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例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范文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运输管理, 确保矿井运输安全、高效、顺畅, 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种矿井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运输管理。
第三条运输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运输管理应当依法、科学、规范, 确保矿井安全。
第五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井运输管理制度, 明确职责、规定责任, 配备专业人员, 加强运输设备维护和人员培训, 确保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运输设备管理第六条矿井运输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 经过专门设计、制造和检测。
第七条矿井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维修及保养人员, 保证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八条运输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和维护, 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第九条若发现运输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应立即停止使用, 并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第十条运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及时报废, 不得使用已达到使用寿命或者超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报废标准的设备。
第三章运输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矿井企业应当合理安排运输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防止疲劳驾驶。
第十二条运输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 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运输人员应严格遵守矿井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禁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驾和毒驾。
第十四条运输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运输作业管理第十五条运输作业应当合理规划, 确保矿井运输高效、安全。
第十六条运输作业中, 应当进行货物装卸、装车、配送等环节的安全检查, 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运输作业中应当严禁将未经安全检查的物品和非法物品运输入矿井。
第十八条运输作业中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确保运输过程中安全通行。
第十九条运输作业中应当及时处理运输途中发生的异常情况, 确保货物安全和运输顺利。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二十条矿井运输管理应履行“防范为主, 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 确保运输工作中的安全。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范文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范文为了确保煤矿机电运输的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七条规定:第一条: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煤矿应建立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归属和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系统检查,修订和提升,以保障机电运输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第二条:煤矿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煤矿应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检查应包括设备的外观、机械部件、传感器、信号灯等各个方面。
同时,煤矿应合理安排设备的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避免因设备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机电运输装备的规范使用煤矿应对机电运输装备进行规范使用,包括合理选用设备、正确操作设备、注意设备的安全保护等。
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操作手册的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四条:煤矿机电运输路线和区域的规划和管理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机电运输路线和区域,设计和设置交通标志和警示装置,确保机电运输过程中的通行安全。
同时,煤矿应设置相关的安全围栏和防护设施,避免行人和非机电运输车辆的闯入。
第五条:煤矿机电运输的驾驶员管理和培训煤矿应建立健全的机电运输驾驶员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定期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水平。
对于不合格或违规驾驶员,煤矿应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惩处措施。
第六条:煤矿机电运输的安全监测和预警煤矿应建立机电运输的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定期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煤矿应建立健全的机电运输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制度,对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应及时、准确,并制定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以上是对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的详细介绍,煤矿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机电运输的安全运行。
只有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模板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运输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提高矿井运输工作质量,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矿井的运输工作,包含人员运输、物资运输和设备运输等。
第三条矿井管理部门是矿井运输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订立运输计划、布置运输任务、监督运输过程、评估运输效果等工作。
第四条矿井运输部门是具体负责矿井运输工作的部门,负责具体组织执行运输任务、保障运输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运输计划与任务第五条每个矿井应依据生产需要和工作条件,订立运输计划。
运输计划应包含运输工作的时间布置、路线选择、运力需求等内容。
第六条运输计划应经矿井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变动需及时汇报并重新确定运输任务。
第七条矿井运输部门应依据运输计划订立具体运输任务,并将任务下达给相关人员。
任务下达应包含任务要求、时间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运输任务应依照时间要求和路线要求及时完成,并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矿井运输部门应定期对运输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统计,并向矿井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章运输设备与保养第十条矿井运输部门应配备适当数量和类型的运输设备,确保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运输设备的购置和更新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矿井运输部门负责。
保养内容包含设备设施的清洁、加油、检查等工作。
第十三条矿井运输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故障报修制度,及时报修设备故障并做好维护和修理工作。
第十四条矿井运输部门应定期对运输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运输安全与事故处理第十五条矿井运输部门应加强对运输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矿井运输部门应订立运输安全制度,明确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矿井运输部门应建立运输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运输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如发生运输事故,矿井运输部门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和抢救,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范本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矿井运输管理,保障矿井运输安全,提高矿井生产效率,维护矿井经济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矿井的运输管理,包括运输车辆、运输设备、运输人员等。
第三条矿井运输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运输管理水平,确保矿井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矿井运输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加强统筹规划,科学配置资源,优化运输方式,提高运输效率。
第五条矿井运输管理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运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运输作业安全可控。
第二章运输车辆管理第六条矿井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运输车辆,严格执行车辆年检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七条矿井应编制运输车辆定期检修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对车辆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运输车辆应定期参加技术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矿井应建立健全运输车辆台账,并做好车辆档案管理工作,及时记录车辆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事故情况。
第十条矿井应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强化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营。
第三章运输设备管理第十一条矿井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运输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运输设备的操作要求。
第十二条运输设备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设备维护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矿井应加强对运输设备的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设备安全操作。
第四章运输人员管理第十四条矿井应严格落实运输人员的资质要求,保证运输人员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运输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熟悉运输作业规程和操作要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矿井应建立健全运输人员档案,记录运输人员资质、培训情况和相关事故情况。
第十七条矿井应加强对运输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禁无证人员从事运输作业,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机电运输管理制度(5篇)
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是机电运输管理的基础工作,是煤矿矿井质量标准化的重要组成部份。
特制定如下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验收办法。
1、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月初,由机电科根据各井区实际情况,下达本季度的机电运输系统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提出对抓好各系统范围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
2、各区队所管辖的机电运输系统(机房、车间、机道、峒室等),每月____号之前实行自查、自检、自评,在自检达标的基础上,向公司(机电科)申请对其进行月度的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验收。
3、机电科应于每月20-____日之间组织对所属各区队机电运输系统的质量标准化进行检查评定,验收结果报矿分管领导、机电副总工程师、公司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4、对未申请进行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验收的区队,一律视为该工区该月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为不达标。
5、机电科对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比时,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规定进行,现场逐项考核、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图纸、记录、口试或笔试应知应会等。
6、机电科每天应派专职防爆检查员严格按照“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实施细则”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抽检,若某工区一月内连续出现二台及以上电气失爆,则评定该区队当月质量标准化的等级降一级。
7、各采掘工区的机电运输系统的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验收工作,与机电运输的专业区队相同。
8、机电科在组织检查验收中,对其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发放到责任单位,各单位要严格按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和处理好,否则,每拖一天罚款____元,直到整改好。
机电运输管理制度(2)是指对机电运输业务的管理规范和要求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包括了机电运输管理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旨在确保机电运输业务的安全、高效进行。
具体来说,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架构:明确机电运输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确保管理层级清晰、责任明确。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
为保障煤矿机电运输的安全,保障煤矿生产,特制定本规定,以规范煤矿机电运输行为。
一、煤矿机电运输安全要求
1. 煤矿机电运输人员必须具有从事机电运输工作的相应技能,并经过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确认合格。
2. 煤矿机电运输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司机操作规程,尊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权利和信号牌号。
3. 煤矿机电运输必须遵守煤矿生产安全规定和作业指导书。
4. 煤矿机电运输必须经过安全专家审查和批准后方可作业。
未经安全专家批准,任何煤矿机电运输单位,不得擅自开展机电运输作业。
5. 煤矿机电运输作业中,必须按照指定线路行驶,严禁偏离路线,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危险行为。
二、煤矿机电运输行为规定
1. 煤矿机电运输车辆必须定期保养,逐项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且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煤矿机电运输车辆必须取得煤矿车辆行驶证,并配备相关安全标志。
1。
煤矿机电运输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机电运输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机电运输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机电运输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机电运输工作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机电运输设备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好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煤矿企业应设立机电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机电运输工作。
第六条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应设立以下岗位:(一)机电运输管理员:负责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操作员:负责机电运输设备的操作和运行。
(三)维修工:负责机电运输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第七条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机电运输设备操作规程。
(二)机电运输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三)机电运输设备检查制度。
(四)机电运输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八条煤矿企业应选用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机电运输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第九条机电运输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第十条机电运输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十一条机电运输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现场管理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做好机电运输设备现场管理工作,确保现场环境整洁、有序。
第十三条机电运输设备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做好机电运输设备运行记录,记录设备运行情况,为设备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加强机电运输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机电运输事故处理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十七条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对机电运输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模版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模版第一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体系是煤矿运输安全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首先,应制定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并将其贯彻执行到位。
其次,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责任和安全目标。
另外,要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
总之,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煤矿机电运输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条:严格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煤矿机电运输中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是保障运输安全的关键环节。
首先,要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设备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其次,要建立设备检修制度,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维修工作。
另外,要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熟知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总之,通过严格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加强车辆运行控制煤矿机电运输中,车辆的运行控制是保障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
首先,要加强车辆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故障。
其次,要严格执行车辆的限载限速规定,确保车辆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运行。
另外,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总之,通过加强车辆运行控制,确保车辆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四条:完善通信与报警系统煤矿机电运输中的通信与报警系统是保障运输安全的重要手段。
首先,要建立健全通信设备,保障各个作业区域之间的通信畅通。
其次,要加强通信技术培训,提高通信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
另外,要完善报警系统,及时发出警示信号,提醒人员采取紧急措施。
总之,通过完善通信与报警系统,及时传递信息,确保事故的及时发现和应对。
第五条:加强运输路线的规划与管理煤矿机电运输的运输路线规划与管理是保障运输安全的重要措施。
首先,要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免危险区域和交通拥堵区域。
其次,要加强对运输路线的巡视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另外,要加强对运输路段地质情况的了解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模板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模板1. 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煤矿机电运输的安全和高效,提升生产管理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规范煤矿机电运输管理,保障员工安全和运营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内各类机电设备的运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煤矿设备的进出、设备的运输和仓库管理。
3. 安全管理3.1 人员管理•全部驾驶员必需持有合法的驾驶证,并了解相关煤矿机电设备的驾驶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手册。
•驾驶员必需经过煤矿公司规定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机电设备运输工作。
•驾驶员需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技术和安全意识。
3.2 车辆管理•全部机电设备运输车辆必需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需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停车检修。
•在机电设备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需严格依照规定的路线行驶,禁止超速行驶。
3.3 装载和卸载管理•装载和卸载机电设备时,必需由专业人员操作,并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确保机电设备在装卸过程中稳定,避开发生滑移、倾覆等事故。
•机电设备装卸过程中,必需保持四周环境乾净,确保安全通行。
3.4 应急预案•煤矿机电运输单位必需订立完善的应急预案,针对各类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应急预案必需经过训练,确保员工熟识应急处理程序,并保持预案的及时更新和有效性。
4. 运输管理4.1 运输计划•每日运输计划由煤矿生产管理部门编制,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后执行。
•运输计划包含运输车辆数量、路线、装载量等信息,确保生产需求和安全要求的统一、4.2 运输组织•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运输工作,包含车辆调度、路线布置等。
•运输组织必需确保运输车辆数量充分,装载量合理,并保证定时完成运输任务。
4.3 运输过程掌控•运输过程中,必需加强对车辆和货物的监控,确保运输过程的可控性。
•运输过程中,禁止私拉私运,严禁超员和超载,并确保货物完整无损。
4.4 运输记录和反馈•运输部门必需及时记录运输过程中的紧要信息,如装载量、运输时间等。
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机电运输设备的选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改造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机电运输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第二章设备选购与安装第四条煤矿企业应根据生产需求和技术条件,选购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的机电运输设备。
第五条机电运输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按照厂家提供的安装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
第六条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三章设备使用与维护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制定机电运输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八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结构和参数,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机电运输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维修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设备检修与改造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年度检修计划,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
第十二条设备检修应按照规定的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确保设备检修质量。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根据生产需求和技术发展,对机电运输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设备性能和效率。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机电运输设备突发事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机电运输设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煤矿机电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机电运输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1、电气设备硐室必须清洁、无杂物、否则每处罚责任人30元。
2、配电点无供电系统图或不正确,罚责任人50元。
3、配电点必须敷设局部接地极,敷设要符合规程规定,布置合理,无接地极罚责任人50元,不合格罚责任人20元。
4、高压变配电设备和线路的检修及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申请和工作票制度,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违者罚款100元。
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违者罚款50元;无绝缘用具或不定期检验的罚责任人50元。
6、电气设备各部件要齐全、完好,否则罚责任人30元,失爆罚责任人200元。
7、开关必须有标志牌并注明相关内容,无标志牌、内容与实际不符罚责任人30元。
8、开关继电保护整定合理准确,标牌与实际一致,否则一处罚责任人30元,用铜、铁线等代替保险管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9、各种电气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否则罚责任人50元,甩掉保护,罚责任人200元。
10、各种电气保护试验记录要及时填写,否则罚责任人30元。
11、在检测设备或电缆绝缘阻值前,必须将设备内的保护插件拔掉,否则罚责任人30元。
12、不同型号的电缆,不准直接连接,必须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进行连接,否则发现一处罚责任人30元。
13、不准带电搬迁、检修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14、检修电气设备时,带电作业、借机作业罚责任人200元。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不闭锁、不挂牌罚50元,不执行自停、自检、自送电规定者罚款100元。
16、电工检修电气设备作业时,不带便携检查作业地点瓦斯浓度的给予个人罚款50元。
瓦斯浓度超过1%时而作业的,罚责任人100元。
17、开关停送电手把失灵、停电位置不能断电,不处理的罚责任人100元。
18、电工必须随身携带与电气设备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停电牌,否者罚30元。
19、电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验电、放电原则,否者罚100元。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模板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模板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工作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保护员工生命资产安全。
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煤矿机电运输工作。
二、安全责任1.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确保机电运输工作的安全,并订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手册。
2.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机电运输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引导,确保企业按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3.管理人员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4.全体员工应对机电运输工作的安全负有责任,乐观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风险评估与预控1.管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制度,对机电运输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源进行全面评估。
2.依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对各工作环节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制度。
3.特殊情况下,需与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进行合作,共同订立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设备管理1.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对机电运输工作所涉及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员工应依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如发现设备异常情形应及时上报,禁止私自拆卸、修理设备。
3.管理人员应订立设备使用培训计划,并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确保员工具备正确操作设备的技能。
五、人员管理1.企业应订立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并建立员工档案,做好员工培训和考核工作。
2.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必需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安全意识,并配备合格的防护用品。
3.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其具备必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作业安全1.管理人员应订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流程和安全要求,员工必需按规程操作。
2.高风险环节的作业必需严格依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简化程序。
3.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监督,确保员工在作业期间的安全,禁止使用非标准或不合格的工具。
七、事故应急管理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模版(3篇)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提高全省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___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程规定,结合山东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各类煤矿。
第三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机电矿长和副总工程师,管理机构要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安监部门也要相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人员,采掘区队必须配备专职的机电副职和不低于____%的机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统计采掘工区机电副区长、跟班技术员名单,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等信息-郑爱新)。
第四条煤矿必须建立完善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
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定期检测检验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工作制度。
第五条煤矿要建立机电运输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实行ABC分级管理(对闭合台帐备注出级别,郑爱新),严格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孙盛东)和监控措施“六落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
第六条煤矿必须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技术资料或电子档案,并实现微机化管理。
要及时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孙盛东)、井下运输系统图(刘雨)、压风系统图(葛夫贵)、排水系统图(葛夫贵)和井下通讯系统图等,并确保图纸资料真实可靠。
第二章供电安全管理第七条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线路“T”接。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矿井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及其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本(2篇)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本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保护工人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煤矿机电运输管理。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机电运输活动。
2. 安全责任与管理2.1 煤矿企业应设立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的组织和管理。
2.2 煤矿企业应根据机电运输的特点,明确机电运输安全的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2.3 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机电运输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机电运输车辆管理3.1 机电运输车辆应按煤矿机电运输的需求进行选型和配置。
3.2 机电运输车辆应经过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3.3 机电运输车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装载,保证运输安全和车辆稳定。
4. 驾驶员管理4.1 机电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经过煤矿企业的培训和考核合格。
4.2 机电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交通规则,遵守车辆使用规定,确保驾驶安全。
4.3 机电运输车辆的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超速行驶。
5. 运输线路设置和维护5.1 煤矿企业应建设合理、安全的机电运输线路,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5.2 机电运输线路应有明确的标识和警示标志,确保驾驶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5.3 机电运输线路应设有检查站和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6. 灾害防范措施6.1 煤矿机电运输路线应设有灾害防范设施,如防滑护栏、防风堤坝等,确保运输安全。
6.2 煤矿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机电运输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
6.3 煤矿机电运输车辆应装备灭火器等必要的安全设备,以防灾害事故的发生。
7. 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控制7.1 机电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并遵守交通信号和其他运输规则。
7.2 机电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车距,避免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擦挂。
7.3 机电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装载要求进行货物的装载,确保货物安全和车辆稳定。
8. 机电运输事故的处理8.1 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应及时报警,并组织抢救和事故调查。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模版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模版一、总则1. 为保障煤矿机电运输的安全、高效和有序进行,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煤矿机电运输过程中的机电设备、车辆、人员等各方面的管理。
3. 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煤矿机电运输工作。
二、机电设备管理1. 机电设备应经过合格的检测和验收,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2. 新装备的机电设备应经过试运行和调整,达到要求后方可使用。
3. 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4. 机电设备的密封性、隔爆性和耐压性等安全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5. 使用过程中,发现机电设备有故障、异常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三、车辆管理1. 所有车辆进入矿区需经过安全检查和登记,并配备安全装置。
2. 车辆驾驶人员应持有合法驾驶证,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3. 车辆应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行驶安全。
4. 加油站应设置在安全、便捷的地点,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5. 车辆驾驶过程中,禁止超载、超速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6. 车辆行驶过程中,应保持与其他车辆的安全距离,避免碰撞和追尾。
四、人员管理1. 所有从事煤矿机电运输工作的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持证上岗。
2. 人员应严禁在机电设备和车辆运转过程中进行违章操作和行为。
3. 人员需按照规定佩戴安全装备并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4. 在进行机电运输工作时,人员应时刻保持警觉,注意安全环境和风险预防。
5. 人员应随时保持与其他人员和设备的有效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和协同作业。
五、应急措施1. 在发生突发事故或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运输工作,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救援。
2. 相关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进行紧急处置。
3. 应急设备和器材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4. 事故和意外情况的调查和处理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进行。
六、监督和检查1. 煤矿机电运输工作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违规违章行为。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模版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并规范机电运输行为。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参与煤矿机电运输的人员和设备。
二、术语定义1. 煤矿机电运输:指用于煤矿内部煤炭、矿石以及其他物料的运输过程中所使用的机电设备。
2. 煤矿:指进行煤炭或其他矿石开采的地下或露天掘进或巷道的场所。
3. 机电设备:指用于煤矿机电运输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车、输送机、电梯、起重设备等。
三、机电设备安全管理1. 机电设备的选型和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和验收。
2. 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功能正常,操作安全可靠。
3. 所有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
4. 机电设备应根据使用情况制定使用寿命和报废标准,达到使用寿命或出现严重故障的设备应立即停用,并进行处理。
5. 机电设备维修和更换配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配件或未经授权的改装。
四、机电运输作业管理1. 机电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备和运输路线的安全性,严禁在设备故障或路线不畅通的情况下使用。
2. 在机电运输过程中,应配备专职操作人员,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操作。
3. 机电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平稳,严禁超速行驶、急刹车、急转弯等危险驾驶行为。
4. 机电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视野,严禁携带物料堵塞视线或遮挡灯光。
5. 若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和调查。
五、机电运输安全防护1. 设备操作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头盔、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2. 机电设备应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报警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测试和维护。
3. 机电设备运行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隔离栏杆、警示标识等。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规定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煤矿管理制度(机电运输部分)三矿目录第一篇三矿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前言第一章管理原则、机构、职责及业务划分第一节管理原则第二节管理机构与职责一、矿管理机构与职责二、其他各用电单位及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三、具体业务划分第二章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基本规定二、高压操作安全措施三、高压环形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规定第三章防爆电气(电器)设备选型入井安装验收制度第四章电气试验制度第五章小型电器及电缆的管理制度一、管理与发放二、安装、维修和回收第六章杂散电流管理办法第七章关于三矿井下局扇供电三专两闭锁的实施办法一、职责范围二、业务范围及管理办法第八章井下检漏保护装置跳闸试验实施细则第九章井下局部扇风机“双风机、双电源”管理办法一、已制定并要求继续执行的相关规章制度二、“双风机、双电源”设备安装、配套方案(一)变、配电系统(二)风机开关与闭锁开关、瓦斯电闭锁三、局扇双风机、双电源、瓦斯电闭锁的安装、回收、维护及电气保护整定、安装验收标准、运行及试验制度四、处罚第十章电缆管理制度一、业务范围划分二、电缆的领取、发放和编号三、电缆的使用管理四、电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一章三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与职责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及职责调度机构、供电区队、重要用户职责调度机构供电区队重要用户3、事故分级及应急响应、处置Ⅰ级停电事故Ⅱ级停电事故Ⅲ级停电事故4、应急响应Ⅰ、Ⅱ级停电事故响应事故通报应急处置:Ⅲ级停电事故相应5、应急保障技术保障装备保障人员保障第十二章三矿矿井电气专业化管理制度一、电气管理组二、防爆检查组三、电缆管理组四、小型电器管理组第十三章关于采掘工作面使用6KV电压等级供电系统的安全措施第十四章关于井下使用1140V电压供电系统的安全措施第二篇皮带运输系统管理制度一、强力皮带机机巷和强力皮带变电所管理办法二、强力皮带机检查、维护、检修制度一)职责规定二)皮带机日常检查维护事项及内容三)皮带机定期检修周期及内容三、强力皮带机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四、钢丝绳芯胶带的管理措施1、钢丝绳芯胶带的日常管理2、钢丝绳胶带接头的制做要求3、接头胶料的保存和使用五、皮带机保护装置的管理规定六、防止强力皮带机重负荷停机的管理措施七、井下皮带防着火措施第三篇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矿井运输管理第三章平巷运输基本规定第四章斜巷轨道运输基本规定第五章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一、提升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安全措施二、轨道的运输、维修、更换及铺设安全措施(一)装运、绑扎(二)装轨车辆的运输(三)从装轨车上卸钢轨(四)维修轨道工作三、斜巷人车运行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⑴、斜巷人车运行管理制度⑵、安全措施四、斜巷提升安全措施五、关于使用三链环和自制钢丝绳环连接车辆运输的安全措施六、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七、井下大巷、绞车道清理安全措施(一)、绞车道清理(二)、运输大巷清理八、排矸道及矸石山安全管理制度九、硫酸管理制度(一)、硫酸的领取(二)、硫酸的存放(三)、稀硫酸的配制(四)、稀硫酸的发放(五)、其他规定十、轨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十一、处理矿车掉道安全措施(一)、绞车道处理矿车掉道安全措施(二)、平巷处理掉道的安全措施十二、倒拉牛绞车提升安全技术措施十三、小绞车管理办法十四、窄轨车辆连接装置入井检查制度(一)、检查制度(二)、窄轨车辆的检查内容:(三)、人车(四)、窄轨车辆联接主受力部件以破断强度为准的安全系数规定第六章电机车检查检修制度第七章、平板车的管理办法第八章、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管理办法第九章、矿井运输安全设施检查制度第四篇采掘及其它管理制度一、电气设备及零部件管理办法二、采掘工作面阻燃胶带管理办法三、三矿采掘设备及安全装置(设施)管理细则四、机电设备、配件检修验收管理办法五、三矿配件管理制度六、三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七、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八、阻燃胶带管理制度九、油脂管理制度十、工器具定期试验制度十一、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十二、防爆电器设备检验制度十三、三矿地面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十四、压、通、排、提设备绞车巡回检查制度十五、三矿承载承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十六、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十七、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度十八、事故分析追查制十九、提升机保护装置试验制度二十、主提升绞车钢丝绳使用管理办法二十一、γ放射线放射源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登记、检查管理制度二十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二十三、安全活动日制度二十四、机电运输干部上岗查岗制度二十五、激光指向仪使用管理办法二十六、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二十七、三矿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与损坏追究办法二十八、三矿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二十九、三矿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三十、三矿物质需求计划的编制和报送办法三十一、设备、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三矿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前言为了使我矿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提高矿井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现将我矿历年编制的电气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措施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重新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逐级审批。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提高全省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程规定,结合山东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各类煤矿。
第三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机电矿长和副总工程师,管理机构要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安监部门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人员,采掘区队必须配备专职的机电副职和不低于3%的机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统计采掘工区机电副区长、跟班技术员名单,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等信息-郑爱新)。
第四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
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定期检测检验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工作制度。
第五条煤矿应建立机电运输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实行ABC分级管理(对闭合台帐备注出级别,郑爱新),严格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孙盛东)和监控措施“六落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
第六条煤矿必须提高机电运输设备管理水平、技术资料或电子档案,并实现微机化管理。
要及时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孙盛东)、井下运输系统图(刘雨)、压风系统图(葛夫贵)、排水系统图(葛夫贵)和井下通讯系统图等,并确保图纸资料真实可靠。
第二章供电安全管理第七条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线路“T”接。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矿井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变(配)下山开采矿区电站及排水泵房供电线路,及其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第八条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短路、漏电、接地保护装置,每年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于雨季前进行一次电气预防性试验(孙盛东)。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范文(3篇)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范文一、必须保障矿井双回路电源线路、井下供电不少于两回路,严禁擅自更改继电保护整定值。
二、必须严格遵守停送电管理制度,严禁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三、必须保证在用机电设备设施完好,严禁使用未经检测的大修设备及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
四、必须选用按规定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严禁非阻燃、非防爆电气设备违规入井。
五、必须按照设备设计能力提升和运输人员,严禁安全保护装置失效、人物混乘、无证操作。
六、必须确保安全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正常运转,严禁非兼容、未标校的部件和设备随意接入。
七、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检测设备设施,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范文(2)一、遵守交通规则1. 所有机电运输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行驶。
2. 机电运输车辆在煤矿内道路上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超速行驶。
3. 在煤矿内道路交叉口、弯道和狭窄路段等危险区域,机电运输车辆必须减速慢行,互相礼让。
二、定期检修保养1. 机电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各部件正常工作。
2. 定期检修和保养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对车辆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维护。
3. 发现问题要及时修复,确保机电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三、严格装载规定1. 机电运输车辆装载煤矿产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的载重量和载重点进行装载,严禁超载。
2. 装载时应平均分布煤炭,并确保稳定可靠,防止煤炭倾覆或滑落。
3. 对于大型机电运输车辆,装载前必须进行重心计算,并采取相应的稳定措施。
四、安全驾驶1. 机电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格的驾驶证,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2.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距,文明驾驶,不得酒后驾车。
3. 驾驶员必须时刻保持警觉,注意观察煤矿内道路的状况,避免碰撞和事故发生。
五、安全操作1. 机电运输车辆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合格的操作证书。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文(4篇)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文是指煤矿中机电设备的运输和使用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输和使用,防止事故的发生。
1. 运输规定:煤矿机电设备的运输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运输规定,包括用途许可证、车辆检验合格证、道路交通运输证等。
运输车辆应具备安全可靠的装备,如安全带、灭火器、紧急疏散设备等。
2. 装卸规定:机电设备的装卸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保证操作安全和设备完好。
装卸时应使用专用起重设备,避免不当操作导致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
3. 使用规定:在煤矿中使用机电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
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知识,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
4. 检修规定:机电设备在使用一定时间后,需要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煤矿应设立专门的维修部门,负责设备的保养、检修和维修工作。
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发生电击、意外启动等事故。
5. 安全管理规定:煤矿应制定和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输和使用。
安全管理包括设备台账的建立和更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培训等。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煤矿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工作,保障煤矿运输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机电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煤矿机电运输以安全为第一原则,以高效为目标,以合理为基础,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为煤矿生产提供可靠的机电运输服务。
第四条煤矿机电运输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规范、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机电运输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安全监督,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机电设备管理第六条对于参与煤矿机电运输的机电设备,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期进行年度复审。
第七条机电设备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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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79844煤矿机电运输规定Model Rules for Coal Mine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Transport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提高全省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程规定,结合山东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各类煤矿。
第三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机电矿长和副总工程师,管理机构要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安监部门也要相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人员,采掘区队必须配备专职的机电副职和不低于3%的机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统计采掘工区机电副区长、跟班技术员名单,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等信息-郑爱新)。
第四条煤矿必须建立完善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
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定期检测检验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工作制度。
第五条煤矿要建立机电运输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实行ABC分级管理(对闭合台帐备注出级别,郑爱新),严格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孙盛东)和监控措施“六落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
第六条煤矿必须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技术资料或电子档案,并实现微机化管理。
要及时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孙盛东)、井下运输系统图(刘雨)、压风系统图(葛夫贵)、排水系统图(葛夫贵)和井下通讯系统图等,并确保图纸资料真实可靠。
第二章供电安全管理第七条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线路“T”接。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矿井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及其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第八条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短路、漏电、接地保护装置,每年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于雨季前进行一次电气预防性试验(孙盛东)。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
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综合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并建立各项试验记录。
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制度。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第十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切断电源的开关把手必须闭锁,并悬挂警示牌;对带有电储能元件的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后,检查瓦斯并经充分放电,达到规定的延迟时间后,方可开盖检修。
第三章主要设备设施管理第十一条省煤炭工业局对煤矿主要机电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实行准入备案管理。
煤矿主提升、主通风、主排水、压风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在其产品投入山东省境内煤矿使用前,应将厂家产品等情况报省煤炭工业局备案。
煤矿企业以上主要机电设备设施安装、改造,应从省煤炭工业局备案目录中选择生产厂家。
(根据各自分管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 第十二条矿井主副井提升机的设计、改造方案必须逐级报市煤炭管理部门或省属煤炭企业审核,并经省煤炭工业局备案后方可实施;工程竣工经省煤炭工业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根据各自负责的工程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 第十三条煤矿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使用的矿用产品选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遵循先进适用、高效节能的原则。
严格购进设备招投标管理,严格安全准入,购进的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防爆设备必须有防爆合格证,列入《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的设备必须具有矿用产品煤安标志。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入井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验。
第十五条矿井机电设备完好率要达到95%及以上(郑爱新),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运行安全可靠,井下电气设备杜绝失爆现象。
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定期检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井下移动防爆设备要定期进行升井检修。
第十六条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及材料,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选用、管理电缆,严禁使用非阻燃电缆和电缆超负荷运转。
第十七条大力推行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在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刘雨)、供水施救(刘雨) 、通信联络和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的基础上,积极建立矿井综合监控系统,实现矿井供电、提升、运输、排水、通风、压风等系统机电设备的远程控制,提高设备管理自动化、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提升运输管理第十八条矿井主要提升系统的改造和更换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
提升系统保险装置必须齐全可靠;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安全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
提升电控系统逐步应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和节能控制技术。
第十九条斜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安全可靠,选型恰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
使用架空乘人装置的,必须严格执行《山东省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试行)》。
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各类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或者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物料,并装设紧急停车装置。
第二十条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机车、无轨胶轮车警铃或警笛必须齐全完好,前有照明,后有红灯,并有防止碰头、追尾事故的技术措施。
同一水平使用3台以上机车时,应使用带有电气闭锁的信号装置;行驶机车台数大于5台时,必须使用“信、集、闭”系统。
第二十一条采区调度绞车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刘雨)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动态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第二十二条矿井必须制定井下运送大型物件管理规定,运送装载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等特殊物料时,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措施。
(刘雨,冯恒山)第二十三条严禁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严禁超期服役。
第二十四条优化运输系统,井下杜绝人力推车,运输原煤优先选用皮带机,斜巷运送人员优先选用架空乘人装置,采区辅助运输推广使用单轨吊。
运输长度超过1500米的平巷、垂深超过50米的斜巷必须装备机械运人设备。
第五章设备检验检修第二十五条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主提升、主通风、主排水、压风设备,供电系统保护、防雷接地装置,电缆和钢丝绳等进行定期检验(葛夫贵、孙盛东);按规定对安全仪器仪表进行周期鉴定和标校,严禁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屠辉)。
第二十六条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其它提升系统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孙盛东)。
对斜巷人车防坠器,每班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并建立试验记录(刘雨,刘广尧)。
新安装或技术改造后的提人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后方可运行。
第二十七条煤矿企业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选择、检验和使用钢丝绳产品。
第二十八条倾斜井巷运输用的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一次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必须装设保险绳。
(张目格、葛夫贵)第二十九条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技术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技术性能测定(孙盛东)。
第三十条主排水泵、水管、闸阀及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孙盛东)。
第三十一条煤矿使用的仪器仪表、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标校和检验,检验不合格严禁使用,并建立检查、维修档案。
(屠辉)第三十二条煤矿机电设备检测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承担,煤矿企业要制定年度机电设备检测检验计划,制定安全措施,积极配合检测检验机构搞好检测检验工作。
(孙盛东)第三十三条检测检验机构要在批准资质范围内,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检验办法开展检验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真实、公正、准确、规范的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测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四条煤矿企业要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矿井每年停产检修时间不少于12天,日检时间不少于2小时。
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检修要制定检修计划和措施,明确检修任务和范围,详细记录检修内容,并由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验收。
(葛夫贵)第三十五条大型机电设备的检修、试验、安装、拆除、运输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规定拆装工艺、运送方式、搬运路线和设备等内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第六章监管检查第三十六条煤矿企业要把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省煤炭局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及煤矿工作实际,每年评选一次全省煤矿“机电、运输示范化矿井”和“机电、运输管理先进个人”;对评选的相关矿井和个人,由煤矿企业负责奖励兑现。
第三十七条煤矿企业要加强机电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经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第三十八条煤矿企业要加强对机电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杜绝“三违”现象。
积极倡导重要岗位人员“手指口述操作法”,不断规范操作者的现场作业程序。
第三十九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要高度重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本规定及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强化监管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凡发现煤矿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矿井立即停产整顿;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一)矿井未配置专职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或机电运输管理机构科室、工区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职责不明、管理混乱的。
(二)矿井供电、提升、运输、排水等系统不完善的。
(三)矿井主要负荷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供电线路存在“T”接的。
(四)矿井存在国家明令禁用设备或老、旧、杂设备的;使用设备材料未按有关规定取得煤安标志的;主要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的;井下存在失爆电器的。
(五)涉及人身安全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安全保护不齐全或不正常使用的。
(六)未按规定进行报审批或从省局备案目录中选择生产厂家,擅自安装、改造、使用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