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43页PPT
《涉外法律讲座》PPT课件
精选PPT
24
调查结果有四个特点:
美国实行这一标准后,我国彩电行业基本不掌握这些 专利。加上所有的中国彩电企业都不是ATSC的成员,能 够与美国专利持有人互换、抵消的专利相当有限。中国彩 电企业目前在数字电视技术上获得的专利至少有70%的专 利都是与外观、工业设计联系在一起的,而ATSC标准中 的专利都是与调制解调、信号编译、数字接口有关的,两 方面的专利比较起来,并不具备太大的可抵消性。
——国际技术贸易,包括专利、专有技术、商业秘密、 外观设计、商标、版权及相关权等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可 使用交易。
——在传统的货物易货交易等有形贸易的基础上,发 展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如安全、卫生、食品等标准。
精选PPT
15
一、跨国公司利用专利技术优势对我国产品 出口制造障碍。
2001年的6C诉我国DVD案,导致国内一些大型企业 转产,小企业退出生产行列。
05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其中一半来自外 国的跨国公司,日本企业占了大多数。 另外一半发明专 利来自国内。有40%左右是个人申请,其余60%即4万件 左右是学校、科研、企业申请。这4万件里又有一半左右 来自三资企业。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只有2万件左右。 这2万件也就是国外大的高科技公司一年的申请量。
精选PPT
21
2, 申请的专利以发明专利为主,申请的含金量高
发明专利的含金量是最高的。日本企业的申请以发明 专利申请为主。其中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2004发明专利 申请为2423件,占其所有专利申请量的86.14%。其他日 本企业的申请比例也均超过50%。而我们国内的企业申请 专利类型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主(正好截然相反)。 这个现象值得我们企业的深思。
第七章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
n 默示的法律选择则一般是指合同当事人未作出明示的法律选 择的情况下,法院根据一定的合同条款、词语和案件事实所 推定的合同当事人关于法律选择的意向。
n 当事人可以明示的方式自主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party autonomy),已成为世纪公认的原则,但对于默示的方 式选定合同准据法,各国的法院和学者的观点则存在分歧。
第七章涉外债权的法律 适用
PPT文档演模板
2020/12/6
第七章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概述
n 一、合同准据法(applicable law of a contract)的概念
n (一)合同准据法的概念 n (涉外)合同的准据法是指根据冲突规范的援引,用
以确定涉外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实体法。 n (二)解决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的方法: n 1、“分割论”与“单一论(统一论)(unity of
国司法实践中是承认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甚至在法院 受理案件后作出法律选择的,不过当事人必须在开庭审 理前作出选择。 n 2、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的范围 n 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所选择的法律应是实体法,而 不包括冲突法,这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一致准则。 n 在我国,从我国立法及实践来看,选择的应是实体法。
PPT文档演模板
第七章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
n 3、当事人法律选择的效力
n 多数学者主张当事人法律选择的效力应依当事人所选择 的法律确定。
n 4、当事人选择的法律的适用范围
n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 原则选择的法律是适用于整个合同关系,还是适用部分 合同关系,以及当事人能否就合同的各个部分分别选择 应适用的法律。对此,目前多数国家和一些国际公约均 持宽松态度。
第8章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
二、法院地法原则与“双重可诉原则” 1、法院地法原则 理由:侵权法是“准刑法”(萨维尼) 反对:更接近合同法,属于债权债务关系(莫里 斯) 2、“双重可诉原则”即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 法院地法 3、结论:法院地法原则理由牵强,并容易导致挑 选法院(forum shopping)。因此,一般作为侵 权行为地法的补充原则。
我国新法:
第四十六条 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 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 律。
第十二章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 法律适用
第一节 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
一、解决不当得利法律适用问题的三种模式 (一)主张对所有的不当得利请求权不加区分, 采用单一的法律适用规则 (二)主张视不同情形,将不当得利请求权分为 若干种类,每一类型适用不同的法律选择规则 (三)主张在确定不当得利的准据法时,彻底抛 弃传统的法律适用规则,而采用“个案分析法”
4、侵权行为自体法(Proper law of the torts) 提出人: 英国学者莫里斯1951年在《哈佛法律评论》 上发表“论侵权行为自体法”。 基本含义:侵权行为适用与之有最密切联系的 国家的法律。 (注意:与合同自体法不同) 理由: 侵权行为种类之多不亚于契约,若对各种各 样的侵权行为一律适用一种机械的公式是不可能 达到令人满意的结果的。
四、最密切联系原则与侵权行为自体法 1、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的起源 典型案例:美国纽约州法院审理的“贝克科 诉杰克逊”(Babcock v. Jackson)案 2、立法例: 1982年《土耳其国际私法和国际诉讼法》25 条“非合同性的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实 施地法律。…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关系与他 国有更为密切旗国、领海国 (三)海上运输引起的侵权:合同准据法 (四)油污损害:《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1、1969年订立,1976、1984、1992年通过了三 个议定书。1992年的议定书取代以往的内容。 2、主要是实体内容,也包括管辖权与承认与执行 的内容。
第十二章 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PPT教学课件
2020/12/10
13
二、信托的法律冲突及解决
(一)信托的法律冲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托中的财产转让问题。 2、信托财产的范围问题。 3、信托成立的方式问题。 4、信托当事人的能力问题。 5、信托的解释和管理问题 6、受托人责任问题。
1、产生:
2、发展:
2020/12/10
4
(二)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理论: 1、主权说; 2、法律关系本座说; 3、利益需要说; 4、方便说和控制说。 物权关系依物之所在地法,是物权
关系本身的性质决定的。
2020/12/10
5
(三)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 (2)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3)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物之所在地法决 定; (4)物权的取得、变更、转让、和消灭的 方式及条件,一般由物之所在地法决定; (5)物权的保护方法由物之所在地法决定。
2020/12/10
11
1985年8月,接受原告投保的保险公司经过调查 认为,停靠在汕头的“塔瓦洛希望”号轮船就是 “热带皇后”号,从该轮船上卸下的货物就是原告 丢失的货物。在与被告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以 持有该批货物的正本提单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原告是货物的所有权人,并 要求被告无偿返还货物,如货物已被处置则赔偿。
一个月以后,广澳公司(广东)和兴利公司(北京)经香港某 公司经理介绍,与香港利高洋行(本案第三人)签定了买卖标 准橡胶1460吨和工业用油1456吨的成交确认书,价格条件 为CIF汕头。8月底,一艘 “塔瓦洛希望”号轮船抵达汕头 港.广澳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时,由于没有领取橡胶进口许 可证,海关只验收了工业用油,对橡胶加以监管。由于工业 用油有变质危险,广澳公司留5桶作样品,其余的在1985年 10月至1986年4月全部出售。
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doc 26页)
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doc 26页)第十四章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债权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债的法律关系以债发生的根据为标准,可分为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
本章主要研究涉外非合同之债,包括一般侵权之债、特殊领域的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的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一、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冲突(一)侵权行为概述、侵权行为之债是加害人的不法行为侵害了受害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使受害人遭受物质利益上的损害,因而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发生的一种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在这一债权法律关系中,受害人有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害的权利,加害人负有赔偿的法律义务,受害人成为该债权关系的债权人,加害人即成为债务人。
另外,当事人的有些行为并无过错也无违法行为,只要客观上致他人遭受到某种财产损失,法律也规定行为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各国的法律规定,一般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侵权法律责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确实实施了某种侵权行为。
即当事人积极的作为,其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有某种责任而消极的不作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第二,受害人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遭到侵害并依法应得到物质上的补偿。
即无论是人身权或者是财产权遭到损害,都必须是依法从物质上给予补偿的;第三,加害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存在是加害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础和前提;第四,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赔偿责任就赔偿范围而言,一般可分为三种主张:其一是充分赔偿原则;其二是完全赔偿原则;其三是照顾当事人经济状况的赔偿原则。
发达国家大多数要求侵权责任人承担充分的赔偿,不仅赔偿受害人的直接财产损失,甚至要求其承担可预见的间接财产损失。
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第一节侵权行为及其法律冲突一、各国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定在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在立法上给侵权行为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但各国对侵权行为的理解并不一致。
例如,古罗马法上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约定义务的行为”和“直接违反法律的行为”。
它比现代意义上侵权行为的内容广泛,其中“违反约定义务的行为”实际上就是现代的“违约行为”,而“直接违反法律的行为”又不完全等同于现代的“侵权行为”。
《法国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一般是指因过失而致他人损害的行为;德国民法上的侵权行为是指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以及违反以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和以违反善良风俗的方法对他人故意施加损害等行为。
日本民法则把侵权行为称为不法行为,只因故意或过失而侵害他人的权利,导致损害的行为。
在英美法系国家,学理上一般笼统地把凡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他人损害的行为均认定为侵权行为,但学者们对这一概念的解释也不一致。
如有的学者认为,侵权行为即违反法律上的作为或不作为,使他人的身体、财产或名誉蒙受直接或间接的损害。
有的学者则认为,侵权行为乃是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法,不法侵害法律上的私权。
二、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情况下的法律选择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某一违法行为,具有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性质,从而在法律上导致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共同产生。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现象在民法上性质如何,在法律上应承担何种责任,学者为解决这一问题曾先后提出以下三种理论:(一)法条竞合说。
(二)请求权竞合说。
(三)请求权规范竞合说。
我国对于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又是如何处理的呢?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司考《国际私法》考点: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
司考《国际私法》考点: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司考《国际私法》考点: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一、一般侵权行为(一)《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二)关于侵权行为地的确定,《民通意见》第187条: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两者不一致,由人民法院选择适用。
二、产品责任侵权《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5条: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或者侵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
三、侵犯人格权《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四、船舶碰撞侵权(一)《海商法》第273条: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在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二)《海商法》第275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五、民用航空法侵权《民用航空法》第189条: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六、知识产权侵权《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司考《国际私法》考点: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
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程宗璋(北京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保护中心,北京100080) 摘 要 对当今处理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与发展以及在我国的理论实践,作了全面的比较评介,并对我国现行的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制度之不足提出建议。
关键词 侵权行为;法律冲突;法律适用;准据法分类号 D997The Application of Law to the Action of the Infringement of theRights C oncerning Foreign AffairsCheng Zongzhang(Beijing Law-pr otecting Center A g ainst Illeg al Co mpetition,Beijing100080)Abstract T his ar ticle m akes an o ver all evaluatio n of the la w applicat ion to the act ion o f t heinfr ing em ent of the r ig hts about fo reign affairs,the development and the theor etical practicein o ur countr y and puts for w ard some sugg estio ns o n t he deficiency o f the application of lawto the actio n of the infr ingement o f the rights abo ut fo r eign affairs.Key words actio n of the infringement of the r ig hts;conflict with t he law;application of law;par adependent law 侵权行为是指由于一方的违法行为而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利主体侵害的行为。
论涉外网络版权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
的利益平 衡原 则 。
体关 系有着 本质 的不 同 , 因此 , 在法 律适 用上也 不
同于 网络 版权本 体关 系 的法 律适 用 。网络版权 本 体关 系考察 的是 网络 版权 的主客体 、 利的成 立 、 权 权利 的 内容 和 范 围 、 续 期 间等 内容 。网络 版 权 存 侵权关 系考 察 的是 某种 行为是 否侵 犯 网络版权 以
第1 卷 第2 2 期
2 0年 3月 01
东 北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
Vo11 No. . 2. 2 M ar .2 0 10
Jun l f r esenUnvri (o i c ne o rao t atr i s y S c l i c ) No h e t aS e
② 当事人 意思 自治 原 则 的适 用 ; 适 用 对受 害 人 ③
的最 大差别 就在 于 侵权 的客 体 是 版权 权 利 , 本 从 质上来 说 , 网络 版权 侵 权 的法 律 适 用 与一 般 侵 权 的法律适 用并 没 有 太大 的 区别 , 是 在具 体 影 响 但 到法 律适用 的连结 点 的确认上 要更 多地依 据 网络
关
键
词 :版 权 ;网 络版 权 侵 权 ;侵权 行 为地 法 ;意 思 自治 原 则 ; 密 切 联 系 原 则 最
文 献标 志码 :A 文 章 编 号 :10 —7 8 2 1 )20 5.6 0 83 5 (0 0 0 —160
中 图分 类 号 :D 7 F 9
作为一 种新 的侵权 行 为 , 网络 版 权侵 权 是 网 络版权 与侵 权关 系 的 一 种复 合 , 与 网络版 权 本 它
版权 的特点 来 确定 。网络 版 权 侵权 的法 律适 用 , 除 了要 受到 一般侵 权领域 法律 适用理 论新 发展 和 新 突破 的影 响之 外 , 须要 结 合 网 络环 境 下作 品 还
国际私法——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 ppt课件
但法院地纽约州法律却规定,在这种情况下, 汽车所有者或驾驶者要负赔偿责任。
23
PPT课件
被告根据侵权行为地法的传统做法要求法院适 用安大略省法律,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初审 法院采纳了被告的主张。
原告不服提出上诉。
审理该案的纽约州上诉法院富德法官认为,侵 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不免显得呆板、机械, 往往忽视侵权行为地以外的州对解决同一案件 具有的利益。(分析联系因素)
24
PPT课件
从该案的情况看,该案的原告、被告皆为纽约 人,被告驾驶的汽车在纽约取得执照,车在纽 约保险,车库也在纽约,当事人旅游的出发点 和终点也在纽约,安大略省与本案的惟一联系 是事故发生在那里,这纯属偶然。
13
PPT课件
第二节 一般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准据法
(一)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Lex Loci delicti
侵权行为地法是国际私法中最早确立的原则之 一,是“场所支配行为”这一古老原则的具体 化,也是侵权行为地公共秩序的要求。
法国Henri Batiffol 如何确定行为地?各国的规定存在分歧。
36
PPT课件
《民法(草案)》第九编第81条
“侵权行为的加害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选择适 用法院所在地法律,但不得选择法院所在地法 律以外的法律。”
当然,关于在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中,如何引 人意思自治原则,是否要对当事人选择适用的 法律的时间、范围、形式等作出限制,这还可 以而且有必要进一步研究。
第十四讲涉外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十四讲涉外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
• 侵权行为法适用的新发展 (1)最密切联系原则 (2)侵权行为自体法 (3)有限的当事人意思自治 (4)对受害人有利的法律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四讲涉外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特殊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一)涉外公路交通事故
➢ 1971年《关于交通事故法律适用的公约》规定,交 通事故的准据法是事故发生地国法。
第十四讲涉外侵权之债 的法律适用
PPT文档演模板
2020/11/28
第十四讲涉外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涉外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 侵权行为之债 ➢ 指不法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并造成损失
而承担民事责任所构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 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冲突 ➢ 侵权构成要件的冲突 ➢ 受害人范围的冲突 ➢ 加害人损害责任的冲突 ➢ 侵权行为诉讼时效的法律冲突
➢ 萨维尼提出:侵权行为地法属于强行法 的范畴,因此侵权行为适用法院地法。
➢ 德国学者华赫特指出:侵权行为与刑事 犯罪行为相似,应当适用法院地法。
➢ 该规则只是学者的提法,实践中很少运 用。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四讲涉外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
• 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
➢ 侵权行为之债适用原因事实发生地法,但是发 生在日本国外的侵权行为,如果依日本法不认 为是侵权行为,则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威尔斯法官(Phillips v. Eyre)
➢ 双重可诉原则(rule of double actionability )
——本国受理的发生在外国的侵权案件,只有 在本国(法院地)和外国(行为地)都认为是 侵权行为的情况下,法院才能确认侵权行为成 立.
PPT文档演模板
涉外侵权
26
刘卫国
第二节 特殊侵权的法律适用
2019/3/20
27
刘卫国
特殊侵权是一些特殊种类或者发生在特 定领域的民商事侵权行为。 目前主要包括:海事侵权、航空侵权、 产品责任侵权、互连网上的侵权和知识产权 的侵权等领域。
2019/3/20
28
刘卫国
一、海事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海事侵权行为之债是指,因海上船舶碰 撞,船舶排放污染或对海底输油管道、海底 电缆等的损害,船舶内部发生的侵权行为等 而发生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国际货物贸易运输的主要途径是海运, 虽然在航运领域缔结了大量的国际统一实体法 的条约和规则,但这些统一规则并不能包括国 际海运的所有领域。
刘卫国
2019/3/20
1
刘卫国
本章主要研究以下问题
一般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 特殊领域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 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的的法律适用
2
2019/3/20刘卫国Fra bibliotek第一节
一般侵权行为
一、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冲突
2019/3/20
3
刘卫国
侵权行为是加害人的不法行为侵害了 受害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使受害人遭受损 害,因而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发生的一 种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2019/3/20 29
刘卫国
现有国际条约成员国的数量有限,对国 际海事侵权的法律规定很不全面。所以,许 多国家仍然制定有本国海商法律制度。而各 国海商法律规则、尤其是领海法律制度、港 口管理规则等有很大差异,存在法律冲突, 一旦发生纠纷,必然涉及适用何国法律解决 纠纷的问题。 对此,国际上将海事侵权分为不同种类, 分别规定适用不同的冲突法原则确定其应适 用的法律。
涉外一般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
涉外一般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一、涉外一般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我国的《民法通则》第146条及《民通意见》第187条,《海商法》第273条和第275条和《民营航空法》第189条对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作了具体规定。
1、侵权行为地法原则、当事人共同属人法原则和双重可诉原则《民法通则》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就体现以上三原则2、法院地法原则《海商法》第273条第2款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275条规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此外,《民营航空法》第189条第2款也有所规定。
3、船旗国法原则《海商法》第273条第三款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船舶的国籍相同说明碰撞事件与他们的国籍国法有密切联系,在这种情况下。
适用船旗国的法律很合适。
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二、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概述所谓法律冲突,是指对于某种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关系或民商事问题,有关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并且都有理由对之实施立法管辖权,因而需要在各该国法律中作出选择以决定所应适用的法律的状况。
法律冲突的产生,除了要具备民商事关系中的国际因素、各国民商法对同一民商事关系或民商事问题的规定存在差异等条件以外,还必须具备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内国承认外国民商事法律的域外效力,也即各国相互承认对方国家的民商事法律可以在内国发生效力,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由内国法院用于调整或处理某种涉外(或国际)民商事关系或民商事问题。
一般而言,国际民商事关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方面的原因。
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是法律冲突产生的经济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