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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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基法律知识点

公基法律知识点

公基法律知识点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点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法律知识是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和掌握的重要内容。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点是指那些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几个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点,以增进大家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

一、合同法合同法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接触的一块法律领域。

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一份有效合同来说,几个要素是必不可少的:一是合同当事人的明确身份和意思表示;二是合同的合法目的和内容;三是形式和要求的合规性。

此外,合同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合同的约定和原则,如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

熟悉合同法,有助于我们在签订合同时,明晰权益关系,预防和化解纠纷。

二、民事责任法民事责任法是指个人或组织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有时会因意外或疏忽而造成他人损害,此时就需要民事责任法来界定和平衡双方的权益。

在民事责任的认定上,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损害行为的客观事实及其效果;二是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三是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式。

对于民事责任法的了解,会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从而更加谨慎行事,避免与他人发生纠纷。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旨在保护消费者利益和权益的特别法。

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弱势地位的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旨在通过设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维护合同自由和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等一系列措施,使消费者获得公平的交易和良好的消费体验。

我们作为消费者,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机制,遇到问题时及时维权,合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四、婚姻法和家庭法婚姻法和家庭法是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领域。

婚姻法主要规定了婚姻的建立和终止、夫妻的权利义务、婚外恋等内容。

婚姻法的知情权、财产权和继承权等,对于维护家庭稳定和保障成员权益起着重要作用。

同时,家庭法还涉及到领养、抚养、监护等问题。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考试(自行整理法律常识部分)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考试(自行整理法律常识部分)

法律常识基础整理(1)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机(2)人大:权力机关(3)人民法院:审判机关(4)监察机关:属于内部监督部门(5)公安机关:执法机关我国现行民法体系中,起纲领性作用的是?民法通则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

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

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当今世界法律系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我国案件审理程序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但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可以划分为:我国刑法规定16岁以上要承担刑事责任,以下只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宪法的特性:1、最高权威性2、原则性3、概括性4、适应性5、严格惩罚性6、相对稳定性7、广泛性8、历史性9、灵活性10、纲领性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

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

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

公共基础知识讲解整理(打印版)—法律篇

公共基础知识讲解整理(打印版)—法律篇

公共基础知识讲义(法律篇)法律之宪法概述(什么是宪法)一、宪法的形式特点1.内容: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最高。

3.制定和修改的程序: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真题-多选】宪法的特征主要有()。

A. 宪法具有最高效力B.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性问题C. 宪法的制定要通过特定的程序D. 宪法的修改要通过特定的程序ABCD二、宪法的原则1. 人民主权原则2. 基本人权原则3. 权力制衡原则4. 法治原则核心价值: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真题-单选】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 )。

A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B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D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权力机关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

2.组成和任期:省级区域选出的代表组成。

每届任期为5 年。

3.职权(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通过:全体代表的2/3 以上的多数通过。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真题-多选】下列属于国家宪法修改程序组成部分的内容是:( )A.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B. 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C. 全体到会代表的2/3 以上多数通过D. 全体代表2/3 以上多数通过ABD【真题-单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权属于()。

A.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3)监督权: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注: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

公基法律知识点大全

公基法律知识点大全

公基法律知识点大全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无论是从个人行为到社会关系,法律都规定了一系列的行为准则和义务。

公共基础知识(公基),是指在各个专业领域中都需要基本了解的知识内容。

在法律领域,公基法律知识点的掌握,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重要性,还能够在需要的时候给予我们必要的法律保护。

本文将就公基法律知识点进行一些介绍和解析,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第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也是国家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根本大法。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安排。

在公共基础知识中,宪法是首要的法律知识点之一。

宪法包括了国家的组织和权力机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等内容。

宪法的学习,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权力运行。

第二,刑法。

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一环。

它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以及对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罪责划分、人权保障等。

对于普通公民而言,了解刑法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避免犯罪行为,也能够在需要的时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民事法律。

民事法律是规定市民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涵盖了各种经济活动、合同关系、财产权益以及婚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民事法律是保护市民权益的法律基础,掌握相关知识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够更加理性和合法地处理日常的各类纠纷和问题。

第四,行政法律。

行政法律是管理国家政府运行和公共事务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政府的权力范围和行使方式,以及公共事务的处理程序和原则等。

在行政法律中,行政机关的权限、法律制约等是重要的内容。

对于公民而言,了解行政法律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政府的行政管理和相关政策,也能够在需要时参与公共事务,并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劳动法律。

劳动法律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系列法律规定,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29、刑罚中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主要分为:(1)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的刑罚,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2)拘役,对犯罪分子就近予以监禁,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3)有期徒刑,除《刑法》第55条、第69条规定外,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30、刑罚的具体运用(1)量刑,其一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累犯,普通累犯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后或者赦免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特殊累犯是指两次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3)自首和立功,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二十年。

(5)缓刑,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运用的一项制度,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6)减刑,有期徒刑不能少于二分之一,无期不能少于十年。

(7)假释,必须是已执行了一定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判处无期的,实际执行十年以上。

累犯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十年以上刑罚的不得假释。

(8)时效31、贪污贿赂罪及渎职罪贪污贿赂罪包括以下罪名:(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行贿罪;(5)向单位行贿罪;(6)介绍贿赂罪;(7)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8)隐瞒境外存款罪;(9)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

公共基础知识讲解整理打印版法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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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讲义(法律篇)法律之宪法概述(什么是宪法)一、宪法的形式特点1.内容: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最高。

3.制定和修改的程序: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真题-多选】宪法的特征主要有()。

A. 宪法具有最高效力B.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性问题C. 宪法的制定要通过特定的程序D. 宪法的修改要通过特定的程序ABCD二、宪法的原则1. 人民主权原则2. 基本人权原则3. 权力制衡原则4. 法治原则核心价值: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真题-单选】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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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成和任期:省级区域选出的代表组成。

每届任期为5 年。

3.职权(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通过:全体代表的2/3 以上的多数通过。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真题-多选】下列属于国家宪法修改程序组成部分的内容是:( )A.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B. 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C. 全体到会代表的2/3 以上多数通过D. 全体代表2/3 以上多数通过ABD【真题-单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权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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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讲义最新整理(打印版)—法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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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讲义(法律篇)法律之宪法概述(什么是宪法)一、宪法的形式特点1.内容: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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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届任期为5 年。

3.职权(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通过:全体代表的2/3 以上的多数通过。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真题-多选】下列属于国家宪法修改程序组成部分的内容是:( )A.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B. 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C. 全体到会代表的2/3 以上多数通过D. 全体代表2/3 以上多数通过ABD【真题-单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权属于()。

A.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3)监督权: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注: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

2024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1

2024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1

法律知识【宪法】一、宪法的概念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国家的意志和利益,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确认和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的特征1.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2.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民法】第一节民事主体一、自然人(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 概念: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3.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 概念:是指自然人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 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①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公基法律知识点

公基法律知识点

公基法律知识点公共基础知识(公基)考试是一门广泛涵盖各种学科的考试,其中包括了法律知识。

公基法律知识点是考生在备考公基考试时必备的一部分,下面是我整理的一些公基法律知识点,供大家参考。

一、宪法基本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决定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基础。

宪法对公民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组织、法律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确立了一些基本原则,比如平等原则、人权原则、法治原则等。

二、刑法基本知识刑法是规范犯罪行为和惩罚的法律,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利益的重要法律。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与刑罚的关系原则、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等。

此外,刑法还规定了一系列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

三、民法基本知识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是保护个人权益和财产权益的重要法律。

民法包括了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行为、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等内容。

在备考公基法律知识点时,尤其需要重点掌握各种合同的要求和法律效力。

四、行政法基本知识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活动的法律,是调整行政权和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涉及到行政行为的程序、行政法律关系等内容,需要考生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五、劳动法基本知识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解决等内容。

备考公基法律知识点时,考生需要熟悉劳动法的基本要求和劳动者权益保护规定。

六、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智力创造所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备考公基法律知识点时,考生需要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和保护措施。

七、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民健康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环境保护法包括了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等内容,考生需要了解环境保护法的主要规定和基本原则。

总结:以上是一些公基法律知识点的简要介绍,备考公基考试时,我们应该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可以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学习和记忆,提高对于法律知识点的掌握和理解。

公共基础知识讲义_法律篇

公共基础知识讲义_法律篇

公共基础知识讲义 (法律篇)目录法律之宪法 (5)权力机关 (5)国务院(行政机关) (7)国家元首(国家主席) (8)军事机关(军委主席)............... .. (9)立法体制 (10)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1)国家基本制度 (15)宪法的产生 (18)法律之行政法..... .. (19)行政主体 (20)行政行为 (21)行政处罚 (23)行政许可 (26)行政强制 (29)其他行政行为 (31)法律之行政复议诉讼法 (32)行政复议 (32)行政诉讼 (35)国家赔偿 (40)法律之民法 (42)民事主体 (43)物权 (46)共有 (47)债权 (48)不当得利 (48)无因管理 (49)合同 (49)担保物权 (52)人身权 (52)知识产权 (53)婚姻法 (55)继承 (56)诉讼时效 (57)法律之刑法 (58)犯罪论 (59)犯罪构成 (60)排除犯罪行为 (62)犯罪过程 (64)共同犯罪 (66)刑罚 (68)量刑 (70)刑罚裁量 (71)刑罚执行 (72)刑罚消灭 (73)法律之宪法概述(什么是宪法)一、宪法的形式特点1.内容: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最高。

3.制定和修改的程序: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真题-多选】宪法的特征主要有()。

A. 宪法具有最高效力B.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性问题C. 宪法的制定要通过特定的程序D. 宪法的修改要通过特定的程序ABCD二、宪法的原则1. 人民主权原则2. 基本人权原则3. 权力制衡原则4. 法治原则核心价值: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真题-单选】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 )。

A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B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D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权力机关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

公共基础知识整理——法律篇(二十三)

公共基础知识整理——法律篇(二十三)

公共基础知识整理——法律篇(二十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一、适用范围1.企业、个体,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预支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分类(一)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二)要求1.先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合同,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2.用工满1年,为订立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劳动关系的建立,自用工之日起(三)分类1.固定期限2.无固定期限(1)连续工作满10年(2)初次/重新订立合同,连续工作满10年,并距离退休不足10年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劳动合同效力(不存在可以撤销,只有无效)无效/部分无效的情形:1.欺诈、胁迫订立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3.违反法律等四、劳动合同条款(一)试用期规定1.适用期限(1)劳动合同3个月-1年,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2)劳动合同1-3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3)劳动合同超过三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二)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三))试用期社保缴纳社会保险费(四)违约金条款1.服务期条款数额不得超过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金不得超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2.竞业限制条款(1)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不能到同行业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2)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3)竞业年限期限最长2年五、劳动基准制度(一)工作时间1.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2.一半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身体健康的条件下)(二)休息休假1.每周至少休1日2.带薪年假工作1-10年,带薪休假5天工作10-20年,带薪休假10天工作超过20年,带薪休假15天六、劳动合同解除(一)协商一致解除(二)劳动者单方解除1.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三)用人单位解除无过失性辞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提前30天书面通知;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补偿标准: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6个月-1年,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注意】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履行完毕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点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点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点在当今社会,对于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其中,法律知识点更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法律不仅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也是维护公共利益和提高公民素质的重要手段。

因此,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一些重要的法律知识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法律。

一、合同法合同法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法律知识领域。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关键要素。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与合同相关,无论是购买商品还是签订服务协议,都会涉及合同法的适用。

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自由意思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可以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二、刑法刑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学科。

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了解刑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遵守法律规定,并对犯罪行为有所警觉。

例如,我们应该明白什么样的行为构成盗窃、诈骗或者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好地防范和避免成为犯罪的受害者。

三、劳动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分支。

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作为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掌握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以及工作时间等方面的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充分了解劳动法的规定,我们才能获得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公正的待遇。

四、知识产权法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法成为了重要的法律保护领域。

知识产权法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商业秘密法等。

这些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创造性的思想、发明和商业机密等知识产权,以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

作为消费者和创新者,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避免构成侵权行为。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公众消费权益、保障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

通过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拒绝虚假宣传和不合理的价格垄断,同时也可以更有利于公平竞争和市场发展。

公共基础知识整理——法律篇(三)

公共基础知识整理——法律篇(三)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篇(三)
宪法
一、分类
(一)按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成文、不成文宪法
(二)按是否同于一般法律:刚性(不同于一般法律)、柔性宪法(与一般法律相同)
(三)钦定宪法(君主)、民定宪法(民意机关、公民)、协定宪法(君主与民协商)
二、基本原则(口诀:人民立法)
(一)基本人权原则
(二)人民主权
(三)权力制约
(四)法治原则
三、渊源
(一)宪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宪法性法律《选举法》《国务院组织法》《反分裂国家法》(三)宪法惯例
(四)国际条约
四、结构
(一)序言
(二)正文——总纲
公民基本权利、义务
国家机构
国旗
国歌
国徽
首都
五、历史
(一)宪法
1.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宪法性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2.1975年宪法
3.1978年宪法
4.1982年宪法
(二)宪法修正案
1.1999年——“法治国家”写入宪法
2.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3.2018年,“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法治”。

公共基础知识整理——法律篇(十六

公共基础知识整理——法律篇(十六

公共基础知识整理——法律篇(十六)婚姻家庭一、婚姻条件(一)必备条件男性不小于22岁;女性不小于20岁。

(二)禁止结婚的情形1.直系血亲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二、无效婚姻(一)重婚(二)亲属结婚(三)未到法定婚龄三、可撤销婚姻(自知道1年内提出撤销)(一)胁迫(二)患重大疾病四、夫妻关系(一)日常生活代理权一方实施,双方发生效力(二)约定财产制(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适用法定财产制)约定应该用书面形式。

对内:约定双方都有效;对外:第三人知道的,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三)法定财产制1.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个人财产(1)婚前财产(2)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3)遗嘱、赠与只归一方(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四)共同债务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五)请求分割共同财产1.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2.有重大疾病但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的五、离婚(一)协议离婚冷静期30天(二)诉讼离婚1.现役军人配偶离婚,征得军人同意2.男方不得提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分娩后一年内(3)终止妊娠6个月内(三)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1.子女抚养(1)不满2周岁,由母亲直接抚养(2)2-7周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3)8周岁,尊重孩子真实意愿2.探望权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六、收养(一)条件1.0-1岁子女2.有抚养、教育、保护的能力3.未患不应收养子女的病4.无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30周岁无配偶者收养子女,应相差40周岁以上。

七、继承(一)法定继承1.范围顺序(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妇对公婆或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3.分配原则同意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后,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嘱继承人和遗嘱1.遗嘱继承——分给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继承开始——遗产处理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接受继承2.遗赠——分给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60日内没做出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表示,视为放弃。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最全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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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11、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呢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拒绝。

公共基础常识司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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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篇)一、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

三、宪法修正案(四)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一次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五、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

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

(2)必须是行为依法确认违法的。

(3)必须存在损害事实。

(4)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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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最新、最全、最新、完全免费的公务员考资下载站精华汇集随心所取内部资料第一章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 1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中有(A.经济法 B .刑法)D.行政法规)法律概述和依法治国C.民法2.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A. 「般法和特殊法 C •国际法和国内法B•实体法和程序法 D •成文法和习惯法)的划分。

3.在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律分类中,一般有(A.公法与私法 C .宪法与普通法 B .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 D .普通法与衡平法4 .在民法法系的国家的法律分类中,一般有(A .特别法与一般法C .公法与私法B •成文法与习惯法D •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的划分。

5 .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是按照法律的(A .适用范围C .制定和表现的形式B .制定和实施的主体D .阶级本质和借以建立的经济基础)C .规定内容D .阶级本质6 .划分法系是按照法律的(A .表现形式B .历史传统7 •法律主要体现的是(A •全民的8 •法律是以(A •意志B •统治阶级)的意志。

C .党 D .整个社会)为基础的。

C .国家 D .经济关系) C .党的十四大 D .党的十五大B .政治9 .我国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在( A .1982 年宪法B • 1978年党的^一届三中全会)C .国务院)C .社会习惯10 •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A •党中央B •广大人民群众D .全国人大11 •我国依法治国的标准是( A •宪法和法律B •社会道德D .风俗和礼仪最全、最新、最全、最新、完全免费的公务员考资下载站精华汇集随心所取12 •在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有(A •人民法院B・自治区人民政府)C •各级人民政府)C. 检察机关)D .审计机关D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C .监察部D .人民代表大会13 .在我国的执法机关中包括有( A .审判机关B .检察机关14 •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A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B .监察机关15 .关于法律溯及力,我国刑法规定(A .从旧原则C .从轻原则B .从新原则D .从旧兼从轻原则16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A •可以B •可以不)适用我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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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部分1.法制、法治及依法治国的比较(1)社会主义法制(法律制度)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核心),执法必严(关键),违法必究(保障)”。

社会主义法制中心环节:依法办事(2)社会主义法治(基础和前提:民主,核心:严格依法办事,关键:权力制约)①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②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③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④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⑤监督制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⑥自由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和尺度。

(3)依法治国①前提→是有法可依,②核心→是依宪治国,③关键→是执法必严,④必要保证→是违法必究,⑤中心环节→是有法必依,⑥重要环节→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原则)、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基本要求)。

依法治国的本质: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原则:➢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必须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内容:✧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3、法的实施包括:法的遵守、法的适用和法的执行(1)法的实施: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适用和实现。

(2)法律监督:对法律的执行和实施的监督。

法律监督体系的主体:国家机关(核心地位)、社会组织(重要力量)、公民(基础)法律监督的实质以人民民主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法治为原则,以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为核心,以中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检察院是法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的分类:国家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核心)社会监督:各政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舆论的监督、群众的监督(3)行政监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行政监督的主体(党、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则作为行政主体,而被监督的对象则就称为行政相对方,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行政行为和执行行政决定、命令情况等。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相对方)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一般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系统外部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人大)、政党的监督(政协)立法监督的最基本形式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4、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法人特征:独立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财产、承担独立的责任。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自然人。

(可有多个)法定代表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只有一个,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4、行政救济行政救济的特征:(1)行政救济以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2)行政救济以行政争议为基础;(3)行政救济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行政救济的种类:申诉、控告、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调解。

诉讼外救济:行政复议(最基本、最重要的诉讼外救济)、信访、行政投诉诉讼内救济:行政诉讼(最权威、最有效的救济制度)5、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1)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特征主要有:➢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也可实地审理,为辅);➢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独立复议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一级复议原则(行政复议实行一级终结复议制);书面审理为主原则✧合法与合理双重审查原则;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行政复议停止执行的情况:●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章;(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复议前置的情况:(只能先申请复议后,对复议结果不服再进行行政诉讼)➢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治安管理处罚上级公安机关裁决前置➢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工伤保险案件➢对价格违法的处罚(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机构是指复议机关内设的具体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工作的机构。

●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直属机构)●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审理的是行政案件)●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基本原则:➢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使用民族语文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辩论原则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行政诉讼法的效力:✧香港和澳门不适用中国(内地)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中国行政诉讼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侵犯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之外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则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最高人民法院向中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要求;✧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上位法相抵触的,人民法院向国务院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审查建议;✧地方政府规章同部委规章不一致,或部委规章不一致,最高人民法院向国务院申请解释或裁决。

受案范围:(具体行政行为:对特定对象或人的行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无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抽象行政行为、重复处理行为、民事调解行为和民事仲裁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终局行政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3)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区别和联系行政裁决: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和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

行政仲裁: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

行政仲裁与行政裁决的联系:✧都是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居间裁断。

✧处理对象都是民事争议。

✧都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的过程。

行政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依据《仲裁法》,裁决依据职权和行政法规✧法律的后果不同:裁决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利的过程,而仲裁不是;对裁决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起诉,对仲裁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受理的依据不同:仲裁实行协议管辖,裁决实行强制管辖✧裁决的机构不同:仲裁是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庭,裁决是由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的性质不同:仲裁是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裁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权,以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进行的裁决。

6.各种诉讼时效(1)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短期时效,时效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3)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4)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5)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6)诉讼时效的中断: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7)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因胁迫结婚),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8)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60日内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9)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行政法: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6个月。

纳税人超额缴纳税款,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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