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处理流程
一、预案概述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处理流程。
二、预案组织架构1.成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财务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三、预案处理流程1.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应急响应(1)医疗机构接到医疗纠纷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2)医疗机构应立即向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
2.医疗纠纷调查取证(1)医疗机构应组织专门力量,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取证。
(2)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3.医疗纠纷调解(1)医疗机构应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了解诉求,进行初步调解。
(2)调解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
4.医疗纠纷处理(1)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和调解情况,医疗机构应依法依规处理医疗纠纷。
(2)医疗机构应与患者或家属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
5.医疗纠纷后续处理(1)医疗机构应按照调解协议,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2)医疗机构应跟踪医疗纠纷处理结果,确保患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预案实施要求1.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
2.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医患沟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沟通能力,增强医患信任。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
4.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纠纷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医疗纠纷情况。
5.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纠纷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规范。
五、预案修订与实施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2.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方案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方案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医患双方的不满意或不合理行为而引发的争议和矛盾。
当医患双方无法自行解决纠纷时,需要通过合理的处理流程来解决问题。
本文将介绍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1.调解阶段当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应该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
调解可以是医院内部的调解,也可以是第三方调解机构的介入。
调解的目的是通过双方的沟通协商,找出问题的根源,并尽量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2.仲裁阶段如果调解无法解决问题,双方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给医院的仲裁委员会或相关的仲裁机构。
仲裁是一种法律程序,通过仲裁人员对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最终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决结果。
3.诉讼阶段如果仲裁无法解决问题,双方可以考虑将纠纷诉诸法院。
诉讼是一种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诉讼阶段,双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解决方案1.加强沟通医患双方应该加强沟通,及时交流自己的需求和意见。
医生应该详细解释治疗方案和可能的风险,患者也应该提出自己的疑问和顾虑。
通过加强沟通,可以减少误解和纠纷的发生。
2.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医院应该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让患者可以方便地提出投诉和意见。
同时,医院也应该对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以增加患者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院应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生和护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通过加强培训和考核,可以提高医生和护士的工作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4.推行医疗纠纷预防措施医院应该推行医疗纠纷预防措施,减少纠纷的发生。
例如,建立健全的医疗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加强医疗事故的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安全、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5.加强医患教育医院应该加强医患教育,提高患者的医疗知识和意识。
通过开展健康讲座、宣传活动等形式,向患者普及医疗常识和就医注意事项,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和配合医疗工作。
医疗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但通过合理的处理流程和解决方案,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步骤一:患者投诉步骤二:投诉受理医院将对患者的投诉进行初步核实和受理。
医院会委派专人对投诉进行调查,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纠纷。
医院可能会要求患者提供更多的证据或资料,以供调查和核实。
步骤三:调查与调解医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展开调查,并与患者进行沟通和调解。
医院可能会约见患者、医生或其他相关人员,听取各方的陈述和解释。
在调解过程中,医院会尽力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解决纠纷。
医院也可以邀请第三方调解人员介入,以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
步骤四:鉴定和评估如果患者和医院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医院可能会组织鉴定机构对相关事实进行评估和鉴定。
鉴定由专家组成,对事实进行评估,并出具鉴定结果。
鉴定结果对医院和患者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于后续的法律诉讼。
步骤五:调解协议如果在调和和鉴定过程中,医院和患者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应签署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达成一致共识。
协议一般包括赔偿金、道歉、医院改进等内容。
调解协议是医疗纠纷处理的终结性文件,双方应该履行协议的内容。
步骤六:法律诉讼如果患者不满意调解结果或医院对调解协议不履行,患者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患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将对双方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总结: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以投诉、受理、调查与调解、鉴定和评估、调解协议和法律诉讼为主要步骤。
该流程旨在最大程度地保护患者的权益,解决医疗纠纷,并促使医院改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每个具体的医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纠纷处理流程,但总体上不会偏离上述步骤的基本原理。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为了进一步优化医疗纠纷处理流程,规范各类医疗纠纷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依据国家《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一般程序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后,由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协同处理医疗纠纷事件。
市卫生局医政科在接到医疗纠纷的投诉和报告后,安排市卫监大队调查取证,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定,并根据调查结果和专家评定意见,提出综合处理意见报批后实施。
(一)接待受理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接待群众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投诉,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各医院投诉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医疗投诉接待工作。
接待人员要认真听取投诉人投诉的问题和意见,告知投诉人处理医疗争议的途径和方法,并作书面记录。
投诉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向投诉人通报、解释,引导投诉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
医政科要对申请行政处理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核,对属于卫生局处理的医疗争议,应按规定时限依法受理;对不属于卫生局处理的医疗争议,应当及时交办或转送相关单位依法办理。
(二)调查取证市卫生局成立医疗纠纷调查取证组,由卫生执法大队医政执法人员组成,负责对医疗争议调查和取证工作,收集相关病历资料和医疗文书,对医疗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定,并将调查结论和调查情况要书面报告卫生局医政科。
(1)调取相关医疗文书复印件;(2)核查经治医疗人员的执业资质;(3)调查了解患方的基本情况、对医疗的争议要点和患方的处理意见和要求;(4)调查了解医方的意见和态度;(5)向其他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必要制作调查笔录;同时对必要的重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6)应患方要求组织对病历资料或现场实物的封存;医疗机构可以在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基础上成立相应的调查机构,负责医疗纠纷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结果报医院机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
(三)专家鉴定医疗纠纷当事人对医疗行为及侵权责任存在争议的,应当移交医学会进行技术鉴定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可作为协商、调解和裁决的依据。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流程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流程在医院医疗纠纷中,调解和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两种主要方式。
这两种方式都是通过第三方的介入,以公正、公平、合法的方式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本文中,将详细介绍医院医疗纠纷的调解与仲裁流程。
一、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流程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是指医院与患者或其家属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自愿达成一致解决医疗纠纷的行为。
下面是医院医疗纠纷调解的流程:1. 提出调解申请当患者或其家属认为医疗服务存在问题时,可以向医院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申请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也可以口头提出。
2. 受理调解申请医院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受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调解工作。
调解专人应当具备丰富的医疗纠纷处理经验和法律知识。
3. 调查核实医院调解专人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针对涉嫌医疗事故的情况,医院可能还会安排专业的鉴定或调查机构进行鉴定。
4. 召开调解会议医院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进行调解。
调解会议应当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并在会议纪要上做好记录。
调解会议一般由医务人员、法律顾问和调解专人组成。
5. 达成协议在调解会议上,医院与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通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是医疗纠纷调解的重要成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医院医疗纠纷仲裁流程医院医疗纠纷仲裁是指将医疗纠纷交由仲裁机构进行公正、独立仲裁的行为。
以下是医院医疗纠纷仲裁的流程:1. 申请仲裁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指定的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当详细陈述纠纷的事实、理由和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仲裁申请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后,会对申请书进行审查,核实申请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一旦确认申请符合要求,仲裁机构会正式受理仲裁申请。
3. 仲裁庭组建仲裁机构将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组建适当的仲裁庭并指派主审仲裁员。
仲裁庭应当由多名专业人士组成,其中必须有合格的医务人员。
4. 仲裁审理仲裁庭会安排庭前会议,在会议上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申辩,并交换证据。
发生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就诊疗行为、服务质量或收费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医疗纠纷可以表现为患者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提出质疑,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或者要求经济赔偿等。
为了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制定一套完善的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医疗纠纷应急预案的处理流程,帮助您在遇到医疗纠纷时能够快速、准确地应对。
一、发生医疗纠纷时的应急措施1.保持冷静: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持冷静,及时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并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立即报告: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如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等。
同时,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以便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3.保护现场: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医疗机构要确保现场不被破坏,保留好相关物证,以便后续进行调查。
4.积极沟通:医疗机构要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对患者的疑问要给予耐心、详细的解答。
同时,要做好解释工作,让患者或家属了解医疗过程和可能的风险。
5.及时处理:医疗机构要根据纠纷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轻微的纠纷,可以通过解释、道歉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严重的纠纷,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医疗纠纷的调查和处理1.成立调查组:医疗机构应成立一个由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负责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
2.收集证据:调查组应收集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证据,包括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记录等。
同时,要了解患者的主诉和诉求,了解纠纷的原因和过程。
3.分析原因:调查组应对医疗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如诊疗行为的失误、服务质量的不足等。
4.制定处理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对于轻微的纠纷,可以通过解释、道歉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严重的纠纷,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
为了解决医疗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各地都建立了一套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下面将具体介绍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的一般步骤:1.患者抱怨投诉阶段:-医疗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受理,记录下投诉内容,并规定办理期限。
-医疗机构应尽快开展调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收集相关证据。
-医疗机构应对投诉结果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患者。
2.调解协商阶段:-如果患者对医疗机构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红十字会等进行申诉。
-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红十字会等会派人员前往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
-在调解过程中,可以邀请第三方专家、律师等参与,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引导,寻求双方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3.仲裁或诉讼阶段:-如果调解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患者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较小金额或者简单情况的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较大金额或较复杂的医疗纠纷,患者可以在诉讼时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以公正、公平的方式公开审理,并作出裁决。
4.执行阶段:-如果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了有利于患者的判决,但医疗机构或相关人员拒绝执行,患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强制执行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裁决,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的来说,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涵盖了抱怨投诉、调解协商、仲裁或诉讼和执行四个阶段。
这些流程旨在保护患者的权益,解决医疗纠纷,实现公正和谐的医患关系。
(注:以上是一般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具体以当地的法律法规为准。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投诉登记与受理1.当患者或患者家属发现医疗事故或有其他投诉、举报的情况时,可以向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登记。
有些地区还设立了专门的医疗纠纷调解仲裁机构。
2.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投诉,并向投诉人提供投诉受理凭证。
同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病历、医疗记录、诊断报告、治疗方案、药品清单等。
二、初步调查与备案1.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应当进行初步调查,包括调查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医疗过程、医生的执业情况等。
有些地区还需提请专家组或技术鉴定机构参与调查。
2.在调查的同时,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还需将投诉案例进行备案,包括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医生和患者、涉及的病历资料等。
三、调解与沟通1.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可以启动调解程序。
调解可以是由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调解机构组织进行。
调解的目的是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纠纷,让双方达成一致。
2.调解中可以提请专家组或民间调解组织的成员参与,他们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评估和建议。
双方可以通过调解达成包括赔偿、道歉、整改等具体的协议。
四、仲裁或诉讼程序1.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其中一方不满意调解结果,双方可以选择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2.仲裁通常由专门的仲裁机构组织,双方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判决。
仲裁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选择诉讼程序,双方将医疗纠纷提交给法院审理。
法院会对纠纷进行调查、听证,并最终作出判决。
五、执行与监督1.如果仲裁或诉讼的判决有赔偿要求,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需要履行判决,并向患者或其家属支付赔偿金。
2.监督是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中的重要环节。
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等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促使医疗机构改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预防医疗纠纷再次发生。
总结: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一般包括投诉登记与受理、初步调查与备案、调解与沟通、仲裁或诉讼程序以及执行与监督。
在整个流程中,强调了客观调查和对双方的公平公正,以达到解决纠纷、赔偿受害者、预防再次发生纠纷的目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根据事实情况,双方自愿协商解决。
医患双方逐级协商调解医疗纠纷发生后,由办案人员组织医院行政主管部门或医疗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医疗纠纷调解程序1、医疗纠纷告知对象:医疗纠纷发生后,告知对象如下:(1)患者方:由医院办案人员告知患方产生医疗纠纷后其享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及规定时限,如尸检告知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下最长7日时间。
(2)死者近亲属方:由医院办案人员告知其享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及规定时限。
(3)保险机构:由医院办案人员告知保险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等。
2、医疗纠纷处理适用时限:(1)尸检具备尸体检验条件后10日内提出尸检申请。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自鉴定的材料交换之日起,在法定的异议上诉期满后生效。
(3)如需尸体解剖,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
无死亡证明者不得进行尸体解剖。
(4)患者尸体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必须经过8小时以上的停尸冷静处理。
在规定的冷静期(尸体剖检前24小时)内继续冷静的,可以在冷静期结束后进行尸体检验。
3、医疗纠纷调解地点:(1)在医院内发生的医疗纠纷,应在医院内协商解决。
(2)到医疗机构场外协商的,应到医患任何一方或双方认可的场所协商。
但如有公职人员在场应回避,由患者或其家属到当地司法办申请调解或起诉。
4、医疗纠纷调解参加人员:(1)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要指派专人负责进行接待、调查和劝阻,严禁对医患双方采取不当行为或偏袒行为。
(2)主管院领导应召集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医患双方的反映意见和要求,采取合适措施予以解决。
(3)需要进行医疗技术鉴定的,应由医院或患者方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医疗技术鉴定申请,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
(4)接待患者方时,应由专人负责分别通知院方、有关人员前往处理。
相关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共同劝阻、说服患者方采取合适的解决方式进行协商,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一、医疗纠纷处理制度1.纠纷处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并明确职责和权限,负责医疗纠纷的登记、调查、调解、仲裁、诉讼等工作。
2.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明确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包括纠纷登记、事实调查、证据收集、调解协议、仲裁或诉讼等环节,并规定每个环节的时限和责任单位。
3.纠纷处理的权威性和独立性:确保纠纷处理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避免利益冲突,保障处理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客观。
二、医疗纠纷处理操作流程1.纠纷登记:当患者或其家属认为受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侵权时,可向医疗纠纷处理机构进行登记,提供详细的相关情况,包括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材料。
2.事实调查: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收到登记申请后,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实调查,包括查阅相关医疗记录、询问医生、护士等相关人员,了解事发经过和责任方。
3.证据收集:根据事实调查结果,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将要求相关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作为进一步调解、仲裁或诉讼的依据。
4.调解协议:在收集足够的证据材料后,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将邀请患者和医疗机构进行调解,并介绍调解协议的内容和法律效力。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调解协议,并由纠纷处理机构进行审核和备案。
5.仲裁或诉讼:如果调解不成或一方不同意调解协议,患者可向纠纷处理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纠纷处理机构将组织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进行仲裁或诉讼,并做出最后裁决或判决。
通过上述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可以确保医疗纠纷的及时处理和公正裁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实现。
当然,具体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域、医疗机构性质等因素而有所差异,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具体的操作。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概述: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其家属因诊疗过程中出现医疗质量问题,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之间发生纠纷的情况。
成都市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是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的处理医疗纠纷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处理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纠纷。
流程图:
1. 投诉与受理
患者或其家属向医院投诉,医院应当及时接收并及时处理。
2. 调查与取证
医院按照规定组织尽快开展医疗纠纷的调查工作,对纠纷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查证和固定,尽可能保留现场证据。
3. 处理程序
当医院接到纠纷投诉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设立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并依照有关规定,采取协商、调解或者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医院还应当告知患者有权向处理纠纷的专门机构投诉。
简要注释如下:
1. 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是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的处理医疗纠纷工作的专门机构。
2. 医疗质量问题:是指医疗过程中因医务人员的行为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患者伤害、病情加重或者导致死亡等不良后果。
3. 现场证据:是指现场可以固定的与案件相关的物品、物证、记录等,在取证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避免现场被污损或者破坏。
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1. 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服务过程中发生,导致患者损害或者有严重损害可能的意外事件。
2. 协商:是指当事人通过商谈达成一致,自愿解决纠纷的方式。
3. 调解:是指由第三方介入,在协商基础上,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
4. 仲裁:是指由具有法律效力的审判机关依法对纠纷进行处理,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方式。
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什么对于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什么,你了解吗?相信还有不少⼈对此还有疑问,针对这个问题,店铺⼩编为⼤家收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下⾯由⼩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起来看看吧!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什么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具体如下:⼀、医疗纠纷初起1、发⽣医疗纠纷的当事⼈(医护⼈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作。
2、发⽣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员对发⽣的医疗纠纷进⾏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
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解释、调解⽆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材料。
⼆、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1、科室解释、调解⽆效的医疗纠纷及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科主任、当事⼈及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调解。
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2、由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务部集体组织实施相关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作。
3、技术讨论会主持⼈宣布医疗技术讨论程序和会议纪律。
4、科主任、当事⼈必须准时出席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在会上当事⼈应认真、负责地陈述诊疗经过,科主任应公正、科学的陈述科内讨论意见。
5、专家讨论。
6、书⾯材料需经医疗安全委员会、参加讨论的专家反复讨论、认证后,讨论结论于会议后的30⽇内交与患⽅及科主任。
7、患⽅及我院科室责任⼈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时均可以⾏使⾃⼰的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民法院起诉。
三、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会1、发⽣医疗纠纷的科主任及当事⼈必须在⼀周内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准时将材料交到医务部。
由医务部提交到医学会,配合医学会组织开展鉴定⼯作。
发生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一、预案背景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就诊疗行为、服务质量或收费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为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医务人员应对医疗纠纷的能力,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
2. 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减轻医患矛盾。
3. 保护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三、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1. 紧急处理阶段(1)保持冷静: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纠纷时,首先要保持冷静,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2)立即报告:医疗机构应立即向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取证。
(3)保护现场:确保现场不被破坏,保留好相关物证,以便后续调查。
(4)积极沟通: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耐心解答疑问,做好解释工作。
2. 调查处理阶段(1)成立调查组:医院应成立由医务科、护理部、法务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
(2)收集证据:调查组应收集相关病历、检查报告、医嘱等证据,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客观性。
(3)分析原因:调查组应分析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明确责任。
(4)制定处理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赔偿、道歉、整改等措施。
3. 善后处理阶段(1)实施处理方案:按照处理方案,对医疗纠纷进行妥善处理。
(2)总结经验:对医疗纠纷处理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跟踪随访:对处理后的患者进行跟踪随访,了解患者恢复情况,确保处理效果。
四、预案实施保障1.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纠纷应对和处理能力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医疗纠纷的能力。
2. 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预案顺利实施。
3.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务人员沟通技巧,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4. 加强监督考核:对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医院医疗事故(或纠纷)处理程序
医院医疗事故(或纠纷)处理程序病人在本院就医过程中与医务人员(或相关科室)发生医疗纠纷,无论何种原因,当事人(或相关科室)均按照下列程序运作:一、分工原则:医疗质量引起的纠纷由医务部主管;护理质量引起的纠纷由护理部主管;医德医风引起的纠纷由党群工作部主管;收费引起的纠纷由综合办公室主管。
二、处理原则:1. 医疗事故(或纠纷)争议发生后,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站或点、医院在各厂矿卫生所)要首先进行认真的调查了解,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处理恰当。
医疗机构应诚恳地向病员方面说明事件经过,进行劝说、安慰,取得谅解和支持,做好工作。
2. 若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当事的医疗机构与病员及其家属可采取以下3种基本途径解决争议:①医患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自行解决争议;②医患双方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请求卫生行政对赔偿问题进行调解;③医疗机构和患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发生医疗纠纷:1. 病人就医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争议时,每位医务人员均有义务和责任向本科室主任汇报有关情况,科主任要认真进行调查了解,诚恳地向病员方面说明事件经过,进行劝说,取得谅解和支持,做好工作。
对科室解决的医疗纠纷,应当在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医务部作出书面报告。
2. 对于科室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争议,科主任应当立即向医院医务部汇报,不许待病人或其家属到医院反映后再汇报或隐瞒不报,医务部自接到汇报后,立即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人员到相关科室认真进行调查了解,同时认真听取病员方面的意见,做到事实清楚,再向病员方面说明事件经过,进行劝说,取得谅解和支持,做好工作。
3. 对于医院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争议,告知病员方面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四、发生医疗事故:1. 病人就医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每位医务人员均有义务向本科室主任汇报有关情况,科主任应当立即向医院医务部(护士长向院护理部)汇报,医务部(或护理部)自接到报告后应向有关院领导汇报,并立即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人员到相关科室认真进行调查了解,同时认真征求、听取病员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医院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和相关科室主任及医务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向病员方面说明事件经过,进行劝说、安慰,取得谅解和支持,争取医患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自行解决争议,快捷、有效地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并建立自行解决争议的协议书。
医疗纠纷处置流程
医疗纠纷处置流程一、定义医疗纠纷是指患方在医院就诊过程中对医疗诊疗行为持有异议而引发的纠纷。
二、适用范围全院临床、医技科室三、流程(一)一般纠纷或投诉1、患者与科室发生纠纷后,科主任、护士长及管床医师应积极协调解决,争取科内化解。
若学科不能解决,可通知医教部或投诉办协调解决。
2、医务科(投诉办)接到患者或家属对我院诊疗行为有异议后,能当场解决的给予协调沟通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求提供书面材料,便于调查了解情况。
收到材料后告知患方,院方将于 7 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意见。
3、医务科(投诉办)将患方提交材料交给当事科室,要求根据患者反映情况查找我院医疗行为有无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有无相应关系,进行科内认真分析讨论,二天内以书面形式报至医教科(投诉办)。
4、医务科组织人员调查了解情况,调阅病历等相关资料。
及时组织院内分析、病案讨论、死亡讨论等,掌握事实真相,做好协调工作。
5、医务科结合患方提交材料及调查的情况和当事科室提交的诊疗经过的情况说明,提出初步意见,向分管领导汇报。
确因医疗过失给患方造成损害的,将方案向当事科室及当事人反馈,确定解决途径。
6、积极做好与患方协调和沟通的工作,并将医院初步调查意见反馈于患方。
确定医院无过失、无责任的,应将整个诊治过程向患方解释清楚,取得患方的理解。
确定因医疗过失给患方造成损害的,若能与患方达成一致,则签订协议书。
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建议患方到第三方(医调委)调解或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在处理纠纷的同时,相关科室应做好随时进入诉讼程序的应诉准备工作。
(二)重大医疗纠纷1、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患者死亡、家属聚众闹事等),当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学科主任,学科主任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沟通后,将相关信息编成汇报短信发给医教部主任、医调办主任及分管院长(信息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出院时间及纠纷情况)。
由分管院长转主要领导并请示是否汇报卫计局和市政府领导。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主动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
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和注意事项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和注意事项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患者与医务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和矛盾。
为了解决医疗纠纷,维护患者的权益,保证医务人员的专业形象,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应运而生。
下面将介绍医疗纠纷的调解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医疗纠纷的调解流程1. 提起申请:当患者或其家属发现医疗事故或产生纠纷时,可以向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提起申请。
申请时,需要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受理调解: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并组织调解小组,由专业人员组成。
调解小组将召集患者、医务人员和其他相关方参与调解,并进行调查取证。
3. 调解协商:在调解会上,调解员会主持会议,听取双方的陈述和申辩。
调解员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协商和调解,寻找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
4. 达成协议: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一旦达成协议,双方应签署调解协议书,并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协议。
5. 不服申诉: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申诉机构将重新审核案件,并作出决定。
6. 法律救济:如果调解和申诉均未能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医疗纠纷调解的注意事项1. 提供真实材料:在申请调解时,患者和医务人员应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包括病历、检查报告、治疗记录等。
虚假材料会影响调解的公正性和结果。
2. 积极配合调解:双方在调解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积极参与调解,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不应采取敌对态度,争吵和攻击对方。
3. 尊重专业意见:在调解过程中,应尊重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和家属解释医疗过程和可能的风险,患者和家属应理性对待专业意见。
4. 保护隐私权: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应保护个人隐私权。
不得将调解过程和结果泄露给外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纠纷。
5. 确保公正公平:调解委员会应保证调解过程的公正公平。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方案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方案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与患者或其家属之间因医疗行为、医疗质量、医疗费用等方面产生的争议。
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1.接待投诉:患者或其家属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提出投诉,医疗机构应该及时接待并记录投诉内容。
2.初步调查:医疗机构应该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投诉的事实和情况。
3.组织调解:如果投诉属实,医疗机构应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解,尽快解决问题。
4.协商解决:如果调解无法解决问题,医疗机构应该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5.申请仲裁: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6.提起诉讼:如果仲裁无法解决问题,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二、解决方案1.调解:医疗机构应该积极组织调解,通过双方协商解决问题,达成和解。
2.赔偿:如果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应该及时赔偿患者或其家属的损失。
3.道歉: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应该及时向患者或其家属道歉,表达歉意和诚意。
4.整改:医疗机构应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5.法律救济:如果纠纷无法通过调解解决,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制度为了更好地处理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健全制度,包括:1.制定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程序。
2.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处理医疗纠纷。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4.加强医疗纠纷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纠纷处理能力。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和解决方案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健全制度,积极处理医疗纠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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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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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方投诉程序
1、投诉渠道:患者及其家属(以下简称为“患方”)对医疗过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与临床医师及科室领导沟通,也可以向门诊部、医务处(科、部)、医患关系办公室、院办、党办等职能部门投诉。
临床科室或职能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后,根据患方投诉内容可进行相关简单处理。
复杂或索赔金额争议较大的医疗纠纷,应及时向主管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为“职能部门”)移转相关材料和投诉信息,使医疗纠纷进入规范的处理程序中。
2、投诉方式患方的投诉方式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如:面谈、电话、信访以及电子邮件等。
3、投诉接待时间患方投诉一般应当在工作时间内,由相关职能部门接待,特殊情况在工作时间外,由医疗机构指定部门或总值班接待。
二、职能部门接待程序
1、患方来访时,应做好接待服务工作,作好投诉接待记录,其中包括:患者基本情况(患者姓名、就诊科室、投诉人姓名及其与患者的关系、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反映相关科室和个人的主要问题等情况、事实经过及投诉要求等。
投诉接待记录要有投诉人签名,注明时间。
妥善保存患方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如门诊病历、处方、收费单据、其他医疗机构病历、诊断证明、病理报告、X光片等),可以应患方要求向其出具签收证明。
初次接待工作所获信息对医疗纠纷处理十分重要,应予高度重视。
2、根据患方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其对有关病情及诊断治疗情况的认识,安排临床科室的有关负责人和当事医务人员,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与患方进行沟通、说明解释有关诊疗情况。
3、向患方履行知情告知义务,应当向患方提供《医疗纠纷告知书》,说明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流程(包括复印病历、尸检建议等)及医疗机构答复时间。
4、负责安排保管医疗纠纷所涉及的证据(病历、护理记录、实物、X光片、病理片及蜡块等)。
应患方要求或主动向患方建议封存病历,封存病历可以是复印件,也可以是原件。
如果患方坚持要求封存病历原件,应当在封存之前,将全部病历材料予以复印。
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在患方代表、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在场的情况,在医疗机构病案管理部门场所或处理医疗纠纷职能部门复印病历,将复印件装入“封存病历专用档案袋”,粘封档案袋后,在该袋上的骑缝处由患方代表签署姓名及封存日期后,使用透明胶带在各骑缝处粘贴封存。
封存件由职能部门负责保存,以备医疗事故鉴定组织和公检法等机构使用。
职能部门应当向患方出具一式两份的封存证明,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患方要求复印或封存病历时,医疗机构应按国家规定审核患方身份,核对签名的患方代表身份,留存患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患方按规定要求复印、复制有关病历资料,应当支付相应的复印病历资料的费用。
5、患者死亡的医疗纠纷,职能部门应当向患者近亲属提出尸检建议,告知其有要求尸检的权利。
患者死亡后家属提出异议,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近亲属提出尸检建议。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填写尸检申请书并签字,患方未填写尸检申请书,视作其不同意尸检。
也可邀请非医疗机构人员在场证明告知尸检的相关过程,或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取告知证据。
尸检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以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尸检可以延长至7日。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患任何一方拒绝进行尸检,或拖延尸检时间超过法定时限,影响对
死因的判定,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尸检费用一般由患方先行垫付。
尸体运送费、保管费的支付可根据生效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或者是法律诉讼判决而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尸体存放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日。
逾期不处理尸体的,医疗机构向患方进行告知,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医疗机构可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医院内部调查程序
1、科室调查:职能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后,应尽快将患方的投诉材料转交涉及的有关科室,科室主任应尽快组织调查、分析讨论工作。
(1)当事医务人员或相关人员,整理有关事件经过,书写病历摘要或诊疗经过。
涉及多个科室,应当由各科室分别书写,再由主要诊疗科室负责根据各科书面材料整理完成一份反映整个诊疗经过的病历摘要或诊疗经过。
(2)组织全科医生或相关人员就患方投诉所涉及问题,进行科学、客观、认真的分析讨论,针对本科诊疗过程中存在问题,以及问题的性质、科室的处理意见归纳总结为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名认可后上交职能部门(签名后上交职能部门,便于档案管理)。
科室调查工作原则上应在七日内完成。
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科室应提前告知职能部门并书面说明原因。
职能部门负责督促科室、个人完成调查工作,并对其进度、完成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向患方进行沟通说明。
(3)职能部门可安排适当的时间,由科室负责人(包括主诊医师,必要时当事医务人员)与患方代表进行沟通,就有关医疗纠纷涉及主要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出说明、解释,完成首次答复,原则上不超过7日。
患方可以进行记录。
患方代表在与科室沟通后,仍存有异议或提出新的问题和要求,(可以根据患方意见进行书面汇总),继续向职能部门反映。
2、职能部门提请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
职能部门对医疗纠纷可以进行必要调查,包括咨询相关临床专家、法律顾问(律师等)。
组织
临床科室与患方进行沟通后,仍不能达到共识时,应及时提请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分析、做出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结论性意见。
结论性意见一般在患者投诉书提出之日起30至60日内做出,送达患方,一式两份请患方签收(或者留取患方收到结论的相关证明资料),患方和医院各保存一份。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