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教育局部门职责登记表
教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教师工作科(盟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全盟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全盟学校的编制配备情况。
负责全盟各级各类教师、校长、行政干部的培训、表彰奖励、职称评聘、教师补充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育名师等评审工作。
规划并指导全盟中小学教师队伍和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负责教师教育标准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盟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岗位聘用和教师建设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和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工作;负责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及所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出国(境)团组的申报。
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盟汉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承办盟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拟订全盟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学校布局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设置标准;拟订直属学校基本建设计划;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化建设和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管理工作。
负责校舍安全档案及信息系统建设。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拔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教育专款经费、教育赠款、教育贷款、教育收费、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工作。
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指导全盟基础教育、民族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和扫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法制、劳动、共青团、少先队和校外教育;规范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技术、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和招生考试工作。
教育局内部门职责与工作分工
教育局内部门职责与工作分工一、绪论教育局作为地方教育事务的管理机构,内部分设多个部门,各个部门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育局内部门的职责与工作分工,旨在全面展示教育局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
二、教育政策研究部门1. 职责:教育政策研究部门负责对教育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分析和评估制定的教育政策的实施效果,为教育局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工作分工:(1)收集和整理国内外教育政策文件,进行研究和解读,为教育局内部了解和把握教育政策动态提供参考。
(2)评估和分析教育政策的实施效果,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3)组织召开教育政策研讨会议,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与,共同研究和探讨教育改革政策。
三、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部门1. 职责: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部门负责对学校教育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同时,推动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 工作分工:(1)制定并实施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选取代表性样本进行监测和评估。
(2)分析监测数据,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确保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
(3)协助学校开展自评与互评工作,促进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经验的共享与互补。
四、教师培训与发展部门1. 职责:教师培训与发展部门负责教师的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资源整合,并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与成长。
2. 工作分工:(1)研究国内外先进的师资培养模式,制定适应本地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培训计划。
(2)组织和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建立教师成长档案,跟踪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和成果,并定期评估教师的专业发展。
五、学生综合管理部门1. 职责:学生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学籍管理、学生评价、学生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2. 工作分工:(1)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监督学生的入学、转学、调班等事务。
(2)组织开展学生评价工作,制定学生成长规划,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3)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协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确保他们能够平稳地完成学业。
教育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
教育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教育局是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教育事务的行政部门。
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政策制定:教育局负责制定和完善教育政策,包括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教育方案和教育法规等,推进教育和发展。
2.教育投入与管理:教育局负责确定教育经费投入计划,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并进行严密的财务管理。
此外,教育局还要进行教育资源配置和管理,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3.学校管理与评估:教育局负责对学校进行管理和监督,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育局还要组织开展学校评估工作,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为学校改进提供指导和支持。
4.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局负责统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包括制定培养计划、招聘政策和职称评审制度等。
同时,教育局还要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进修,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6.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局负责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推动教育教学。
7.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教育局负责推动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学生和教师的海外交流和留学项目,推动本地教育与国外教育机构的合作。
8.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教育局负责推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制定相应政策和规划,确保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质量和公平。
9.教育研究与信息发布: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教育研究工作,对教育政策和教育教学进行研究分析。
同时,教育局还要负责教育信息的发布和宣传,向社会公众传达教育政策和教育发展动态。
10.社会协同与合作:教育局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协同合作,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以上是教育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
教育局作为教育事务的主管部门,发挥着重要的统筹、协调和监督作用,旨在促进教育与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
教育局人员职责分工一览
教育局人员职责分工一览
姓名
部门
职务
分工
宋恩辰
教育局
局长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刘益国
教育局
副局长
分管职社科,基教科,负责统筹全区学校财务工作,担任教育工会领导。
王秀梅
教育局
副局长
分管综合科、教研室;负责教育局内部财务工作、小学语文教研工作。
综合科
科长
主持综合科全面工作。
韩红兵
基教科
科长
主持基教科全面工作,主抓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协调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负责招生、学籍管理、校本课程建设工作。
赵士勇
职社科
科长
主持职社科全面工作,主抓职业教育、信访、技术装备、基建和学生资助等工作。
陈廷喜
督导室教研室
主任
副主任
主持督导室、教研室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负责中学政治教研工作。
2.有关会务安排,由综合科制作联系方式及流程。涉及各科室的会议自行联络安排。
2017年9月15日
郭红杰
教研室体卫艺教
副主任
协助教研室主任开展工作,主抓体卫艺工作;负责中小学音体美教研工作,负责教育工会、妇联工作。
刘彤
综合科教研室
教研员
协助综合科长工作,负责计划、新闻、干部、党建、群团、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中学语文教研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对接区党群部相关工作。
胡维艳
综合科教研室
教研员
协助综合科长工作,负责统计、文电、档案、人事等工作;负责小学英语、品德、综合实践活动教研工作;对接市教育局办公室、区党政办相关工作。
教育局各股(室)职责
人事股:一、依法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二、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职工人事编制、档案管理、考核聘用、调配交流、招聘录用、师德教育、继续培训、评先评优等工作。三、负责本系统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及校长岗位培训工作。四、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考核评估、职务晋升及聘任手续的办理。五、负责本系统在职教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工资审批。六、掌握在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人才交流信息,妥善保管好大中专毕业生的个人档案及有关资料。七、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教育系统干部的统计资料和报表,为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监察室: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推进教育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二、协助局纪委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按时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付的任务。三、依法履行对机关事务的监督职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公平办事制度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四、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信访调查工作,畅通民意渠道。五、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办案程序,坚持“以纪量罚、惩防并举”的办案原则。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维护纪检监察工作的形象和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教育机构职责分工明细表
教育机构职责分工明细表1. 职责概述此文档旨在明确教育机构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明确清晰,以提高教育机构的管理效率和运营质量。
2. 教务部门2.1 教学计划制定- 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优化和调整。
- 监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必要的改进和调整建议。
2.2 师资队伍管理- 负责招聘、选拔、培训和管理教师队伍。
- 确保教师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并及时进行绩效评估和激励措施。
2.3 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 研究和制定适合教育机构特点和发展需要的课程设置方案。
- 评估并选择符合教学要求的教材,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2.4 教学质量监控- 确保教学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提供教学评估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3. 行政部门3.1 人事管理- 负责招聘、薪资福利、绩效考核和人事合同管理等工作。
- 维护员工档案,确保人事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3.2 财务管理- 负责教育机构的日常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
- 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并负责税务申报等事务。
3.3 合规管理- 监督教育机构的合规操作和法律遵循。
- 定期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合规要求的落实。
3.4 后勤保障- 负责教育机构的设施维护、采购管理和后勤支持。
- 确保教育机构的日常运营顺利进行。
4. 市场推广部门4.1 市场调研和分析- 进行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为机构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 监测市场变化和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市场推广策略。
4.2 品牌建设和推广- 负责教育机构品牌建设工作,打造机构形象和口碑。
- 制定并执行市场推广策略,提高机构知名度和影响力。
4.3 学生招生和咨询- 开展学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
- 提供学生咨询和服务,解答学生和家长的疑问和需求。
4.4 外部合作与市场合作- 寻求与外部机构和企业的合作机会,拓展市场渠道。
- 策划并组织市场推广活动,增加合作伙伴和客户资源。
市教育局责任事项登记表
市教育局责任事项登记表1 / 132 / 133 / 134 / 13表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表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5 / 13市教育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6 / 13(一)对经审批后的民办学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二、监督检查内容对审批后民办学校是否依照审批要求开展教学情况进行回访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遵纪守法。
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重点检查办学资质、校名规范、保障教职工权益的情况。
(二)办学条件。
办学场地、设施是否符合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安全要求;是否全面落实安稳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经费投入,配齐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定期进行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
重点检查租房协议、场地安全及相关预案、教职工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情况。
(三)学校章程。
章程完善及按照章程开展培训活动情况。
重点检查决策机构组成人员,重大决策及变更的审议,校长履职情况。
(四)内部管理。
内部机构的设置,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及效能发挥情况。
重点检查董(理)事会决策机构、校领导行政机构建设情况。
(五)财务状况。
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收费项目许可,收费支出、资金使用,财务机构、人员、会计制度,报表编制,年度审计情况。
重点检查缴纳风险保证金情况,有无随意抽逃、挪用资金,有无跨期收费、收取和变相收取教育储备金,使用发票,现金流动,收费备案及公示情况。
(六)教学质量。
招生宣传、专业设置、学籍管理及教学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招生简章广告,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家长、社会认可度。
(七)项目变动。
办学许可证及法人登记证等核定项目、变动情况。
重点检查法人代表,决策机构,校名,办学地址等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玉林市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建设教育事业暂行办法》精神,在每年月底前,对所审批的学校进行年度检查,通过成立专家组、审阅书面材料、现场汇报并察看、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
市教育局各处室岗位职责
市教育局各处室岗位职责(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起草重要文稿、文件;负责文件电报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市委教工委和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重要调研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重大工作任务的督办;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机要、档案、外事、保密、保卫、民调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管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法治宣传、培训,受理教育行政申诉,承办教育行政复议案件,参与组织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治教工作;协调与兄弟市教育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二)政治处(德育办公室、人事处)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群团工作;指导协调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指导大中专院校和负责局直中小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部管学校(单位)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任免等工作;负责保管干部档案、接转党组织关系、党员统计、党费收缴等党的事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及全市中小学综合性评估表彰;负责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改派工作和全市各类教师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扶贫支教的协调管理工作。
(三)师资处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督查和落实工作。
综合管理全市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制订全市中师招生计划;负责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在职教师的学历教育工作;承担中小学教师的技术职务评审和教师资格的培训工作。
教师部门岗位职责与评价表
教师部门岗位职责与评价表岗位职责一、教师1.负责课堂教学工作,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2.积极践行素质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3.组织、参与或指导集体备课和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积极推动班级建设,建设和谐、团结、文明的班集体,加强班级管理。
5.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支持学校各项工作。
二、班主任1.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关心、关注学生的学业和生活,提供帮助和支持。
3.组织、参与或指导班务工作,如班级活动、家长会等。
4.维护班级秩序和安全,及时处理学生纠纷和问题。
5.协调家校关系,与家长保持联系,做好学生家庭教育工作。
三、教研组长1.负责教研组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教研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指导教师进行教学研究,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提高。
3.组织教育教学教科研活动,开展课程建设和教研讲座等。
4.维护教研组内部合作和协调,促进教研成果的交流和分享。
5.提出教研组工作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
岗位评价一、教师1.教学水平能够满足教育教学计划要求,教学态度认真负责。
2.积极践行素质教育,关注和尊重学生,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3.组织、参与或指导集体备课和科研活动,积极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积极推动班级建设,班级管理有序,班级氛围和谐。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班主任1.班级管理有序,班级安全稳定。
2.对学生关心、关注,学生积极向上,个性全面发展。
3.能够组织和开展各种班级活动和家长会等工作,维护良好的家校关系。
4.有效协调和处理班级内部矛盾和问题,维护良好的班级秩序。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教研组长1.教研组工作组织和协调能力强,教研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有效。
2.对教育教学研究理论与实践深入,能够指导教师进行科学的专业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3.能够开展教育教学教科研活动,促进课程建设和教研讲座等。
教育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
教育局主要工作职责分工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研究确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
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等工作。
指导、推动各类教育的图书资料和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四、指导和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
管理教育科研成果和经验与外地区的交流推广工作。
五、组织参与全市高考、中考及录取工作。
参与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其它考试工作。
六、统筹规划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工作。
主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职务评聘工作。
参与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工作。
七、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干部。
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负责本系统内老干部管理及关工委工作。
八、指导初中后、高中后,大学后继续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十、检查和监督乡镇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规的情况。
十一、搞好全市教育管理情报、统计、信息反馈工作,负责指导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招选工作及双向选择工作。
教育局党委职责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干部群众,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研究确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
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等工作。
四、统筹规划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工作。
五、领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辖区内各级教育行政机构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衡水市教育局部门职责登记表
衡水市教育局部门职责登记表衡水市教育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衡水市教育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一、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一、监督检查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二、监督检查内容(一)消防安全。
以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二)交通安全。
以校车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三)食品安全。
以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四)自然灾害防范。
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
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六)校园治安。
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七)集体活动安全。
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夏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事故查处情况。
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检查,着重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九)其他。
教体局行政责任清单登记表
教体局行政责任清单登记表序号责任事项名称是否存在职能交叉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职称评聘教师考核教师培训办理信访教师退休、辞职、辞退教师休假、工资福利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教育科研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初中毕业证验印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活动中心、民办教育机构教育教案管理、评估和表彰奖励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各镇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政)是督促学校(园)规范办学(督学)是评估监测学校(园)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是编制教育系统校舍建设规划制定学校、幼儿园建设方案,争取中省项目资金配合学校搞好项目建设工作,管好项目资金审核学校学生人数,上报财政局下拨公用经费负责教育系统年报统计工作,及时汇总、上报招生考试考生资格审查是招生考试考务是管理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教案仪器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上好信息技术课负责教育系统新闻图片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网站维护,信息收集及发布工作负责摄像、摄影等新闻宣传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是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按规定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对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的信息进行审核、存储、统计、分析、上报、维护、监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初审办理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是负责各类贫困学生资助是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体育竞赛训练工作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全市综合性运动会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是标准加强体育公共化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体育产业健康是持续发展。
教育体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教育体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一、教育体育局:⒈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宣传、保密、保卫、督办、会议组织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政策调研工作。
⒉政工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干部人事、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职称评审、劳动工资、档案、离退休、计划生育、工会、妇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⒊计划财务科: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有关学校的设置、撤销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参与制订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投资、教育经费管理和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管理局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事业费、专项经费和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⒋基础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重点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参与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和校(园)长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工作,管理、指导全市特殊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拟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规划指导有关的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统筹管理并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制订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性教学文件,规划,协调并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参与研究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6、安全管理科:贯彻执行安全工作法规,拟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及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中小学校舍改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学校整改安全隐患;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整理及安全信息报告、发布工作;指导中小学舍改造工作。
教育局内设机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教育局内设机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局机关政务及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局办公会、全局综合性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筹备、会议通知的下发及局办公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值班、防汛、公务接待、局印章管理使用、车辆管理、食堂管理、办公用品供应、办公设施管理维护、报刊分发、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保密等工作。
宣传信息科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教育宣传、教育信息工作,联系沟通宣传机构和新闻媒体,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教育重点工作信息,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教育信息工作;负责领导讲话和向上级呈报文稿的审核把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其它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教育重要决策和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稿件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协助做好网站的运行、维护工作;牵头做好教育系统网络舆情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协调做好负面网络舆情的回应和处置工作;负责外来公文、信函的登记、拟办、流转、归档和局机关公文的编号、制发、存档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报党刊征订等党建和日常党务工作。
人事科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参与高级中学和职业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负责机关和全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机构编制、教师调配、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工作;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录用工作;负责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文书、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机关人员和学校教职工退休审批手续;负责机关并指导镇街所属及市直学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做好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基教科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抓好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做好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负责普通高中、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统筹普通中小学学生、班集体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课程设置及教材征订工作;协助勤俭办做好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规范办学行为,配合抓好乱办班行为的查处工作,抓好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控制义务教育段学生辍学。
教育局及各股室职责
教育局、体育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委,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指示,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2、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工作;规划、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督促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实施,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工作,并对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实施评估。
3、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会同县有关部门编制并负责实施城乡各类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和改革规划、年度计划及招生计划,负责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总结和推广教育发展和改革经验。
4、负责组织实施本县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在我县的招生考试;参与拟定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排指导意见。
5、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6、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校务公开;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
7、对全县教育事业和体育事业费进行宏观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经费预决算;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省、市、县内外教育援助、拨款、教育贷款等;负责系统内各级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情况和拟定教育基建投资计划。
8、督促、评估乡(镇)村教育体育工作,对全县乡、镇中心各类学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9、负责全县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长管理工作。
教育系统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教育系统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措施和发展规划,拟定全区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综合管理全区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导意见。
3、统筹管理教育经费、教育拨款及教育基础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教师奖励工作;负责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管理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中小学领导干部。
6、研究制定中小学招生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
负责小学、初中的学籍管理。
7、组织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工程,指导中小学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工作、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8、组织指导全区中考、高考、成人自学考试和研究生考务工作。
9、制定并落实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
10、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区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研究制定教学质量检测和评估体系。
负责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和电化教育工作。
11、承担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12、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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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科
负责厅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社政科
负责市直学校章程核准工作
社政科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社政科
负责教育类学术团体设立、年检、终止和变更事项的前置审查工作
社政科
负责是指民办中等学历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和变更的审批及年检等日常管理工作
社政科
承办国内外对教育的赠款、捐款工作;
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提出临时授权由市级教育部门提出分配意见的中央、省下达的教育专项资金初步使用计划;审核市直属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有关财务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的协调工作;核算教育成本,按照物价审批权限提出有关教育收费标准;
职成科
组织贯彻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实施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职成科
负责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研究与竞赛活动
职成科
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承担继续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
职成科
7
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
教育督导室
指导所辖县市区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教育督导室
对所辖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教育督导室
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教育督导室
6
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地方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组织协调市直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
教育工委组干科
10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
办公室(思政体卫安)
组织协调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办公室(思政体卫安)
协调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室(思政体卫安)
3
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市属中等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负责直属学校的基建管理
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计财科(发展规划)
市属中等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
计财科(发展规划)
负责直属学校的基建管理
计财科(发展规划)
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
计财科(发展规划)
4
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基础教育教学文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规定的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学用书、教辅用书的使用;拟订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的有关政策;指导、协调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和图书、仪器等装备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发放。
教育局部门职责登记表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
备注
1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并拟订有关政策;起草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办公室、计财科(发展规划)
起草地方教育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办公室、社政科
2
承办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事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指导学术团体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规划、指导高校党建、统战工作
教育工委组干科
负责市直科级学校和单位班子及成员的考察、任免、报备等事宜
教育工委组干科
管理直属科级学校(单位)发展党员的审批及党员转正工作
教育工委组干科
指导和监督直属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教育工委组干科
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初级专业政工职务评审工作
教育工委组干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基础教育科
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发放;
基础教育科
5
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对所辖县市区政府和中等及以下学校贯彻国家、省、是有关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向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拟订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
基础教育科
指导国家、省规定的基础教育学校的教学用书、教辅用书的使用;
基础教育科
拟订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有关政策;
基础教育科
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和图书、仪器等装备工作;
基பைடு நூலகம்教育科
拟订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基础教育科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宏观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协调大中学生参加省内的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9
指导市直学校的党建、统战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市教育工委领导下负责直属科级学校和单位班子及成员考察、任免、报备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直属科级学校(单位)发展党员的审批及党员转正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维护稳定的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初级专业政工职务评审工作
计财科
负责有关财务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的协调工作;
计财科
审核市直属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
计财科
核算教育成本,按照物价审批权限提出有关教育收费标准;
计财科
8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以及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承担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统筹规划和协调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
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
计财科
负责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计财科
承办国内外对教育的赠款、捐款工作;
计财科
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计财科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政策、规定;
计财科
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
计财科
提出临时授权由市级教育部门提出分配意见的中央、省下达的教育专项资金初步使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