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星沉船事故涉及的劳动法问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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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之星沉船事故涉及的劳动法问题详解

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事故背景】

2015年6月1日深夜11点多,隶属于重庆东方轮船公司的“东方之星”大型豪华游轮从南京驶往重庆,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突遇龙卷风沉没。出事船舶载客456人,其中内宾406人、旅行社随行工作人员5人、船员47人,船上乘客多为上海一旅行社组织的“夕阳红”老年旅游团成员,年龄在50-80岁不等。据媒体报道,目前共搜寻遇难者遗体431具,生还14人,失踪11人。

【法律分析】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令人痛心。那么,在此次事件的背后,从法律角度,特别是从《劳动法》的角度又会折射出怎样的劳动用工的问题和善后工作的处理?

一、关于“东方之星”的沉船事件中的三类当事人群

1、关于“东方之星”乘客

沉船事故发生时,适逢6月1日深夜,船上的乘客大多属于50-80

岁不等的老年人;此时,不难想象,能够在工作日乘坐游船外出旅游且年龄在50-80岁不等的人,应当大多数属于离退休人员。当然,这中间不排除一些并未退休而是休年假外出旅游的可能。那么,针对这种假设,进行如下分析:

(1)假如有一些乘客系在职职工休年休假而乘船外出旅游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那么,员工在休年休假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身亡的,是否属于工伤呢?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显然员工在休假期外出旅游发生的意外,既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属于履行工作职责,故不属于工伤。

(2)假如一些乘客属于退休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此时用人单位聘请退休人员入职继续用工的,双方之间建立劳务关系,由此而产生纠纷的,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企业退休返聘人员在外出旅游发生意外伤害的,其损害后果应当由相关的保险公司和船舶的所有者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关于旅行社随行工作人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有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结合此次沉船事件中相关情形得知,“东方之星”客船上有某旅行社随行工作人员5人,这5名工作人员既是带队人员,也是负责这些随团乘客在船上

及履行期间的人身安全等。换句话说,旅行社随行工作人员在船上带队前往重庆,其船上应视为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3、关于“东方之星”客轮上船员等船舶工作人员

根据《海商法》、《船员条例》的规定,船员就是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再由用人单位将其派遣至船东的船舶上进行工作。船舶就是船员的工作场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有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船舶颠覆沉没,造成其意外身亡的,应当被认为工伤。

二、关于工伤、工亡赔偿标准

在这次事件中,遭受意外伤亡的人员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将会根据伤害后果分为因工受到伤害和因工死亡两种情形。

1、因工受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受伤致残的,根据被鉴定的一级至十级等级标准,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具体如下:

(1)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领取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3)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因工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7.688万元。

三、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

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结语】

“东方之星”客轮的沉船事件的发生,是我们你每一个国人都不希望看到的,既然天公的不作美,导致了这次灾难的发生,那么,为了不能忘却的惨痛记忆,我们更应该活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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