展现状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专利的概念,了解专利的类型、特征,掌握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
明确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的概念、范围。
掌握实质条件的概念及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条件。
明确中国专利申请的审查及批准程序。
熟悉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职务发明人的权利,掌握专利权的限制以及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了解专利侵权的法律保护。
一、中国专利制度发展概况二、专利保护范围三、专利保护期限四、专利权人的专有权五、专利审查程序方面的完善六、方法专利侵权举证责任倒置七、.职务发明八、.申请外国专利九、强制许可十、专利复审和无效程序十一、专利侵权的行政调处十二、海关的边境行政执法十三、专利侵权的司法途径第四章中国著作权制度发展概况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著作权的概念、法律特征,了解著作权的国际保护,掌握作品的含义及其构成,明确作品的分类及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掌握并能运用建筑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明确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了解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及不同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掌握作品合理使用的概念及条件,明确法定许可使用作品、强制许可使用作品的规定。
一、著作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二、著作权的客体三、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四、著作权的归属五、著作权的限制六、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第五章中国商标权制度发展概况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商标的概念、商标的分类、商标的功能。
知识产权的法全文word版
知识产权的法全文word版知识产权的法全文范本: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1.2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1.3 知识产权的分类和特点1.4 知识产权相关国际组织和协定第二章:著作权法2.1 著作权的基本概念和要素2.2 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2.3 著作权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2.4 著作权的终止和放弃第三章:商标法3.1 商标的定义和分类3.2 商标的注册和使用3.3 商标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3.4 商标的终止和无效宣告第四章:专利法4.1 专利的定义和分类4.2 专利的保护要求和程序4.3 专利权的享有和限制4.4 专利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第五章:工商秘密保护法5.1 工商秘密的概念和要素5.2 工商秘密的保护措施和法律责任5.3 工商秘密的保密义务和解除5.4 工商秘密的终止和无效宣告第六章:不正当竞争法6.1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分类6.2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和法律责任6.3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救济措施6.4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终止和解决第七章:知识产权争议解决7.1 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和诉讼程序7.2 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7.3 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的程序和机构7.4 知识产权行为监督和执法第八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8.1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基本原则8.2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国际组织和协定8.3 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解决机制8.4 知识产权的全球化发展趋势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文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全文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附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秘密保护法》全文附件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全文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著作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
2. 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等,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识。
3. 专利:指对新的技术、产品或工业设计的独占控制权。
4. 工商秘密:指企业经营活动中具有经济价值并对外界未披露的信息。
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第一章知识产权保护概述 (3)1.1 知识产权的定义与范围 (3)1.1.1 著作权 (3)1.1.2 专利权 (4)1.1.3 商标权 (4)1.1.4 反不正当竞争法 (4)1.1.5 其他知识产权 (4)1.2 文化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4)1.2.1 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资源是知识产权 (4)1.2.2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 (4)1.2.3 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成果需要知识产权制度保驾护航 (4)1.2.4 文化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保护相互促进 (4)第二章知识产权立法与政策 (5)2.1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5)2.1.1 法律层面 (5)2.1.2 行政法规层面 (5)2.1.3 地方性法规层面 (5)2.1.4 部门规章层面 (5)2.2 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政策 (5)2.2.1 政策引导 (6)2.2.2 政策扶持 (6)2.2.3 政策激励 (6)2.2.4 政策协调 (6)第三章著作权保护措施 (6)3.1 著作权的概念与特点 (6)3.1.1 著作权的概念 (6)3.1.2 著作权的特点 (6)3.2 著作权保护范围与期限 (7)3.2.1 著作权保护范围 (7)3.2.2 著作权保护期限 (7)3.3 著作权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7)3.3.1 著作权侵权行为 (7)3.3.2 法律责任 (7)第四章专利权保护措施 (8)4.1 专利权的概念与特点 (8)4.2 专利权保护范围与期限 (8)4.2.1 专利权保护范围 (8)4.2.2 专利权保护期限 (8)4.3 专利权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8)4.3.1 专利权侵权行为 (8)4.3.2 法律责任 (9)第五章商标权保护措施 (9)5.1 商标权的概念与特点 (9)5.2 商标权保护范围与期限 (9)5.2.1 商标权保护范围 (9)5.2.2 商标权期限 (10)5.3 商标权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0)5.3.1 商标权侵权行为 (10)5.3.2 法律责任 (10)第六章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10)6.1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机构与职责 (10)6.1.1 机构设置 (10)6.1.2 职责划分 (11)6.2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 (11)6.2.1 案件受理 (11)6.2.2 调查取证 (11)6.2.3 处理决定 (11)6.2.4 执行与监督 (12)6.3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仲裁 (12)6.3.1 调解 (12)6.3.2 仲裁 (12)6.3.3 调解与仲裁的衔接 (12)第七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12)7.1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程序 (12)7.1.1 立案程序 (12)7.1.2 诉讼保全 (12)7.1.3 证据收集与提交 (12)7.1.4 开庭审理 (12)7.2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诉讼 (13)7.2.1 侵权纠纷的起诉条件 (13)7.2.2 侵权纠纷的诉讼请求 (13)7.2.3 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13)7.3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判决与执行 (13)7.3.1 判决结果 (13)7.3.2 判决书的生效与执行 (13)7.3.3 执行措施 (13)7.3.4 执行期限 (13)第八章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管理 (13)8.1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 (13)8.1.1 概述 (13)8.1.2 管理体系架构 (14)8.1.3 管理体系实施与评估 (14)8.2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制定 (14)8.2.1 概述 (14)8.2.2 管理制度内容 (14)8.2.3 管理制度实施与监督 (15)8.3 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15)8.3.1 培训内容 (15)8.3.2 培训方式 (15)8.3.3 考核与激励 (15)第九章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合作 (16)9.1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16)9.1.1 尊重主权原则 (16)9.1.2 平等互利原则 (16)9.1.3 最惠国待遇原则 (16)9.1.4 国际合作原则 (16)9.2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协议 (16)9.2.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协议 (16)9.2.2 专利合作条约(PCT) (16)9.2.3 世界贸易组织(WTO)协议 (16)9.3 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 (17)9.3.1 加强国际政策协调 (17)9.3.2 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17)9.3.3 建立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17)9.3.4 推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完善 (17)第十章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 (17)10.1 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发展的推动作用 (17)10.1.1 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概念与内涵 (17)10.1.2 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发展的积极作用 (17)10.2 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中的问题与挑战 (18)10.2.1 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 (18)10.2.2 创新发展中的挑战 (18)10.3 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政策建议 (18)10.3.1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18)10.3.2 优化创新发展环境 (18)10.3.3 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相结合 (18)第一章知识产权保护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与范围知识产权,顾名思义,是指对知识成果所享有的法律权益。
知识产权主要知识要点
知识产权主要知识要点第一章知识产权:1、下定义的方法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标记的所有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的统称.2、列举主要内容的方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结合在一起称之为知识产权.3、完全列举的方法(名解)第二章第三章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具有的基本特征有: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三、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或作品的表现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文字作品,包括文字、计算机软件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实用艺术作品6摄影作品;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与模型、地图、示意图;8电影视听作品9法律规定的其他作品。
(如: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不适应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①法律、法规、国家机关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属于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②时事新闻]3、欠缺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第四章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给他带来的财产收益权。
(名解)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狭义的复制权是指以同样的形式制作成品的权利;广义的复制权是指除狭义的复制权之外还包括已不同于原形式表现该作品的权利。
2、发行权,以发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7、广播权,即以无线或者有线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的权利;8、信息网络传播权,既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课--知识产权法教案
精品课——知识产权法教案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一、教学目标1. 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定义、特征和调整对象。
2. 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和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3. 理解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教学内容1. 知识产权法的定义与特征2. 知识产权法调整对象3.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4.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知识产权法的定义、特征、基本原则和我国法律体系。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让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和运用。
四、教学过程1. 导入:介绍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引出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对象。
2. 讲解:详细讲解知识产权法的定义、特征、基本原则和我国法律体系。
3. 案例分析:分析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让学生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实际应用。
五、课后作业1. 复习本节课的内容,整理笔记。
3. 思考题:结合案例,分析知识产权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第二章:著作权法一、教学目标1. 了解著作权法的定义、特征和调整对象。
2. 掌握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和我国著作权法律体系。
3. 理解著作权在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教学内容1. 著作权法的定义与特征2. 著作权法调整对象3.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4. 我国著作权法律体系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著作权法的定义、特征、基本原则和我国法律体系。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著作权案例,让学生更好地理解著作权法的规定和运用。
四、教学过程1. 导入:介绍著作权在知识产权中的重要性,引出著作权法的研究对象。
2. 讲解:详细讲解著作权法的定义、特征、基本原则和我国法律体系。
3. 案例分析:分析典型著作权案例,让学生了解著作权法的实际应用。
五、课后作业1. 复习本节课的内容,整理笔记。
3. 思考题:结合案例,分析著作权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第三章:专利法一、教学目标1. 了解专利法的定义、特征和调整对象。
2. 掌握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和我国专利法律体系。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知识产权声明本文档旨在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
请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指现实世界中所取得并享有的、在法律上受到保护的、与人的智力活动和创造性劳动成果相关的权利。
1-2 知识产权的分类: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等。
第二章著作权2-1 著作权的定义:指对各种写作、音乐、戏剧、美术、建筑、摄影等创造性作品的独占权利。
2-2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未经授权的复制、发布、展示、演奏、修改等行为。
2-3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通常在作者死后持续50年或70年,视国家法律而定。
第三章专利权3-1 专利权的定义:指对新的发明、工业设计或实用新型的独占权利。
3-2 专利的申请和保护:需通过国家专利局进行申请,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和程序。
3-3 专利的保护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通常为20年,但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国家法律进行延长。
第四章商标权4-1 商标权的定义:指对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图形、文字、标志等的独占权利。
4-2 商标的注册和保护:需通过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和程序。
4-3 商标的保护期限:商标权的保护期限通常为10年,但可通过续展注册进行延长。
第五章版权5-1 版权的定义:指对作品的复制、发布、展示、演奏、修改等权利。
5-2 版权的申请和保护: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即产生,无需进行注册,但可通过著作权登记获得更充分的保护。
5-3 版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取决于作品的类型和国家的法律规定。
第六章专有技术6-1 专有技术的定义:指包括发明、创造、设计等技术成果的独占权利。
6-2 专有技术的申请和保护: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专利局进行申请,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和程序。
6-3 专有技术的保护期限:专有技术的保护期限根据具体情况和国家法律而定。
附件:1-相关法律文件2-知识产权登记申请表格3-其他相关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1 著作权:指对各种写作、音乐、戏剧、美术、建筑、摄影等创造性作品的独占权利。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试题(四)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试题(四)知识产权法编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一、单选题2.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象是什么?()A.注册商标B.文学艺术作品C.录音制品D.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第二章著作权法一、单选题3.《著作权法》第2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下列关于外国人作品的保护的陈述中,哪个是正确的:()A.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保护期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计算。
B.外国人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C.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保护期自发表之日起计算。
D.外国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此处的“发表”可以用任何一种形式发表,如复制、展览等。
4.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的著作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产生:()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C.在作品以一定物质形态固定后自动产生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7.刘某由所在工作单位安排,承接了一个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在工作期间出版了一本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专著并获稿费 15000 元,此稿酬应归谁所有?()A.应全部归刘某所在单位B.归刘某所有,由刘某所在单位缴纳所得税C.归刘某所有,但刘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D.归刘某所在单位,但应拿出一部分奖励刘某9.甲乙两人系同事,甲曾委托乙创作一剧本,乙碍于情面答应为其创作,但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也未作出明确的口头约定。
乙按时完稿交甲审阅,甲看后让乙再作修改。
后甲因工作关系调到他省工作,乙修改完作品即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表。
甲知悉后,提出著作权属于自己。
依法律规定,此剧本的著作权属于谁?()A.甲、乙均不享有B.甲、乙共同享有C.甲一人享有D.乙一人享有10.画家吴忠经常即兴作画,赠送好友谢某,几年后谢某已收藏吴忠画30多幅。
谢某从中选出25幅,以《吴忠画册》为名出版了署名吴忠的25幅画,吴忠得知后十分气愤,认为谢某及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体系图
知识产权法体系图知识产权法体系图本旨在对知识产权法体系进行详细介绍和细化,为相关领域的从业者和研究者提供参考。
以下是知识产权法体系图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1 知识产权定义1.2 知识产权分类1.2.1 版权1.2.2 商标1.2.3专利1.2.4工业设计1.2.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3 知识产权的意义与作用第二章:版权法2.1 版权法概述2.2 著作权保护范围2.2.1 作品的定义2.2.2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2.2.3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2.3 侵权行为及责任2.3.1 盗版行为2.3.2 篡改、修改、盗用他人作品 2.3.3 侵权责任和赔偿第三章:商标法3.1 商标法概述3.2 商标的定义和分类3.2.1 个体商标3.2.2 集体商标3.3 商标注册与管理3.3.1 商标注册要求3.3.2 商标使用许可3.4 侵权与保护3.4.1 商标侵权行为3.4.2 商标权利的保护3.4.3 商标争议解决第四章:专利法4.1 专利法概述4.2 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4.2.1 专利申请程序4.2.2 专利权利要求4.2.3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4.3 专利侵权行为4.3.1 侵犯专利权行为4.3.2 专利侵权责任和赔偿4.4 专利权的争议解决4.4.1 专利无效宣告4.4.2 专利侵权诉讼程序第五章:工业设计法5.1 工业设计法概述5.2 工业设计保护要求5.2.1 工业设计保护对象5.2.2 工业设计权的产生5.2.3 工业设计权的保护期限5.3 工业设计侵权行为及保护5.3.1 工业设计侵权行为5.3.2 工业设计权的保护方式第六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6.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概述6.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范围6.2.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对象6.2.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产生6.2.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保护期限6.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行为及保护6.3.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行为6.3.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保护方式附件:1. 相关法律法规2. 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分析报告3. 有关知识产权的最新研究论文4. 知识产权保护实务指南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版权:指对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在这一章中,我们要学习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知识产权的基本问题,包括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与特征,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与现状;二是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介绍知识产权保护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和知识产权在农业领域存在的主要类型。
本章的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农业领域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以及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这一章的学习重点是:知识产权的特征,农业领域知识产权的类型。
1.知识产权基本问题1.1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如果我们关注知识产权,会发现在生活中到处都存在知识产权问题。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识别性工商标记等知识财产而依法产生的权利。
它包括了基于智力成果而产生的权利,如著作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基于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权利,如商标权、地理标志权等。
知识产权的范围涉及到智力成果、具有识别性意义的标记体系的各方面,也包括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案例:胡同游本案中,原告北京胡同文化游览有限公司于1993年在北京首创“胡同游”旅游项目,精心设计了从北海后门出发、经钟鼓楼、银锭桥、恭王府和到民居四合院的旅游线路,并设计了人力三轮车特有的颜色、车夫服装等服务外观.1994年至2000年12月期间,国内外许多报刊、杂志广泛报导了该公司的“胡同游”服务项目,也受到许多外国和外地游客的欢迎。
之后,原告发现北京陆续出现多家公司用和自己相近的模式经营同意的旅游项目,便以其中对自己模仿最多的四方博通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原告提出,被告采用与自己首创的“胡同游”相同的方式、与自己经营同样的旅游项目,采用同样的旅行线路,在三轮车的装潢、车夫的衣服等服务外观都与自己构成了相同或者极大程度的相似,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原告的“胡同游”已经成为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服务,应认定为知名服务,其服务外观也已经成为区别于他人的、具有创意的特有服务外观。
被告的行为无偿占有了原告为其服务装潢的知名度及影响力所付出的努力,其行为会使消费者将被告的服务与原告的服务相混淆,或者使消费者认为被告的服务于原告的服务存在着联系。
因此,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但“胡同游”服务的线路及途径的景点是客观存在的,被告使用相同的线路不构成对原告的侵权。
我国法律和相关制度所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型包括: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商标权和地理标志等权利;专利权(包括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包括商业秘密)。
1.2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时间性和排他性三个基本特征。
1.2.1地域性。
传统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的、固有的、外在的法律特征就是具有确定的、限定的地域性。
即:依据任何一个国家法律获得的任何一项知识产权都只在其赖以产生的知识产权法律的效力范围内才是有效的,是没有域外效力的,超出一国范围就没有意义了。
知识产权的这种地域性是非常突出的。
1.2.2时间性。
权利的法定时间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一般财产权利的重要法律特征。
除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凡不正当竞争等权利外,其他知识产权都是有权利期限的,一般认为,这个时间效力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一段有限的期间,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等一般都是在期限内受法律保护,超出期限的权利就进入公有领域了。
但是,知识产权中具有人身权性质的权利(比如署名权)是不受时间限制的,是永久性的权利。
1.2.3排他性。
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知识财产是独占的,一项知识财产之上只能存在一项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就一项智力成果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一起去啊你排除其他人再次就同样的智力成果获得授权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某种智力成果之上的知识产权只能属于一个权利主体。
1.3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与现状为更好地保护智力成果、鼓励发明创造、促进国际间的知识产权交流,国际社会在19世纪末就开始了建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努力。
1883年签署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6年签署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91年签署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
20世纪,随着国际间知识产权交流的增多,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协定不断地增加和完善。
签订了诸如《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专利合作条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一系列国际条约。
为协调和发展国际间的相关交流提供了有效保障。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98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05年颁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还有相应的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予以配套实施。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发展以及与国际间的接轨。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加入了多个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并不断地根据国际标准和我国的现实情况修订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2.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类型2.1 现代农业发展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第一,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能够鼓励农业领域的发明创造,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促进农业经营的现代化。
人类社会的产生、进步和发展都根源于人的创造,农业领域的发展也离不开科学技术与日益现代化的经营管理。
林肯有一句名言:“专利制度市委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薪。
”对农业领域出现的发明创造、商标、地理标志等给予知识产权的授权与保护,使权利人能够通过排他性地使用这些智力成果、获得经济利益,从而鼓励人们在农业领域做出更多的发明创造、收获更多的智力成果。
第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利于促进农业领域的国内、国际领域的经济和技术协作。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农业领域的发展也绝不再是孤立的、个体的或者仅仅是小规模的,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也同样需要和国内其他地区、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协作和经济技术的交流,也需要走出国门加入到世界贸易的行列中。
那么,在这种协作交流的过程中,就需要有一些共同遵守的规则,知识产权制度就是其中最重要的规则之一。
如果没有这种规则,在农业领域引进或输出先进的知识成果并进行有效的合作、交流,就是难以想象的。
第三,加强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更好地保护农业投资者的利益。
要促进农业的发展就必须用科学技术来支撑农业,加大农业领域的科技投入,包括科技创造、发明和保护等,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发明创造的侵权就会泛滥,农业领域的投资人在智力成果方面的投入就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就会严重地扼杀投资者的积极性。
因此,通过保护知识产权和公平、有序的竞争,制止和惩治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能够更好地鼓励资金、和智力资源流入农业领域,从根本上保障农业的发展。
2.2 农业领域涉及知识产权的主要类型现代农业发展中存在着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是包括农民在内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对自己在农业领域创造的技术成果、产品或服务的经营性标识所依法享有的排他性权利。
主要的知识产权类型包括:著作权:无论是农民还是农业科学技术人员,如果以农业生产、经营或者农业科学技术为内容进行创作,或者在近年来新兴的创意农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作品,无论是论文、著作、设计图、美术设计、影音资料及软件等,都可以依法享有著作权。
专利权:在农林牧副渔各个领域,就各种工具、机器、设备、肥料饲料配方、农药、食品、饮料和调味品及其酿造技术、培育植物新品种的方法等,都可以向国家专利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权,获得保护。
商标权:各类农副产品、农产品加工产品、农业机械、机器设备等都可以申请产品商标注册,获得专用权保护。
农业经营项目、农业服务型企业可以申请服务商标。
地理标志权: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及各类农产品加工产品可以申请地理标志的保护,还可以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
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权:农业企业和农业科研机构对相关的数据、技术、材料等享有技术秘密权,对企业经营策略、决策、产品或服务价格、客户名单等经营信息享有商业秘密权。
植物新品种权:这是由植物新品种保护机关依法赋予新品种培育人对其植物新品种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识别性工商标记等知识财产而依法产生的权利。
它包括了基于智力成果而产生的权利,如著作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基于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权利,如商标权、地理标志权等。
知识产权的范围涉及到智力成果、具有识别性意义的标记体系的各方面,也包括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时间性和排他性三个基本特征.地域性:传统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的、固有的、外在的法律特征就是具有确定的、限定的地域性。
即:依据任何一个国家法律获得的任何一项知识产权都只在其赖以产生的知识产权法律的效力范围内才是有效的,是没有域外效力的,超出一国范围就没有意义了。
知识产权的这种地域性是非常突出的。
时间性:权利的法定时间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一般财产权利的重要法律特征。
除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凡不正当竞争等权利外,其他知识产权都是有权利期限的,一般认为,这个时间效力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一段有限的期间,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等一般都是在期限内受法律保护,超出期限的权利就进入公有领域了。
但是,知识产权中具有人身权性质的权利(比如署名权)是不受时间限制的,是永久性的权利。
排他性: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知识财产是独占的,一项知识财产之上只能存在一项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就一项智力成果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一起去啊你排除其他人再次就同样的智力成果获得授权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某种智力成果之上的知识产权只能属于一个权利主体。
知识产权的种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例子:1.书籍的著作权若未经作者同意盗用书上观点内容,作者有权利对盗用者进行法律制约2.仪器设备专利权某些核心技术被盗用3.商标权模仿他人商标4.软件的开发软件开发技术被盗用5.植物新品种权某种植物新品种被他人一个人名义盗用6.检验技术专利权某种检验技术被他人非法使用或盗用其中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