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州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州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0.07.27•【字号】•【施行日期】2020.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州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晋州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27日晋州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环境,推进我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的管理,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降低餐饮源排放强度,整体提高餐饮行业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为根本出发点,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为目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积极推进,依法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大力推动餐饮服务业及单位食堂加强油烟排放工作,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努力营造优美、和谐、整洁的市容环境。
二、工作原则(一)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属地政府为餐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主体,负责辖区防治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实施;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强化行业监督和指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排污者主体责任,按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强化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保证净化效果。
(二)强化执法、以查促治。
各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法规要求,守法经营,履行环保责任,实施升级改造。
(三)重点突破、以点带面。
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为原则,优先以重点业态(经营烧烤等污染强度较高的)、重点规模(大型及以上餐馆和中央厨房)、重点区域(人口密集区、餐饮聚集区)及重点单位(被投诉举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等),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手段,带动全市治理工作开展。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公布日期】2013.12.30•【字号】青政[2013]96号•【施行日期】201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2013〕96号)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政〔2013〕74号)要求,县政府组织编制了《青龙满族自治县压减钢铁产能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削减煤炭消费量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县城道路扬尘整治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园林绿化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黄标车”治理淘汰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油气回收治理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造林绿化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道路治理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按照省市要求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程进行动态调整。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3年12月30日青龙满族自治县压减钢铁产能实施方案根据《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政〔2013〕74号)要求,结合我县钢铁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产业现状根据全省钢铁产能普查结果和省政府《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报告》确认的我县钢铁产能情况。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21•【字号】临政办发〔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21日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最关键的一年,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成效将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
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
因此,全市上下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推进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即全市目标达到PM2.5年均浓度值为64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值为116微克/立方米;SO2、NO2年均浓度值在2018年的基础上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53.3%。
全面完成2019—2020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即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临清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天(详见附表1)。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4•【字号】通知[2013]38号•【施行日期】2013.10.2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2013〕38号)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九个工作组。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王殿忠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副组长:傅兴超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马立峰县政府副县长,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成员:韩海波县公安局局长王华县政府办主任王德伟县委办副主任、县编办主任何占仕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志办主任邵艳侠县政府办副主任李廷峰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解天华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董明县监察局局长陈坤县发改局局长刘国安县财政局局长杜青刚县审计局局长刘友红县科技局局长李书中县工信局局长刘金山县人社局局长谢万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召辉县环保局局长李兴红县住建局局长杨少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秦文平县农牧局局长李晓章县林业局局长石海温县商务局局长肖华县工商局局长周春勇县质监局局长杨国和县统计局局长王爱军县气象局局长匡玉春县安监局局长李胜贵县教育局局长郑德忠县物价局局长张春峰县卫生局局长柴金山中国人民银行青龙支行行长顾峰青龙县供电公司经理马力达县委督查室主任龚海荣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各乡镇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李召辉兼任。
二、各工作组职责及组成人员(一)综合协调组:负责统一协调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开展相关环境监测、预警、执法、科研、机构设置等日常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的通知-济政字〔2016〕56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的通知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的通知济政字〔2016〕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21日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为加快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鲁政发〔2013〕12号)、《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鲁政字〔2016〕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一期行动计划》进展情况《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期)》(济政发〔2013〕18号,以下简称《一期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实施以来,全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强化综合治理,加大工作力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0.157毫克/立方米、0.087毫克/立方米、0.050毫克/立方米、0.048毫克/立方米,比2013年分别下降17.8%、19.4%、46.2%、18.6%;蓝天白云天数达到144天,比2013年增加7天。
对照《一期行动计划》2015年改善目标值(可吸入颗粒物0.129毫克/立方米、细颗粒物0.07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0.07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0.04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完成改善目标;二氧化氮基本完成改善目标,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距改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的通知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4.27
•【字号】永政办〔2016〕30号
•【施行日期】2016.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新
《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的通知
永政办〔2016〕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立法宗旨明确,制度主线清晰,监管措施严密,其中,部分条款确定了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事项,任务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据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要求,现将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27日。
关于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通报(八)
关于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通报(八)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近日,各镇办和分包部门继续深入镇办排查秸秆禁烧工作,麦收已全部完成。
根据聊城市环保局卫星监测有39个着火点。
根据各镇办情况,17日出现6个着火点,分别为八岔路3个、尚店2个、大辛庄1个;18日出现3个着火点,分别为八岔路1个、老赵庄1个、松林1个。
根据分包部门情况,17日出现4个着火点,分别为公安局分包的康庄1个,交通局分包的青年1个,消防大队分包的大辛庄2个;18日出现着火点6个,分别为农机局分包的老赵庄1个、松林1个,消防大队分包的先锋2个、大辛庄2个。
附件:1.临清市2017年6月15日—18日(截至12:10)卫星火情信息表
2.镇办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3.部门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临清市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 1 -
附件1
临清市2017年6月15日—18日(截至12:10)
卫星火情信息表
明火面积单位为:亩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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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镇办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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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部门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 12 -
- 14 -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
发:各镇办、市直有关部门
- 15 -。
5号(大气污染防治附件表)重点讲义汇总
田朝阳
史建忠
张大刚
区环保局
有关乡政府
有关街道办事处
工业园区管委会
区工信局
2.开展油气回收治理。2015年底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定期开展成品油市场抽检和打击劣质油品专项治理行动。所有加油站全部规范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并定期对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王书安
田喜关
于彦忠
孙建明
田朝阳
史建忠
张大刚
区住建局
各乡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区执法局
区环保局
2.砂石料堆场管控。对市区三环以内道路两侧、城市出入口、旅游景区周边等重点部位以及主要景观道路(高速公路引线)可视范围内的砂石料场进行取缔,对其它裸露的砂石料场等易扬尘部位进行覆盖、洒水、清洗。
王书安
田喜关
于彦忠
张大刚
区国土分局
各乡人民政府
张大刚
区商务局
区质监分局
区工商局
区环保局
各乡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3.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辖区所有餐饮单位一律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更换。2015年5月底前完成。
孙建明
田朝阳
史建忠
张大刚
区环保局
各乡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区工商局
区食药监分局区卫生局
(九)农村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工作内容
落实事项及完成时限
赵凌云
于雪松
郝雷
高飞
区农业局
各乡政府
东关街道办事处
区环保局
区发改局
2.秸秆禁烧。加大全区特别是高速公路、高铁、国道、市区周边巡查和处罚力度,确保不点火、不冒烟。区委农工委负责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督导,区农业局负责秸杆综合利用,区环保局、公安分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现场执法。
临清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临清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号),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发〔〕号)要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仔细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立足市情,按照“以人为本、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同步共赢,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原则,全面构建科学、务实、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努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二)工作目标.总体目标。
到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1 - / 24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
到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以上;到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年开展次。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能力“五个三”措施》的通知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能力“五个三”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09•【字号】临政办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能力“五个三”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临清市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能力“五个三”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年10 月9 日临清市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能力“五个三”措施为全面落实 2018 年全国、全省、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降低降尘量,确保完成环境空气质量各项年度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市制定了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能力“五个三”(三严禁、三严查、三严整、三严治、三提升)措施。
一、“三严禁”(严禁露天燃烧、鞭炮燃放、禁燃区内燃煤)(一)严禁露天燃烧。
严格落实城乡两级废弃物禁烧工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辖区务必做到“五除一防”,即清除秸秆、清除落叶、清除杂草、清除垃圾、清除焚烧痕迹,从源头上消除焚烧的根源,采取“一防”措施,即加强领导,加强部门联动,采取有利措施,全面防控废弃物焚烧。
(各镇街组织落实)(二)严禁鞭炮燃放。
严格落实《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驻地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聊政通字〔2018〕6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驻地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意见》(聊政字〔2018〕16号)和《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驻地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临政通字〔2017〕7号)中相关规定,城区内除每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全天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加强对城区内婚宴酒店的监督管理,通过在饭店门口张贴通告等形式,禁止酒店燃放烟花爆竹,建议改用电子礼炮。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及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及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2.28•【文号】环办大气函[2017]274号•【施行日期】2017.0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关于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及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274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环境保护厅(局),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八次(扩大)会议精神,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以及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视频调度布置会有关要求,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确保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以下简称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现要求专项督查城市组织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大气污染排放清单排查工作,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
一、实施范围《工作方案》确定的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
二、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大气污染排放清单排查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工作,为下一阶段大气环境管理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有的放矢,提升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2013年6月24日)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生态聊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美丽聊城、生态聊城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统筹兼顾,动态调整的原则,以治理大气污染倒逼能源与产业结构调整,以改善大气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文化等手段,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大格局,遏制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趋势,全面实现“十二五”环保工作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把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坚持生态优先。
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3.坚持统筹兼顾。
强化大气污染控制,倒逼“转方式、调结构”,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增长。
4.坚持动态调整。
注重与国家、省相关规划的衔接,本着科学务实的原则,进行科学的动态调整。
(三)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到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7%和18%,分别控制在7.6万吨和9.9万吨以内,大气污染治理初见成效。
与2012年相比,2013年城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污染物浓度分别降低10%、7%和10%;2014年分别降低20%、10%和20%;2015年分别降低30%、15%和30%。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正文:----------------------------------------------------------------------------------------------------------------------------------------------------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4日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知》(国发〔2013〕37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聊城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
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空气重污染程度。
2.统一领导,部门联动。
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科学预警,提前响应。
提升预测能力,提高预报准确度,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前采取响应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
4.信息公开,全民参与。
公布空气质量状况、预警信息、应急措施等,积极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积极参与应对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G220东郑线陶庄至平阴东平界段改建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G220东郑线陶庄至平阴东平界段改建工程JL-2总监办二O一七年七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下发的“关于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点的污染治理,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领导机构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行动进程,使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成立G220东郑线陶庄至平阴东平界段改建工程JL-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组长:陶冠涛成员:孙建韬孔令弟柳志海孙凤健朱峰昌赵长乐三、环保理念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四、落实措施公路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要亲自抓,并派专人负责扬尘作业的控制管理。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五、大气污染物控制方法及措施(1)在扬尘较为严重的地方采用围挡或洒水降尘的方法现场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即挡噪声又挡粉尘,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
(2)扬尘产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物质时,要求不污染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
(3)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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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2018年全市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通报
(九)
6月11日,各镇街和分包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各镇街麦收基本结束。
各镇街中,烟店镇、潘庄镇、八岔路镇、刘垓子镇、康庄镇、金郝庄镇、青年路街道未报送秸秆禁烧日报表;各部门中,农业局未报送秸秆禁烧日报表。
据天气预报显示,6月13日将有雷阵雨。
各镇街未完成麦收工作的镇街督促农户尽快完成麦收工作,同时不要放松秸秆禁烧巡查及宣传力度,防止出现火点。
现将部分镇街工作做法通报如下:
一、戴湾镇秸秆禁烧工作总结 聊城市、临清市夏季防火动员会后,戴湾镇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镇村两级麦收防火专题部署会议,现将戴湾镇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
全镇40个村委会全部行动起来,进行禁烧工作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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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与农户签发责任书、通过广播喇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禁烧的危害及相关惩处规定,在全镇上下营造了夏季禁烧浓厚氛围。
二、落实责任。
戴湾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夏季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员涵盖了相关包管区副科级干部及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禁烧工作方案,各村成立了禁烧指挥部和巡查小组,进行24小时坚守;同时科级干部进行包管区,机关干部包地块。
三、保障措施。
戴湾镇成立了消防备勤应急工作小组,配备了两辆洒水车,100余套灭火器,每天进行操作演练,并保证24小时有人备勤。
截止目前,全镇与农户共签订责任书7000余份、张贴标语3000余条、悬挂横幅100余幅、宣传车辆和巡逻队巡查出动人次200余人次,确保麦收期间“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二、八岔路镇秸秆禁烧工作总结 一是宣传工作。
与村级签订责任书,与户签订责任书,做100条宣传标语。
二是巡查工作。
巡查队24小时不间断巡
逻;每个村都设
现场指挥部,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处置。
三是人员队伍。
每个村都有巡逻队,镇上有两个巡逻队不间断巡
逻;每个村道路用洒水车洒水。
附件:1.镇街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2.部门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临清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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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镇街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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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部门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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