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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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旷达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公告编号:2020-028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一、会议召开情况: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0年6月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3人。

会议由胡雪青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常州旷达富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出资12,000万元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其中常州旷达富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认缴比例0.83%;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1,900万元,认缴比例99.17%。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旷达新能源下属公司常州旷达富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出资19,800万元参与投资嘉兴嘉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及下属公司投资的合伙企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公司新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嘉兴旷达澜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与嘉兴嘉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50,000万元在上海设立合资公司。

其中嘉兴嘉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1,665万元,嘉兴旷达澜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8,335万元。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3日。

达实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10-10-27

达实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10-10-27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0-025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与全体监事进行了电话确认。

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201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对于此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事项说明》;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0年10月26日。

江苏旷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2010-11-26

江苏旷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2010-11-26

4 有限公司分红产品(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1 年 7 月 14
750
125
日)
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000
125
6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25
12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 7
券投资基金
1,000
125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1 年 7 月 6 日)
任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辽宁嘉旭铜业集团股份 辽宁嘉旭铜业集团股份有限
6 有限公司
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7
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货币宝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 资格截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
询价对 象类别
推荐 基金 基金 基金 推荐 推荐
证券
申报价格 申报数量 (元) (万股)
5
500
1,000 1,000 1,000
500 1,000 1,000 1,000
125 125
1,000 375 250 625 500 125 375 500
1,000 1,000
500 1,000
250 1,000
53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0 1,000
625 125 125 125
250
750
375 1,000
125 125 625 1,000 250 500 125 1,000 1,000 1,000 1,00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29

旷达科技: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及下属公司投资的合伙企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旷达科技: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及下属公司投资的合伙企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公告编号:2020-031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及下属公司投资的合伙企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一、对外投资概述为顺利实施对日本新公司NDK SAW devices Co., Ltd.(以下简称“NDK SAW”)的投资,公司下属公司与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联合设立专门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关于下属公司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并拟建立新的境内合资公司,由此境内合资公司通过ODI (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方式执行相关投资。

境内合资公司通过上述投资进入滤波器和射频前端领域。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及下属公司投资的合伙企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合伙企业嘉兴旷达澜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下简称“旷达澜辰”)与嘉兴嘉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嘉望”)共同出资5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在上海设立合资公司。

其中嘉兴嘉望出资41,665万元,旷达澜辰出资8,335万元。

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就上述事项范围内全权办理成立合资公司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与出资设立旷达富辰、出资设立旷达澜辰及参与投资嘉兴嘉望属同一投资事项,需累计计算投资金额。

根据累计投资金额,本次公司下属公司参与投资合伙企业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1、嘉兴旷达澜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拟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53室-57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拟定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股东大会年度盛会邀请函

股东大会年度盛会邀请函

股东大会年度盛会邀请函
尊敬的股东:
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参加我们即将举行的股东大会年度盛会。

这是一个我们共同庆祝过去一年的成就,展望未来的机会,同时也是我们听取您的声音,共同塑造公司未来的重要时刻。

以下是会议的详细信息:
会议主题:股东大会年度盛会
会议日期与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上午9:30开始
会议地点:浦东新区联洋新社区长柳路100号,上海淳大万丽酒店,4楼大宴会厅A 会议议程:
9:30-10:00 签到
10:00-12:00 股东大会
12:00-14:00 自助餐交流
14:30-16:00 参观诺亚总部
在此次会议上,我们将首先由首席财务官武韬回顾20XX年整年以及20XX年上半年业绩,然后由CEO汪静波分享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前景以及公司愿景。

您的参与和意见对我们至关重要,我们期待您的出席和贡献。

请在XXXX年XX月XX日之前将您的出席信息发送至我们的邮箱,或拨打诺亚财富客服热线进行确认。

如果您在会议当天有任何特殊需求,也请提前告知我们,我们将尽力满足您的需求。

此外,我们为在20XX年11月25日之前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客户(DSP)和在二级市场购买并于20XX年10月25日收市前仍旧持有诺亚股票的股东(ADR HOLDER)提供了此次会议的参与机会。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出席此次会议。

我们期待在会议上与您相见,共同见证诺亚的新篇章。

您的参与对我们意义重大,我们期待听到您的声音,共同塑造我们的未来。

敬请光临!
xxxx
XXXX年XX月XX日。

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授权委托书

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授权委托书

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授权委托书尊敬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诚邀贵公司派代表参加我们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及地点年度股东大会将于XXXX年XX月XX日(星期X)XX时XX分在公司总部XXX会议室召开。

请贵公司股东准时参加。

二、会议议程1. 主席宣布会议开幕2. 听取并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并进行相关决策3. 听取并审议独立董事提出的独立意见4. 听取并审议股东提出的议案5. 选举董事、监事以及其他重要职位6. 确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及目标7. 授权公司代表签署年度报告、财务报告等文件8. 其他三、参会代表及投票权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每股拥有一票投票权。

请贵公司派代表参加,代表须携带公司合法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并做好注册手续。

四、授权委托书特委托贵公司代表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行使我们公司的投票权,并在会议上就各项议案提出意见并投票表决。

五、日程安排1. XX:XX - XX:XX 注册报到,领取会议资料2. XX:XX - XX:XX 会议开幕,主席致辞3. XX:XX - XX:XX 听取并审议董事会提出的报告4. XX:XX - XX:XX 听取并审议独立董事提出的独立意见5. XX:XX - XX:XX 审议并决定各项议案6. XX:XX - XX:XX 选举董事、监事及其他职位7. XX:XX - XX:XX 确定经营计划及目标8. XX:XX - XX:XX 授权公司代表签署相关文件9. XX:XX 会议闭幕请贵公司提前办理好参会代表的授权委托手续,并在XXXX年XX月XX日前将委托书寄至我司或发送至我司指定的邮件地址。

特此通知,请贵公司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积极参与会议并履行投票义务。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公司的支持与信任,期待与贵公司共同见证并参与年度股东大会。

天龙光电: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5-06

天龙光电: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5-06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出席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结果等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冯金生主持,于2011年5月5日下午13:00在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318号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已于2011年4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明确了股权登记日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公告内容包括了会议审议事项、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会议须出示、提交的文件等。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内容均与会议通知一致。

二、关于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9,389.282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95%,上述人士提交了证明其股东身份的合法文件。

此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也出席会议,并对会议进行见证。

江苏旷达: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1-04-25

江苏旷达: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1-04-25

证券代码:0025162010年财务报告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KUANGDA AUTOMOBILE TEXTILE GROUP CO., LTD.审计报告XYZH/2010JNA4040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旷达)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江苏旷达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 座9层联系电话: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ShineWing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No.8, Chaoyangmen Beidajie,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P.R.China传真: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86(010)6554 7190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江苏旷达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苏旷达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年度股东会议通知

公司年度股东会议通知

公司年度股东会议通知尊敬的各位股东:您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定于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在公司总部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会议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会议议程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其他事项股东出席会议须知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参会确认回执》(附后)传真至公司证券部,或电子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

股东出席会议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法人股东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股东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和表决,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附后)出席会议。

会议期间,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参会确认回执授权委托书敬请各位股东届时参会。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公司证券部联系。

公司地址: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联系人:XXXXXX特此通知。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本次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要求,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安排、股东出席注意事项以及相关附件的提供等,全文字数达到1500字以上,整体表达流畅,符合股东大会通知的格式和要求。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其他需要,欢迎随时沟通。

法 尔 胜:第六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11-03-26

法 尔 胜:第六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11-03-26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公告编号:2011-009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三次监事会于2011年3月24日下午17:00在本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监事吉方宇先生、唐国强先生、赵军先生、唐福如先生、邹雅芳女士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吉方宇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提名吉方宇先生、朱维军先生、邹雅芳女士3人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如下:1)提名吉方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提名朱维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提名邹雅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决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公开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审慎决策,着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确保本办法的有效实施。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上市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第六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当及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河北钢铁:2010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11-05-24

河北钢铁:2010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11-05-24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资料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一、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

1、股东发言包括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

书面发言无人宣读时,可由大会主席宣读。

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2日前向证券部登记。

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10人为限,超过10人时,登记在前的10人有权依次发言;2、登记发言在10人以内,则登记在先的先发言。

股东临时要求发言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席许可并在登记者发言后,即席或到指定发言席发言。

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3、有多名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大会主席指定发言者;4、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时间在5分钟以内。

同一股东不得超过两次;5、在会议选举和表决的过程中,不进行股东发言。

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大会主席可以拒绝或制止。

五、股东的询问和质询1、股东可就会议议程或议题提出质询。

2、大会主席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作出回答,或指示有关负责人员作出回答,回答问题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由大会秘书处在股东大会闭会后作出答复。

3、股东质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会主席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向质询者说明理由:(1)质询与议题无关;(2)质询事项有待调查;(3)回答质询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4)提出质询的股东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会后重新答复的要求。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1各位股东会成员: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现准备于20xx年x月x日x时在xx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具体事项:一、会议时间、地点:1、会议时间:2、会议地点:二、主要议题:1、xx2、xx以上议案已由公司20xx年x月x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截止20xx年x月x日转让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托付代理人。

3、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1、登记时间:2、登记地点:3、登记方法:请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托付代理人请按本通知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亦可办理)。

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个人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托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托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托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托付书和持股凭证。

4、出席本次会议的全部股东凭会前审核换发的出席证参加会议。

五、其它事项:1、会议联系方式:xxx联系人:xxx电话:xxx2、本次会议会期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请届时按时参加。

特此通知。

公司董事长20xx年x月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2XXX:请你于20xx年x月x日上午9时到XXXX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XXXX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议,争辩以下事项:一、争辩准备公司经营方针;二、监事是否需要变更;三、争辩公司对内、对外投资,融资;四、购置和处置公司资产;五、争辩是否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请你接到通知后准时出席股东会议。

特此通知!xxx20xx年x月x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3各位股东会成员:定在20xx年x月x日(星期五)上午10时召开全体股东会议,争辩准备有关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会议时间:20xx年x月x日上午10时整;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参加人员:全体股东(不得缺席);4、会议内容:审议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

企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00例_042

企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00例_042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修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三条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六条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八条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

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章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第十一条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应当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达实智能: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7-10

达实智能: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7-10

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4019号航天大厦24层邮政编码:51804824/F., AEROSPACE SKYSCRAPER, NO. 4019 SHENNAN ROAD,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0755) 83243108网址(Website):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如下法律意见: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2010年6月24日,贵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2010年6月25日刊登更正公告,将上述公告中“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为“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于2010年7月9日上午10:00时在深圳市高新技术工业村 W1-A 栋 5 楼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8日15:00至2010年7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0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规定和《 广东 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要求。 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陈章锐先生、郑伍昌先
”请各位董事讨论并审议。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 0 年九月十七日
股 东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 年 9 月 16 日-2010 年 9 月 17 日,其中,通过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 交易 系统 进 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0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0 年 9 月 10 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光太先生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 2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6, 444,5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2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106,123,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9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 321,3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公司符合申请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 表决结果:106,161,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3% ;276,1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6,50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 。 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逐项审议通过了《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A 股)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2 发行数量及规模 本次增发股票的总数不超过 4,5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 和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3 发行对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 A 股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禁止者除外) 。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4 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增发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发行方式,具体 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本次增发将以一定比例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 公司全体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5 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 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同时,如果 未来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出台新的规定,公司新股具体发行价格将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并由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东方市场: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4-25

东方市场: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4-25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1-020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

本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决定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6、出席对象:(1)截至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4、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7、审议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12、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1)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2)发行期限: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为1年(3)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5)承销方式:由承销机构以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6)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部分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13、审议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伊 立 浦: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5-07

伊 立 浦: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5-07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 意 见 书[2010]邦盛股字第012号中国·北京·海淀区彩和坊路11号首都科技中介大厦12楼 电话(Tel):(010)88891182(总机), 88892012, 88891923 传真(Fax):(010)88891131二○一○年五月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0]邦盛股字第012号 致: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其特聘法律顾问。

本所指派姚以林律师、杨云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0年5月6日召开的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宜及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及议案中所涉事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后出具的。

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说明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活动,保障公司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法人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行为,其出具的法律文件为授权委托书,是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的权利证明书。

第三条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内容。

第四条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应当在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

只有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才能行使该授权委托书所列权利。

第五条公司法律顾问是法人授权委托的管理人。

公司各职能部门、个人或合同承办部门(以下简称“申请人”)依据法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需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时,应向公司法律顾问提出申请(授权委托申请表附后),由法律顾问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汇报批准后统一申报办理。

法律顾问负责办理法定代表人对总经理的授权委托及总经理的转授权委托事宜。

第六条公司法律顾问制作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并编号后,按规定呈送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书一份由公司法律顾问存档备查,一份由受托部门、个人持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七条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格式、统一编号。

第八条授权委托书分为常年授权委托书和单项授权委托书两种。

(一)常年授权委托书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单项授权行为的法律文件。

(二)单项授权委托书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总经理或有关人员代表公司进行某项特定业务活动的法律文件。

单项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一般为:7日、30日或“至该项工作结束时止”。

第九条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公司日常对外业务合同。

总经理因出差或开会等原因暂时离开公司,经总经理授权可在常年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可以转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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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公告编号:2011-014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经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1年4月2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17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3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开元太湖湾旅游度假村(原金陵太湖湾大饭店)VIP(8)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太湖湾旅游度假区(近灵山大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进行两项二期扩能项目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9项议案已经公司201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5月日13-2011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5月16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系人:徐秋、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回执。

附件1: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回执
截至2011年5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1年5月16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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