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汉东路社区建工小区配套神农道道路改造等4个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随州市福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房屋拆迁事务所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随州市福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房屋拆迁事务所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9【案件字号】(2020)鄂13民终48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汪莉姚仁友吕丹丹【审理法官】汪莉姚仁友吕丹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随州市福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房屋拆迁事务所【当事人】随州市福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房屋拆迁事务所【当事人-公司】随州市福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房屋拆迁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艾鹏湖北五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艾鹏湖北五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艾鹏【代理律所】湖北五合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随州市福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告】随州市房屋拆迁事务所【本院观点】上诉人福堂公司作为拆迁项目的开发商,在拆迁过程中为配合随州市住房保障办等单位顺利推进拆迁工作,经协调自愿向拆迁事务所借款先行支付拆迁补助费,并出具了借条,拆迁事务所与福堂公司之间形成了民间借贷关系。
上诉人自愿顶替随州市住房保障办向被上诉人借款,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被上诉人依法应向上诉人主张权利,在随州市住房保障办未在借条上面注明同意偿还借款的情况下,被上诉人不能向他人主张债权,故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诚实信用原则证据不足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事实除“直接支付给中建(福建)建设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1576561.11元"应为“直接支付给中建(福建)建设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14612000元"外,其他事实属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福堂公司作为拆迁项目的开发商,在拆迁过程中为配合随州市住房保障办等单位顺利推进拆迁工作,经协调自愿向拆迁事务所借款先行支付拆迁补助费,并出具了借条,拆迁事务所与福堂公司之间形成了民间借贷关系。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审查单位备选库入库名单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审查单位备选库入库名单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审查单位备选库入库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随着《国家公路网规划》和《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颁布实施,我省公路建设重点向山区转移,特殊复杂的公路项目、改扩建工程、独立的特大型和技术复杂桥梁及隧道工程逐步增多。
为适应公路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强化源头控制,确保公路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现就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审查单位备选库入库名单和进一步加强设计咨询审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湖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审查单位备选库入库名单根据交通运输部和我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发布了湖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审查单位备选库入库资格审查公告,并组织对湖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审查单位备选库入库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
选取了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备选库1的入库单位,选取中交二航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作为备选库2的入库单位,选取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省公路学会2家单位为专项备选库入库单位,各备选库入库单位名单见附件。
我厅和公路局将根据公路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和审查工作需要,结合各设计审查咨询单位的技术专长,统筹安排设计审查咨询任务。
二、认真做好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各设计审查咨询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和我厅《关于加强湖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审查管理的通知》(鄂交建〔2013〕834号)等文件要求,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设计咨询审查工作。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一验收”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一验收”的通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一验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建设安全水平的不断提升,现就提高道路安全保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各级规划部门在道路交通建设规划设计时,应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消防基础设施纳入道路建设整体设计中。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城市道路范围内的交通指挥信号系统、交通和治安监控系统、交通信息诱导系统、交通通讯系统、交通标志标线、交通隔离护栏等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的辅助设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撞护栏、防撞墙、交通隔离物等与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的辅助设施。
新建、改扩建道路的建设部门应根据规划设计的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消防基础设施列入道路建设主体工程的整体设计方案,并组织规划、交通、住建、公安、安监等部门会审,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根据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的要求,道路建设主管部门应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沟通合作,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预算纳入道路建设工程总体预算,共同确定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方式,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和建设。
三、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在城市道路正式移交城市道路主管部门管养的同时,由道路建设单位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纳入正常管理,与道路同时投入使用。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建设项目实行“一表制”收费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建设项目实行“一表制”收费的通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建设项目实行“一表制”收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收费行为,统一收费标准,确保项目联合审批工作顺利实施和基本建设收费事项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现就我市建设项目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下同)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一表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分类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用途,将建设项目分为以下三类:一类:社会事业发展用房。
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用房,城市市政及旅游公用基础设施,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用房,3000㎡以内的社区办公用房。
二类:工业企业生产、科研、仓储用房,以及“保障性住房”。
三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经营性用房。
以上三类未列入的重大项目和一类中的重点项目收费实行“一事一议”。
二、收费标准“一表制”主要是规范建设项目在建过程中或企业投产前的各项收费,不包括项目正式运行期间国家规定的各项收费。
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上述三种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分别确定不同的执行标准(详见附件)。
鼓励中介性收费在此标准基础上继续下浮。
保障性住房执行标准对照随价文46号文件执行。
三、收费方式(一)凡建设工程项目,在报建环节应缴纳的所有收费项目实行“一表制”告知,采取“统一范围、统一标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统一划转”的征收管理方式。
(二)基本建设审批项目各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相关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由中心投资代办窗口负责按表中所列类别及标准审核,通过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银行代收,缴入市财政局专户,然后分解至各执收单位。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通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提高审批效率,精简审批环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原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提出了进一步精简压缩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保留13项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89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和75项管理服务项目,现予公布。
今后,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发生变动时,由相关部门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项目目录,进一步规范细化,及时对外公布,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附件:1.随州市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3项)2.随州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89项)3.随州市管理服务项目目录(75项)2013年5月7日附件1:随州市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序号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备注1市质监局工业产品(含食品)生产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8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气瓶充装、使用登记及作业人员资格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3市质监局计量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4市工商局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5市工商局广告经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6市工商局食品流通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7市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等8市地税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地方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鄂地税发〔2012〕43号)省局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由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本级征管范围内(市直和开发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随县土壤改良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一、招标项目名称:随县土壤改良项目二、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编号]三、招标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随县土壤改良项目2. 项目地点:随县各乡镇3. 项目规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土壤检测、土壤改良、施肥指导、技术培训等5.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金额]万元6. 项目工期:[工期]个月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万元;2. 具有土壤改良相关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土壤改良相关资质证书;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6.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获取地点]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4.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元/套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地点]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八、评标办法:1.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2.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3.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高低排序,推荐前[推荐数量]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九、中标候选人公示:1.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公示时间]2. 中标候选人公示地点:[公示地点]十、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1. 中标人应在公示期满后[签订合同时间]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 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履约保证金比例]%。
十一、其他事项:1.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4.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解释权利。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11件实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承诺
的11件实事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随政办发[2006]8号
【发布部门】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3.09
【实施日期】2006.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11件实事的通知
(随政办发[2006]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和按时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一届七次会议通过)中向市民承诺的11件实事,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完成神农大道一期工程和府河橡胶坝工程,启动青年路东端师范至新火车站道路建设,改造舜井路,基本消灭老城区的泥巴路。
责任单位:市建委;责任领导:彭明方;责任人:刘先令。
(二)开工建设市文体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工人文化宫。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文体局、市妇联、市总工会;责任领导:彭明方、涂胜华、李雅君;责任人:刘先令、袁慧敏、彭艳琳、闵文强。
(三)扩建和改造6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资助贫困生5.7万人,力争使所有孤儿和特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责任领导:李雅君;责任人:周静。
<。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随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3年3月17日随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本制度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市级政府财政性资金、资产所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项目。
包括:(一)市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二)市级财政预算外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三)国债转贷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四)市政府及政府部门融资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五)赠款、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性资金等方面的建设项目。
本制度适用于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贷款贴息等方式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的遴选(一)安排原则政府投资项目安排应根据国家、省战略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需要,严格遵守科学、民主、公开原则,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领域,通过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改善城乡居民居住和生活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每年11月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及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共同论证,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论证工作。
神农架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神农架林区政府采购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2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大 数据管理办公室林区 12345 政务服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务热线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大 3 数据管理办公室林区政务数据资源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共享交换平台(二期)项目中标(成 交)结果公告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大
4 数据管理办公室林区党政公文传输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30 日 生成
3 / 26
2.1 代理项目主要系统分布
重点项目
(1)政府办公室系统(12)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大 1 数据管理办公室神农架林区电子政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务网及基层政务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一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神农架财政局
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10
神农架林区财政局 2022 年度财政重 点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神农架林区财政局
结果公告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随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3年3月4日随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省政府第258号令)、《湖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鄂政发〔2001〕4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8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市政府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公文。
第三条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和备案工作。
第四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注明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没有明确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其有效期为2年。
有效期满后,该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第五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备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立项第六条市政府每年的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于上年底确定。
有关部门认为需要以市政府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应当在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定前,向市政府法制办申请立项。
随州汉东名居A段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确保汉东名居A段工程顺利进行,特编制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随州汉东名居A标段工程建设单位:湖北汉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湖北大成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武汉一冶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汉东名居项目工程位于随州市文峰路和神农大道交汇处,我公司承建的A标段总建筑面积32077M2,其中2号楼层高为28层,高85.5m,建筑面积为10523M2,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3号楼层高为32层,高97.5m,建筑面积为16479M2,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
±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66.9米。
汉东名居小区是一座以商业、住宅、地下车库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
二、现场布置A、总配电室据施工现场目前情况,业主单位在考虑整个工程施工期间电力布置情况,结合现场实际,已在场内设置了配电房。
我公司在征得业主单位认可的情况下,随时检查屋面防水、排水情况(配电室在我项目部加工区),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使配电电器和母线间造成短路故障,并配备1211灭火器,防止配电房着火燃烧,造成事故。
B、根据施工现场目前布局,结合工程特殊情况,遍于对现场配电系统作安全技术管理和维护,配电箱分级设置。
即在全场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
见分级配电示意图。
C、配电箱及开关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总配电箱是施工现场配电系统的总枢纽,考虑到便于电源引入,减少配电线路,缩短配电距离等因素,总配电箱设置在配电房墙面,采用铁壳配电箱(分配电箱材质相同)。
动力配电箱分设在总配电箱左右两侧,为现场整洁、美观考虑,动力线路出分配电箱后,木制电杆架空敷设,平直通入用电设备开关箱。
各楼层用电用五芯电缆线引向楼层,沿外墙垂直向上延伸,每一楼层设一分配电箱,作楼层施工用电(楼层照明用电采用同样方法分级设置)。
场内临时用房照明,分配电箱设置在四方墙上,沿墙线穿管设置,引向各照明点。
随州市神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蒋弘盛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随州市神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蒋弘盛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16【案件字号】(2021)鄂13民终27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俊利李超周鑫【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随州市神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蒋弘盛;随州市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钱付国【当事人】随州市神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蒋弘盛随州市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钱付国【当事人-个人】蒋弘盛钱付国【当事人-公司】随州市神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随州市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咏湖北盈谦律师事务所;王某某湖北君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咏湖北盈谦律师事务所王某某湖北君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咏王某某【代理律所】湖北盈谦律师事务所湖北君随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随州市神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随州市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钱付国【被告】蒋弘盛【本院观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部分不清。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第三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2-23 01:07:58随州市神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蒋弘盛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鄂13民终272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随州市神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随州市沿河大道155号。
法定代表人:王长雄,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咏,湖北盈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晓峰,该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蒋弘盛。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某,湖北君随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随州市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随州市曾都区西城办事处草店子街3号。
法定代表人:徐向阳,该公司总经理。
原审第三人:钱付国。
审理经过上诉人随州市神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蒋弘盛、原审第三人随州市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钱付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2018)鄂1303民初223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随县神龙商业广场招商方案
随县神龙商业广场招商方案随县神龙商业广场位于随县市区的中心地带,是随县市政府推动建设的高标准商圈。
该商圈面积约7万平方米,主要以商业为主,集购物、娱乐、餐饮、休闲、购物于一体,是当地乃至周边地区休闲购物、小时娱乐的绝佳去处。
二、招商宗旨随县神龙商业广场的招商宗旨是以打造全方位的商业休闲场所、极具特色的商业社区,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为地方带去商业社会的价值,以及提供休闲消费者全面权益保障,为随县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招商奖励随县神龙商业广场招商将给予优质商家“三重奖励政策”:(1)吊顶给分费、装修补贴:随县神龙商业广场将免费提供吊顶给分费,并给予部分商家最高20万元的装修补贴。
(2)租金优惠:对招商对象,随县神龙商业广场将提供丰厚的租金优惠,以满足商家的经营需求。
(3)零营业税:在本案的招商活动内,有效期为三年的零营业税。
四、商圈环境随县神龙商业广场拥有完善的基础建设以及高素质的服务设施,位于市中心,交通便利,周边配套条件完善,可提供上下游一体化服务,是各类商家进驻的理想主题公园。
五、招商要求(1)招商对象:高端家具、酒店用品、婚庆用品、运动器材、茶艺文化等行业优质商家。
(2)入驻流程:商家提出入驻申请,经随县神龙商业广场审核,签订入驻协议。
(3)营业时间:商家开业营业时间不得晚于随县神龙商业广场的营业时间,营业时长至少不得短于8小时;(4)服务条件:商家营业现场应具备可接待消费者的休息室,并配备优质的服务人员;(5)运营规范:商家应严格遵守随县神龙商业广场的运营规范,如展示、促销、新入场宣传等;(6)商品质量:商家必须保证其商品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品质;(7)客户权益:商家必须遵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客服服务,处理好客户投诉与建议。
六、开发商随县神龙商业广场由陕西省世龙建设开发集团投资建设,致力于把随县神龙商业广场打造成当地特色最强、销售最佳、休闲消费最全的高端商业街区。
七、结束语随县神龙商业广场的招商政策灵活多变,具有较强吸引力,将搭建起优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高效便捷的沟通桥梁。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神农大道新征土地和道路占地指标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神农大道新征土地和道路占
地指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4.06
•【字号】随政发[2006]13号
•【施行日期】2006.04.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神农大道新征土地和道路占地指标
的通知
(随政发[2006]13号)
曾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我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开始建设神农大道。
该道路全长5.5公里,占地250亩,计划第一期完成2.5公里。
预计总投资1亿元,其中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7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00万元(分两年完成)。
为了使该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收储神农大道周边的新征地300亩、道路用地250亩,共550亩。
二、市国土资源局要落实好新征地和道路占地指标,征地指标纳入我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三、市发展投资公司(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新征土地300亩通过前期开发整理后,将土地出让的增值部分用于偿还神农大道的贷款本息。
二○○六年四月六日。
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文件
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文件随城规[2007]24号关于印发†随州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区、市建设局,市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发放领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7”49号)等文件精神,为严格我市‚一书两证‛管理工作,维护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法定权威性,我局制定了†随州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随州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全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登记编码规则;3、‚一书两证‛样本。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六日随州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城市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启用‚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的通知‡(鄂建文“2006”12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发放领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7”49号)(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书两证‛是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的核心,是保证城市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管理手段,是城市规划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园区等)土地利用和进行建设的法律凭证。
第三条全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按‚四统一‛管理,即按省建设厅要求实行‚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公示‛的‚四统一‛管理。
根据†通知‡要求,实行城市规划证书管理信息联络员制度,由市、区(市)城市规划信息联络员负责统一发放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一书两证‛证书的领取发放。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108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108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108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全面完成“投资总量突破500亿元、投资增幅保五争三”和“投资增量提质、项目增效提速”的投资和项目年度工作总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12年108个重大项目实行月度通报制。
现将108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2012年,全市共确定重大项目108个,截止8月底,已开工项目99个,开工率91.7%。
总投资308.9亿元,2012年计划投资112.2亿元,截止8月底完成投资55.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9.6%,慢于时间进度17.1个百分点。
(一)省级重点项目11个。
截止8月底,已开工项目10个,开工率90.9%。
总投资102.4亿元,2012年计划投资23.6亿元,8月底实际完成投资16.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69.4%,快于时间进度2.7个百分点。
11个项目中,有1个项目未开工(宁西铁路增建二线及其与汉丹铁路联络线改造项目正在与武汉铁路局信阳指挥部协调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预计9月开工建设)。
(二)市本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37个。
截止8月底,已开工项目33个,开工率89.2%。
总投资169.5亿元,2012年计划投资46亿元,8月底实际完成投资23.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51.5%,慢于时间进度15.2个百分点。
37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暂未开工建设(中航奥龙特种装备科技园一期因投资商改变未开工、随州市白云湖拦河闸除险加固因汛期不能施工、十岗至厉山公路因资金未到位未能开工、宁西铁路增建二线及其与汉丹铁路联络线改造项目)。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随州市第五批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的通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随州市第五批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的通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随州市第五批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推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城市整体绿化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小区的通知》(随政办发〔2006〕24号)精神,我市在城区广泛开展了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创建活动,一批单位、小区分别达到了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标准。
为了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白云山国宾酒店分公司等5个单位“随州市园林式单位”、世纪外滩住宅小区(三、四期)等7个居住小区“随州市园林式居住小区”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居住小区)再接再厉,不断巩固绿化成果,进一步提高庭院绿化管护水平。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居住小区为榜样,继续贯彻执行《随州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评选标准》,提高单位(居住小区)庭院的绿化水平和档次,不断推动我市园林绿化建设。
附件:随州市第五批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名单2013年7月26日附件:随州市第五批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单位名单一、随州市园林式单位名单(5个)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白云山国宾酒店分公司市卫生局(杏林山庄)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奥龙汽车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北郊办事处二、随州市园林式居住小区名单(7个)世纪外滩住宅小区(三、四期)奥林嘉园住宅小区翰林苑住宅小区左岸星城住宅小区千千水岸住宅小区(一期)北城阳光住宅小区(二期)湖岸星城住宅小区——结束——。
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2 日 生成
2/19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住宅、商业用房 电力工程施工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4 个、3 个、3 个。其中建筑装饰和装修业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6465.09 万元、 4843.71 万元、3102.54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6)其他土木工程建筑(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随州市本级中心】随州市新中 医医院环路(随州市文化一路、 涢水四路、随城山大道三条道路 新中医院段)随州市新中医医院 环路(随...
杭州伟业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3102.5
2022-12-13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目标单位: 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报告时间:
2023-08-12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随州市汉东路社区建工小区配套神农道道路改造等4个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随采计备(2020)XM1468、1469、1470、1471号”要求,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州市市政管理处的委托,拟就其“随州市汉东路社区建工小区配套神农道道路改造等4个项目初步设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汉东路社区建工小区配套神农道道路改造等4个项目初步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XCCGDL-2020061702-S
三、采购内容、规模:
1、采购内容:随州市汉东路社区建工小区配套神农道道路改造等4个项目初步设计(设计阶段为前期测量、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设计成果包括图纸、文本、概算及相应电子文件)。
2、随州市汉东路社区建工小区配套神农道道路改造项目、随州市南郊公安小区配套擂鼓墩道改造项目、随州市东城禽蛋小区配套交通道人行道改造项目、随州市东城水上餐厅小区配套迎宾道人行道改造项目;采购预算资金88万元。
3、设计周期:20天(设计任务书下达后1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审查通过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图纸)。
4、费用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未中标的投标人采购人不予任何设计补偿,中标人的设计费用由采购人按照中标价格签订设计合同。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
6、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或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
供2020年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资料。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略)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节假日不接待),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注: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②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③《资质证书》副本;④2017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2020年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资料;⑤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⑥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
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
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2日10时30分,递交
地址: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
2、参加开标人员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并登记后进入开标现场。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在《湖北政府采购网》(gp-)上发布。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