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酚的测定 国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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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挥发酚的测定.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挥发酚的 4-氨基安替比林分 光光度法。
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宜用萃取分光光度法 测定,检出限为 0.0003 mg/L,测定下限为 0.001 mg/L,测定上限为 0.04 mg/L。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宜用直接分光光度法测定 检出限为 0.01 mg/L,测定下限为 0.04 mg/L,测定 上限为 2.50 mg/L。
显色后,在 30 min 内,于 510 nm 波长测定吸光 度。
HJ503-2009
2、干扰及消除:参见萃取分光光度法。 3、试剂和材料:参见萃取分光光度法。 4、仪器和设备:
4.1分光光度计:具 510 nm 波长,并配有光程为 20 mm 的比色皿。
4.2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 5、样品:参见萃取分光光度法。 6、分析步骤: 预蒸馏:参见萃取分光光度法。
浓度高于0.5mg/L时采用4-氨基安替比林 直接光度法。
HJ503-2009
四、萃取分光光度法 1、方法原理
用蒸馏法使挥发性酚类化合物蒸馏出,并与干 扰物质和固定剂分离。由于酚类化合物的挥发速度 是随馏出液体积而变化,因此,馏出液体积必须与 试样体积相等。
被蒸馏出的酚类化合物,于 pH(10.0±0.2)介 质中,在铁氰化钾存在下,与 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 生成橙红色的安替比林染料,用三氯甲烷萃取后, 在 460nm 波长下测定吸光度。
HJ503-2009
6、分析步骤
(1)测定
预蒸馏 取250ml试样移入500ml蒸馏瓶中,加25ml水,加数粒玻璃珠。 加数滴甲基橙指示液。 用磷酸溶液调节到ph=4(溶液呈橙红色)。 连接冷凝器,加热蒸馏,收集馏出液250ml至容量瓶中。 蒸馏过程中,若发现甲基橙红色褪去,应在蒸馏结束后,放

HJ998-2018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998-2018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Soil and sediment—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phenolic compounds— 4-AAP spectrophotometric method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8-12-26 发布
2019-06-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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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馏分冷却后应为无色晶体,贮于棕色瓶中,于冷暗处密闭保存,变色后需重新精制。 6.14 酚标准贮备液:ρ(C6H5OH)≈1.00 g/L。
称取0.1 g(精确到0.01 g)精制苯酚(6.13),溶解于100 ml水中,4℃以下避光冷藏保存, 可稳定保存一个月,变色后需重新配制。使用前按照HJ 503-2009中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标 定。也可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6.15 酚标准使用液:ρ(C6H5OH)=10.0 mg/L。
方式一:新制备去离子水或蒸馏水,使用前需进行空白实验,测定结果应符合空白检查 (12.1)要求。
方式二:每升水中加入0.2 g经200℃活化30 min的活性炭粉末,充分振摇后,放置过夜, 用双层中速滤纸过滤。
方式三:加氢氧化钠使水呈强碱性,并加入高锰酸钾至溶液呈紫红色,移入全玻璃蒸馏 器中加热蒸馏,收集馏出液备用。 6.2 五水硫酸铜(CuSO4·5H2O)。 6.3 氨水:ρ(NH3·H2O)=0.90 g/ml。 6.4 磷酸:ρ(H3PO4)=1.87 g/ml。 6.5 氢氧化钠(NaOH)。 6.6 苯酚(C6H5OH)。 6.7 甲基橙(C14H14N3SO3Na)。 6.8 氯化铵(NH4Cl)。 6.9 4-氨基安替比林(C11H13N3O)。 6.10 铁氰化钾(K3[Fe(CN)6])。 6.11 石英砂。

挥发性酚类测定方法

挥发性酚类测定方法

挥发酚根据酚类能否与水蒸气一起蒸发,分为挥发酚与不挥发酚。

挥发酚多指沸点在230℃以下的酚类,通常属一元酚。

酚类为原生质毒,属高毒物质。

人体摄入一定量时,可出现急性中毒症状,长期饮用被酚污染的水,可引起头昏、出疹、瘙痒、贫血及各种神经系统症状。

水中含低浓度(0.1~0.2mg/L)酚类时,可使生长鱼的鱼肉有异味,高浓度(>5mg/L)时则造成中毒死亡。

含酚浓度高的废水亦不宜用于农田灌溉,否则,会使农作物枯死或减产。

水中含微量酚类,在加氯消毒时,可产生特异的氯酚臭。

酚类主要来自炼油、煤气洗涤、炼焦、造纸、合成氨、木材防腐和化工等废水。

1.方法选择酚类的分析方法较多,而各国普遍采用的为4 –氨基安替比林光度法,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测酚方法亦为此。

高浓度含酚废水可采用溴化容量法,此法尤适于车间排放口或未经处理的总排污口废水。

2.水样的保存用玻璃仪器采集水样。

水样采集后,应及时检查有无氧化剂存在。

必要时加入过量的硫酸亚铁,并立即加磷酸酸化至pH约1.0,并加适量硫酸铜(1g/L)以抑制微生物对酚类的生化氧化作用,同时应冷藏(5—10℃),在采集后24小时内进行测定。

预蒸馏概述水中挥发酚通过蒸馏后,可以消除颜色,浑浊等的干扰。

但当水样中含氧化剂、油、硫化物等干扰物质时,应在蒸馏前先做适当的预处理。

干扰物质的排除(1)氧化剂(如游离氯):当水样经酸化后滴于碘化钾﹣淀粉试纸上出现兰色时,说明存在氧化剂。

遇此情况,可加入过量的硫酸亚铁。

(2)硫化物:水样中含少量硫化物时,用磷酸把水样pH调至4.0(用甲基橙或pH计指示),加入适量硫酸铜(1g/L)使生成硫化铜而被除去;当含量较高时,则应把用磷酸酸化的水样,置通风柜内进行搅拌曝气,使其生成硫化氢逸出。

(3)油类:将水样移入分液漏斗中,静置分离出浮油后,加粒状氢氧化钠调节至pH12~12.5,用四氯化碳萃取(每升样品用40ml四氯化碳萃取两次),弃去四氯化碳层,萃取后水样移入烧杯中,在通风柜中于水浴上加热以除去残留的四氯化碳,用碳酸调节至pH4.0。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酚类定义:苯及其稠环的羟基衍生物。

酚类分类:蒸馏时能与水蒸气一并挥发的酚类称为挥发酚,一般是指沸点低于230℃的酚类。

一、原理方法1萃取分光光度法用蒸馏法使挥发性酚类化合物蒸馏出,被蒸馏出的酚类化合物,于pH (10.0士0.2)介质中,在铁氰化钾存在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4-AAP)反应生成橙红色的安替比林染料,用三氯甲烷萃取后,在460 nm波长下测定吸光度。

显色反应:酚类化合物,在碱性含氧化剂条件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缩合形成安替比林染料(类似靛酚类染料)本法包含了苯酚和其他酚类化合物与4-AAP反应显色的总和,并以苯酚计,测试结果代表了样品中酚类的最低浓度。

用蒸馏法使挥发性酚类化合物蒸馏出,被蒸馏出的酚类化合物,于pH (10.0士0.2)介质中,在铁氰化钾存在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4-AAP)反应生成橙红色的安替比林染料,在510 nm 波长下测定吸光度。

二、测试流程方法1萃取分光光度法三、注意事项1、水样保存样品应于4℃冷藏,24h内测定。

2、水样预处理预蒸馏:根据水质标准,挥发酚测试,必须经过蒸馏;蒸馏可除去色度、浊度和重金属离子干扰。

①蒸馏过程,若蒸馏液橙红色退去,停止蒸馏,放冷,加几滴甲基橙。

若发现酸度不够,重新取样蒸馏。

②酚类化合物的挥发速度是随馏出液体积而变化,故馏出液与试样体积需相等。

③馏出液若出现白色浑浊,水样可能存在油类。

加氢氧化钠溶液,再有机萃取(四氯化碳),杂质在油层,酚保留在水层。

④水样中有挥发性酸,随水蒸气馏出,馏出液呈酸性,应用氨水调中性。

3、实验条件:①pH影响:pH过低,苯胺会出现显色干扰。

应用氨水控制在pH10±0.2。

②显色温度:温度过高易引起空白背景上升,故一般在常温下显色。

③试剂加入顺序:先加缓冲剂,再加氧化剂和显色剂。

④放置时间:水相空白随放置时间而增加,应及时测试;油相3h内显色稳定,可放置短时间。

水中挥发酚的测定

水中挥发酚的测定

四、实验步骤
(1)测定
预蒸馏
取250ml试样移入蒸馏瓶中,加数粒玻璃珠。 加数滴甲基橙指示液。 用磷酸溶液调节到ph=4(溶液呈橙红色)。 加5ml硫酸铜溶液。 连接冷凝器,加热蒸馏,至蒸馏出约225ml时,停止加热,
放冷。 向蒸馏瓶中加入25ml水,继续蒸馏至镏出液为250ml为止。
林溶液 8%(m/v) 铁氰化钾溶液Biblioteka 、采样及排除干扰采样及样品
样品应贮于硬质玻璃瓶中。 在样品采集现场,应检测有无游离氯等氧化剂的存
在,若有发现,则应及时加入过量硫酸亚铁去除。 采集后一,样品应及时加磷酸酸化至PH约为4.0,并
加适量硫酸铜,同时应将样品冷藏。 在采集后24小时内进行测定。
干扰的排除
氧化剂 硫化物
油类
有机或无机 还原性物质 (甲醛)
芳香 胺类
加入过量硫酸亚 铁 用磷酸将水样ph调至4.0,
加入适量硫酸铜溶液生成硫 化铜去除
用NaOH颗粒将ph调至 12~12.5,用四氯化碳萃取 除去
加硫酸,分次加入50、30、 30ml乙醚,合并乙醚层于另一分 液漏斗中,分次加入4、3、 3mlNaOH,使酚类转入NaOH中, 预蒸馏 合并碱溶液萃取液,移入烧杯, 水浴加温
安替比林染料,显色后,在30min内于 510(460)nm测定。
二、仪器和试剂
仪器
分光光度计 500ml全玻璃蒸馏器 500ml分液漏斗 50ml比色管 移液管、吸量管
试剂
10%(m/v) 硫酸铜溶液 磷酸溶液 (p=1.70g/ml) 酚贮备液 (1.00g/l) 缓冲溶液 (ph≈10.7) 2%(m/v) 4-氨基安替比
挥发酚的测定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5750.4-2006 9.1萃取法/9.2直接法

挥发酚的测定_国标法

挥发酚的测定_国标法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警告:乙醚为低沸点、易燃和具麻醉作用的有机溶剂,使用时周围应无明火,并在通风柜内操作,室温较高时,样品和乙醚宜先置冰水浴中降温后,再尽快进行萃取操作;三氯甲烷为具麻醉作用和刺激性的有机溶剂,吸入蒸气有害,操作时应配戴防毒面具并在通风处使用。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挥发酚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宜用萃取分光光度法测定,检出限为0.0003 mg/L,测定下限为0.001 mg/L,测定上限为0.04 mg/L。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宜用直接分光光度法测定,检出限为0.01 mg/L,测定下限为0.04mg/L,测定上限为2.50 mg/L。

对于浓度高于标准测定上限的样品,可适当稀释后进行测定。

定义挥发酚volatile phenolic compounds随水蒸汽蒸馏出并能和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的挥发性酚类化合物,结果以苯酚计。

方法1 萃取分光光度法4 方法原理用蒸馏法使挥发性酚类化合物蒸馏出,并与干扰物质和固定剂分离。

由于酚类化合物的挥发速度是随馏出液体积而变化,因此,馏出液体积必须与试样体积相等。

被蒸馏出的酚类化合物,于pH 10.0±0.2介质中,在铁氰化钾存在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橙红色的安替比林染料,用三氯甲烷萃取后,在460 nm波长下测定吸光度。

5 干扰及消除氧化剂、油类、硫化物、有机或无机还原性物质和苯胺类干扰酚的测定。

5.1 氧化剂(如游离氯)的消除样品滴于淀粉-碘化钾试纸(6.23)上出现蓝色,说明存在氧化剂,可加入过量的硫酸亚铁(6.2)去除。

5.2 硫化物的消除当样品中有黑色沉淀时,可取一滴样品放在乙酸铅试纸(6.24)上,若试纸变黑色,说明有硫化物存在。

此时样品继续加磷酸酸化,置通风柜内进行搅拌曝气,直至生成的硫化氢完全逸出。

5.3 甲醛、亚硫酸盐等有机或无机还原性物质的消除可分取适量样品于分液漏斗中,加硫酸溶液(6.11)使呈酸性,分次加入50 mL、30 mL、30 mL乙醚(6.5)以萃取酚,合并乙醚层于另一分液漏斗,分次加入4 mL、3 mL、3 mL氢氧化钠溶液(6.12)进行反萃取,使酚类转入氢氧化钠溶液中。

CJT51-2004挥发酚的测定

CJT51-2004挥发酚的测定

CJ/T51-2004 挥发酚的测定8.1 三氯甲烷萃取法8.1. 1 范围本章规定了用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测定城市污水中的挥发酚类化合物的方法。

8.1.1.1测定范围本方法测定挥发酚的浓度范围为0.003mg/L~0.2mg/L。

8.1.1.2 干扰氧化剂、硫化物干扰酚的测定。

8.1.2 方法原理通过蒸馏,分离出挥发性酚类化合物,在pH 为10.0±0.2及铁氰化钾存在的条件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橙红色的安替比林染料,用三氯甲烷萃取出安替比林染料进行分光光度测定。

8.1.3 试剂和材料均用分析纯试剂及无酚蒸馏水。

8.1.3.1无酚水的制备将蒸馏水加氢氧化钠(8.1.3.3)使呈强碱性,加高锰酸钾(8.1.3.2)使呈紫红色,移入全玻璃蒸馏器中加热蒸馏,馏出液收集于玻璃试剂瓶中备用。

8.1.3.2 高锰酸钾。

8.1.3.3 氢氧化钠。

8.1.3.4 硫酸亚铁(FeSO4·7H2O)。

8.1.3.5 盐酸:ρ=1.19g/mL。

8.1.3.6 磷酸:ρ=1.69g/mL。

8.1.3.7 碘化钾。

8.1.3.8 无水硫酸钠使用前需经105℃~110℃干燥2h。

8.1.3.9 三氯甲烷。

8.1.3.10 10% (V+V)磷酸溶液:量取10.0mL磷酸(8.1.3.6)用于稀释至100mL。

8.1.3.11 10% (m+V)氢氧化钠溶液:称取10.0g氢氧化钠(8.1.3.3)溶于100mL 水中。

8.1.3.12 10% (m+V)硫酸铜溶液:称取100.0g水合硫酸铜(CuSO4·5H2O)溶于水,稀释至1000mL。

8.1.3.13硫酸溶液:c(1/2H2SO4)=6mol/L。

取100mL硫酸(ρ=1.84g/mL)小心加到500mL水中。

8.1.3.14缓冲溶液:pH≈10。

称取20.0g氯化铵(NH4Cl)溶于100mL 氨水中,密闭,于冰箱中保存。

挥发酚测定

挥发酚测定
3.结论 根据以上数据可以得出次废水的挥发酚浓度为1.888mg/L,在检测限内, 需处理才能排放,否则会造出重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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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多多提宝贵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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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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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仪器、主试剂
• 分光光度计 • 500ml全玻璃蒸馏器 • 500ml锥形分液漏斗 • 50ml比色管 • 移液管、吸量管
• 硫酸铜溶液 • 磷酸溶液(1+9) • 酚贮备液 • 缓冲溶(ph≈10.7) • 4-氨基安替比林溶液 • 铁氰化钾溶液
挥发酚的蒸馏装置 1.500mL全玻璃蒸馏器; 2 .接收瓶;3.电炉; 4 . 水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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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准系列的配制与测定
吸取浓度为0.010mg/mL酚标 准使用液0、1.00、 3.00、 5.00、 7.00、 10.0mL分别 于50ml比色管中,加水至标 线。加0.5mL缓冲溶液,摇匀 ,加1mL 4-氨基安替比林溶 液,摇匀,再加1mL铁氰化钾 溶液,充分混匀,放置10min 后,立即于510nm波长处,用 1cm比色皿,以试剂空白为参 比,测量校正吸光度。 (强 调:①移液管的选用;②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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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样的保存
水样中的微量酚不稳定、易被氧化或受微生物作用而损失,因此,水
样采集后立即加氢氧化钠保存剂,使水样的pH >10。同时,加适量
硫酸铜溶液抑制微生物对酚类的生物氧化作用,并将样品储于聚乙烯
瓶中,尽快测定。
[O]
Ar-OH

Ar-OH + NaOH
Ar-ONa + H2O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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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数据记录

挥发酚的测定_国标法

挥发酚的测定_国标法

挥发酚的测定_国标法挥发酚的测定_国标法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警告:乙醚为低沸点、易燃和具麻醉作用的有机溶剂,使用时周围应无明火,并在通风柜内操作,室温较高时,样品和乙醚宜先置冰水浴中降温后,再尽快进行萃取操作;三氯甲烷为具麻醉作用和刺激性的有机溶剂,吸入蒸气有害,操作时应配戴防毒面具并在通风处使用。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挥发酚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宜用萃取分光光度法测定,检出限为0.0003 mg/L,测定下限为0.001 mg/L,测定上限为0.04 mg/L。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宜用直接分光光度法测定,检出限为0.01 mg/L,测定下限为0.04 mg/L,测定上限为2.50 mg/L。

对于浓度高于标准测定上限的样品,可适当稀释后进行测定。

定义挥发酚 volatile phenolic compounds 随水蒸汽蒸馏出并能和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的挥发性酚类化合物,结果以苯酚计。

方法1 萃取分光光度法4 方法原理用蒸馏法使挥发性酚类化合物蒸馏出,并与干扰物质和固定剂分离。

由于酚类化合物的挥发速度是随馏出液体积而变化,因此,馏出液体积必须与试样体积相等。

被蒸馏出的酚类化合物,于pH 10.0?0.2介质中,在铁氰化钾存在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橙红色的安替比林染料,用三氯甲烷萃取后,在460 nm波长下测定吸光度。

5 干扰及消除氧化剂、油类、硫化物、有机或无机还原性物质和苯胺类干扰酚的测定。

5.1 氧化剂(如游离氯)的消除样品滴于淀粉,碘化钾试纸(6.23)上出现蓝色,说明存在氧化剂,可加入过量的硫酸亚铁(6.2)去除。

5.2 硫化物的消除当样品中有黑色沉淀时,可取一滴样品放在乙酸铅试纸(6.24)上,若试纸变黑色,说明有硫化物存在。

此时样品继续加磷酸酸化,置通风柜内进行搅拌曝气,直至生成的硫化氢完全逸出。

挥发酚国标测定方法

挥发酚国标测定方法

挥发酚国标测定方法
挥发酚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是许多工业和日常用品中常见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因此,准确测定挥发酚的含量和排放量对于环保和工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中国实施的挥发酚国标测定方法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规定的方法。

下面对该方法进行介绍。

挥发酚国标测定方法能够准确测定大气中挥发酚化合物的浓度。

该方法的测量原理是通过进样口将空气或氮气送入液相色谱仪(GC)中,然后挥发酚化合物在气相柱上逐一分离,最终通过检测器得出分离后的挥发酚混合物的浓度。

该标准方法的具体步骤如下:
1.使用特定参数预热GC仪器。

将气相柱和检测器条件设置为恒定。

2.使用样品探针进样器将空气或氮气送入GC仪器。

将空气或氮气流量设置为每分钟1.0毫升。

3.将进样量设置为5毫升,使用特定参数将样品进入液相色谱仪。

4.进行气相柱上挥发酚化合物的分离。

使用特定控制参数控制气相流速和温度,不同类型的挥发酚化合物在某一温度下出现峰。

5.通过检测器检测分离的挥发酚化合物。

GC检测器可以是聚焦离子束检测器(FID)或氮磷检测器(NPD)。

6.根据标准曲线,根据样品中的各个化合物的峰面积计算出挥发酚的质量浓度。

综上所述,挥发酚国标测定方法是测定大气中挥发酚化合物浓度的一种准确方法。

该方法已经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工业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等方面。

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也会有更加智能化和高效的挥发酚测定方法出现,为环保工作带来更大的便利。

HJ 502-2009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

HJ 502-2009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502-2009代替GB 7491—87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phenolic compounds—bromine method2009-10-20发布 2009-12-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502—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4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501—2009);二、《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HJ 502—2009);三、《水质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四、《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五、《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六、《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HJ 506—2009)。

以上标准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或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水质总有机碳(TOC)的测定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 13193—91);二、《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T 71—2001);三、《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7491—87);四、《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五、《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六、《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 7488—87);七、《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GB 11913—89)。

水质中挥发酚的测定

水质中挥发酚的测定

挥发酚的测定根据酚类是否与水蒸气一起蒸出,分为挥发酚和不挥发酚。

挥发酚通常是指沸点在230℃以下的酚类,通常属一元酚。

酚类为原生质毒,属高度物质。

人体射入一定量时,可出现急性中毒症状:长期饮用被酚污染的水,可引起头昏、出疹、瘙痒、贫血及各种神经系统症状、水中含低浓度(0.1~0.2mg/L)酚类时,可使生长鱼的鱼肉有异味,高难度的(>5 mg/L)时则会造成中毒死亡。

含高难度的废水不宜用于农田灌溉,否则,会使农作物枯死或减产。

水中含微量酚类。

在加氯消毒时,可产生特异的氯酚臭。

酚类主要来自炼油、煤气洗涤、炼焦、造纸、合成氨、木材防腐和化工等废水。

1.方法选择酚类的分析方法较多,但普遍采用的是4-氨基安替比林光度法。

当水样中挥发酚浓度低于0.5mg/L时,采用氯仿萃取法,浓度高0.5mg/L 时,采用直接分光光度法。

高难度含酚废水可采用溴化容量法,此法用于车间排放口或未经处理的总排污口废水。

2.定义本标准是指能随水蒸汽蒸馏出的,并和4-氯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的挥发性酚类化合物,结果以苯酚计。

3.样品的采集及保存在样品采集现场,应检测有无游离氯等氧化剂的存在。

如有发现,则应及时加入过量硫酸亚铁去除。

样品应贮于硬质玻璃瓶中。

采集后样品应及时加磷酸酸化至PH约4.0,并加适量硫酸铜(1g/L)以抑制微生物对酚类的生物氧化作用,同时应将样品冷藏(5~10℃),在采集后24h内进行测定。

4.预蒸馏4.1干扰及消除4.1.1氧化剂(如游离氯):当样品经酸化后滴于碘化钾-淀粉试纸上出现蓝色,说明存在氧化剂。

遇此情况,可加入过量的硫酸亚铁。

4.1.2 硫化物:样品中含少量硫化物时,用磷酸把水样pH调至4.0,加入适量硫酸铜(1g/l)即可生成硫化铜而被除去,当含量较高时,则应在样品用磷酸酸化后,置通风柜内进行搅拌曝气,使其生成硫化氢逸出。

4.1.3 油类:将水样移入分液漏斗中,静置分离出浮油后,加粒状氢氧化钠使调节至PH12~12.5,用四氯化碳萃取(每升样品用40ml四氯化碳萃取两次),弃去四氯化碳层,将经萃取后样品移入烧杯中,在通风柜中于水浴上加温以除去残留的四氯化碳。

挥发酚的测定 国标法

挥发酚的测定 国标法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警告:乙醚为低沸点、易燃和具麻醉作用的有机溶剂,使用时周围应无明火,并在通风柜内操作,室温较高时,样品和乙醚宜先置冰水浴中降温后,再尽快进行萃取操作;三氯甲烷为具麻醉作用和刺激性的有机溶剂,吸入蒸气有害,操作时应配戴防毒面具并在通风处使用。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挥发酚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宜用萃取分光光度法测定,检出限为0.0003 mg/L,测定下限为0.001 mg/L,测定上限为0.04 mg/L。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宜用直接分光光度法测定,检出限为0.01 mg/L,测定下限为0.04mg/L,测定上限为2.50 mg/L。

对于浓度高于标准测定上限的样品,可适当稀释后进行测定。

定义挥发酚 volatile phenolic compounds随水蒸汽蒸馏出并能和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的挥发性酚类化合物,结果以苯酚计。

方法1 萃取分光光度法4 方法原理用蒸馏法使挥发性酚类化合物蒸馏出,并与干扰物质和固定剂分离。

由于酚类化合物的挥发速度是随馏出液体积而变化,因此,馏出液体积必须与试样体积相等。

被蒸馏出的酚类化合物,于pH 10.0±0.2介质中,在铁氰化钾存在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橙红色的安替比林染料,用三氯甲烷萃取后,在460 nm波长下测定吸光度。

5 干扰及消除氧化剂、油类、硫化物、有机或无机还原性物质和苯胺类干扰酚的测定。

5.1 氧化剂(如游离氯)的消除样品滴于淀粉-碘化钾试纸(6.23)上出现蓝色,说明存在氧化剂,可加入过量的硫酸亚铁(6.2)去除。

5.2 硫化物的消除当样品中有黑色沉淀时,可取一滴样品放在乙酸铅试纸(6.24)上,若试纸变黑色,说明有硫化物存在。

此时样品继续加磷酸酸化,置通风柜内进行搅拌曝气,直至生成的硫化氢完全逸出。

挥发酚的测定方法标准

挥发酚的测定方法标准

挥发酚的测定方法标准挥发酚是一种常见的有机化合物,它具有挥发性和毒性,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准确的测定。

挥发酚的测定方法标准对于环境监测、工业生产等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用的挥发酚测定方法标准,以供参考。

首先,气相色谱法是一种常用的挥发酚测定方法。

该方法利用气相色谱仪对样品中的挥发酚进行分离和定量分析。

具体操作步骤为,将样品溶解于适当溶剂中,通过适当的进样方式将样品引入气相色谱仪,利用色谱柱对挥发酚进行分离,最终通过检测器对挥发酚进行定量分析。

气相色谱法具有分离效果好、灵敏度高、准确性高等优点,因此被广泛应用于挥发酚的测定。

其次,液相色谱法也是一种常用的挥发酚测定方法。

该方法利用液相色谱仪对样品中的挥发酚进行分离和定量分析。

具体操作步骤为,将样品溶解于适当溶剂中,通过适当的进样方式将样品引入液相色谱仪,利用色谱柱对挥发酚进行分离,最终通过检测器对挥发酚进行定量分析。

液相色谱法具有分离效果好、灵敏度高、准确性高等优点,适用于对挥发酚进行定量测定。

另外,红外光谱法也是一种常用的挥发酚测定方法。

该方法利用红外光谱仪对样品中的挥发酚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具体操作步骤为,将样品制成固体样品片,通过红外光谱仪对样品进行扫描,利用光谱图谱对挥发酚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红外光谱法具有操作简便、快速、无需样品处理等优点,适用于对挥发酚进行快速分析。

最后,质谱法也是一种常用的挥发酚测定方法。

该方法利用质谱仪对样品中的挥发酚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具体操作步骤为,将样品溶解于适当溶剂中,通过适当的进样方式将样品引入质谱仪,利用质谱仪对挥发酚进行质谱分析,最终通过质谱图谱对挥发酚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质谱法具有灵敏度高、分辨率高、可靠性好等优点,适用于对挥发酚进行准确分析。

综上所述,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红外光谱法和质谱法是常用的挥发酚测定方法,各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测定方法进行分析。

挥发酚国标测定方法

挥发酚国标测定方法

挥发酚国标测定方法
挥发酚是一种常见的有机化合物,具有毒性和臭味,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针对挥发酚的测定方法非常重要。

挥发酚的国标测定方法主要采用气相色谱法和液相色谱法。

其中,气相色谱法通常使用毛细管柱和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可以实现对挥发酚的定量分析。

液相色谱法则通常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技术,结合紫外检测器或荧光检测器,可以实现对挥发酚的高灵敏度检测。

在挥发酚的国标测定方法中,还需要注意样品的处理和前处理步骤。

一般来说,挥发酚的测定需要将样品进行提取、净化和浓缩等步骤,以获得足够的灵敏度和精确度。

总之,在挥发酚的国标测定方法中,选择合适的分析技术和前处理方法,对样品进行准确的测定,对于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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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25-201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发布稿)(2017-5-1实施)

HJ 825-201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发布稿)(2017-5-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825-2017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phenols-Flow injection analysis(FIA)and4-AAP spectrophotometric method(发布稿)2017-03-30发布2017-05-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方法原理 (1)5干扰和消除 (2)6试剂和材料 (2)7仪器和设备 (5)8样品 (5)9分析步骤 (5)10结果计算与表示 (6)11精密度和准确度 (6)1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13废物处理 (7)14注意事项 (7)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挥发酚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常熟市环境监测站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3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警告:酚类属于高毒物质,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检测后的残渣残液应做妥善的安全处理。

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挥发酚的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测定。

当检测光程为10mm时,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0.002mg/L,测定范围为0.008mg/L~0.200mg/L。

挥发性酚类测定方法

挥发性酚类测定方法

挥发酚根据酚类能否与水蒸气一起蒸发,分为挥发酚与不挥发酚。

挥发酚多指沸点在230℃以下的酚类,通常属一元酚。

酚类为原生质毒,属高毒物质。

人体摄入一定量时,可出现急性中毒症状,长期饮用被酚污染的水,可引起头昏、出疹、瘙痒、贫血及各种神经系统症状。

水中含低浓度(0.1~0.2mg/L)酚类时,可使生长鱼的鱼肉有异味,高浓度(>5mg/L)时则造成中毒死亡。

含酚浓度高的废水亦不宜用于农田灌溉,否则,会使农作物枯死或减产。

水中含微量酚类,在加氯消毒时,可产生特异的氯酚臭。

酚类主要来自炼油、煤气洗涤、炼焦、造纸、合成氨、木材防腐和化工等废水。

1.方法选择酚类的分析方法较多,而各国普遍采用的为4 –氨基安替比林光度法,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测酚方法亦为此。

高浓度含酚废水可采用溴化容量法,此法尤适于车间排放口或未经处理的总排污口废水。

2.水样的保存用玻璃仪器采集水样。

水样采集后,应及时检查有无氧化剂存在。

必要时加入过量的硫酸亚铁,并立即加磷酸酸化至pH约1.0,并加适量硫酸铜(1g/L)以抑制微生物对酚类的生化氧化作用,同时应冷藏(5—10℃),在采集后24小时内进行测定。

预蒸馏概述水中挥发酚通过蒸馏后,可以消除颜色,浑浊等的干扰。

但当水样中含氧化剂、油、硫化物等干扰物质时,应在蒸馏前先做适当的预处理。

干扰物质的排除(1)氧化剂(如游离氯):当水样经酸化后滴于碘化钾﹣淀粉试纸上出现兰色时,说明存在氧化剂。

遇此情况,可加入过量的硫酸亚铁。

(2)硫化物:水样中含少量硫化物时,用磷酸把水样pH调至4.0(用甲基橙或pH计指示),加入适量硫酸铜(1g/L)使生成硫化铜而被除去;当含量较高时,则应把用磷酸酸化的水样,置通风柜内进行搅拌曝气,使其生成硫化氢逸出。

(3)油类:将水样移入分液漏斗中,静置分离出浮油后,加粒状氢氧化钠调节至pH12~12.5,用四氯化碳萃取(每升样品用40ml四氯化碳萃取两次),弃去四氯化碳层,萃取后水样移入烧杯中,在通风柜中于水浴上加热以除去残留的四氯化碳,用碳酸调节至pH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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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警告:乙醚为低沸点、易燃和具麻醉作用的有机溶剂,使用时周围应无明火,并在通风柜内操作,室温较高时,样品和乙醚宜先置冰水浴中降温后,再尽快进行萃取操作;三氯甲烷为具麻醉作用和刺激性的有机溶剂,吸入蒸气有害,操作时应配戴防毒面具并在通风处使用。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挥发酚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宜用萃取分光光度法测定,检出限为0.0003 mg/L,测定下限为0.001 mg/L,测定上限为0.04 mg/L。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宜用直接分光光度法测定,检出限为0.01 mg/L,测定下限为0.04mg/L,测定上限为2.50 mg/L。

对于浓度高于标准测定上限的样品,可适当稀释后进行测定。

定义挥发酚 volatile phenolic compounds随水蒸汽蒸馏出并能和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的挥发性酚类化合物,结果以苯酚计。

方法1 萃取分光光度法4 方法原理用蒸馏法使挥发性酚类化合物蒸馏出,并与干扰物质和固定剂分离。

由于酚类化合物的挥发速度是随馏出液体积而变化,因此,馏出液体积必须与试样体积相等。

被蒸馏出的酚类化合物,于pH 10.0±0.2介质中,在铁氰化钾存在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橙红色的安替比林染料,用三氯甲烷萃取后,在460 nm波长下测定吸光度。

5 干扰及消除氧化剂、油类、硫化物、有机或无机还原性物质和苯胺类干扰酚的测定。

5.1 氧化剂(如游离氯)的消除样品滴于淀粉-碘化钾试纸(6.23)上出现蓝色,说明存在氧化剂,可加入过量的硫酸亚铁(6.2)去除。

5.2 硫化物的消除当样品中有黑色沉淀时,可取一滴样品放在乙酸铅试纸(6.24)上,若试纸变黑色,说明有硫化物存在。

此时样品继续加磷酸酸化,置通风柜内进行搅拌曝气,直至生成的硫化氢完全逸出。

5.3 甲醛、亚硫酸盐等有机或无机还原性物质的消除可分取适量样品于分液漏斗中,加硫酸溶液(6.11)使呈酸性,分次加入50 mL、30 mL、30 mL乙醚(6.5)以萃取酚,合并乙醚层于另一分液漏斗,分次加入4 mL、3 mL、3 mL氢氧化钠溶液(6.12)进行反萃取,使酚类转入氢氧化钠溶液中。

合并碱萃取液,移入烧杯中,置水浴上加温,以除去残余乙醚,然后用水(6.1)将碱萃取液稀释到原分取样品的体积。

同时应以水(6.1)作空白试验。

5.4 油类的消除样品静置分离出浮油后,按照5.3操作步骤进行。

5.5 苯胺类的消除苯胺类可与4-氨基安替比林发生显色反应而干扰酚的测定,一般在酸性(pH<0.5)条件下,可以通过预蒸馏分离。

26 试剂和材料本标准所用试剂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6.1 无酚水:无酚水可按照6.1.1或6.1.2进行制备。

无酚水应贮于玻璃瓶中,取用时,应避免与橡胶制品(橡皮塞或乳胶管等)接触。

6.1.1 于每升水中加入0.2 g经200 ℃活化30 min的活性炭粉末,充分振摇后,放置过夜,用双层中速滤纸过滤。

6.1.2 加氢氧化钠使水呈强碱性,并加入高锰酸钾至溶液呈紫红色,移入全玻璃蒸馏器中加热蒸馏,集取馏出液备用。

6.2 硫酸亚铁(FeSO4·7H2O)。

6.3 碘化钾(KI)。

6.4 硫酸铜(CuSO4·5H2O)。

6.5 乙醚(C4H10O)。

6.6 三氯甲烷(CHCl3)。

6.7 精制苯酚:取苯酚(C6H5OH)于具有空气冷凝管的蒸馏瓶中,加热蒸馏,收集182 ℃~184 ℃的馏出部分,馏分冷却后应为无色晶体,贮于棕色瓶中,于冷暗处密闭保存。

6.8 氨水:ρ(NH3·H2O)= 0.90 g/mL。

6.9 盐酸:ρ(HCl)= 1.19 g/mL。

6.10 磷酸溶液,1+9。

6.11 硫酸溶液,1+4。

6.12 氢氧化钠溶液:ρ(NaOH)= 100 g/L。

称取氢氧化钠10 g溶于水,稀释至100 mL。

6.13 缓冲溶液:pH = 10.7。

称取20 g氯化铵(NH4Cl)溶于100 mL氨水(6.8)中,密塞,置冰箱中保存。

为避免氨的挥发所引起pH值的改变,应注意在低温下保存,且取用后立即加塞盖严,并根据使用情况适量配制。

6.14 4-氨基安替比林溶液:称取2 g 4-氨基安替比林溶于水中,溶解后移入10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按附录B进行提纯,收集滤液后置冰箱中冷藏,可保存7天。

6.15 铁氰化钾溶液:ρ(K3[Fe(CN)6])= 80 g/L。

称取8 g 铁氰化钾溶于水,溶解后移入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

置冰箱内冷藏,可保存一周。

6.16 溴酸钾-溴化钾溶液:c(1/6KBrO3)= 0.1 mol/L。

称取2.784 g 溴酸钾溶于水,加入10 g 溴化钾,溶解后移入10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

36.17 硫代硫酸钠溶液:c(Na2S2O3)≈ 0.0125 mol/L。

称取3.1 g 硫代硫酸钠,溶于煮沸放冷的水中,加入0.2 g 碳酸钠,溶解后移入10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

临用前按照GB 7489-87 标定。

6.18 淀粉溶液:ρ= 0.01 g/mL。

称取1 g可溶性淀粉,用少量水调成糊状,加沸水至100 mL,冷却后,移入试剂瓶中,置冰箱内冷藏保存。

6.19 酚标准贮备液:ρ(C6H5OH)≈ 1.00 g/L。

称取1.00 g精制苯酚(6.7),溶解于水(6.1),移入1000 mL容量瓶中,用水(6.1)稀释至标线。

按附录A进行标定。

置冰箱内冷藏,可稳定保存一个月。

6.20 酚标准中间液:ρ(C6H5OH)= 10.0 mg/L。

取适量酚标准贮备液(6.19)用水(6.1)稀释至100 mL容量瓶中,使用时当天配制。

6.21 酚标准使用液:ρ(C6H5OH)= 1.00 mg/L。

量取10.00 mL酚标准中间溶液(6.20)于100 mL容量瓶中,用水(6.1)稀释至标线,配制后 2h 内使用。

6.22 甲基橙指示液:ρ(甲基橙)=0.5 g/L。

称取0.1 g甲基橙溶于水,溶解后移入2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

6.23 淀粉-碘化钾试纸:称取1.5 g可溶性淀粉,用少量水搅成糊状,加入200 mL沸水,混匀,放冷,加0.5 g碘化钾和0.5 g碳酸钠,用水稀释至250 mL,将滤纸条浸渍后,取出晾干,盛于棕色瓶中,密塞保存。

6.24 乙酸铅试纸:称取乙酸铅5 g,溶于水中,并稀释至100 mL。

将滤纸条浸入上述溶液中,1h后取出晾干,盛于广口瓶中,密塞保存。

6.25 pH试纸:1~14。

7 仪器和设备本标准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A级标准的玻璃量器。

7.1 分光光度计:具460 nm波长,并配有光程为30 mm的比色皿。

7.2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

8 样品8.1 样品采集样品采集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样品采集现场,用淀粉-碘化钾试纸(6.23)检测样品中有无游离氯等氧化剂的存在。

4若试纸变蓝,应及时加入过量硫酸亚铁(6.2)去除。

样品采集量应大于500 mL,贮于硬质玻璃瓶中。

采集后的样品应及时加磷酸酸化至pH约4.0,并加适量硫酸铜(6.4),使样品中硫酸铜浓度约为1 g/L,以抑制微生物对酚类的生物氧化作用。

8.2 样品保存采集后的样品应在4 ℃下冷藏,24 h内进行测定。

9 分析步骤9.1 预蒸馏取250 mL样品移入500 mL全玻璃蒸馏器中,加25 mL水(6.1),加数粒玻璃珠以防暴沸,再加数滴甲基橙指示液(6.22),若试样未显橙红色,则需继续补加磷酸溶液(6.10)。

连接冷凝器,加热蒸馏,收集馏出液250 mL至容量瓶中。

蒸馏过程中,若发现甲基橙红色褪去,应在蒸馏结束后,放冷,再加1滴甲基橙指示液(6.22)。

若发现蒸馏后残液不呈酸性,则应重新取样,增加磷酸溶液(6.10)加入量,进行蒸馏。

注1:使用的蒸馏设备不宜与测定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的蒸馏设备混用。

每次试验前后,应清洗整个蒸馏设备。

注2:不得用橡胶塞、橡胶管连接蒸馏瓶及冷凝器,以防止对测定产生干扰。

9.2 显色将馏出液250 mL移入分液漏斗中,加2.0 mL缓冲溶液(6.13),混匀,pH值为10.0 ± 0.2,加1.5 mL 4-氨基安替比林溶液(6.14),混匀,再加1.5 mL铁氰化钾溶液(6.15),充分混匀后,密塞,放置10 min。

9.3 萃取在上述显色(9.2)分液漏斗中准确加入10.0 mL三氯甲烷(6.6),密塞,剧烈振摇2 min,倒置放气,静置分层。

用干脱脂棉或滤纸拭干分液漏斗颈管内壁,于颈管内塞一小团干脱脂棉或滤纸,将三氯甲烷层通过干脱脂棉团或滤纸,弃去最初滤出的数滴萃取液后,将余下三氯甲烷直接放入光程为30 mm的比色皿中。

9.4 吸光度测定于460 nm波长,以三氯甲烷(6.6)为参比,测定三氯甲烷层的吸光度值。

9.5 空白试验5用水(6.1)代替试样,按9.1 ~ 9.4的步骤测定其吸光度值。

空白应与试样同时测定。

9.6 校准9.6.1 校准系列的制备于一组8个分液漏斗中,分别加入100 mL水(6.1),依次加入0.00、0.25、0.50、1.00、3.00、5.00、7.00和10.00 mL酚标准使用液(6.21),再分别加水(6.1)至250 mL。

按9.2 ~ 9.4的步骤进行测定。

9.6.2 校准曲线的绘制由校准系列测得的吸光度值减去零浓度管的吸光度值,绘制吸光度值对酚含量(μg)的曲线,校准曲线回归方程相关系数应达到0.999以上。

10 结果计算试样中挥发酚的浓度(以苯酚计),按式(1)计算:ρ=A s- A b– a/ bV (1)式中:ρ——试样中挥发酚的浓度,mg/L;A s——试样的吸光度值;A b——空白试验(9.5)的吸光度值。

a ——校准曲线(9.6.2)的截距值;b——校准曲线(9.6.2)的斜率。

V ——试样的体积,mL。

当计算结果小于0.1 mg/L时,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大于等于0.1 mg/L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11.15个实验室对含酚浓度为0.0040 mg/L、0.0200 mg/L、0.0360 mg/L的统一样品进行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7.4% ~ 10.1%,3.3% ~ 4.5%,1.8% ~ 2.3%;精密度6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2.9%,2.3%,1.3%;重复性限为:0.0010 mg/L,0.0023 mg/L,0.0020 mg/L;再现性限为:0.0010 mg/L,0.0023 mg/L,0.0018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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