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范本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div style='padding:10px 5px 0px 20px;margin:10px 0px 0px -15px;'1. 中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2. 老年大学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3. 老年艺术团综合管理规章制度1、中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晚霞艺术团组建于20XX年3月,是以全国中老年艺术团、队及个人组成的群众性艺术团体。
晚霞艺术团的宗旨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丰富、活跃老年人晚年生活;展示中老年人良好的精神面貌与艺术风采;努力成为我国中老年人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为建设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定名为晚霞艺术团。
属公益性艺术团体。
职能是组织、协调、配合晚霞网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条:本团是以全国中老年艺术团队及个人组成的的群众性艺术团体。
各团平时的排练、演出活动均与晚霞艺术团无关。
第三条:晚霞网组织、参与的活动主要以晚霞艺术团的各成员团队为主。
第四条:本团隶属于晚霞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晚霞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二章团员第五条:团队/团员入团条件1、各类中老年艺术团队及具有一定文艺特长的中老年人均可报名加入晚霞艺术团.2、在声乐、舞蹈、器乐、戏剧、曲艺等方面有一定的功底;3、热心艺术事业,具有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4、身体素质较好,有良好的品德和操守,组织纪律性强;5、加入晚霞艺术团要遵守自愿参加、费用自理、责任自负的原则。
6、演出活动前必须事先告知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并由本人及家属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如在演出过程中出现因自身健康原因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与晚霞艺术团无关。
7、凡具备上述条件欲加入艺术团的团队/人员,填写《晚霞艺术团入团申请表》,并在晚霞网社团频道()以团队名称注册用户,上传团队标识、团队简介、活动照片及最新活动信息,团队成员以实名注册后加入该团队。
第六条:团员的权利1.参加晚霞艺术团组织的各项公益性演出活动;2.有权保留原团队名称;3.参加晚霞艺术团召开的会议,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4.有权就改进团、分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与建议;5.对晚霞艺术团的工作有权进行监督;6.有权接受晚霞艺术团的表彰奖励;7.有自愿退团的权利。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参考)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篇一:艺术团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由舞蹈队,合唱队,礼仪队三个队组成。
第二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受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
第三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艺术人才。
编排和整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我校师生的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建筑工程学院的声望。
第四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活动以承办校内重要文艺演出以及校际演出交流活动为主,艺术团团员的活动以排练,演出和展出为主。
第二章团员一、团员选拔制度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二、团员的权利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三、团员的义务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老年艺术团成规章制度
老年艺术团成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老年人的文化娱乐生活,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的艺术修养和文化素质,特制定本成规章制度。
第二条老年艺术团是由一批热爱文艺、热爱生活的老年人组成的群体,团员必须遵守本成规章制度。
第三条老年艺术团的宗旨是推动老年人积极参与文艺活动,提高老年人的艺术修养,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老年艺术团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文学、音乐、舞蹈、戏曲、绘画等艺术形式,开展文艺演出、展览、作品创作和艺术交流等各项活动。
第五条老年艺术团秉承“健康第一、团结友爱、热爱艺术、争创一流”的团队精神,以热情拥抱生活,用心演绎艺术。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老年艺术团设团长一人,副团长若干名,团员若干名,由团长负责管理团队日常活动。
第七条团长由老年艺术团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团员必须遵循团队章程,服从团队安排,不得随意缺席活动。
第九条团队成员应保持热情向上的艺术态度,积极参与团队的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
第十条团长应定期召开团队会议,向团员通报团队工作情况,听取团员建议。
第三章活动规定第十一条老年艺术团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文艺活动,内容涵盖各种艺术形式,如音乐会、舞蹈比赛、书画展览等。
第十二条团员参加文艺演出活动时,应力求精心准备,遵守规定,展现出良好的团队形象。
第十三条团队成员应当互相关爱、互相关心,共同努力,团结协作,共同完成艺术活动。
第十四条团队成员在文艺活动中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准则,不得出现不文明行为。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团队成员在艺术演出中表现突出,获得好评者可获得团队提供的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第十六条团队成员如果在文艺活动中出现过失,演出不佳,未经允许擅自缺席者,将受到团队的批评教育和惩罚。
第十七条团队成员表现优秀、积极参与文艺创作活动者,可被评为团队优秀成员,并获得团队提供的额外奖励。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八条本成规章制度于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由团长提出,并经团队半数以上团员同意通过。
社区老年舞蹈队规章制度
社区老年舞蹈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社区老年人健康快乐的生活,提高老年人身心健康水平,增强社区凝聚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老年舞蹈队是由社区老年人自愿组建的舞蹈团体,旨在通过舞蹈活动强身健体,增进友谊,丰富老年生活。
第三条舞蹈队遵循自愿原则,尊重个人意愿,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舞蹈活动。
第四条舞蹈队成员应爱护集体荣誉,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二章组建与管理第五条舞蹈队的组建由社区妇女委员会组织,成员为社区老年人自愿报名参加。
第六条舞蹈队成员应年满60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参与舞蹈活动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舞蹈队每年举行一次成员会议,选举产生队长及副队长,设立舞蹈指导老师,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年度活动计划。
第八条队长负责全队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开展工作,舞蹈指导老师负责指导舞蹈练习。
第九条舞蹈队成员应遵守队规,服从队长和教练的管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得违反队纪队法。
第十条舞蹈队成员应按规定时参加训练和表演活动,不得私自缺席,如因故不能到场需提前请假。
第十一条舞蹈队成员应遵守纪律,不得在组织活动中制造骚乱,损害集体利益。
第十二条舞蹈队成员在活动中如遇到矛盾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得造成恶劣影响。
第三章活动安排第十三条舞蹈队每周定期举行一次集体练习,时间地点由队长和指导老师确定。
第十四条舞蹈队每月至少参加社区一次公益演出或比赛活动,展示舞蹈成果,活跃社区文化生活。
第十五条舞蹈队可利用社区活动场所进行舞蹈讲座、交流演出等活动,提升队员的舞蹈水平。
第十六条舞蹈队鼓励队员积极参加培训课程,提高舞蹈技能,不断提升团队整体水平。
第十七条舞蹈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集体旅行等文娱活动,增进队员之间的友谊和互动。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八条舞蹈队成员有权参与队伍的管理决策,提出合理建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舞蹈队成员有义务遵守队规队纪,维护队伍形象,尊重队长和教练的管理,服从组织安排。
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范本
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范本二、艺术团在老年大学直接管理下开展工作。
四、艺术团演职人员、应以老年大学学员为基础,适当吸收社会上离、退休、退养人员和其他人员参加,实行入团退团自愿,但入团和退团时必须登记注册。
五、演员必须服从编导组的安排,服从艺术团的统一调配,全体演职人员必须以艺术团的活动为主,演出活动由艺术团统一安排。
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受和安排对外演出活动。
如确需临时参与社会其它演出团体的活动,必须经艺术团的同意。
六、艺术团内部的各艺术队队长由民主推选产生,报艺术团批准。
如需调整,须经艺术团同意。
各艺术队队长在编导组统一安排下带领本队队员开展活动。
八、艺术团的所有服装、道具、乐器,实行统一登记造册、统一管理,不经艺术团同意不得自行购置。
九、老年大学在办好音乐班的基础上,搞好艺术团的培训和演出活动。
十、在活动中心场所内不得从事与老年人无关的其他活动。
十一、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为能正常有序地开展排练,演出活动,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宗旨,在”热爱老树根,维护老树根,服从老树根”的前提下,特制定以下综合管理制度和规定,作为全团共同遵守的规则:一关于加入和退出艺术团的规定:2经本团团委会综合评定合格后,填写“团员登记表”和“健康状况表”,经团长复核批准后,正式成为本艺术团成员。
3凡隐瞒本人曾受到政法部门处理,或涉及黄毒赌违法行为的团员,一经发现,立即劝退离团。
4为保障有持续健康向上地活力,本团团员最高活动截止年龄为75周岁。
到年龄团员即自动离团。
6团员在日常排练中有事要请假,不得迟到,早退,无辜缺勤,多次不参加排练,影响整体排练的,劝其退离团队。
(特殊情况例外)。
7艺术团是提供艺术活动的平台,凡在这一平台制造矛盾纠纷,拉帮结派,影响团团结的都违背了艺术团的初衷。
影响较大地,要劝其退离团队。
8团员有正当理由要退离团队的,应及时批准,并协助办理相关离团手续后离队。
二关于排练及考勤制度规定:1常规排练时间规定:乐队:每周三下午1:30~4:00舞蹈:每周日,三下午:1:30~4:00声乐:每周日下午:1:30~4:002关于采风和假期规定:原则上每年采风一次,时间,地点,日程视实际状况定,但要个人和出勤挂钩。
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
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1晚霞艺术团组建于20XX年3月,是以全国中老年艺术团、队及个人组成的群众性艺术团体。
晚霞艺术团的宗旨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丰富、活跃老年人晚年生活;展示中老年人良好的精神面貌与艺术风采;努力成为我国中老年人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为建设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定名为晚霞艺术团。
属公益性艺术团体。
职能是组织、协调、配合晚霞网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条:本团是以全国中老年艺术团队及个人组成的的群众性艺术团体。
各团平时的排练、演出活动均与晚霞艺术团无关。
第三条:晚霞网组织、参与的活动主要以晚霞艺术团的各成员团队为主。
第四条:本团隶属于晚霞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晚霞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二章团员第五条:团队/团员入团条件1、各类中老年艺术团队及具有一定文艺特长的中老年人均可报名加入晚霞艺术团.2、在声乐、舞蹈、器乐、戏剧、曲艺等方面有一定的功底;3、热心艺术事业,具有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4、身体素质较好,有良好的品德和操守,组织纪律性强;5、加入晚霞艺术团要遵守自愿参加、费用自理、责任自负的原则。
6、演出活动前必须事先告知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并由本人及家属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如在演出过程中出现因自身健康原因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与晚霞艺术团无关。
7、凡具备上述条件欲加入艺术团的团队/人员,填写《晚霞艺术团入团申请表》,并在晚霞网社团频道()以团队名称注册用户,上传团队标识、团队简介、活动照片及最新活动信息,团队成员以实名注册后加入该团队。
第六条:团员的权利1.参加晚霞艺术团组织的各项公益性演出活动;2.有权保留原团队名称;3.参加晚霞艺术团召开的会议,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4.有权就改进团、分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与建议;5.对晚霞艺术团的工作有权进行监督;6.有权接受晚霞艺术团的表彰奖励;7.有自愿退团的权利。
老年民乐艺术团规章制度
老年民乐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老年民乐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由老年人组成的,以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进行民乐演奏、学习和交流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艺术团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条艺术团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艺术团的管理,保障艺术团的健康发展,提高艺术团的活动质量,特制定的行为规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团理会负责艺术团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团理会成员由艺术团成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艺术团设顾问若干名,由有丰富民乐演奏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老艺术家、老师担任,为艺术团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三章活动原则第七条艺术团活动遵循自愿、平等、互助、共享的原则。
第八条艺术团活动以民乐演奏为主,同时开展民乐知识学习、交流、观摩等活动。
第九条艺术团活动内容积极健康,充满正能量,不得传播违法违规信息。
第四章活动制度第十条艺术团活动每周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团长提前通知。
第十一条艺术团成员按时参加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向团长请假。
第十二条艺术团活动地点、时间、内容由团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全体成员。
第十三条艺术团成员应认真练习,不断提高演奏水平,积极参与艺术团组织的各类演出和比赛。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艺术团经费来源包括:会员费、赞助费、演出收入等。
第十五条艺术团经费支出包括:场地租赁费、乐器购置和维修费、活动宣传费等。
第十六条艺术团财务由团长负责管理,设立独立账户,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七条对在艺术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艺术团规章制度、损害艺术团利益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予以除名。
第七章解散和清算第十九条艺术团解散需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
老年曲艺团规章制度
老年曲艺团规章制度
《老年曲艺团规章制度》
一、团队宗旨
老年曲艺团是由一群热爱曲艺的老年人组成的文艺团体,旨在传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曲艺文化,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的艺术修养和生活质量。
二、团队管理
1. 团长负责团队的整体管理和组织,协助团长的副团长在团长缺席时代行职权。
2. 团员需遵守团队管理规定,服从团长和副团长的安排,团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团队的排练和演出活动。
3. 团队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秩序,维护团队的荣誉和形象。
三、排练和演出
1. 团队每周定期进行排练,团员应准时参加排练并做好充分准备。
2. 演出活动由团长和副团长统一安排,团员需服从安排参加演出,并保持良好的表演状态。
3. 团队成员在参加演出时需穿着整齐,表现得体,严禁喧哗和打闹,以确保演出质量。
四、团队活动
团队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如文艺表演、学习交流、康体健身等,团员积极参与并提出有益建议,共同推动团队建设和发展。
五、奖惩制度
1. 团队将定期评选“优秀团员”,对表现突出的团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团队规定的团员,团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降职或开除团籍等处罚。
六、其他规定
1. 团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禁止在团队内外进行有损团队形象的行为。
2. 团员需保护团队财产,如有损坏或遗失需按规定进行赔偿。
3. 团队制度有任何变动需征得团员的意见,并经团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以上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团员需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团队也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规章制度,以促进团队的和谐发展。
高校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高校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中华文化、促进老年人健康生活,加强老年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入高校老年艺术团的成员,包括团员、团长、指导老师等。
第三条高校老年艺术团是个人组织的非盈利性团体,旨在通过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表演形式,提高老年人的文化艺术修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四条所有团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服从团长、指导老师的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高校老年艺术团实行自愿参加原则,任何老年人都可以申请加入团队,但需经过团长审核批准。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高校老年艺术团设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宣传部长等职务。
团长由团员们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选两届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团长对整个团队的日常管理、活动组织、台本排练等事宜负责,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团队文件资料的整理、宣传部长负责各类活动的宣传和组织。
第八条高校老年艺术团设有团员大会和团委会。
团委会由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宣传部长等团队成员组成,是团队的执行机构。
第九条团员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团委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讨论团队活动安排、经费使用、团内事项等。
第十条团长有权对团员进行表演素质和表现水平的考核,批准团员的退团申请。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团员有权享受由团队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如音乐会、戏剧表演、文艺晚会等,并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团员有义务服从团队管理,遵守团队纪律,不得损害团队声誉。
第十三条团员应当尊重团长、指导老师和其他团队成员,维护团队的团结和谐。
第十四条团员应当自觉参加排练、训练,提高自身表演水平,为团队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五条团员有义务保护团队的财产和设备,合理使用和保养各类器材。
第十六条团员对团队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应当积极协助处理,保障团队成员的安全。
第四章活动安排和经费管理第十七条高校老年艺术团定期组织各类文艺活动,要根据团队实际情况和成员意愿,制定活动计划和安排。
老年曲艺团规章制度
老年曲艺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老年人在传承和发展我国曲艺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老年曲艺团的管理,保障团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老年曲艺团是以老年人为主体的曲艺表演团体,宗旨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水平。
第三条老年曲艺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文化立场,积极传递正能量。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老年曲艺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团委会负责团内日常事务管理。
第五条老年曲艺团设立曲艺表演队,并根据团员特长和兴趣,设立相应的曲艺培训班。
第六条老年曲艺团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曲艺素养和表演技能,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七条老年曲艺团活动内容主要包括曲艺表演、曲艺培训、文化交流等。
第八条老年曲艺团定期组织排练,确保表演质量。
团员应当按时参加排练,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团长请假。
第九条老年曲艺团积极参加各类曲艺比赛、演出和交流活动,展示老年曲艺团的风采。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老年曲艺团财务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保证财务透明、合法。
第十一条老年曲艺团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活动收入等。
经费使用主要用于活动组织、设备购置、团员培训等。
第十二条老年曲艺团设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财务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老年曲艺团会员应当具备热爱曲艺、愿意为老年曲艺事业贡献力量的积极性。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参加老年曲艺团活动的权利,有权对团内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会员应当履行遵守老年曲艺团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活动、维护团队声誉的义务。
第六章纪律与处罚第十六条老年曲艺团成员应当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处罚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参加活动、取消会员资格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老年曲艺团所有。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老年舞蹈队最新规章制度
老年舞蹈队最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老年舞蹈队管理,规范队员行为,促进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老年舞蹈队是为广大中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活动的群体,队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老年舞蹈队队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队长负责整个舞蹈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队员的考勤、排练安排等事务。
第五条队员应遵守队规,听从队长的指挥,不得擅自离队。
第五条每周举行一次队员大会,安排队员体育锻炼和舞蹈排练。
第六条队员应保持队形整齐,尊重队长和其他队员,不得有损队伍形象的行为。
第七条队员如有事由不能按时到场,应提前向队长请假。
第八条队员如有违规行为,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勒令离队。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九条队员在排练和演出过程中应遵守舞蹈队纪律,服从指挥。
第十条队员之间要相互关心、互相帮助,不得进行攀比和暴力行为。
第十一条队员在舞蹈队内不得进行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十二条队员在公共场所代表老年舞蹈队参加活动时,应保持良好仪表,言行举止得体。
第四章福利待遇第十三条舞蹈队每年组织一次集体活动,队员可获得一定的补贴。
第十四条队员在舞蹈排练和演出过程中如受伤,老年舞蹈队将负责相应的医疗费用。
第十五条队员在每年底评选出表现优秀的队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老年舞蹈队全体队员共同遵守,如有违反,将会受到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经舞蹈队全体队员讨论通过后生效,由队长负责执行和监督。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老年舞蹈队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老年舞蹈队最新规章制度,希望广大队员认真遵守,共同营造和谐、积极的舞蹈氛围,为老年舞蹈队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老年舞蹈团规章制度
老年舞蹈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老年舞蹈团的活动,提高舞蹈团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老年舞蹈团是一个以舞蹈为主要形式的文体团体,旨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展示老年人的风采,弘扬正能量。
第三条老年舞蹈团的宗旨是:团结协作,自律互助,热爱舞蹈,健康快乐。
第四条舞蹈团全体成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对团内的活动承担责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舞蹈团主要由团长、副团长、干事和普通团员组成。
第六条团长负责全面领导舞蹈团的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七条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替团长处理琐事。
第八条干事负责舞蹈团的日常事务,包括活动的组织、宣传等。
第九条普通团员参与舞蹈团的日常活动,积极参与排练和表演。
第十条舞蹈团成员在退休或离职后,可以成为名誉团员,继续关注舞蹈团的发展。
第三章活动安排第十一条舞蹈团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排练,确保每个节目的质量。
第十二条舞蹈团可以定期举办演出活动,展示团员们的舞蹈成果。
第十三条舞蹈团可以组织团内外的交流活动,与其他文体团体进行交流学习。
第十四条舞蹈团可以参与社区和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十五条团长负责确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并安排团内成员参与。
第四章行为准则第十六条舞蹈团成员应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谦虚礼貌,团结友爱。
第十七条舞蹈团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帮助彼此进步,不得挑拨离间。
第十八条舞蹈团成员在活动中要服从团长和干事的指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舞蹈团成员在表演中要严格遵守规定的节目,不得擅自改动。
第二十条舞蹈团成员在活动中要互相尊重,不得恶语相向,言行不当者将受到批评教育。
第五章违纪处分第二十一条舞蹈团成员如有违反规定或行为不端,将受到如下处分:(一)轻微违规:口头批评;(二)一般违规:书面批评;(三)严重违规:暂停活动资格;(四)其他严重情况:开除舞蹈团成员资格。
第二十二条舞蹈团成员不服处分决定,可以向舞蹈团团长提出申诉,由团长负责处理。
简单的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简单的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条:组织机构1. 老年艺术团设立一个组织委员会,由宣传部长或指定代表担任团长,其他成员由艺术团成员选举产生。
2. 组织委员会负责制定艺术团的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并监督艺术团内部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会员管理1. 艺术团的会员以60岁及以上年龄为限,对会员身份不设地域限制。
2. 加入艺术团的会员必须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由相关领导或组织委员会审核通过才能成为正式会员。
3. 会员享有参加艺术团各项活动、演出及培训的权益,以及参与艺术团内部选举的权利。
第三条:艺术团活动1. 艺术团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演出活动,会员需参加至少80%的活动。
2. 艺术团可以与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进行合作交流,拓宽交流范围,并提升艺术团整体水平。
3. 艺术团每年进行一次例行培训,提高会员的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素养。
第四条:团队建设1. 艺术团鼓励会员相互尊重,团队建设中,不允许有争吵、人身攻击和诋毁他人的情况发生。
2. 艺术团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尊重团队决议,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财务管理1. 艺术团的财务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报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 艺术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和演出收入,经费主要用于团队活动和培训等事项。
第六条:违规处理1. 艺术团会员如发现其他会员违反团队规章制度,应及时向组织委员会或团长反映,由组织委员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2. 会员如有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暂时停权或者开除会籍等处理措施。
以上为简单的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供参考。
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老年曲艺团规章制度
中老年曲艺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老年曲艺团的管理,保障团员的合法权益,丰富中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曲艺艺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团宗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曲艺艺术的传承与发展,为中老年人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展示的平台。
第三条本团性质: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由中老年人组成,以曲艺表演为主,包括相声、快板、评书、京韵大鼓等形式。
第四条本团总部设在北京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分团。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本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负责团内全面工作。
团长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副团长由团长提名,团员大会通过。
第六条本团设顾问团,由曲艺界专家、学者组成,负责为本团提供艺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本团设艺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团员进行艺术创作、排练和演出。
艺术委员会由团长、副团长及部分具有丰富表演经验的老团员组成。
第八条本团设秘书处,负责团内日常事务管理,包括财务管理、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由团长提名,团员大会通过。
第三章团员管理第九条团员条件:年满45周岁,热爱曲艺艺术,具有一定的表演能力,愿意为曲艺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的中老年人。
第十条团员入团:自愿申请,经团长面试合格后,予以吸纳。
第十一条团员权利:1. 有参加本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2.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有对本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4. 有优先参加本团组织的培训、演出和比赛的权利;5. 有退团自由。
第十二条团员义务:1. 遵守本团规章制度,服从团内安排;2. 积极参加团内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表演水平;3. 维护本团合法权益,弘扬曲艺文化;4. 积极宣传本团,扩大本团影响力。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三条本团活动分为日常活动和大型活动两部分。
日常活动主要包括:排练、授课、交流、观摩等。
大型活动主要包括:演出、比赛、讲座、研讨会等。
第十四条活动安排:1. 日常活动由艺术委员会负责组织,确保活动内容的丰富性和专业性;2. 大型活动由秘书处负责策划和实施,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3. 活动安排应充分考虑团员的时间和经济条件,尽量为大家提供便利。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老年人的艺术修养,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充分展示老年人的艺术才华,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团所有会员,具体执行事宜由团委成员负责。
第三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老年人的个体需求,充分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和意见。
第二章入团和退出第四条申请加入本团的老年人应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文化素养。
第五条申请人需进行面试和表演才艺,由团委成员评审通过后方可入团。
第六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主动退出团体:(一)自愿退出;(二)身体或精神状况无法继续参与活动。
第七条本团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会员有权采取纪律处分,包括警告、暂时取消资格以及永久取消资格等。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本团按照选举产生团委进行管理,团委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第九条团委成员分工明确,包括团长、副团长、财务人员、文艺指导等,并负责会议召开、活动策划等工作。
第十条团委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维护老年艺术团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四章活动组织第十一条团委成员按照团员的兴趣和需求,定期组织文艺训练和表演活动。
第十二条团员需参加团委组织的活动,缺席时应提前请假,由团委评估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团员在进行文艺表演时应尽量发挥个人特长和才华,积极参与排练和演出。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团委成员应根据团资金的使用情况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告给全体团员。
第十五条团委成员应按照财务预算进行活动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并及时向团员公示。
第六章社会交往第十六条团员在团体活动与社会交往中应树立良好的形象,维护老年艺术团的声誉。
第十七条团员应相互关心、帮助,形成和谐团队氛围,勿产生争吵、纷争等损害团体利益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老年艺术团团委所有。
第十九条对于本规章制度不明确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需修改或废止,须经全体团委成员过半数以上同意。
老年舞蹈队规章制度范本
老年舞蹈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老年舞蹈队,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队员之间的交流与友谊,提高舞蹈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老年舞蹈队以兴趣爱好为出发点,坚持自愿参加、自主管理、自娱自乐的原则,旨在增进身心健康,传播舞蹈文化,展示老年人风采。
第三条老年舞蹈队活动遵循积极向上、健康快乐、互相尊重、和谐共处的原则,倡导队员之间相互关爱、互相帮助,营造一个温馨、快乐的团队氛围。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老年舞蹈队设队长一名,负责组织、协调队内活动;副队长一名,协助队长工作。
队长、副队长由队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第五条老年舞蹈队设立舞蹈教练,负责队内舞蹈教学和表演指导。
教练由队长聘请,可以根据需要更换。
第六条老年舞蹈队队员应当积极参加队内活动,遵守队内纪律,按时参加训练和表演,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队长请假。
第七条老年舞蹈队活动地点、时间、内容由队长和教练共同确定,并进行通知。
队员有权提出活动建议,经队长和教练同意后予以实施。
第三章活动纪律第八条老年舞蹈队队员应当尊重教练,听从指挥,遵守训练规定,积极参与舞蹈学习。
第九条队员在训练和表演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活动,寻求教练或队长帮助。
第十条队员应当爱护舞蹈队器材,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队员在队内活动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团队形象,遵守社会公德,禁止酒后参加活动。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老年舞蹈队经费来源包括队员缴纳的会费、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老年舞蹈队经费支出包括场地租赁、器材购置、活动费用等,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队员公布。
第十四条队员会费按年度缴纳,会费标准由队长和教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退出和加入第十五条队员有权自愿退出舞蹈队,只需向队长告知即可。
退出后,不再享有队内权益。
第十六条新队员加入舞蹈队,需经队长和教练同意,填写加入申请表,即可成为队员。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经队员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老年舞蹈队所有。
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范本
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范本一、艺术团是群众性的艺术团体,其宗旨是自娱自乐、服务社会、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活动,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实现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要求。
二、艺术团在老年大学直接管理下开展工作。
三、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
副团长协助团长安排艺术团的排练、演出活动,艺术团设编导组、演唱队、舞蹈队、声乐队等。
音乐老师负责艺术团的培训、教练等事项。
四、艺术团演职人员、应以老年大学学员为基础,适当吸收社会上离、退休、退养人员和其他人员参加,实行入团退团自愿,但入团和退团时必须登记注册。
五、演员必须服从编导组的安排,服从艺术团的统一调配,全体演职人员必须以艺术团的活动为主,演出活动由艺术团统一安排。
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受和安排对外演出活动。
如确需临时参与社会其它演出团体的活动,必须经艺术团的同意。
六、艺术团内部的各艺术队队长由民主推选产生,报艺术团批准。
如需调整,须经艺术团同意。
各艺术队队长在编导组统一安排下带领本队队员开展活动。
七、艺术团应着力培养本团的乐器演奏人员,一般不外聘社会上的演奏人员,确需外聘的由艺术团统一安排。
八、艺术团的所有服装、道具、乐器,实行统一登记造册、统一管理,不经艺术团同意不得自行购置。
九、老年大学在办好音乐班的基础上,搞好艺术团的培训和演出活动。
十、在活动中心场所内不得从事与老年人无关的其他活动。
十一、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为能正常有序地开展排练,演出活动,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宗旨,在”热爱老树根,维护老树根,服从老树根”的前提下,特制定以下综合管理制度和规定,作为全团共同遵守的规则:一关于加入和退出艺术团的规定:1凡有一定艺术专长,历来没有违法劣迹,且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保证参加本团排练和演出活动的,中老年退休人员.均可申请加入本团。
2经本团团委会综合评定合格后,填写“团员登记表”和“健康状况表”,经团长复核批准后,正式成为本艺术团成员。
3凡隐瞒本人曾受到政法部门处理,或涉及黄毒赌违法行为的团员,一经发现,立即劝退离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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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718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for the elderly art troup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晚霞艺术团组建于20XX年3月,是以全国中老年艺术团、队及个人组成的群众性艺术团体。
晚霞艺术团的宗旨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丰富、活跃老年人晚年生活;展示中老年人良好的精神面貌与艺术风采;努力成为我国中老年人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为建设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定名为晚霞艺术团。
属公益性艺术团体。
职能是组织、协调、配合晚霞网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条:本团是以全国中老年艺术团队及个人组成的的群众性艺术团体。
各团平时的排练、演出活动均与晚霞艺术团无关。
第三条:晚霞网组织、参与的活动主要以晚霞艺术团的各成员团队为主。
第四条:本团隶属于晚霞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晚霞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二章团员
第五条:团队/团员入团条件
1、各类中老年艺术团队及具有一定文艺特长的中老年人均可报名加入晚霞艺术团.
2、在声乐、舞蹈、器乐、戏剧、曲艺等方面有一定的功底;
3、热心艺术事业,具有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
4、身体素质较好,有良好的品德和操守,组织纪律性强;
5、加入晚霞艺术团要遵守自愿参加、费用自理、责任自负的原则。
6、演出活动前必须事先告知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并由本人及家属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如在演出过程中出现因自身健康原因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与晚霞艺术团无关。
7、凡具备上述条件欲加入艺术团的团队/人员,填写《晚霞艺术团入团申请表》,并在晚霞网社团频道以团队名称注册用户,上传团队标识、团队简介、活动照片及最新活动信
息,团队成员以实名注册后加入该团队。
第六条:团员的权利
1.参加晚霞艺术团组织的各项公益性演出活动;
2.有权保留原团队名称;
3.参加晚霞艺术团召开的会议,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
4.有权就改进团、分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与建议;
5.对晚霞艺术团的工作有权进行监督;
6.有权接受晚霞艺术团的表彰奖励;
7.有自愿退团的权利。
第七条:团员的义务
1.承认和遵守晚霞艺术团团章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能积极参加活动;
2.面向社会、心系艺术团,讲团结、讲奉献、认真参加本团演出活动;
3.关心本团工作、爱护集体荣誉、团结友爱、尊师重教、服从指挥、互帮互学;
4.积极为改进团、分团工作,活跃团、分团活动献计献策;
5.完成本团委托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劝退与取消团员资格
1、凡严重违反本团章程者,经理事会研究可劝其退团;
2、团员在参加演出、比赛和活动时,要讲文明礼貌,并互相监督,不得发生有损艺术团荣誉的言行举止,一经发现,团和分团要在一定范围内提出严肃批评,造成不良影响者取消其团员资格。
第三章本团活动
第九条:活动范围
1.参加重大会议、活动的演出;
2.参加艺术团组织的公益性演出活动;
3.进行各种文化交流演出;
4.其他商业性的演出。
第十条:活动要求
1.凡晚霞艺术团成员参加的活动包括公益活动,无论哪个分团参加,均须冠以晚霞艺术团的名义,即冠晚霞艺术团×××分团名义;
2.参加全国性的大型活动,由晚霞艺术团根据邀请者的
安排,经理事会研究后,决定参加与否;
3.参加社会上的公益性、商业性活动,由晚霞艺术团根据邀请单位的要求,理事会或团长办公会议做出统一安排;并上报晚霞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备案。
4.各成员团、队及个人不得未经晚霞艺术团同意以晚霞网、晚霞艺术团及分团的名义参加社会上的活动,尤其是以获取费用为目的的商业性演出。
第十一条:活动组织
1.凡有重大演出活动,需本团出演节目的,由晚霞艺术团理事会根据组织者要求在各分团调派,各分团在接到理事会分配的演出任务时,要服从理事会安排,并组织团员赶排节目;
2.凡晚霞艺术团组织的大型文艺演出,由总团与各分团协商、衔接在各分团确定节目,并确定节目内容、形式、人数规模,各分团要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推脱,并按总团要求,在时限和质量上予以保证。
3.本团实行各分团人才资源共享。
如合唱分团团员可以参加歌舞团的演出,歌舞等其他团队中的声乐人才也可参加
合唱团的演出,在受总团调配和各分团相互协商这方面人才参与演出时各分团要给予支持,各分团要积极配合,不能以任何借口推托和拒绝。
4.各个艺术团队在接到排练任务后,一定要保质保量达到演出效果.如未能达到,艺术团保留外请其它团队演出的权利。
第四章组织
第十二条:本团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兼正团长1人,副团长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艺术指导1人。
建立晚霞艺术团理事会,理事由正副团长、正副秘书长和艺术指导及各团团长或负责人组成。
各团团长或负责人自加入晚霞艺术团起自动成为晚霞艺术团理事。
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本团重大事务必须经团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晚霞艺术团理事会成员
理事长:许宜猛副理事长兼团长:袁少海常务副团长:白锁地常务副团长:乔鸣麟
常务副团长:武英秘书长:罗大群副秘书长:王兰平艺术指导:李文瑞
理事:晚霞艺术团各团长
理事长职责:拟定艺术团工作计划、主持理事会会议、负责统筹、组织各种活动,并宣传晚霞艺术团各成员单位,负责晚霞艺术团的经济工作。
副理事长兼团长职责:负责艺术团全面工作,宏观把握团里的排演剧目,调动各团员积极性,协调团内外有关事宜,主管团内事务及发展成员工作。
常务副团长职责:协助团长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艺术团在承担演出任务时对外联络,落实关于场地、资金、交通、就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秘书长职责:协助团长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及联络工作,艺术活动策划,开拓艺术活动空间
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工作,活动交流、外出演出表现形式。
艺术指导:组织节目编排,负责协调各团员演出时艺术形式的表现,对各成员团队进行艺术指导。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团理事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修改、补充,由团务理事会讨论并提请团员大会通过。
第十六条:晚霞艺术团理事会任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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