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交残保金的常见问题
残保金申报会计实务操作手册
"残保金〃,包括残保金的征缴范围,计算,申报及相关优惠。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残保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人员。
1新成立企业是否需要缴纳残保金?残保金是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30)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企业为了避免缴纳残保金,在公司安排残疾人员,但工资只是象征性地发放,是否符合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3.残保金缴纳额计算公式:保障金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产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问题,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级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注意,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填写应参照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104项"从业人数〃填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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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有效证明,会 计报告等向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 最高限额不得超过 1 年的应缴额,缓缴保 障金不得超过 6 个月。
现有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制度主 要是从总金额上进行监督统筹,而针对具 体情况,哪些应该是属于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的使用范畴,哪些不是,并没有明文规 定,这就造成了相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时候 会遇到各种困难,也会造成残疾人就业保 障金的预算比较混乱,一些不该使用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的项目却使用了,一些应该 使用的项目反倒没有被批准使用,这不利 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事业的发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帐务处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帐务处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一项专项资金。
对于企业来说,正确处理残保金的帐务是财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残保金的计算残保金的计算通常基于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以及当地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等因素。
计算公式一般为:残保金应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当地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例如,某企业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为 100 人,当地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为 15%,该企业上年度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为 1 人,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8 万元。
则残保金应缴纳额=(100 × 15% 1)× 80000 =(15 1)× 80000 = 40000 元。
二、残保金的计提企业应当在每年的财务核算中,根据计算出的残保金应缴纳额进行计提。
计提时,应将残保金作为一项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通常为: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贷: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需要注意的是,计提的时间应当与企业的会计核算周期相一致,以确保费用的准确核算。
三、残保金的缴纳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缴纳残保金。
缴纳时,冲减之前计提的其他应付款。
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贷:银行存款四、残保金的减免在一些情况下,企业可能符合残保金的减免政策。
例如,新成立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免征残保金;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残保金等。
当企业享受减免时,应当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计提的残保金进行调整。
如果是免征,冲回之前计提的费用;如果是减征,按照减征后的金额缴纳,并相应调整计提的费用。
五、残保金的财务报表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残保金余额。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你账务处理对了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你账务处理对了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你账务处理对了吗? 2016年度我公司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 56 000元,如何做账? 错误处理 1: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56 000 贷:银行存款 56 000 错误处理 2: 借:应交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6 000 贷:银行存款 56 000 错误处理 3: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56 000 贷:银行存款 56 000 错误处理 4:
借:营业外支出--残保金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正确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残保金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56 000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56 000 (2)缴纳残保金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56 000 贷:银行存款 56 000 (3)若逾期缴纳产生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120 贷:银行存款 120 关于残保金的最新政策: (1)财税〔2017〕18号从今年 4 月 1 日起执行,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免征范围.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知识问答
三、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知识问答1.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一项政府性基金,是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缴纳的用于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按照年度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差额人数与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之积计算。
按照规定比例计算安排残疾人不足1人的单位可免于接受残疾人,但应按规定比例差额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哪些法律依据?答:(1)《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安排残疾人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一点五的单位,按照本年度差额人数和所在县(市、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应制定下年度录用残疾人计划;按职工比例计算安排不到一人的单位可免于接受残疾人,但应按规定比例差额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如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答:(1)中央、省属单位、外省市驻晋单位以及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由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征收;(2)地、市所属单位和企业,由各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征收;(3)县(市、区)所属单位、企业(含个体)及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由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征收;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入包括哪些方面?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入包括:(1)按规定对达不到就业比例的部门,单位收取的“保障金”;(2)“保障金”的存款利息收入;(3)“保障金”有偿使用取得的占用费收入;(4)滞纳金收入及其他收入。
5.依法应缴纳残保金的有哪些单位?答: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含中央、省属、外地驻市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规定征收标准缴纳残保金。
会计经验:交残保金的常见问题
交残保金的常见问题本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期限不剩几天了,没有进行申报缴款的企业抓紧时间进行申报缴款,小编为您梳理了征缴过程中企业经常咨询的热点问题,一定要看哦!1、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答:2016年的申报缴纳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纳地点答:用人单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保障金的申报缴纳地点应当与用人单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地点相同。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纳方式答: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
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其他税费的缴款方式一致。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门申报需提交的资料答: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标准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保障金。
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
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企业残保金实务与账务处理
企业残保金及账务处理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二、用人单位为什么要缴纳保障金?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问题是社会问题,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缴纳保障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是让用人单位平等地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
收费不是目的,目的是引导、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有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三、保障金的主要用途是什么?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四、残保金的征收对象范围包括哪些?各地政策不同,一般含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五、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哪些残疾人?《残疾人就业条例》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六、用人单位可以不交残保金吗?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在办理年审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用人单位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以及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保障金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减缴数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已办理歇业手续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免缴保障金。
会计实务:缴纳残保金如何做会计处理?残保金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缴纳残保金如何做会计处理?残保金会计分录是怎样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下面来学习一下关于残保金的一些会计处理。
缴纳残保金会计分录1、如果已经计提了,在实际交纳时,做分录借:其他应交款贷:银行存款2、如果没有计提,在实际交纳时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银行存款残保金的计提分录1、计提时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其他应交款2、实际交纳时:借:其他应交款贷:银行存款缴纳残保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一、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三、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当然实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也可以上用“应交税费”会计科目取代“其他应交款”科目。
残保金计入哪个会计科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为“残疾人保障金”或“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残疾人保障金会计科目【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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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金会计科目【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过“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 算,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规 定,纳税人根据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 业保障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 保障余”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 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 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 ──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病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 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பைடு நூலகம்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三、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 “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 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如果公司没有录用残疾人的,必须缴纳工资总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者:许静来源:《中国外资·下半月》2012年第12期摘要:我国的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发展迅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管理的工作也正在积极的开张,但是也暴露出许多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
这些问题阻碍了国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工作的开展,也影响了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的开展。
本文主要针对国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结合作者的实践经验提出几点可行的建议,并且希望财务管理人员在这个方面也多加进步。
希望为解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可取的依据关键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问题措施前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鼓励各企业和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重要举措,是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保障的重要措施。
重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工作,对于残疾人就业工作意义重大。
虽然国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工作已经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发展势头也比较良好,但是不能够忽视管理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
及时、合理的解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是建立社会大众对政府管理恩呢管理的信任基础,也是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顺利施行的坚实后盾。
在这个方面,对于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也有了很好的要求。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管理的重要性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是针对于帮助国内的残疾人就业为目的的资金。
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了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缴纳的条件及数额。
当时,在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尤其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影响了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的开展。
合理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主要用途是为:残疾人再就业提供培训的资金;鼓励遵照相关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和单位;自主残疾人自主创业;残疾人就业管理部门的正常经费开支;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保障;以及残疾人贫困人员的救济不贴等。
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缴纳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缴纳存在的困难及建议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缴纳存在的困难及建议引言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群体在意外事故中的权益而设立的一项重要保险制度。
然而,在实际的保险缴纳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困难提出建议,以期改善现状。
困难一:信息获取困难•缺乏相关政策宣传,导致残疾人群体对保险缴纳的了解不足。
•保险公司的官方渠道缺乏残疾人友好型的信息获取方式,如无障碍网站、易读版宣传材料等。
建议一:加强宣传和信息发布•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残疾人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传播相关政策。
•保险公司应建立友好型的信息发布渠道,如建设易读版网站、提供语音提示等,以便残疾人群体获得最新的保险信息。
困难二:经济负担重•残疾人群体普遍收入较低,保险费用较高,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特殊健康状况使得残疾人在审批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保费。
建议二:政府减免保费和增加补贴•政府应建立相应的减免机制,降低残疾人支付保费的压力。
•同时,政府也应提供一定的保险费用补贴,帮助残疾人群体更好地享受保险权益。
困难三:理赔流程繁琐•理赔申请材料要求繁多,残疾人群体办理起来存在一定困难。
•部分保险公司对于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的审批速度较慢,给残疾人群体带来了不必要的等待。
建议三:简化理赔流程和提高办理效率•保险公司应简化残疾人保险理赔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供便利的办理方式。
•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加强内部流程管理,提高残疾人保险理赔的审批速度,减少残疾人群体的等待时间。
结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残疾人群体的保障至关重要。
然而,在保险缴纳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
通过加强宣传和信息发布、政府减免保费和增加补贴、简化理赔流程和提高办理效率等措施,我们有望改善当前的状况,让残疾人群体能够更好地享受保险的权益。
困难四:保险条款不明确•部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条款不明确,容易给保险理赔带来困扰。
•残疾人群体对于保险条款的理解可能存在困难,导致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残疾人保障金的发放问题解答
残疾人保障金的发放问题解答残疾人保障金是为了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困难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各地方政府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和程序来确保残疾人保障金的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对残疾人保障金的发放问题进行解答,以帮助需要了解相关信息的人们更好地享受到这项社会福利。
一、申请条件残疾人保障金的发放是根据残疾人的身体状况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 残疾等级:残疾人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评定,被认定为一定等级的残疾。
通常有一级至四级的等级划分,等级越高,享受的保障金金额也越高。
2. 收入状况:残疾人的收入状况是申请保障金的另一个重要考核因素。
通常来说,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保障金。
二、申请流程残疾人保障金的申请申报流程会因地区而有所不同,但总体上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材料:在申请前,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等。
确保材料的齐全和准确,有助于加快办理过程。
2. 填写申请表:根据当地社会保障局或残联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
3. 提交申请: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一同提交给当地社会保障局或残联。
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到办理窗口递交申请。
4. 审核和评估:社会保障局或残联会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包括残疾等级评定和收入核查等。
5. 发放决定:审核和评估结束后,社会保障局或残联会根据评估结果做出发放决定。
若符合条件,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将保障金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
三、常见问题解答1. 发放时间:残疾人保障金的发放时间因地区而异,一般为每个季度或每半年发放一次。
确切的发放时间可以咨询当地社会保障局或残联。
2. 发放金额:残疾人保障金的发放金额根据残疾等级和家庭收入情况而定,等级越高、收入越低,发放的金额越高。
确切的金额可以咨询当地社会保障局或残联。
3. 续领办理:一般情况下,保障金的发放是需要进行续领办理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征收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析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征收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析第一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征收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征收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析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开展。
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为残疾人就业保障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征收、使用和管理等方面逐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也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亟需解决。
一、征收范围存在较大真空自1995年起,杭州市根据省政府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开始征收保障金,总的来说征收工作比较困难。
根据统计局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处提供的资料反映,2002年度全市机关及企事业法人单位共计71540家,其中已缴纳保障金的单位为20907家,实际缴纳保障金的单位仅占应缴纳单位数的29.22%。
除部分县(市)、区的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由各地地税局或当地税务师事务所代征的收缴率较高外,其余各县(市)、区和杭州市本级的征收率都明显偏低。
以2002年为例,上述未由地方地税部门代征的地区年末在职人数为63.64万人(其中市本级在职51.28万人),以2002年杭州市本级已缴纳保障金的在职人员平均数68.476元测算,共可征收保障金4357.8万元,实际征收了1749.9万元,征收率仅为40.16%。
某区2002年度机关事业团体为250家,各类企业6453家,企业从业人员51882名,但只有39家单位缴纳了保障金,实际收缴的比例为0.58%,数量相差悬殊。
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缴纳存在的困难及建议(一)
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缴纳存在的困难及建议(一)
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缴纳的困难及建议
困难
1.保费高昂:由于残疾人的意外伤害风险较高,保险公司通常会对
保费设定较高的要求,给残疾人造成经济负担。
2.保障范围有限:部分意外伤害保险针对残疾人的保障范围较窄,
无法全面覆盖残疾人的需求。
3.理赔繁琐:残疾人在意外伤害发生后,需要面对繁琐的理赔流程,
增加了保险获得赔偿的难度。
建议
1.建立政府支持基金: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为残疾人提供一
定的保费补贴,减轻负担。
2.拓宽保障范围:保险公司应该对残疾人的保障范围进行扩大,涵
盖更多的意外伤害后果,并提供不同等级的保障选择。
3.简化理赔流程:保险公司应该简化残疾人的理赔流程,提供更便
捷的理赔服务。
可以通过引入在线申请和自助办理等方式,减少
繁琐的环节。
小结
残疾人在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时面临保费高昂、保障范围有限和理赔繁琐等困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议政府设立支持基金、保险公司拓宽保障范围以及简化理赔流程,以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合适的保障,并在意外伤害发生时得到相应的赔偿。
残保金征收存在的问题
残保金征收存在的问题摘要:残疾人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亨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
为保障残疾人就业,我国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比例的用人单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笔者以重庆市荣昌县为例,发现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过程中存在社会认识有误区、征收法规政策不完善、征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就进一步完善残保金征收试提出几点建议,以供相关部门参考。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问题;建议一、前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是党和国家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对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残疾人采取的特别扶助措施。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有法定义务预留岗位保障,《残疾残疾人就业权利的实现。
对不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人就业条例》规定。
残疾人就业保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是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政府性基金,是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有困难或无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
残保金制度自确立以来,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此,笔者以重庆市荣昌县为例,对残保金征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就进一步完善残保金征收工作提出几点可行的建议,希望能为残保金征收管理提供可取的依据。
二、荣昌县残保金征收总体情况重庆市荣昌县现有户籍人口84.74万人,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县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11245名,全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31人。
为了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荣昌县》、《重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依据《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全县未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征收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常见问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常见问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常见问题1、外籍残疾人、外省市残疾人可否计入安置比例?答: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用于保障我国残疾人就业权益的一项国家政策,国外残疾人在保障机制和评残标准等众多方面同我国存在着巨大差异,因此外籍残疾人不能计入安置比例。
而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的规定,也已明确了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问题,所以用人单位在依法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将已安置的外省市残疾人计入安置比例。
2、返聘退休人员及退休残疾人是否计入在职职工人数?答: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退休人员已不具备劳动力资格,因此企业返聘的退休人员和退休残疾人员不计入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和安置残疾人比例中。
3、持有医学精神鉴定书、工伤证和伤残军人证的职工,是否计入已安置残疾人比例?答:不计入。
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定义,残疾人是指符合国务院制定残疾标准,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它残疾的人。
由于持有医学精神鉴定书和工伤证、伤残军人证的职工,这些伤残证明与评残标准不同,所以可以准确界定在职残疾职工的唯一权威证明,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但此类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残联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待获认资格后,可计入已安置残疾人比例。
4、上年度新成立单位缴纳保障金的时间如何确定?答:上年度新成立单位年审时应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留存盖公章复印件备案),计算应缴纳的保障金从单位获得有效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次月起征。
如:某单位5月份成立,那么该单位残保金的缴纳月份应从6月开始计算。
5、年审时已离岗的上年度在岗残疾职工,如何认定已安置残疾职工人数?答:只要参加年审单位能够提供该残疾职工的有效《残疾人证》原件(没有重复使用)、合法《劳动合同》、企业《社会保险缴纳明细》等证明材料,即可计入上年度安置残疾职工人数。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3、06年度上海市残疾人最低工资标准为 300元/月(05年是 230元/ 月)如果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是 1500元/人,则如果缴纳残疾人保证金:
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病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 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三、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 “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如果公司没有录用残疾人的,必须缴纳工资总 额的 1.6%作为残疾人保障金。
1500元×62.5人×12月×1.6%=18000元上述支出即作为不录用残 疾人必须缴纳的残疾人保证金。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一、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 业保障余”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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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残保金的常见问题
本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期限不剩几天了,没有进行申报缴款的企业抓紧时间进行申报缴款,小编为您梳理了征缴过程中企业经常咨询的热点问题,一定要看哦!
1、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
答:2016年的申报缴纳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纳地点
答:用人单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保障金的申报缴纳地点应当与用人单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地点相同。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纳方式
答: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
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其他税费的缴款方式一致。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门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答: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标准
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保障金。
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
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计算
答: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
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7、“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如何计算?是不是上年12个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还是6月和12月两个月的平均数?
答:“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上年用人单位12个月职工人数之和除以12。
8、残保金的减免税政策有哪些?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上门提交资料?
答:(1)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2015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告》规定,2014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7%,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年保障金。
符合免征条件的用人单位在申报缴纳期限内,可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自行减免保障金。
(2)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在次年的申报缴纳期内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的,应当先行向地税登记地所在区的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持相关批复文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
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或缓缴手续。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